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课

作者:有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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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人人都爱天才。

      爱他们清新脱俗,得来全不费工夫。自然不爱拉斐尔圣母画像精妙笔触背后,那一张又一张被揉烂的草稿,和马尔克斯早年作品中重复多次的香蕉公司、末世暴雨。所以,每个一朝成名天下的状元榜眼探花郎,在站出来抖机灵秀锐利的时候,常常不忘为自己的成功加上一句注脚——“从来不上补课班”。

      即使当年也曾被家里人隔着千山万水的关系硬塞进去,半个座位也价值千金,一篇杂乱无章的板书说不定就漏了考题。老师捏粉笔的指尖半截泛着森森的白,随便抖落几点尘埃,都是智慧满溢出来,带着恃才傲物的骄矜不屑,往寻常百姓家里飞去。

      他们会说,一切早在认真听课时就已成为定局,学得不到家的人才需要补课。面壁打坐渡尽劫波暂且不说,有时还必须负担把自己读成一个傻子的风险。

      我就是幸运儿口中,那个膝盖中枪无数的倒霉蛋。

      初中的每个暑假,我都会参加老师家的补课。十来天的课程针对性极强,半册书的内容被浓缩成几句概要,烈日炎炎,老师家的空调呼呼往外吐着冷气,聊胜于无。八九个小姑娘中间夹着几只寸头儿,围着一张圆桌坐下,胳膊肘亲昵地贴在一块儿,除了人数不太对劲,严肃的表情简直可以直接上阵,演绎那场著名的会议——即使桌上还黏着饭菜的烟火气息,淡淡地缭绕在鼻翼。老师家不是连车库的排屋,就是省腿脚方便的一楼,再者便是加阁楼的小高层。运气好点儿至少有几张课桌,有时大家挤在一台电脑前上课,有时打开投影仪,色彩落在头顶那半尺白墙上……劳动人民的智慧果然是无穷的。

      然而时间再往前推一点,小学的时候,即使身边每个人都已经频频出入作文强化和奥数训练班,意志坚定死不悔改如我,一共也只补过两次课。

      我二年级的数学老师,五十多岁,身体发福,每天中午站在讲台上能吃下两碗米饭,薄薄的金丝眼镜背后射出两道光,一个个盯着我们有没有浪费粮食。我在她家学奥数,植树问题,鸡兔同笼,高斯求和,还有行程问题这些直到如今都不太明白的东西。

      我的数学成绩不好不坏,三年级前,每个孩子的成绩单都是双百的天下。除却自身乖巧,和家长花了多少心思,放眼望去,其实也看不出谁更聪明优秀。于是奥数学得好,便是前程似锦;谁先算出答案,智商便也高下立现了。

      我至今仍然极度恐惧在老师的目光下解题,有时甚至会怀疑,是当年她矮胖臃肿的身躯给现在投下了一片阴影。数学老师满口女子不如男的论调,我偏偏是个好强敏感的人,被她不轻不重骂过几次,于是钻进了死胡同。做不到浑浑噩噩破罐子破摔,却还是解不开丝丝绕绕的题目,小学三年级难度的卷子,每次出成绩时却都得吊着一颗心。

      可班上偏偏有这样一个男孩子,每道题他都会,他不会的,别人自然也无需肖想解开。

      我刚刚还说过大家的智力其实是差不多的,一定是记忆出了问题,其实他哪有这么聪明。

      可惜的是,一来,在我心中,“奥数”里的“聪明”自有一套不寻常的换算体系;二来,我喜欢他。

      我记得读小学一年级的妹妹放学回家,曾经很兴奋地告诉我她们班的八卦消息,班长同桌喜欢班长,绯闻两个字还被她顺溜地读成了“排闻”却不自知。我妈在边上笑着说现在的小孩子真是不得了,我摸摸她的脑袋,什么都没说。

      我曾经也很不得了。

      这又是一个很长很长,却又浪漫到没有后来的故事。我一直没法相信自己会在小学一年级时对搭档的那位副班长动心,却也一直为这样的早熟沾沾自喜。虽然结局如此,也看不出究竟“喜”在哪里。

