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公主之心

作者:陈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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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要去很远的地方


      灵犀决定,让犬戎族过上文明人的生活。

      她举着一件灰不溜秋的麻布长裙,呼哧呼哧地在沙滩上跑。那群黑皮肤大辫子的姑娘,鸽子似的一哄而散,善意地躲开她。
      灵犀用不熟练的土著语言说道:“好女孩子要穿上衣服,要……唉唉不要跑啊。”好容易抓住一个十岁的小姑娘。灵犀攥住她的胳膊,强行给她套上衣服,严厉地说:“以后不准光着身子跑出来。不然我可要打你啦。”那女孩子龇牙一笑,在她的脸上摸了一下,扭头就跑了。

      她亲手缝制了一百套连体长裙,因为本地炎热,这些裙子是在中原襦裙的基础上改良过,袖子齐肘,裙摆及膝,腰间系丝带,从审美学来讲,还是挺好看的。可惜犬戎族人不识货,她忙碌了一个月,一件裙子都没推销出去,简直要气哭了。
      犬戎族的人也被她折磨得很无奈。不过她是贵客,又是王子的未婚妻,他们对她都很忍让客气。

      最后灵犀决定找女人们的头领,涂山氏。

      涂山氏坐在沙子堆成的土坑里,正把一碗羊奶往身上涂。旁边的女人给她梳辫子,不时往头发里洒一些鱼油脂。灵犀盘腿坐在她对面,很努力地说服她:穿衣服可以减少蚊虫叮咬,继而减少疾病的传播,男女都穿上衣服,也可以减少族内性侵害事件的发生。衣服可以减少日晒对肌肤的伤害,族内女人可以更长久地保持青春。
      她口干舌燥地讲了一堆,涂山氏嘴里哼哼唧唧,绵羊似的唱着小曲。

      灵犀看着高瑟:“你翻译给她听了吗?”

      高瑟坐在两人中间,认认真真地说:“我都翻译了呀。”他又看向涂山氏,说道:“妈,公主跟你说话呢。”涂山氏抬了抬黧黑的眼皮,唧唧咕咕地说:“你这个新媳妇,太闹腾了。”

      高瑟脸颊一红,虽然知道灵犀听不懂,他还是放低了声音,辩解道:“她也是为族人着想嘛。”

      涂山氏起身,光着脚走到灵犀面前,认真地打量着她。跟本地人相比,灵犀的个子更高,皮肤雪白,眼睛大,鼻梁高,说话娇声俏语,走路袅袅婷婷,有点弱不禁风的样子。涂山氏对她不太满意。
      “她看起来不太能生育,不会补渔网,也不会做饭。”涂山氏对高瑟说:“她不会照顾你,你反而要照顾她。”

      高瑟低头笑了一下,嘀咕道:“那我就照顾她呗。”
      涂山氏无奈地看了儿子一眼,又摸了摸灵犀的手,点头说:“也好,她是中原的公主,能下嫁犬戎,是我们的福气。”

      灵犀看见涂山氏点头,欢喜地看着高瑟:“她说什么,她同意了吗?”

      高瑟点点头,一本正经地说:“你把那一百套衣服都拿来,交给我妈就行了。”

      第二天灵犀从小木屋里出来,看见年轻的女子都穿上了长裙,走在沙滩上衣角翻飞,十分好看。灵犀欢喜得跑过去,拉着姑娘们的手看了又看,问道:“新衣服喜欢吗?有没有要改进的地方。”
      那些姑娘们嘻嘻一笑,又点了点头。
      其实她们一点都不喜欢穿衣服,她们是听了涂山氏的话,要哄灵犀高兴,所以才这样的。

      光是年轻姑娘穿上衣服还不够,灵犀决定召集二十人,专门从事采麻纺织裁衣的工作,保证全族十几万人都有衣服穿。高瑟有点为难:找几百人哄她高兴也就算了,拉上全族的人就有点过分了。他对灵犀说:“现在是潮汛期,大家都忙着打鱼,不要做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
      灵犀有些失望,轻声说:“才不是无关紧要呢,我觉得很重要。”她一旦决定做一件事情,就非要做好不可,她举着手指说:“而且我才要二十个人,不会耽误你们干活的。”

