风飘絮(女尊)

作者:君彻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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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遇阎娇


      管家是个宋人和金人的混血,原来服务于来往宋金两国的行商,发生战乱后主家自顾不暇,她便也自谋生路,被涵普所聘用。

      她对于被宋朝统治或被金人统治都无可无不可,毕竟宋人看不起金人,金人瞧不上宋人,对于她这样血脉混杂的来说没什么两样,都是为奴为婢的命,对秦以风也没有表现出什么特殊情绪。

      管家带着秦以风到郡守府后的小街,推开门是一个普通的小院子,管家对秦以风还算尊敬,道:“先生安心在此住下,一日三餐都会有人送来,若是有事,过几日我们少爷完全好转了,自会送先生出去。”

      秦以风答应了一声,管家便离开了。

      推开正屋的门,秦以风提醒柳絮:“门槛有些高,小心。”柳絮一顿,手被牵着也不好去摸门口,高高抬着腿,小心翼翼跨过去。

      秦以风哈哈笑出声来,柳絮意识到不对劲,回头用脚一试,门槛低矮,不到半寸。

      躲在屋顶观察的暗卫脚下一滑:“……”怎么会有这么低级趣味的女人?

      柳絮并不生气,也跟着笑。

      秦以风看他软软的没脾气样子,揉揉他的头,把人拉进屋里坐着,关上门才小声安慰道:“我们只在这边住几天就回去了,柳絮不要紧张哦。”她看出柳絮对于陌生环境有些畏惧,一是因为眼睛看不见,二是身陷敌营的恐慌,但她没有好的办法帮柳絮缓解,因为她自身看似淡定从容的外表下也时刻紧绷着神经。
      柳絮乖乖答应,其实他并没有秦以风看起来那么恐慌,反而多了一些欣喜埋在心间。

      自从离开逃难的队伍之后,他感觉到妻主变了,对他说话再没用过命令的语气,时时牵着他的手,温柔得不可思议。

      他不舍得对这么温柔的妻主生气。

      这处院子看起来普通,但院子的原主人看起来很热爱生活,墙边的花坛里种着的不是花,而是鲜嫩的青菜,秦以风还注意到屋子内摆放的座椅都是红木的,只是屋子里器物上有一层薄灰,明显有些时日没有人住了,转了一圈,值钱的东西明显已经被搜刮走了,里间的衣物胡乱丢在地上。

      秦以风捡起来随意看看,都是女子的衣物,细棉料子,虽然衣服的主人明显比她高壮,但光手感比秦以风身上这件粗麻的好多了,秦以风不由得动了心思。

      她也不贪心,只拿了三件衣服,毕竟是旧衣服,秦以风打算用水煮一煮消毒,再找点针线看能不能把大的地方稍微缝一下,一件给柳絮穿,一件给秦爹爹穿,还有一件留给自己,毕竟除了身上穿的这一身,家里唯一的一套衣服就是她的,柳絮和秦爹爹连一件换洗的都没有,逃难以来就没洗过衣服,若不是俩人遇水就喜欢擦洗,估计身上都搜了。

      想到这里秦以风就浑身跟虱子咬似的,疯狂想洗个热水澡,在院子里来回转了两圈,转到东厢房的时候便看到一个豁口的大浴桶,那口子明显是遭刀砍的,不过这个时代的刀具都是生铁打造,秦以风用匕首给松树切口子的时候都需要小心翼翼,一刀砍在浴桶上,恐怕刀都缺个口,木桶也才裂了一小截,并不影响使用。

      秦以风去厨房烧热水,出师未捷,连火都生不起来。这时候普遍用的生活工具是火石,秦以风看柳絮或者秦爹爹生火,往往都是风轻云淡地一擦,稍微吹一下火就熊熊燃烧起来,哪想到了自己就是这般艰难。

      秦以风一边往处走一边喊:“柳絮——快来帮我生火。”

      到正屋时,闲不住的柳絮正拿着一块不知哪儿找来的抹布四处擦拭,一半的桌椅已经擦得锃亮,听见秦以风喊他,便赶紧答应着往外走,一时着急,被门槛绊了一下,身体不受控制得往前倒去。