      而一个女孩子的自尊心,在面对心上人时,也自有一套独特的计算方法。

      时至如今,我早已记得当年的题目自己究竟学了多少。后来我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从这场智力上的冷暴力中早早退场;再后来升入四年级,老师退休,当年坐在同一张圆桌周围的,有的敲开了别人的家门,有的在优等生的评级中埋没无声,连带大人们茶余饭后互相谦虚夸耀的,被过早钉死的前程。

      我只记得我输给了我自己。白纸黑字化为涡轮似的乱码,仿佛行走在比利时街头,三种语言叩击着耳膜,听不见主旋律的声线。

      这是小学时代我最后一次走进奥赛课堂。

      无疾而终的不坚持,自然也早早断送了更多可能。我所见过的分流从小学便开始了,大部分人的毕业考都是走个过场,根据户口落进一所又一所公办学校,不甘心回乡镇中学的,则是摇号托关系,八仙过海各凭本事。然后有那么一小撮人,打包行李奔赴省会,跻身名校学府,在升学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几前多少名就有机会进入「前三所」高中的地方继续崭头露角。

      凭借自身过硬的基础,加之家庭经济视力的锦上添花,赞助费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各种细节,未曾可知。

      那个男生好像开玩笑般说过,高考都比它公平。

      然而身在其中的他,好像并没有什么假装清高的资格。

      六年级的尾巴上,我过早地陷入了各奔东西的烦恼。成天捧着本子,写一些友谊万岁青春不死的流水账,我妈一度以为这是叛逆期的某种表现形式,只有我知道,我干这些都是为了什么。

      我拥抱了陌生的他们,只是舍不得一个人。

      某天那个男生的妈妈打来电话,问我要不要学新概念。跟着当时叫我们的英语老师,我,他,和一个小我们一年级的学弟。

      我答应了。

      挂上电话的时候,掌心依然是温热的,刚才说过的话,平平仄仄,全都消散在空气里。其实那时我早已学过了新概念一的大半册,可是鬼使神差的,我说动了我妈,又买回了一本崭新的教材,理好书包,整装待发。

      我要和他一起补课了。

      第一堂课沉闷无趣,课文通篇只有“pardon”一个生词。我向来不是个妙语连珠的姑娘,大多事情需要背景介绍,太多打闹又实在亲昵过分,我盯准每一个画里画外的缝隙,借着老师接电话做私事的闲暇,聊上几句,台词早已在心里编排妥当,翻来覆去地品味,像一个煎到两面焦糊不是滋味的荷包蛋,好衬得自己内涵丰富为人幽默,现在想来,的确是很愚蠢的事情。

      那是我喜欢他的第六个年头。

      我们却还是像两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每一个抬头都要刻意粉饰出完美印象。那时候我也优秀,可惜优秀地很“稳定”很“扎实”,从成绩到长相,全部一马平川,丢进人海里甚至没有一枚独特的发卡来标榜存在。

      因为我梳着短发。

      后来我用亲身经历证明,HOLD不住短发的姑娘,说什么也别心血来潮走进理发店。

      我还记得第一次去补课的时候,我坐在他们家的而车上。本田的SUV,我至今还只识宝马奔驰,型号和款式自然不敢奢望。他父母也不过是小城里的公务员,爸爸在城建局上班,每天都有一辆通体明黄的工程车停在他家门口。

      他和我住一个小区,我每天回家时,都能看见那幢别墅的阳光房里,迎风猎猎飘动的T恤衫。只是看不到他。

      他的母亲大概就属于那种深受老师喜爱的家长。人很年轻,对孩子的教育颇上心思,打扮和说话风格一样无懈可击。他曾在作文里矫情地编造过一次雨天打伞的事例,被帮语文老师批卷子的姑娘们嘲笑了半天。

      毕业考那段时间我鲜少午睡,总是被各种各样的老师叫出门批卷子。他那极具个人特色的答题方式,我至今还能背出几条。就是喜欢躲在人群里,躲在批卷子的红笔后面,去抓他的蛛丝马迹,风过无痕,当别人投来淡淡的目光时,波澜不惊地一页翻过。

      我觉得我最终都没能追到人家是有原因的。

      我不太喜欢这个阿姨。可这样的情绪破土萌芽要等到好几年之后,当时的我满心感激,仿佛她是我蒙蒙无光的暗恋生涯里,一阵千里快哉风,别人不会懂。

      而李夫人也是怀胎多少月,几许期盼,最后才发现自己生下了一团肉球。

      我坐在那辆开得风驰电掣很有男性风格的SUV上,浑身上下没有一道线条不是紧绷着的。坐得比一年级刚入学的小朋友还要笔直端正,下巴微收,视线落在窗外飞速后退的绿化带上,被带出很远很远。

