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啊,请赐我一世平凡

作者: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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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章



      有句俗语叫:人怕出名,猪怕壮。

      就在鹤轩居声名鹊起的那一年,程王看上了它。

      在这个当地最高权力者面前,想要活命,能做的除了臣服还是臣服。

      于是他以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收走了我十年的心血,而我还要陪上一张笑脸,多谢不杀之恩。

      我们从人人羡慕变成人人幸灾乐祸,那些因为利益而前来结交的朋友瞬间变成路人,一个不剩。

      之前传的时来运转,福星转世变成了终究是个乞丐命,人定胜不过天。一夜之间,我们成了云祥街家喻户晓的笑话。

      “我不管,这个不行,就找下个,不准再推三阻四,你都二十岁了,别人家的闺女二十岁孩子都满地跑了,你再看看你,一点姑娘家的样子都没有,吧啦吧啦……”

      老爹还在不依不饶,他现在已经视我这个滞留在家的老姑娘如眼中钉肉中刺了,恨不得拔之而后快,虽然我知道他是出于好心,可他这种三天一劝五天一吵的架势真真是让我叫苦连天,伏地哀嚎。

      我心里喊着救命,面上还要做出可惜又无奈的样子,“找,我也想找,可也得人家愿意才行,我的臭名早已远播,谁还敢来提亲?”

      这十几年我整日穿着男装忙里跑外,女人该做的我一样没做,不该做的,我倒是做了个八九不离十,更何况又发生了鹤轩居的事情。

      谁愿意娶一个被人当做茶余饭后笑料的男人婆呢?

      老爹看着我,若有所思道:“猫猫……”

      我以为他又要说车轱辘话。

      可他迟疑着说的却是:“猫猫……你是不是对迟北……”

      迟北。

      我一下子就明白他要说什么,心脏像是突然被电击停了一拍。

      但我面上仍旧一派镇定,“狒狒是我老哥,瞎说什么呢?”

      我一直以为自己隐藏的很好,可到底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我的心思他大概早就看出来了,只是一直未拆穿,不过,打死我也不会承认的。

      老爹不管我的否认自顾自的叹气道:“你们俩个老爹不是没想过,可那小子他……他……”

      “迟北喜欢的是金桃。”我接过他的话,“而且,他从来都只把我当妹妹看。”

      迟北和金桃在一起是早晚的事,就算不是金桃,那个人也不会是我,这一点老爹清楚,我比老爹更清楚。

      “你都知道?那你还……”

      我对天翻个白眼,“那我还什么?我可没说喜欢他,你不要乱给我扣帽子。”

      我无论如何都不上道,老爹泄气的直拍桌子,“老爹老了!眼花了!可心没花!”

      我笑笑,不再说什么,解释的越多就显得我越心虚。

      反正打死我也不会承认的。

      ——————

      摆脱了老爹,我来到后院,书房的窗户正开着,远远的就看见迟北坐在案前一手握书,一手提笔在写什么,他没有束发,如墨的长发就这么随意的披在肩上,阳光透过树叶斑驳的撒在他身上,像一幅画。迟北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脏兮兮的小乞丐了,俊秀儒雅,风神奕奕这些美好的形容词现在放在他身上,任谁也不会说个不字。

      我放轻脚步,悄悄接近,却发现他沉着脸,眉头紧皱,我大概猜得出他现在写的东西有多枯燥无味,迟北很专注并未发现窗外有人,我所性靠着墙柱看他。

      我突然希望时间停在这一刻,让我就这样默默看着他就好,偏偏风不如我意,一阵顽皮,迟北案桌上的纸向我刮来,我下意识的伸手抓住,迟北应声抬头看到我先是愣了下,紧锁的眉头随即展开,露出个大笑脸道:

      “什么时候回的?怎的不知一声?”