      失明多年,特别是逃难以来,因为总是来不及熟悉环境便不得不离开,柳絮早已经习惯了磕磕绊绊。他甚至琢磨出一套摔跤的技巧来,倒下去的时候不能用手掌去撑地,不然就会扭伤手腕,要用小臂的位置去支撑身体,保护头不受到伤害。只是这次却没等到疼痛来临,身体便投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怎么那么不小心,慢一点又没事。”

      柳絮红了脸,手忙脚乱地赶紧站稳,他不想让妻主等急了,赶紧往厨房去。

      “诶?!你知道厨房在哪么!”秦以风柔软的手拉上了他的。

      柳絮的脸更红了,喏喏道:“不……不知道……”

      秦以风笑起来,快活地将柳絮拉到厨房,她将柴火放在柳絮趁手的地方,自己则去厨房门口的井里打水。

      没有盖上的铁锅里也落满了灰尘,秦以风倒水进去,正想冲洗就被一只小手拦住了,柳絮没有神采的眼睛看着她的方向,认真道:“妻主,我……我来就可以了。”

      秦以风放手任他施为,只嘱咐一句:“小心烫着。”

      柳絮做这些家务,远比她这个不熟悉用具的天外来户更加麻利。

      水很快就烧开了,秦以风拿着挑中的三件衣服,在水里面煮了一会儿,便挑去院子里的树上晒着,两个人又分别在屋子里洗了澡,等到柳絮洗完,衣服倒是干了,但这衣服实在是宽大,秦以风穿上就像是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小孩,更别说柳絮,整个人都被埋在了衣服里,总得改改再穿。无奈,两人只能又穿上脏兮兮的衣服,但身上好歹一阵轻松。

      两人坐在温暖的阳光下,秦以风从东厢房里拿了个针线盒子,准备自己动手改衣服。她虽然没有缝制过衣服,在孤儿院好歹补过弟弟妹妹们撕裂的□□或者破烂的娃娃,对自己还是有些自信的。

      只是等到真正上手,秦以风才发现自己真是两眼一抹黑,抓瞎。改衣服根本不像她想象的那么简单,想要把衣服改得好看又合身,甚至比缝制简单的衣物还要困难,她下了几针,穿起来简直丑得辣眼睛,该松的地方缝紧了,该紧的地方拖出一大块布料。

      所幸她还没自信到胡乱下刀剪的程度,只要把她缝的线剪开,衣服还是原来的衣服,正愁苦间,收拾好屋子的柳絮出来,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迟疑道:“妻主……您……在做什么?”

      秦以风脸有些红:“这个衣服有些大,我……”

      还没说完,柳絮接话道:“那我给您改改。”说着伸出手向秦以风要衣服。

      秦以风有些吃惊,她见过柳絮扫地做饭干家务,但这些在现代也有许多男的会做,但针线却不同,她脑子里根本就没有“一个男孩子应该会做针线”这根弦,根本没想到柳絮这么多才多艺。

      越是相处,她就越觉得柳絮像一个宝藏,人听话又温柔,她做不好的一切事情,好像柳絮都会干。

      她看柳絮在衣服上摸了一阵,心中有数后便动作娴熟地开始下针,心里便更加满意。

      认真想一想,若是熬过痛苦的时间,到了没有战乱的时候,一家三口能在一个小镇里有一个住处,她每天出去工作挣钱,晚上回到家有温暖的灯火和热乎的饭菜等着自己,或许也是很美好的事情。好像这一辈子和柳絮过,也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甚至对于她这样难以动心的大龄剩女来说,被老天“包办婚姻”,似乎也变成了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眼看着到了午饭时间,门外响起敲门声,秦以风前去开门,一个长相粗犷的金人士兵将一个食盒递了过来后,一言不发离开了。

      秦以风拿了食盒摆到正屋的桌子上,将里面的菜一一拿出来。食盒里有一份煮青菜和一份糙米煮的粥,只是糙米里甚至还有黑色的不明物体,青菜还带着根,汤水泛着一股诡异的颜色。但看这食盒也算精美,怕是府里的下人从中作梗,用一份最下等奴才的饭食将给她的食物换了去。

