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呼,关于《风暴眼》遗留问题的一些解释,终于腾出心思写出来了。包括SH和秦森结仇的原因、魏琳杀SH和黄邵的过程、简从卿之死……其实就是把被推翻的大纲展现给大家看了,感兴趣的小天使就看看吧~满足你们的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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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主角:SanchezHarris,秦森,魏琳 ┃ 配角:黄邵,简从卿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短介绍

立意:立意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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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随笔
  • 作品视角:
  • 所属系列: 随手记一记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5952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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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暴眼相关遗留问题

作者:Sun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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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来说说Sanchez Harris(以下简称SH)和秦森的关系,以及魏琳被绑架事件的始末。
      这一点在《风暴眼》中其实没有说明,也许写到秦穗的故事《魅骨》时会提到,但那是以后的事,我也打不了包票。在开始说之前,我要先解释一下我为什么没有在《风暴眼》里写到这些。大家都知道,《风暴眼》直到最后才在尾声里交代“那件事”的大致经过,甚至因为庭审程序的关系,很多细节直到结局都没有写出来,所以留下挺多所谓的“逻辑漏洞”。
      而我不得不承认的是,这种写法其实和我大纲中计划的是不一样的。在大纲里,尾声会转换成第三人称,以回忆的方式把“那件事”交代个一清二楚,包括SH和秦森结仇的原因,包括魏琳是怎么从地下室逃出去的,包括魏琳是如何杀掉了SH又用何种巧妙的手段毁尸灭迹,秦森是如何发现这一切然后又如何彻底疯掉,而简从卿究竟是被秦森无意杀死还是故意杀死……大纲里全部有明细。
      甚至关于结局,大纲里的场景都是不一样的:宣判的那天,王复琛从昏迷中醒来,下身瘫痪成了残废,和简岚一起移民国外;肖明拒绝了关于这桩奇案的专访,在自家洗手间烧掉了四年来为破这桩悬案而写下的所有笔记和分析。七年后,魏琳刑满释放的那天,一场热带风暴席卷X市。她以为直到她出狱的那个点风暴都不会过去,丈夫也会因此耽误来接她出狱的行程,可当她重见光明的那一刻,天已放晴,秦森带着秦穗站在监狱外迎接她的回归。
      非常不同的感受,对吧?如果说我最终写的结局是开放式结局,那么这个大纲里计划的结局,应该算是明朗的HE了。
      但一切都被我推翻了。
      我稍微有点印象,我似乎说过类似的话:其实这个故事写着写着,已经开始失控了。我不知道每个角色的未来如何,结局如何。我不能控制他们。
      这也是最终结局变成你们所看到的结局的原因。我觉得,点到即止,交代冰山一角,已经足够。
      至于SH和秦森结仇的原因,到最后,在我看来是更加没有必要写清楚的。这个故事的落脚点原本就是“在经历了一场飞来横祸之后,被摧毁的一对夫妻如何走出阴影,如何获得救赎”,“飞来横祸”不是关键,关键在于“如何走出阴影,如何获得救赎”,包括其中的挣扎和痛不欲生,都不过是“黎明前的黑暗是为了迎接破晓时的光明”,唯一超出我计划的是,写到后来,我已经不知道他们能否迎接那光明。所幸他们做到了。
      而“飞来横祸”,它只是一个引子,它可以以任何形式出现,它的本貌究竟如何并不重要——尤其是当秦森是这么一个身份微妙的人的时候,SH的身份可以有很多种:也许是嫉妒他才学的精神病患者,也许是某个曾经被秦森逮到的倒霉罪犯,也许是因秦森在破案过程中的失误而失去挚爱的复仇者,甚至更简单,是个从事高智商犯罪的罪犯,长期以来将秦森视为对手,以此来挑战他……等等等等。