      一场认真的作秀,身边唯一一位VIP观众却在玩手机。

      补课结束后,是我爸来接我俩回家。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家的车没有洗,后排还乱糟糟的不成体统。

      我还记得,他又玩了一路手机。

      所以至今我仍然不明白,这样的一个人——要知道比他优秀的人千千万万,有什么有点值得我喜欢。值得我嘴上为他和另一个女孩子的暧昧流言推波助澜,心里却私藏着一份卑微的期待——不过那时的流言,几个小孩子在说到“喜欢”时爆发出的一阵大笑,鬼鬼祟祟的神情,擅自杜撰的故事,当事人或不自知,或一手导演乐在其中,其实也真不算是流言。

      而他又哪里,值得我牺牲每个周末的晚上,拿起书参加烂熟于心的补课。只为了在六点半前,八点半后,和他说上几句话,争分夺秒,每一个音节都像是在和时间抢拍。

      一遍又一遍捣烂在心里的台词,比课文单词语法之流更印象深刻。有点儿像秋天的柿子红透了,最后惹来怪异的甜腻和一堆聒噪不休的飞蝇。

      好在苦心孤诣是有结果的。毕竟鲁迅先生说,世上本没有穷途,幸而我俩都没有遇着。

      也许是补课,又也许不是。我的生日在八月,我,一个成天哼哼着不想分离的姑娘,自然是叫上了一大群同学,一起去唱KTV。

      我也叫了他。说来惭愧的是,我这个人诸多勇敢,却还是托了朋友,几经周折才联系到他——或者说,我把聚会的日子改了又改,在从北京夏令营回来的飞机上,用最后百分之十五的手机电源软磨硬泡扯嘴皮子,又叫上一群和自己并不熟识的男生……也都是因为他。

      他来了可他没有唱歌。坐在沙发边插科打诨了一会儿,就出门打游戏机去了。

      而我呢,因为这一场在我的家教中略显出格的生日会——或者说,不诉离殇的流水账,被我妈妈不冷不热地批评了一顿。

      那一晚我心情很不好,找他聊天,却还强撑着舌灿莲花。他好像在打游戏,依然是回一条信息便要七八分钟,我的手机放在抽屉里,每隔一会儿就要拉开抽屉神经质地查看。也不知道说了什么,话题不绝如缕,艰难地吐息着,最后我笑他天不怕地不怕,他忽然反问我,谁告诉你的?

      那个瞬间他回得极快。我的手指刚放下,滴滴滴的声音就响起来。

      我躲在被窝里,金立的屏幕发出盈盈光亮,大拇指飞速跃动,打字如飞。他说他是被怎样送进省城,肩上背负着多少沉甸甸的期待;说他永远忘不了他父母在所谓领导面前低三下四的模样;说“你想的那样好,可世事难料,谁又知道以后怎样”……

      中间我妈妈进过我房间一次。她也睡不着,躺在小床一侧和我聊天。内容无非是早恋的危害——可自打我升上初中后,她就忽然摇身变成了八卦路线上的先锋,最爱少女怀春而不得。然而我知道,这不过是平定内乱后歌舞升平的家乡,白脸唱在前头,万一哪一天我真的得手了,她和我爸非打断我的腿不可。

      她和我讲话时,我的手机一直在嗡嗡嗡振动个不休。她问我怎么了,我说,短信而已,短信而已。也不知道这么晚了还有短信,是谁想邀请我出门吃夜宵。

      我妈至今都还以为我当年喜欢的是班上另一个大个子,怪就怪我无论什么人都挂在嘴边,侃侃而谈,唯独不提他。

      少女心藏在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里,却很重地,沉下去。

      她的确猜出有什么,只可惜差了十万八千里。

      我一度以为这个秘密,这场不肯宣之于口的暗恋,注定会被我一声不吭地带进坟墓里去。比如我是怎么处心积虑地制造每一场遇见,刻意昂起头,又为这个动作在镜子前无数次端详过下巴的轮廓;比如我是如何熟悉他的位置,第六排,总在我一回头便能看见的地方;比如,我翻阅过往曾经,少得可怜的交集,只为了寻出他“好像是喜欢我”——这样的蛛丝马迹,却不知道,在爱情里,我们都带着放大镜。

