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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有灵且萌梗
1.《对食物要保持专情》
欧阳少恭是只修炼成精的大棕熊。所谓修炼成精,那就代表他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想吃啥就吃啥已经不是他的追求了,连人都吃得,还有什么吃不得?
作为一只有追求的熊,他的美学在于吃得营养健康且色香味俱全。当然,在“食物”发挥果腹功能之前能好好欣赏一番“食物”的恐惧神态,也是非常~美~妙,令他食欲大增~
他是一只有领土的熊。整座蓬莱山都是他的。
这山本来没有名字,不过有了他这么有文化的熊,起个名字完全是捉只兔子那么简单的小事。他在山上给自己起了栋小屋,按着人类的习惯,屋子里什么都不缺,就差个电脑。不过他也不喜欢太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能偶尔用放映机看看人类的电影就不错了。
只是占着这座小山包太久,远远近近的小动物们都知道有他这么个山大王,渐渐地也就不太过来玩了。
有点寂寞。
所以,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出了蓬莱山,四处溜达。
某一天,在一个从没去过的山窝窝里,他发现了好大一个蜜蜂窝,克制不住地伸出手之后发现自己今天不够“皮糙肉厚”,他开始纠结要不要变回熊样……
自从能变成人之后他就很少用那副毛茸茸的样子出山了,衣服穿得好好的,变成熊样就该崩裂了,又要去城市里买衣服,又要被人类里三层外三层地围观尖叫求合影,虽然他知道自己的人样长得好看了些,但也是很烦躁的!
正在纠结的时候,大树背后传来了声音。
有一只草食动物。
他轻手轻脚地绕过这棵老树,就看见了一只白毛球。白毛球看着他,要跑不跑的样子显得有点可怜。赤红的一双眼珠子,让他想起隔壁山头的公鸡精雷严送的一对红宝石。不过被他拿去城市里卖掉了。
换了一堆人类的钱。坐吃山空吃了两年还没吃完。
这对“红宝石”显然不够他吃两年的……
玩儿两年倒是不错。
他朝着兔子眯眼一笑,特意龇出两颗引以为傲的尖牙。兔子吓得一动不动,乖乖被他抱在了怀里。
晚餐很丰盛。
他用叉子把切好的牛排送进嘴里,慢慢咀嚼,顺便瞥了一眼桌上的兔子。小东西正在啃胡萝卜,嘎嘣脆。
他突然很想摔盘子。
怎么自己就堕落到跟兔子在一张桌子上吃东西了!
他是比人更高端的生物!明天就把兔子吃掉!生气的欧阳大王当晚干掉了三份牛排。
怕兔子跑了,他把兔子丢上了床。
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头发被兔子啃了一嘴。该死的兔子还睡得打起了小呼噜。
来不及惩罚这只不怕死的毛球,他冲进了浴室。
差点洗成熊秃子。
他很生气。拎着兔子耳朵进了厨房。
兔子乖乖坐在砧板上,不大清醒,半睁着漂亮的红眼睛盯着他。他突然发现这只兔子还是个面瘫。顿时更生气了。
他伸手戳了戳兔子脑门,笑得黑气四溢,“把你红烧了好还是清蒸了好~”
兔子条件反射地伸出两只爪子抱住他的食指,然后——
啃了一口。
欧阳少恭当了这么多年的熊,还有这么多年的人,从来没被咬过。蚊子都不敢咬他。
对于这种以下犯上的不识时务的小东西,就该——
留到大年三十好好打牙祭!最好是生吃!鲜血淋漓在雪白绒毛上,赤红的一双眼珠留下收藏。这画面想必十分~美妙!
兔子喜欢跟他一起窝在沙发里看电影。他什么都看。
去人类世界被骚扰的次数多了,也就学会了抄小路。
小巷子里卖影片的可多了,热情如火的小哥们每次都拉着他不放,久了他就习惯了,每次一张票子甩出去,不仅能摆脱纠缠,还能换一大盒子各种各样的碟片,够他看很久的。
兔子经常看着看着就要睡着,抱着他一根指头睡得天昏地暗。
他盯着屏幕上滚来滚去不爱穿衣服的人类,没多久也能睡过去。
每每在沙发上醒过来,他都很心塞地觉得,自己被兔子带的越来越没心没肺不像个妖怪了……
又过了很久。
某天他被鬼压床了。胸口闷得喘不上气。
好不容易醒过来。发现兔子睡在他心口位置。好!重!