      如果我写明了SH和秦森结仇的原因,那么大家或许会唏嘘:哦,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真是太可怕了。
      但也仅此而已。
      于是我想,如果我没有写明SH和秦森结仇的原因,大家或许就会产生我前面提到的那些猜测,得到各式各样的答案。不论最终大家的答案如何,都会让大家意识到一点:各种可能性都是有的。之所以是“飞来横祸”,就是因为它藏在各种你意想不到的契机里,你看不到它,而一旦它出现,也许就能摧毁一切。
      这不是更符合我所想的吗?
      我希望大家日后回想起这个故事时,不是受到定势思维的影响而告诉自己:其实事情就是这样,而是利用发散思维问自己:有那么多种可能,究竟是如何呢?
      所以我抛弃了大纲,没有写出原本该交代的东西。
      现在,我大致向你们说明了我这么做的意图。接下来我会把大纲设计的一切告诉你们,我希望你们记住的是:无论大纲如何设计,这都只是这个故事的一种可能性。而故事真正的结局,是你们从前看到的那一个。于我而言,那是唯一的结局,唯一的真相。
      罗嗦了这么多,现在开始吧。
      首先说说SH和秦森结仇的原因。
      SH的身份是一名神经内科专家,这一点其实已经暗示了所谓的原因。大家都知道秦森提出过一个“变态人格脑起源”的假设,这就是他和SH的交集点:关于变态人格脑起源的研究。在大纲设定里,SH已逝的父亲是个富商(尾声里提到过),但SH是父亲和姑姑□□之恋的果实,他天生长相畸形丑陋、脾气古怪、身体虚弱,但他很聪明,又因为富有而拥有许多“朋友”,尽管他明白这些“朋友”在背后是怎么侮辱诋毁他的——他需要看似正常的社会关系网,而实际上,他同样憎恨、瞧不起这些“朋友”,长此以往人格已经扭曲、变态,变得阴沉、虚伪,看似狂妄自大,实际上自卑而极端。他和秦森曾经是大学同学,虽然是不同领域的天才,但某些方面出奇地相似,以至于不约而同地专注于变态人格脑起源的研究。他们两个都对此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秦森先一步得出了成果,几乎因此一举成名。而只差他一步的SH前功尽弃,整个人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癫狂状态。和他比起来,秦森的外表光鲜亮丽,性格可亲善于交际,同时不乏“天才独特的个性”,简直完全符合人们对于“天才”的想象,不是吗?而SH呢?他长得丑陋可怕,性格乖僻暴戾,从没有得到过真正的朋友……而现在,他唯一能够把自己的才智展现给世人的机会,也被秦森给夺走了!
      所以SH憎恨秦森。他开始关注秦森,看着秦森的事业步入正轨,看着秦森在生理心理学领域以外还屡破奇案,看着秦森获得一个又一个天才的称号,看着秦森回国以后又找到了一个与他琴瑟和谐的美丽妻子,甚至他们结婚美国多久,她的妻子就怀上了他的孩子……
      在SH眼里,秦森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
      而SH自己呢?他在父亲死后彻底沦为一个孤僻的独行侠,虽然继承了一大笔遗产,但他从来没有得到过自己想要的,他过得痛苦万分,在妒忌中发狂。后来,就在得知秦森的妻子怀孕后不久,SH也从医院得知,自己已患绝症,活不过一年。(尾声里乔茵在给同事打电话提到过一项她从美国提取的证据,这份证据就是SH的绝症证明。)
      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消息让SH对秦森的憎恨突破了临界点,他认为自己的一事无成都是秦森造成的,甚至自己的绝症也是秦森引起的——一切的一切,都是秦森的错。
      于是SH决意要报复秦森,他要让秦森生不如死,他要摧毁秦森的事业、生活、家庭、妻子和孩子,摧毁他拥有的一切。
      这就是所有事情的起因。
      至于黄邵——也就是后来被魏琳杀死的另一个男人,他可以说只是一个被SH挑中的倒霉蛋。黄邵的亲人早逝,他继承了父母留下的这幢别墅,但因为一身恶习而欠下一屁股十辈子都还不清的债务,就在这个时候SH替他保住了这幢他还有感情的别墅,还给他还了一半的债务,唯一的要求就是:把别墅租给他半年,帮助他完成一件事。
      黄邵答应了。原本就是亡命之徒,还有什么不敢干的?
      可黄邵没有想到跟SH即将要做的事比起来,他从前干过的那些事根本就是大巫见小巫。SH改装了别墅的地下室,绑来了一个孕妇,用各种手段折磨她,还把过程录下来寄出去给她的丈夫看,甚至命令黄邵□□她。黄邵虽然是个坏蛋,但心里多少还存有一点良知,这良知里面绝大部分是对一个女人、一个母亲的怜悯。
      渐渐的,黄邵意识到SH压根就是个疯子,是个变态。而自己却已经跳进了火坑。眼看着SH在魏琳面前把她的孩子丢进火里烧死,眼看着他对魏琳做脑部手术破坏她的眶额皮层,眼看着魏琳因为失去孩子的打击而日渐苍老、头发灰白,黄邵内心的恐惧和最后一点良知觉醒了。
