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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言
有时候,真想将这个荒唐的世界毁毁看看。
但做不到的话,也只能让我自己去死好了。
世界上再没有比莲生找到一个美丽动人、谈吐优雅且出生名门的女朋友更糟糕的事情,他们简直相配到让人心痛。但其实还有一件同样恶心的事,就是我的作品连参加梵高美术比赛的资格都没有,被主办方直接将稿子打了回来。
世界上不如意的事情太多了,有时候,真想将这个讨厌的世界毁毁看看。假装自己是拥有毁天灭地能力的超人,弹指灰飞烟灭的怪物,将所有的一切都碾成碎屑,看着所有的颓唐,心中畅快无比。
可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超能力,做不到改变世界,也不愿意改变自己,只能就这样一直痛苦下去。
其实,发生上面所说的事情很正常,我不过就是比一般人更倒霉一些,也更平凡一些,不如意的事情也就更多一些。
莲生是我见过最出色的男子,他才华横溢,他仪表非凡,他是一个年纪轻轻就出名的画家,比起我这种凡尘中的人,他简直是太阳,光彩夺目。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不知名的画展里。
当时,我是为了要看看别人的画作来到这个画展,只是简单的积累经验而已。不得不提的是,我长相普通,性格也格外沉闷寡言,我听到过班里有同学在背后说我阴郁。不过,所幸我从学校毕业已经一年多,不用再跟那些无聊的一般人打交道,每天只需要安安静静的窝在我凌乱昏暗的小画室
里做我想做的事,这令我很开心。
好像话题有些扯偏了轨道,总之,是没有人愿意轻易跟我搭话的,我就是一个讨人厌的人,这没什么大不了。
那天的天气格外不好,阴风冷雨,不见一丝阳光。但我还是想去画展看看,美术是我唯一喜欢做的事情。换句话说,再没有一件事情是我可以做的。几近月余没有出过门,那天我的刘海显然有些过长了,早已遮住眼睛,邋邋遢遢,我想这样的外形一定不讨喜。不过,我不在乎,谁会在乎?到今天,我还很感谢这个,它让我与莲生有了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纠葛。
走进画展里,只有稀稀落落几个人,毕竟在这样的天气还出来看画的闲人没几个。我觉得这里的画真是稀松平常,根本就没有借鉴的价值,精致的没有感情的涂鸦,跟照片有什么两样,有些后悔来这里浪费时间。一时没注意脚下,再加上刘海遮挡视线,我狠狠地摔了跤,擦破了膝盖。小腿可真是疼,这阴冷潮湿且凹凸不平的地面就像专门克我一样,流了血的腿感觉伤上加伤,有如撒盐。
或许是我的个头太低,身子疼的团成一团,腿疼着坐在地上十分钟也不见有个人往这边看一眼。看来,我这种人,就是哪一天死在什么地方,都不会有人注意到吧。
好不甘心,内心汹涌的窒息感和毁天灭地的痛苦简直快要将我逼疯,血液在脆弱的血管里一寸一寸的横冲直撞,择日不如撞日,死在今天就不错。
我打赌,我的嘴角一定在冷笑。
突然,一双干净考究的鞋子出现在我的眼前,停住不动,真是意外。一抬头,我就看到他的一只白净修长的手伸到我的面前,简直就像是在做梦一样,上帝在罪人面前伸出了怜悯的手。我甚至不敢相信,不敢用自己阴暗污秽的脏手去触碰这圣洁的光明,原来真的有这样善良的人存在,如阳光般温柔。其实内心中我是最讨厌刺眼明亮的太阳光的,毕竟从各种意义而言我是生活在黑暗里的人,但是那大概属于一种求而不得的扭曲感,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总觉得光明会暴露出我一切的丑陋。
我拼着腿快要废的疼痛感,自己手撑着地,踉踉跄跄的挪到一边,故意不去管那只美丽的手。天知道我现在有多想逃离开这个人的视线,丑陋如我如果触碰到他,我觉得那是玷污了他的纯洁。
快挪到即将离开他的时候,我还是没忍住看了他一眼,我想至少要记住他的脸。虽然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我就是想记住他,记一辈子。
他长得是那般的好看,我形容不出来,但就是好看。我还注意到他准备帮助我的手被躲开缓缓收回去的样子,他一定没有遇到过我这样不知好歹的人,不知道他会不会记住我。
这就是我们的相遇,之后我曾在很多角落里偷偷地关注他,甚至几天几夜的跟踪过他,不过他都不知道。我想他要是知道的话,一定会觉得恶心吧。一个只有甚至称不上一面之缘的陌生女人,心里狂热的膜拜渴望他。
知道他的名字是源于一本关于美术的杂志,上面有他的照片,我一眼就认了出来。那里写着他曾得过梵高美术比赛的金奖,是炙手可热的年轻画家,前途不可估量。我还费尽心思查了很多他做过的事情,这样可以假装他的人生我参与过,卑微懦怯的可怜,也很可耻。
后来,我还记得有一段玫瑰色飘香的时间,他似乎是跟我在一起的,他答应做我的男朋友。虽然,网络上有着他那些天去欧洲交换学习的照片和材料,可那一定是假的。
他分明就跟我在一起,我还记了日记。
那些天我们玩了许多地方,包括所有情侣都会去的地方,如电影院,公园,游乐场。我记得他还在游乐场买了一只娇艳欲滴的红玫瑰给我,卖玫瑰的女孩还夸他好帅,夸我好漂亮。从前我一个人去游乐场的时候见过这样的情景,没想到有一天也会发生在我身上,真是天降大运。
还有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就是我记得他在离开我的最后一天向我求婚了。求婚的戒指是钻石的,他知道我喜欢钻石。不过,我当时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的理由很充分。我说结婚得至少等到我成年再说,我才十七岁呀。
那些天的记忆似乎只有他一个人,其他都记不太清了。不过没有关系,我不在乎其他的。
似乎,现在他有了貌美的女朋友,可是他甚至都没有跟我分手。报纸杂志上到处都写着他们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可是他们将我这个前女友至于何地,他们怎么能都完全不知道我的存在?
世界上的人们都疯了,他们都是傻子。
不过,对于现在怎么样都无所谓了。
从知道我伟大的作品被打了回来和莲生的喜讯,我就已经点燃了我的那些画稿,那些纸屑是易燃的好材料,既然这个世界庸俗的人类是欣赏不了的,那也没有什么存在的必要,还不如给这个冰冷的世界添一点光热和温暖。不过,若是我的莲生看了我的画,他会不会懂呢?
没有如果。
现在火苗估计已经烧到窗台上了,我在窗沿养了一株兰花,不知道它现在是不是烧得很漂亮,像一团团火球。素净的兰花似乎不适合明艳的颜色,可圣洁更不适合我,不如就那样让它不协调下去。窗帘估计早就已经烧成一团灰,我喜欢的那张圆木桌估计也没了,滚滚的浓烟都已经飘到楼道里,让我有种身在彼岸的错觉。
我现在在考虑下楼梯的姿势一定要优美,至少应该头先着地,那种血花四溅的感觉棒极了,我希望血流凝固在地上的图案像我养的兰花。那么,四肢应该摆成什么样的形状好?全部都断掉似乎更显优雅,可摔下去姿势大概不好控制,毕竟我的体育成绩从来没有及格过。算了,反正现在已经栽下去了,大脑的神经突然感觉像是断了,排山倒海般的剧痛像白色的球形闪电一闪而过之后就是黑暗,我都没来得及看看我最后血肉模糊的样子。
我是一定会死的。
没有人会记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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