      这饭菜也不是不能吃,比起前短时间逃难路上忍饥挨饿的总要好上许多,但看着这不干不净的样子,秦以风倒宁愿吃一点自己找来的干干净净的东西。

      但要为了一份饭食去郡守府上闹,秦以风也不愿意,她此行的目的还没有达到,现在正是能不引起别人注意最好的时候。

      没办法,只能出去买些吃食。

      秦以风跟柳絮打了个招呼,攒着五两金子出了门,金兵占领兰城的时间还不久,外城多的是迫于生计汲汲营营找活路的人,内城却几乎家家庇护,涵普命令商铺正常营业,百姓正常生活,商铺倒是都开着,心大到现在还到处晃悠的百姓却还是少。

      街上偶尔来往的行人要么行色匆匆,要么眼神不正,秦以风略观察了一番,将那份饭菜随手送给了一个街边乞讨的小孩。

      现在正是城内混乱的时候,秦以风随身带着那把匕首,怕金子被人抢或者骗,直接去内城最豪华的酒楼打包了一份烤羊肉和两份米饭,这种时候大酒楼总比街边的小酒馆靠谱许多。

      多的也不舍得花,拿着找的零散银子回家去。走过街边一个小摊时,一个黑瘦的小女孩在招呼偶尔路过的行人:“姐姐哥哥,买一个簪子吧,都是我娘亲手做的漂亮簪子。”

      秦以风看去,摊子上摆放着四五个桃木簪子,做工精细雕刻流畅,簪子的表面上了一层漆,使得暗沉的簪子一下透亮起来,显得质朴又优雅。

      秦以风挑中了一个刻满祥云图案的簪子,问道:“小妹妹,这个多少钱?”

      小女孩道:“这个只要五钱银子。”

      秦以风听着就默默放下了手中的簪子……五钱银子就是五百文,哪里的桃木簪子这么贵……

      眼看着秦以风要走了,小女孩急道:“姐姐!你买我的簪子吧!簪子上涂的是生漆,很贵的。”

      秦以风:……就算是生漆她也不买不了啊,这钱都可以买一个差一点的银簪了,就好比是几万块的Chanel草编包,皮扣用的是最上等的动物皮,终究只能是富人调剂口味的用品,不能符合穷人的价值观。

      秦以风走开了两步,就被小女孩追上来抓住了衣袖:“姐姐,求求你买它吧!我娘快病死了,没有钱请大夫,求求你救救她!”

      秦以风脚步一顿,揣在怀里的羊肉还暖着,柳絮还在等她回去吃饭,还有村里几十口人还在城外等着她运出粮食。

      正想掏钱买下小女孩的发簪,小女孩身后的巷子里跑出来一个乞丐,道:“小六儿,你娘要不行了!”
      小女孩呆了一瞬,连连泪都来不及擦,赶紧往巷子里跑。

      秦以风也赶紧跟上,乞丐则在后面手忙脚乱帮小女孩收簪子。

      七拐八拐走了能有三四分钟,小女孩一下钻进一个破庙里,秦以风才一进去,就被两个穿着破烂的女人反扣住双手:“你是何人?”

      秦以风不防还有这事儿,示意两人看她手中的簪子,指着里面的小女孩道:“我买了她的簪子,还没给钱她就跑了。”

      两人对视一眼,迟疑地放开了秦以风的双手,其中一位道:“把钱给我吧。”

      秦以风一时有些后悔冲动跑进来,这两个女人身手利落,根本不是她这样的弱鸡可敌,若是就此被人抢光了银钱,也只能认栽。

      但小女孩哭得跪着抽抽搭搭的样子实在凄惨,从秦以风的角度只能看见小女孩母亲躺在稻草上两条纤细的腿。

      秦以风在衣服里扣摸了一会儿,不多不少正正拿出五钱碎银,一边递给女人,一边道:“我是个大夫,那位,需要我看看么?”

      那女人警惕起来,厉声道:“不需要,你赶紧离开,不然我们不客气了!”

      旁边的女人却拦住她,小声劝道:“初一,阎……快不行了,总不能就这么……”

      初一道:“谁知道她是什么人?世间哪有这么巧的事,刚好就碰上个大夫买小六儿的簪子。”

      那女人道:“为了阎姐总得试一试,若是情况,我们两个舍命护着小六儿便是。”

      初一这才放秦以风进去,另一个女人抱拳道:“拜托先生了。”

      秦以风点一点头,并不在意,她匆忙过去,小六儿旁一个长相俊美的女人躺在稻草上,烧得满面通红,早已经失去了意识。秦以风以手触额,温度烫得让人心惊,再烧一会儿就算救回来恐怕也变成傻子了。