      所以说,魏琳其实并不是自己逃出别墅的。
      是黄邵偷偷放走她的。
      而对于SH来说,其实他一早就计划好了要让魏琳杀死自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毁了她,进而毁了秦森。黄邵的自作主张给SH带来了不少麻烦,但SH还是通过自己的关系网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了魏琳的所在,并趁着秦森根据自己刻意放出的线索来寻找自己的空隙,把魏琳重新引到了别墅。
      SH已经准备好了她用来杀死自己的凶器,甚至准备好了毁尸灭迹用的工具。他做好了一切的准备,要享受她从一个温婉无害的女人变成一个疯狂变态的怪物的过程,即使他要为此成为她手下的亡魂。可他有什么好在乎的呢?反正他也快死了。
      几乎一切都是按照他的计划进行的。除了一点:秦森比他想象的更快地找到了他真正的藏身之所。
      因此原本是该在这座城市里兜圈子直到魏琳杀人毁尸回到医院才从她的反应中发现端倪的秦森,在魏琳杀死SH继而又杀死黄邵,正对着他们的尸体机械地一刀一刀挥砍、斩碎的时候,来到了别墅。
      他看到了魏琳的样子。她把血涂上墙壁,坐在一堆碎尸边,满身是血,脸上带着扭曲的、心满意足的笑容,简直就像个怪物。
      发现秦森之后,她对他笑起来。她站起身,跌跌撞撞地跑到他面前,笑着对他说:“秦森,我已经把他们都杀掉了。我把他们都剁得碎碎的,所以再也不会有人伤害你了,秦森。再也不会有人伤害我们了,秦森。我好开心,你不开心吗?”
      其实秦森就是在那一刻彻底崩溃的。
      他不敢相信魏琳变成了这样,也不愿意相信她成了一个怪物,一个反社会者。他头一个念头就是保护她。他觉得一定会有办法弥补,一定会有办法把魏琳变回原来的样子,所以在那之前他必须保护她,不能让任何人发现她做过什么,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她变成了什么。
      所以,并不是魏琳毁尸灭迹。是秦森。
      其实很容易猜到,毕竟魏琳不可能做得这么周密,不是吗?
      秦森击晕了魏琳,把她送到安全的地方。他在浴缸里溶解了黄邵的尸体,又用别墅里的绞肉机把SH的尸体分批次绞碎,在几个不同的点投入江中。然后他制造密室,利用激光点燃蜡烛,一把火烧毁别墅,抹去残留下来的血液、指纹……一切可能被采集到的证据。
      在某条评论的回复里,我说过:“而秦森,他的骄傲和天赋其实从一开始就让他徘徊在悲剧的边缘。他有能力,但他弄丢了妹妹。他有能力,但他弄丢了妻子。他有能力,但他弄丢了孩子。他有能力,但他为之而努力的事业把他最心爱的女人变成了怪物。王复琛说得很对,他不适合拥有伴侣。他自始至终都是矛盾的,既克制隐忍,又屈从于天赋的指引;既渴望保持清醒,又极力逃避事实;既想要保护魏琳,又隐隐期待一切的真相大白能带给她真正的救赎。”
      他的本能在逼迫他交代事实真相,然而他的私欲又驱使他毁灭证据、保护魏琳。因此在做着一切的时候,他承受的压力是无法想象的。这导致他真正变成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并且陷入一种疯狂的发病状态。
      所以当后来简从卿指出魏琳已经因为手术而变成一个反社会者,并从她和秦森的各种表现中推测出她杀了人之后劝秦森赶紧带她去自首时,两人发生口角,秦森失手将他推下了楼。
      在场的魏琳冷漠地看着这一切发生。
      秦森因为失手杀了简从卿而再一度发病,他把魏琳带回家绑在家里,疯狂地翻找各种书籍和病例想要找到治好她的方法,以至于忘了给她食物和水,差点让她死掉。直到她想办法联系到了警察——而此时简从卿之死在警方那边也已经有了眉目,胡泰峰局长带着警察破门而入,带走秦森,救了魏琳。
      之后就是文中提到的,魏琳找到王复琛为秦森做辩护,秦森被送入精神病院。
      再之后的事,大家也都知道了。魏琳通过合法程序,偷偷将秦森接出精神病院,离开这座城市,消失无踪。
      好了,说到这里,该交代的基本都交代清楚了。
      在我个人看来,这样的真相其实更加残忍。当然,我还是要重申那句话:无论大纲如何设计,这都只是这个故事的一种可能性。而故事真正的结局,是你们从前看到的那一个。于我而言,那是唯一的结局,唯一的真相。
      最后,谢谢你们对这个故事的支持和喜爱。其实说过挺多次,很想听听看读到结局以后,你们对这个故事的想法。听到的回应不多,但都很认真。真的非常谢谢你们。
      p.s.其实还遗留了一个问题,就是有几个小天使提到的,为什么非得要给魏琳判刑的原因:明明SH和黄邵该死!这个问题要从法律和公正的角度来解释,有点学理性,如果大家有兴趣,下回我整理好思路了,再跟大家讲讲。

