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拂樱斋主×枫岫主人]杯誓

作者:金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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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1927年的北平有个多事之春。

      自宋教仁被刺杀身亡,疑犯虽被缉拿,背后一系列阴谋论却频频浮上水面,使得时局愈发的陷入

      风谲云诡。

      袁世凯死后,更是军阀混战的天下。山河破碎,民生哀怨。

      枫岫站在燕园园门外,一身果青色缎子长衫,手里拎着刚买的早点。

      北大相熟的老师们纷纷客气地跟他打招呼,告诉他尚风悦在宿舍,今日无课。

      见到他后,尚风悦一脸判官模样。

      “当下你还敢招摇过市,舆论压力再大,北洋政府还在一日,你就有一日危险。”

      “无妨。过几日我就会离开北平,走前来看看你。”

      把早点往桌上一搁,尚风悦去壁橱取碗碟,他这才发现屋内还坐着别人。

      那是一个娇小的女娃娃,岁数不大,穿着粉色的洋装,圆圆脸,杏眼忽闪,十分乖觉讨喜。

      枫岫愣住,一把抓住尚风悦,似笑非笑,

      “几日不见,连女儿都这么大了,好友果真人不可貌相。”

      对方一甩手臂,脸色更是难看,刚要开口解释,只见那女娃娃撇了撇嘴。

      “尚叔叔才不是阿爹,尚叔叔是阿爹的好朋友。”

      枫岫一撩长衫的下摆,坐在凳子上,边吃油条,边逗她开口说话。

      “你阿爹是他的好友,他的朋友我都认得,只不知道竟还有养了这么好看的孩子的。”

      那女娃兀地红了脸,眨了眨眼睛,

      “你觉得我好看吗?阿爹说我没有小时候好看了。”

      “女孩子小时候是可爱,长大了自然就变漂亮了。”

      “可阿爹说我越长大越不可爱,阿爹会不会不要我了啊?”

      大滴泪珠夺眶而出,枫岫不知如何哄女孩子,一时怔住。

      尚风悦原先于一旁看着,此时也放下碗,从兜里掏出手帕,将她抱过,

      “你阿爹脑子不正常,你不要听他胡讲。”

      二人讲笑话给她听,她方才破涕为笑。

      枫岫正琢磨这孩子的父亲究竟是谁,忽地门铃响起,与此同时,那女娃直冲到门口。

      一身颇为眼熟的绿色军装,以及帽沿下苍白冷硬的线条。

      怎么看也不像是能生出这么大孩子的人。

      转念又一心算,他今年已二十八,这人跟自己差不多年岁。

      他们这个年纪有个七,八岁的女儿倒也不是稀奇事。

      见他在场,拂樱略一颔首,跟尚风悦说了几句话后,便拉着女娃的手离开。

      枫岫坐回桌边继续掰他未食完的油条,顺手将尚风悦的咖啡一饮而尽。

      “你在生气?”

      “我当然生气,我过几日就要走故而一早来看你,可你原来竟瞒着我跟他私交这么密切。”

      “你二人立场悬殊,少做牵连对彼此都好。以我对你的了解,你不会不明白。”

      “我明白,然而好友你做事情却越发矛盾了。一边说少有联系,一边又介绍他跟我认识。”

      尚风悦拾起折扇,轻轻一敲手心,

      “这件事是双赢,如果没有他,你能自己安全得离开北平吗?”

      枫岫暗暗摇头,他一向对尚风悦中庸的处事态度不作苟同。

      “替国军写文章已经有违我的原则。只此一次。”

      告别了尚风悦,枫岫朝报社方向独步而去。

      欠的房费昨天已经交完,社员的工资亦已结算清楚,离开北平后,这里的一切都和自己不再有关

      系。

      四月初,杨花盈盈漫天,如大雪初降,世界一片澄明。

      竟像那林冲夜奔,一般傲骨铮铮,一般气如长虹。

      “一宵儿奔走荒郊,残性命挣出一条。到梁山借得兵来,高俅啊!贼子!定把你奸臣扫!”

      想着到了上海或者广州也可以把报社再办起,前些日子的不快也一荡而空。

      走过街角,却又见到那抹令他避之不及偏又牵扯难断的军绿色。

      “你这样的人养女儿恐怕不太轻松吧”

      拂樱闻声侧首,见一双凤眼正促狭地看着他。

      “原来是枫岫先生。”

      “不是让你叫我枫岫。”

      捡起他挑过的簪子放回盒中,向摊主说道,

      “拿些款式新的,这人是个大官,做成了生意有你赏的。”

      摊主这才连忙从桌底拿出一只红木箱,里面金的,玉的,东方的步摇,西方的钻石戒指,一应俱

      有。

      而买主更是茫然。

      枫岫见他眉头微微拧起,挑了一串珍珠项链递给他,

      “女孩喜欢这样的。”

      “小免才八岁,带这个会不会显得太过成熟。”

      “你难道以为她永远这么小?”

      本是开解,对方眉头却越拧越深。

      他记起尚风悦悄悄对他嚼得舌根,说这人有个怪异的爱好,只喜欢年龄小的少女。

      同是男人,他自然知道什么意思,以为是玩笑话,这时却难免不往歪了想。

      却听那人谓然长叹,

      “你说得对,不管多大,她都是我的女儿。”

      真是个怪人。

      副官给老板结了账,打了赏,向拂樱示意要不要取车,他摆了摆手,

      “我跟枫岫先生有事要谈。”

      拐过长街就是一条幽谧的胡同,日头初上,二人的影子在胡同里拉得狭长,远处看像极了手艺人

      捏的泥人。

      “那日我态度不好,我向你赔罪,你可以叫我枫岫了吧。一口一个先生,听着实在别扭。”

      “你是个文人,与我们军人做事风格大相径庭,不能接受也是正常。”

      走了百十米,似是微感气温上升,拂樱解开褐色的披风搭在手臂上。

      见他鬓角生出汗迹,枫岫将手帕递过,拦住了他方要抬臂擦汗的动作,

      “干净的。”

      拂樱也没有客气,擦过后收进了怀中。

      这一幕又是相当熟悉,但无论与之前的女友或是其他的友人,他亦没有将手帕给他人用的习惯。

      他于私人事物上是有轻度的洁癖,此时却再自然不过的将手帕借了出去。

      古人说,一见如故,再见时相谈甚欢,三见促膝长谈,别时亦难。

      他明明是不喜欢这人的,论及立场与私心都该如尚风悦所言,保持一定距离为上。

      “你打算什么时候离开北平?”

      “最晚下周,最早明日。”

      “后天我来接你。”

      一双长靴,一双皮鞋,走在长路上再无多言,竟也不觉得尴尬,倒真像是认识了多年的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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