      “我怕打扰你喽,扰了你念书,回头老爹又得收拾我。”

      生活变好之后家里就请了先生教我和迟北念书。

      迟北很聪明,学过的东西,二三遍就不忘,悟性又佳,先生让他参加科考,他却拒绝了,这里的科举内容并不主张考生发挥自己的思想,提倡死啃四书五经,而死记硬背的东西,迟北最是讨厌。彼时我们对功名权势没有任何兴趣或是向往,觉得靠着自己的努力过着衣足饭饱的生活,我们堂堂正正理直气壮,又什么也不缺,这样的生活已经足够了。

      直到程王收走鹤轩居,它像盆冷水,浇醒了我们。

      这里不是人人平等的世外桃园。

      就算再勤劳努力,再有钱财,我们依然只是一介白丁俗客,任何一道指令或莫须有的罪名都可以让我们暗无天日,某种程度上来讲,我们就是任人宰割的鱼肉。

      在这个时代,想不被人看轻,不随便被人欺负,财富、能力、品性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其实是你的身份。

      而对于此,我虽然不甘心,可也无能为力,而且经历的事情越多,我越是深感平淡安然的可贵,对于现有的生活其实颇为知足,我已经没有任何野心,只想好好守护现在所拥有的小小幸福。

      迟北却决定要参加科考。

      我自然理解他的心情,可我不想他不开心,不想他勉强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情。

      “狒狒,不喜欢就别念了,”我随意甩着手里的抄纸,“老爹那边我帮你说,反正都已是秀才了,可以了。”我深知道他有多烦这些八股,实在不想他再受折磨。

      迟北收回抄纸,展平放在桌上,“哪可能什么事情都让人喜欢,要得到就得有牺牲,谁都如此。”

      他的话透着股坚定,好像功成名就是他多年的梦想,是他多么梦寐以求的事情,其实他对这些根本反感至极甚至厌恶,他只是想变得强大来保护我和老爹,不希望我们再随便受到伤害。

      迟北就是这样,他对人好,为别人付出,却从来不要回报,甚至没有邀过一次功,叫过一声苦,只默默的做他能做的一切,而他这一点是正是我最喜欢的。

      我正想着他的好,他却问了让我极扫兴的问题,“好了,不说这个了,我今天看到老爹请了媒婆来,怎么样?他跟你说了没?”

      我点头,“说了,他跟我说收租的张生一表人材……”我又把老爹的反应学了一遍。

      迟北毫不客气,搂着肚子笑个不停。

      我不满的撇嘴,“你行了啊,拿别人的痛苦当乐子,还是我哥不?”

      他继续哈哈大笑一点要停的样子都没有,“老爹也是为你好,你……”

      我知他要说什么,可那些劝嫁的话我唯独不希望从他嘴里说出来,打断他道:

      “你自己的事情都没搞定,还来管我?等你什么时候把金桃变成了嫂子,我再谈婚论嫁也不迟。”

      他难得在我面前脸红,尴尬的只会呵呵傻笑,只是这份羞涩属于另一个女人。

      长大的迟北个性沉稳又不失开朗,再加上天生一副好相貌,这些年明里暗里喜欢他的姑娘其实不少,但他却如老僧入定一般不为所动。

      直到隔壁搬来了金桃。

      金桃像是迟北寻找多年的另一半苹果,令迟北一见钟情,老僧都定不住了。不得不说迟北还是很有眼光的,金桃人长的漂亮,个性又温柔可人,两人站在一起就像那话本里的男女主角,我只能在旁呵呵傻笑,纯粹个路人。

      心中一阵酸涩我做出不削的表情,“切,一个大男人像个小姑娘似的,怪不得金桃现在也不肯嫁给你。”

      迟北终于不傻笑了,回击道:“彼此彼此,咱俩半斤八两,你一个姑娘家行为打扮没一点不像男人,我看老爹给你说再多媒也是白搭。”

      我点头表示认同,“这就叫……”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他像是知我心思,完美的异口同声。

      迟北与我对看一眼,随即同时哈哈大笑,笑声惊起树上歇息的麻雀,惊跑墙头酣睡的野猫,可我不管不顾继续没有形象的笑着。

      笑吧笑吧,请把我心中那些苦涩与失落都笑散,把我心底的贪念与妄想都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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