      ————————————————————————————

      法律问题:
      1、魏琳的杀人行为算是正当防卫吗?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需要有必要限度,绑架折磨视频明显发生在她从医院返回别墅之前,而她在医院接到电话时除对方的口头威胁并没有受到实际意义上与她后来杀人行为同等的暴力威胁,她有能力在医院就请求包括警方在内的他人的保护和帮助,但她没有,而是一个人溜出医院杀人。
      在控辩双方都对她“从医院回到别墅后、杀人之前双方是否有冲突、何方先动手何方存在应承担更多责任的法定情节”无从举证的基础上(文中并没有写她进入别墅后、杀人之前究竟有没有遭到威胁,但之前的相关遗留问题解释中我说过,SH是故意引她回去杀死自己的,所以他其实并没有反抗或者对她进行折磨、威胁),她一方的证言不足以形成正当防卫的完整证据链,但她杀人、碎尸、弃尸藏尸的行为都是警方花了五年的时间搜集铁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的,这些行为又恰恰是加重情节。

      2、乔茵为什么不为魏琳做无罪辩护?
      魏琳本人并没有要翻供的决定。在当事人主动认罪并且坚决不翻供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如果执意替其当事人做无罪辩护则可能导致律师涉嫌伪证罪入狱,官司也绝对没有胜算。需要明确的是,辩护律师对当事人做无罪辩护是最要谨慎的,它有可能造成不仅没有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判决,还失去了减轻、从轻判决的可能性的后果。
      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上来看,类似的案件,能判到七年已经是奇迹式判决结果,而且我写的还只是一审就争取到了这个判决结果,十几年前能有这样的结果可谓是逆天了。反观李彦杀夫烹尸案,从2010年到2012年,省高院二审判决的结果都是死刑立即执行。如果不是最高院驳回核准死刑发回重审,也不会直到今年才改判死缓。

      3、魏琳为什么要认罪?
      姑且不从同态复仇违背法律的法理角度来说,直说女主个人的观念:她在尾声里提到了一首童谣《谁杀死了知更鸟》,以证因果轮回报应不爽,不论你做了什么终会因此付出代价,所以她不辩解;她还对男主说不要和孩子讲《杜松树》的故事因为结局不好、结局是骗人的。尾声三提到了《杜松树》的结局:男孩复仇杀死了继母之后,又从小鸟变回人类,和爸爸妹妹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女主说这个结局是骗人的,因为以暴制暴、同态复仇并不会带来幸福快乐的结局,就像敲头案中她说过,当你憎恨的人死去了,失去的也不能挽回,你只能恨自己。这也是古人的一个大智慧:孔子说过,当你打算复仇,要准备好两座坟墓——一个给敌人,一个给你自己。

      4、同态复仇究竟对不对?
      单看一个案子你可能会替女主不平,但从整个法治社会来说,如果判一次以暴制暴无罪,今后可能就会有更多的以暴制暴出现,那么社会秩序就会混乱,法律就成了摆设。为何需要法律来制裁犯人?如果以暴制暴就能解决问题,谁还会花钱花精力走法律途径?都私了,尤其是通过剥夺生命权这个最重要的权利,社会就再无秩序可言了。但我也不否认,如果当初只是抓住那两人交给司法机关,那么很可能出现他们动用私人势力逃脱、减轻法律制裁的情况。所以,究竟怎么做才是对的,我并没有写。只是给出这样一个事件,让看过的人有些思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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