      高瑟见她这样,再也说不出拒绝的话,只是说:“好吧,我想办法。”

      高瑟一直很努力地要做犬戎王,像这种为了讨女人欢心而劳民伤财的事情,他很不屑去做,但是如果这个女人是灵犀,他还真得硬着头皮去劝父亲。

      犬戎王听了儿子的话,也有点郁闷:“这女孩子真不省心。”涂山氏坐在旁边,梳着乌黑的头发,慢悠悠地说:“咱们儿子喜欢,有什么办法。”想了想又说:“这种时候,从哪里调人都不合适,不如就叫咱们家的几个女儿去做工吧,既不耽误渔猎,也不至于族人生怨。”
      高瑟欢喜地拉着涂山氏的手:“谢谢妈妈,也代我谢谢姐姐们。”

      潮汛期很快结束,家家户户的大门上都挂满了鱼肉。同时所有的族人都得了一件粗布衣服,他们平时把衣服系在腰间,瞧见灵犀要来了,才赶紧解下来穿上。虽然这位小公主喜欢折腾人,不过她脾气很好,待人又和气,大家都很忍让她。

      在致力于推广穿衣文明的同时,灵犀又教他们酿造果酒,制作烟熏肉,腊肉。这两项成果倒是很得民心,犬戎族的人显然对食物的改造创新更有兴趣。

      灵犀已经能听懂简单的土著语言,她也有了两三个好朋友,农忙时跟大家一起狩猎捕鱼,闲时在海滩上捡漂亮的贝壳,把珍珠和贝壳做成项链,挂在脖子上,行动时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椰子树上挂满了圆滚滚的椰子,成熟得随时都可以掉落下来,道旁的扶桑红彤彤地绽放。灵犀计算了日子,她在这里一年多,想做的事情都做成了,于是她简单收拾了衣服,带上几串贝壳,对高瑟说:“王子,我要回家了。”

      高瑟一瞬间感觉自己踩空了,他有些张皇无措:“你、你去哪里呀,这里不是你的家吗?”

      灵犀幼年时四处流离,若是有一个地方让她觉得温暖亲切的话,就只有海边的犬戎族了,中原并没有她的家,但是中原有顾庭树。灵犀低头,摆弄着衣服带子,嘀咕道:“反正我要回去的,你不肯送我,我走也要走到中原。”她看起来文弱,其实是极有主意的。

      这段时间里高瑟一直陪她玩,陪她说话,亲密得如夫如妻,高瑟一厢情愿地以为,两人已经到了可以托付终身的地步。现在灵犀忽然说要走,他在伤心之余,几乎感觉到了愤怒。
      “全族的人都以为你是我妻子,你忽然说走,我怎么收场?”高瑟大声说。

      灵犀却是头一回听到这种说法,她仰着脸,很无辜地说:“这是误会呀。”她摆弄着包袱里的项链,很漫不经心地说:“我明天早上就跟你父母辞行,然后再走,要一起吗?”雨林里百兽丛生,一个人肯定是过不去的。灵犀希望王子能送她,但如果他不送,她照样也要走。

      她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就是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了。高瑟呆呆地站在原地,长长的睫毛在火光下十分整齐。灵犀还想说几句轻松的话,忽然看到高瑟的眼睛很亮,好像要冒泪光了。灵犀怔了一下,也就什么也不说了。

      两个人沉默了半晌,高瑟才轻声说:“那我明天送你走吧。”
      “谢谢。”灵犀不知道怎么感谢他,只好说:“你对我真好。”

      高瑟低着头,他一直都是个简单快乐的王子,生平头一次遇到这样伤心的事情,他竭力忍着委屈,低声说:“你姐姐把你交给我的时候,说跟你相处久了,就会觉得你是个很好的女孩子。”高瑟瞪了她一眼:“一点都不是,你是我见过的最坏的女人!”