他认真思考了一下,这么圆润雪白柔软的兔子,是不是可以吃掉了?
不用等到大年三十了。
人类不是说,只要自己想,天天都像过年嘛!
他给家里的长餐桌铺了红桌布,点起了红蜡烛。看起来又温暖又喜庆。确实像过年。
兔子乖乖坐在餐桌上,他拿出特地买来的大红缎子,给兔子系了个大蝴蝶结。
今晚的兔子安静得有些奇怪。摸起来比平常还热乎,他疑惑了一下,是不是发烧了?又想,反正就快进肚子了,管那么多做什么。
于是他心情复杂地下去酒窖里,想拿两瓶葡萄酒。
他拎着酒瓶子慢悠悠晃回餐室——
一个光溜溜的少年坐在餐桌上,脖子上歪歪系了一个大蝴蝶结,一边缎带正好落在左边胸前——
他定住了几秒,觉得是不是类似贞子的男鬼从他电视机里爬出来了——
少年抬起头来看着他,眉心一点晶莹剔透红宝石一样的痣。眼睛也红红的,像小兔子。毫无表情的模样还像个面瘫。
他眨了眨眼。
少年也眨了眨眼。头顶上毛茸茸的兔耳朵也跟着抖了两抖。
等等!啊!这特么就是兔子啊!兔子成精了!
他整个熊生都没遇见过这种措手不及的状况——
少年歪了歪头,伸手搭上他的肩膀,面瘫着一张脸问,“你要先吃我,还是先吃饭?”
他在扑面而来的美妙的兔子香味中突然不着调地想起来,昨晚他们一起看了个霓虹小电影。
……
-fin-
2. 《这个杀手不太冷》
萝卜是根有名字的萝卜,他叫百里屠苏。是个杀手,人称杀手萝卜苏。别问他是怎么杀人的,你自己不会脑补啊!
某天,他在路边看到一只仓鼠。仓鼠很虚弱,在笼子里发抖。
萝卜苏从来都是独来独往,杀手不需要同情心。不过……这只仓鼠的毛看起来真好摸啊……
他可以有一件皮草了。穿皮草的杀手,听起来就很不错呢!
他把仓鼠笼子拎回了家。别问萝卜怎么拎东西,成精了不熊啊!
仓鼠很虚弱。虚弱得每一根毛毛都蔫了。
萝卜苏有些发愁。要做皮草的话,还是健康的仓鼠比较好吧?
他请来了医生给仓鼠打针。仓鼠慢慢地好起来了。也会说话了。
仓鼠说他叫欧阳少恭。仓鼠每天都要不停地吃瓜子豆子玉米片。终于有一天,萝卜苏发现自己没钱了……
一切为了皮草!
不多久他发现自己没法出门了。大街上到处都贴着通缉令。虽然银行的监控录像拍出来的照片有些模糊,还是能看得出来。
因为那么英姿飒爽的萝卜除了他世界上再找不出另外一根了。
终于有一天,警笛声在门外回荡不去,有人很粗暴地开始砸门。
仓鼠往嘴里塞了几颗豆子,胡须一翘一翘,“屠苏,你为我做到如此地步……”说着又塞了几颗豆子。“我欧阳少恭何其有幸……”
如果你不那么爱吃的话也不用做到如此地步。如果你不忙着塞吃的我会以为你真的很感动。
萝卜苏不想理他。
门锁快要坏掉了。
萝卜苏第一次体会到英勇就义的滋味。头顶的萝卜缨子都凛凛生风地飘了起来。
“到我嘴里来。”仓鼠伸出他肉呼呼的爪子,扯了扯他的萝卜须,眨了眨眼。
“……”萝卜苏没有说话,原本就红扑扑的萝卜皮貌似更红了。
门终于被警察一脚踹开了。
“萝卜苏!你不要躲了!跟我去警察局走一趟!”一个穿着制服的小警官“噔噔噔”地四下搜查。却发现屋里唯一的活物是一只仓鼠。
仓鼠在不停地吃东西,两个腮帮子都快撑炸了。
小警官又搜了很久都没发现杀手萝卜苏。只好走了。
欧阳少恭扒拉扒拉自己的腮帮子,把萝卜苏放了出来。萝卜缨子上头全是豆子壳儿。
欧阳仓鼠薅了一把萝卜缨过来,嚼巴两口,萝卜苏忍不住抖了两抖。
仓鼠含着萝卜缨子乌鲁乌鲁地说,“既然合过体了,以后你就是我的萝卜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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