      秦以风又掏出一些银钱给初一,催促道:“快去买一罐白酒来,越烈越好。”一边把旁边储水的罐子拿过来,看了看其他人衣衫破烂的样子,干脆撕了一块自己的衣服沾了水给病人降温。

      初一看这阵势,心里虽然犯嘀咕,不知道白酒怎么治病,却也不敢迟疑,赶紧去买酒。走出庙门才反应过来,这女人身上刚刚瞬间爆发出的气势,居然将她都给哄住了,跟被她拿着掏银子时的小心完全像两个人。

      酒很快就买回来了,那个乞丐也跟着初一回来了。秦以风拿起酒来一试,酒水很快就在皮肤上挥发了,果然不愧是边塞的烧刀子,若是在南边地方,只怕根本没有这样的烈酒。

      秦以风用酒给病人一遍一遍擦拭身体,又让人尝试着给病人喂一些温水,一直擦拭了二十分钟左右,病人的体温便降了一些,但烧依旧没退。

      秦以风看体温还在可控范围,便一边坐着稍作休息,一边问道:“她什么时候开始发烧的?有什么症状?”

      初一道:“烧了一个多时辰了,烧完了就是冒汗,过一段时间又全身发抖,人一直昏迷不醒。”
      另一个女人补充道:“就是打摆子,我小时候见人生过这种病,隔一天发作一次,没有比这个更明显的病了。”

      秦以风也判断是疟疾,这病多是由携带疟原虫的蚊虫叮咬而来,在古代根本没有什么特效药。疟疾一直是人类的一大杀手,清朝时引入了西药奎宁,很快就因为耐药性发挥不了作用,一直到60年代华国紧急启动防治疟疾的科研项目,后又因为种种政治以及其他原因项目中断,直到二十一世纪,屠呦呦发现了青蒿素,疟疾才渐渐从中国人的生活中远离。

      奎宁提取自金鸡纳树,这种树主要分布在南美洲,秦以风甚至不确定华国有没有这种植物,就算有,照这种树的习性,也应该长在云南之类气候适宜的地方,兰城位于国土北部,气候干燥温差大,根本不可能有生长。

      青蒿素倒是可以考虑。青蒿素虽然称为青蒿素,却并不提取于植物青蒿,而是来自于黄花蒿,黄花蒿在我国陆地普遍分布,是很有可能取得的药植。

      秦以风看旁边有烧火剩下的炭,便拿了一个在旁边的墙上画两种植物的形状,想当初,她的画技也是在画人体解剖图中苦练出来的。

      为了一线希望,她先画了金鸡纳树的样子,道:“你们见过这种植物吗?”

      众人看着长圆状的叶子和顶上细小的花,都摇了摇头。

      秦以风又画黄花蒿的样子,小六儿就先激动地喊起来:“我见过我见过!隔壁街那个荒宅里就长了好多。”

      秦以风精神一震,怕小六儿一个人不安全,让那个乞丐跟着去尽量多采一些药回来,另一边叫初一去再买一些酒回来。

      正想掏钱,初一连忙摆手:“你给的钱还剩一些,够用的。”说着跑了出去。

      秦以风见病人已经脱离危险,她记挂着家里饿肚子的柳絮,交代剩下的女人道:“等他们回来,将这种植物洗干净泡在酒里,可以多捣一捣,泡出来的汁水拿去太阳底下晒干,搓成药丸给她付下即可。千万不要用水熬煮,不然就没有效了。”

      说着又拿出一些银钱,道:“这些钱给她买一些好克化的吃食,总饿着怎么熬过去。我家中还有事,等处理完了再来看她。”

      女人喏喏称是,一直送秦以风到门口。

      等秦以风回到小院,柳絮正等在门内。他看妻主许久都不回来,不免有些担心,听见一点动静,打开门“看”了好几次都不是妻主,他一个男子也不敢站在门口等,坐在屋子里等又心焦得坐不住,便一直在门内守着。

      秦以风推门进来,柳絮听脚步声便知道是自己熟悉的那个人,他一下站起来,也不问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只软软叫一声:“妻主。”

      倒是秦以风解释道:“怎么坐在地上,不凉么?路上遇见一个病人,看病花费了一些时间,让你久等了,饿了没有。”

      柳絮摇摇头,乖乖地逐个认真回答:“不冷……不饿。”