      灵犀挠头,有些无奈地说:“哦。”

      第二天灵犀去辞行的时候,高瑟解释说她去拜望中原的父母。犬戎王还不知道那边已经改朝换代了,他很热情地准备了许多礼物,叫灵犀向中原的皇帝问好,涂山氏拉着灵犀的手,颇为不舍,又往他们的背囊里塞了很多肉干果干,叫灵犀多吃饭。

      这次穿越雨林照例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出来的时候,十几个人俱是灰头土脸,只好在边境线上的一家车马店里洗澡换衣服。高瑟用一口袋的珍珠换了一件湖绿色的汉族襦裙,算是送给灵犀最后的礼物。
      “你穿上这件漂亮的衣服,好去见他。”高瑟落落寡欢地说。

      灵犀见他如此沮丧,反而有些愧疚。想了想,她说:“我会想办法在雨林里开辟一条路,这样你们就可以随便到边境做生意,拿珍珠换中原的铁锅、丝绸和茶。”
      雨林绵延几百公顷,在里面开辟道路是非常浩大艰难的工程,只有中原的人力物力财力可以做到。但即便灵犀这样许诺,高瑟还是高兴不起来,他没精打采地说:“谢谢你。”

      此地虽然位于边境,但到底是秦国的国土,百姓们对于皇帝的事情多有耳闻。一行人临走时,高瑟去结账,灵犀站在柜台前跟老板娘闲聊。她很思念顾庭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关于他的任何消息。

      老板娘抱着白胖儿子,笑道:“咱们这位羲和帝,是最仁慈宽厚不过的了。登基时就大赦天下,今年新添了一位皇子,两位公主,更免了南疆地区的税赋。我们的日子也都好过了。”拿着一个拨浪鼓逗小孩玩。

      高瑟结了帐,走过来推灵犀:“走吧。”灵犀愣怔着,默默地跟在他旁边。
      灵犀从京城逃亡南行,算起来也有一年多的时间了,她没有想到的是,顾庭树这么快就有孩子了!虽然早知道顾庭树的为人,但亲耳听见,她还是觉得很心凉。

      高瑟把她送到了官道上,递给她缰绳,往行囊里装了碎银子和干粮,他摆摆手,轻声说:“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北走。我不能再送你了。”

      灵犀翻身上马,低着头慢吞吞地朝前走。那马是枣红色的矮马,体格健壮,四蹄有力,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丛林深处。高瑟站在原地,呆呆地看着,心里又酸又涩,恨不能大哭一场。

      他看了半晌,渐渐心灰意冷的时候,忽然听见一阵嘚嘚的马蹄上,就见灵犀一身翠衫,催马折返回来,不一会儿停在他面前。高瑟以为自己眼花,揉了揉眼睛才惊喜地问:“你不走啦?”
      灵犀跳下马,垂头丧气地嗯了一声。

      高瑟高兴地几乎要跳起来,然后他跟在灵犀身边,好奇地问:“可是,为什么呀,你不是很想他吗?”

      灵犀心中一痛,半晌才轻声说:“我问了旁人,他们都说他娶了很多妻子,也有了小宝宝。”她觉得很失望,也觉得没必要回去了。顿了顿,灵犀又说:“我能先去你家住吗?我现在又没地方去了。”
      她这番话说的很可怜,但高瑟听了,几乎要大笑起来,忙不迭地点头说:“可以呀,欢迎欢迎。”过了一会儿见灵犀脸色阴郁,高瑟温和地说:“我最讨厌始乱终弃的人了,我要是能娶到你,别的女人我一眼都不看。”
      灵犀深吸了一口气,忽然暴躁地说:“滚啊你,我快伤心死了,你跟我说这些乱七八糟的。”
      高瑟碰了一鼻子灰,讪讪地躲到旁边了。