      可是小姑娘毕竟太过天真,她最后也没料到的是,今天的我,竟然能在这里娓娓道来,多少辗转反侧的夜晚,都被拉长成一笔柔情似水的谈资。

      我讲出来了。

      人们管这叫“长大”。

      其实也不过是同一笔黑历史的坦诚相见,握手言和。一方不再执念,一方不再羞愧。

      我和很多人半开玩笑地提起过这些往事,把自己捏成一个“有过去的人”,甚至大言不惭地感叹说,自己为何没有再主动一点。

      于是,便很少有人知道当年的我是何等稚气,他们也懒得关心。前因后果固然能支撑起一个好故事,然而我们只是在聊天。

      于是那一晚我们究竟说了什么,到现在我都谁也没有告诉。

      原因无他,并不甜蜜,甚至带着几许哭笑不得。他头一次不吝惜褒扬,说我是他见过想的最多最远的姑娘,要一直做好朋友,原来彼此的背水一战都是相似的——天知道两个六年级的孩子,生命中会遇到什么跨不过去的天堑,需要用这样的词语来渲染。

      第二天又是补课的日子。我们在老师家还没有打开的车库大门前,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忽然低下头笑了。

      好像前一晚手机上方的3:30为前路扫清了障碍,量变推动质变。

      那个暑假我补了十节课,一百元一节,并非学有所成,唯独收获了一张少年心性的空头支票。

      九月终于来了。初中三年何其漫长,奔波在数学科学竞赛班里,我不过也只见了他三次。第一次是国庆节的邀约,隔着一大帮狐朋狗友和另一个女孩子;第二次是寒假;第三次是在一家课外英语补课机构,依然学着新概念,他旁听过一次,就走了。

      我们一句话都没有说。

      高中时翻到舒婷的《路遇》,看到她写,记忆的天光和你的目光重叠。

      太多事情需要背景介绍,太多打闹又实在亲昵。我很难说,在看到他的那一刻心中是平静的。然而蜻蜓点水,骤暖骤凉,波纹荡漾不到潭底。

      就像诗里说的,也许一切都不曾发生过,不过是旧路引起的错觉。即使一切都已发生过,我也习惯了不再流泪。

      我终于摆脱了那个苦心孤诣的小姑娘。

      关于最后一次见面,其实还有一段故事。大约是他初中三年一直不太出挑,每周回家都对他那个喜欢指手画脚的妈妈冷眼相待。脾气上来,一拍桌子说,我就给你三分钟,你把要说的话讲完了,现在开始。

      当年无懈可击的阿姨打电话给我妈,望子成龙的路走到穷途,先夸我,再诉苦,最后请教学习方法。

      这通电话足足打了四十分钟。我在书房里写竞赛听,楼下悉悉索索的碎语顺着没关紧的房门飘进来。我起身关门,忽然就生起兴趣,于是丢下考卷,不声不响地坐在楼梯上听着。

      这才意识到原来我一直不喜欢他妈妈。

      也许只是在偏爱他。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那一年夏天,一百一节的补课费用在我眼里恍若明晃晃的打劫,然而自从升入初中,每次补课的起步价都要上千。

      我开始认真听课,好好做笔记,一点一点把竞赛课本读薄。白纸黑字旋转成涡轮,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

      我很喜欢写暗恋故事。感情像是一截让人不断喘气的浮木,结局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抑或是一方毅然退出转身拥抱新生活。何其快意。就像开篇所提,人人都爱天才,也不过是爱那么一段潦倒艺术家在世界冷眼中贫寒度日,然后一朝成名天下知的传奇。

      而现实通常没那么完美。总有夜莺一厢情愿刺穿心脏血染玫瑰,花瓣却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碾作微尘;那条励志故事里至高无上的流水线,总会错漏一个惊才艳绝的灵魂,让真相、理想和自由无法在下个、下下个世纪筑起丰碑。

      比如我,花千把块钱参加了一次补课。

      自始至终,也不过和喜欢的少年多说了几句话而已。

      文/湘子
      于2015/9/27浙江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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