      秦以风便拉着柳絮的手往厨房走,秦以风拿出已经冷掉的羊肉和米饭,柳絮便勤快地生火热饭,又拿洗净备好的院子里摘来的青菜煮了碗清汤。

      秦以风发现自己在一旁时柳絮动作总有些拘谨,便自己去正屋准备今晚可能要用的东西。等饭菜摆上桌,秦以风早饿了,她动了两筷子,柳絮却迟迟不过来,桌上的菜已经齐了,也不知道柳絮还在忙什么。
      秦以风疑惑地走到厨房,柳絮正坐在灶前的小凳子上拿着衣物,已经改到关键处,他一点一点摸索着,小心下针改衣。

      “该吃饭了怎么改起衣服了?又不着急穿。”

      柳絮站起来,道:“妻主先吃,我待会儿吃。”

      秦以风这才想起来秦爹爹一直强调的,“女人先吃饭,男人吃剩饭”的规矩,这几日三人深处敌腹,吃饭都是便宜为之,根本没有这个问题,现在情况好一些了,柳絮怕妻主不高兴,便自发注意起来。

      秦以风简直哭笑不得,秦爹爹在时她怕被怀疑,不敢多说话,这会儿却不愿意讲究这些规矩,她把柳絮手里的衣服拿到一旁,拿着买来的另一份饭,拉着柳絮的手让他坐到自己对面,简答道:“吃!这时候讲什么规矩,也不看看在什么地方。”

      柳絮听话地拿起筷子,只扒拉着碗里的米饭,不愿意在妻主面前摸索着去够看不见的菜,或许一不小心就会将菜盘子弄翻。而且米饭已经很香甜了,比起以往吃的麦糠,又细腻又软糯,是有钱人家才能吃的食物,他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

      正吃得香甜,扒拉下一筷子却有一个散发着香味的肉块进嘴了,耳边响起妻主的声音:“听说这烤羊肉是兰城的招牌,就连涵普都特意去吃过呢,你也尝尝。”

      嘴里的羊肉外焦里嫩,带的一点羊油被烤得特别香,柳絮从来没有尝到过的香料味道将羊肉的香气最大程度迸发出来,特别好吃,柳絮珍惜地细细咀嚼了才咽下去,对秦以风说:“很好吃,妻主多吃一点。”自己却不去夹下一块。

      秦以风无奈,只能自己吃一口,再给柳絮夹一块,很快,两个人就将饭菜吃了个一干二净。

      本来金人士兵送午饭来的时间就晚,加上秦以风买吃食和治病耽搁的时间,这顿午饭就变成了晚饭。

      饭后,太阳已经只剩了一半在西山上,落日的余晖将整个院子都照得金灿灿的,柳絮留在小院里收拾碗筷和缝改衣物,秦以风则拿着东西再次出了门。

      时间回到秦以风刚走出庙门的时候,另一边,稻草上一直昏迷的女人缓缓睁开了眼睛,她咳嗽了两声,守在她身旁的女人立刻凑了过去。

      守着病人的女人名叫十五,和初一是一对姐妹花,但性格却是截然不同,初一性情直率暴躁,十五却性格温和,耐心细致。

      十五轻轻将阎娇扶起来坐着,喂了一些水,关心道:“阎主,您好些了么,刚来了一个大夫……”

      阎娇一瞥十五,眼神犀利,道:“我知道,靠你们两个,还不知道怎么死的。”她一向神经敏锐,就算是昏迷当中也强迫自己绷着一根神经,秦以风反反复复在她身体上擦拭,怎能叫她没有知觉。

      十五赶紧跪下来:“属下失职,还请阎主赎罪。”

      阎娇还在发烧,身体虚弱,现在这种情况也不是多加计较的时候,落到如今这种境地,初一和十五两个笨蛋还能不离不弃跟随在自己身边,光这一条就该饶恕她们所有无关紧要的罪过。

      她指了指门外,道:“跟着那大夫的那个金狗,你叫上初一去把她杀了,动作小心点儿。”

      十五心里一惊,她和初一寻踪觅迹的功夫修炼得不到家,注意力都在阎主和那个奇怪的大夫身上,竟然连门外藏着人都没有发现。

      她心中觉得愧对阎主的教诲,又叩了一个头,翻出稻草中藏着的利刃,翻身出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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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肠胃不适,不想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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