      然后一群人收拾了一番,高瑟喜气洋洋地率领众人回家了。那片茂密的树林,似乎也没有平日那样可憎了。一路上众人说说笑笑,烹饪美味的食物给灵犀品尝,还抓了很多野鸟,把羽毛收集起来做帽子。十几天后,他们走到雨林深处,渐渐地就不再说话了。
      雨林其实是极危险的地方,尽管犬戎族世代生活在旁边,但他们对雨林的了解也只有万分之一。
      正午下了一场大雨,他们几个人趁天气凉爽,就加紧往前赶路。高瑟用树皮做了一个哨子,送给灵犀,又在她身边轻声说:“晚上想吃什么?”
      灵犀把哨子放在嘴边吹了几个音节,没精打采地说:“玉米。”
      “还吃啊,我都要腻死啦。”高瑟撇着嘴巴:“我想吃烤扇贝,生蚝汁……”
      灵犀被他说的也馋了,开口问道:“咱们再有几天能……”

      忽然一阵尖锐的呼哨声,高瑟猛地回转身,顺手把灵犀护在身后。密林里射出几支长柄箭,他的两个族人中箭倒在地上,其余人则迅速靠拢到高瑟身边。

      烈日下,一个身形高大怪异的生物从树林后面探头,显出青紫色的面目和血红色的嘴唇。旁边一个年长的族人低声道:“食人族!”
      话音未落,树林里窜出十几条怪异的生物,低吼着朝这边扑过来。

      高瑟拉着灵犀飞奔,身后是他的族人,且战且抵挡。
      食人族是迁移民族,半人半兽,凶狠残暴,边疆民族里都有关于食人族的恐怖传说,只是他们沉寂了很多年,不知怎么忽然来到了南疆。

      灵犀被高瑟拉着往前跑,耳边是呼呼的风神,夹杂着犬戎族人倒地、挣扎、惨叫的声音。她只觉得五脏里着火似的燃烧起来,两只脚也只是机械地往前跑。

      食人族的人不识林中路径,在杀光了高瑟的随从之后,胡乱搜寻了一番,找不到他俩的踪迹,于是嗷嗷嗷的呼叫,惊得百兽都奔走哭号起来。

      高瑟和灵犀只顾往前跑,一直跑到天都黑了,才渐渐放慢了速度。灵犀大口大口地喘息,满嘴都是血腥味。她在林中不识路,只好跟在高瑟身边。

      高瑟的步子渐渐缓慢下来,在漆黑的树林里,他的喘息声格外剧烈。
      “灵犀,你沿着白皮榕树往前走,再走十天,就到家了。”高瑟低声说。
      月光下,灵犀努力地辨认了一番,然后说:“我知道了。”她握住高瑟的手:“你是不是累了,要不要歇一会儿。”
      “不能停,食人族占据了这个林子,不会放过任何人的。”高瑟脚步踉跄着:“你跟我父母说,叫他们尽快带领族人搬走,你也……你也跟他们一起走。”

      灵犀只觉得他这番话有些不对劲,伸手去摸他,只觉得他后背一片湿滑。
      “我中箭啦。”高瑟苦笑着,很温柔地说:“这下娶不到你啦。”

      灵犀把手放到鼻端,闻到了新鲜的血腥味,她的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
      “怎么这么笨啊!”灵犀大声说。

      高瑟也觉得很歉意,他闭上眼睛,身体不由自主地瘫软下去,又被灵犀紧紧抱着,强行拖着往前走。高瑟挣扎了一下,他身上的血几乎流尽了,声音显得很轻:“你就是个死脑筋,我对你那么好,你只是看不见。”
      灵犀背着他往前走,她个子矮,几乎是强行拖着前进,眼泪哗啦哗啦地流下来,身上脸上又被荆棘和树叶划破,她抽抽搭搭的说:“我看见啦,我看见啦。”
      “傻子。”高瑟闭上眼睛,几乎是呢喃着:“还有我爹娘……”他还这么年轻,从来没有想到死亡会忽然降临到自己头上。恋恋不舍的,他趴在灵犀的肩膀上,眼皮垂下,身体也渐渐冰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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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以后就是一个人了呀,灵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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