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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席氏总裁
我在心里笑,她不是犯低级的错误,她是已经变了初心,爱啊,哪能什么都不掺杂,纯纯的等着你去采撷。
第二天,林元着一身长袖、裙摆及小腿的连衣裙,庄重的深蓝色,平常慵懒的披肩卷发也被扎成一把马尾,淡淡的化了妆,端庄娇俏。我作为她的陪衬,穿了一件紫色的衬衣裙,这是阿芽帮我挑的,是一个墨西哥品牌,因为瘦了一些,比较松,倒是舒服,阿芽说,可以不必艳压群芳,但必须清新自然。
天城南家虽然不及秦家显赫,终究也是显赫的,祖上做木材生意发的家,已经过了三代,算是从土豪向世家迈进了一大步,南家上世纪七十年代出过一任省长和中央秘书,南明许的父母亲没有从政,而是接了家族的木材生意,是正儿八经的生意人,我们去的是他家的老宅,南家有专门的司机将我和林元接到山中,南明许在山底下等着我们。
他家的别墅就在半山坡一处别墅聚集区的深处,坐在前排的南明许很自然的讲起他祖上的发家史,讲到他爷爷很早就在这里买了地皮,盖了房子,还开玩笑说,后来这里被开发,他家本来很辉煌的房子,现在看来有点过时了。
林元虽然眼角眉梢乐开了花,但还是矜持的笑着,倒是我,笑的肆无忌惮。
车子在一处砖红色的三层楼房前停下来,楼房虽然只有一栋,四处零星却分布着很多北方特色的平房,加上满院子的绿色植物,,我对北方的植物比较陌生,基本都叫不出名字,但瞧着这院子的植物布局,显然是行家所为,衬的普通的房子看起来颇为幽静雅致。
林元悄悄对我说,“南明许的奶奶曾经跟着清朝外交官的太太出过洋,听说很厉害,九十多岁了,还化妆穿旗袍高跟鞋了。”
我低声笑,小声回应她,“你穿越了,还出过洋。”话音刚落,便看见秦兖州和他女朋友徐露从一辆白色的跑车上下来,南明许跳下车去打招呼,我们两个也随即下来,徐露看见我,虽然面无表情,但眼睛里明显有怒气,一边卖力揽着秦兖州的胳膊,一边毫不做作的表达对我们二人的讨厌,仰着脸孔没有和我们打招呼。
我心里好笑,看林元瞪着眼珠也扬起她粉嫩的笑脸,如一只孔雀般迎上去,这架势,本该属于我和徐露的战争,倒被她喧宾夺主了。
林元因为徐露嚼过她的舌根,导致她和南明许短暂分手,所以一直讨厌徐露,女人的舌头真是会替自己惹祸,不过我想徐露是不会介意多一个林元这样的不是她的情敌的敌人。
人有时候会大意自己身边看似和己身毫无关系的人或事,可是有时候,事情的成败往往取决于它们,林元的父母亲都是天城财政局的公务员,她是自小听父母讲办公室阴谋长大的,小市民出身的徐露显然没有林元那般的资质和熏陶,上手就得败,果不其然,林元牵着我的手,前一秒还苦大仇深的表情,现在马上变的跟菩萨一般慈祥,主动的对徐露说,“徐露,你来了,今天穿的好漂亮啊。”
徐露不耐烦的应了一声,眼皮都没抬一下,秦兖州站在台阶下向我们打招呼,抱歉似的瞧了我一眼,柔和的目光扫了扫我松松垮垮的衣服,几不可闻的叹了口气,而后皱着眉头转回身,我敏锐的察觉到他对徐露傲慢的态度的不满,全身僵硬的进了南家的门。
我忽然想起母亲对自己情敌们统一的评价,你父亲的眼光向来不高,这么多年来就那个什么秋还有点水平。说这话时,她碧蓝的眼珠傲慢睿智,目中波光流转,的确如此,她们都是母亲手下败将,可是母亲赢了战争,输了人,她们输了战争,却赢了人。
南家的饭菜虽然精致,但我因为一直味觉和胃口不好,也或许是因为战斗惯了,居然对对这样纯粹性的、目的性不明确的家宴不大适应,在我的印象中,所有的宴席应该都是鸿门宴,这样才符合宴席这个词的初衷,顿时感觉以前的人生太极端,于是心里更加的不舒服,早早便回寝室休息了,并没有参加他们晚上的节目。
第二天早上一起床,便看见林元站在阳台上发呆,我揉着睡眼,撞倒地下一只塑料花瓶,“怎么啦,不高兴,出过洋的他奶奶没瞧上你?”
她盯着我从上到下,从下到上打量了个遍,沉默了良久才说,“他奶奶说,参加宴会的所有姑娘,都是小家碧玉。”
我懒洋洋的说,“到底是老人家说出来的话,都什么世纪了,还讲什么小家碧玉。”
“我这话还没说完了,他奶奶说,参加宴席的姑娘全是小家碧玉,只有那位叫席莫的小姐,是真正的世家千金。”
我白了她一眼,“一位九十岁老眼昏花老太太的话你也信。”
林元摆着脑瓜说,“你不是又没看见,老太太气色有多好,旗袍穿在她身上,简直像活了一般,那思维谈吐,像老眼昏花的,幸好,你瞧上的是秦兖州,不是我家南明许,否则,我就惨了。”
说完,进了浴室。
下午没有课,阿木驱车接我回到位于市中心一幢三十年代风格的别墅,我外公在英国出生,在美洲西海岸长大,我们席家祖上年轻时在西海岸做餐饮,后赶上华人修铁路,就是那个每个美国铁路枕木上有一个华工的灵魂的时代,然而也就是在那个时代,祖上将餐饮业在华人中做大。外公出生时,家里已相当富有,他去过很多地方投资餐饮,晚年在墨西哥做庄园主,或许是受英国人影响,他思想保守,一生最喜欢古老的建筑,喜欢带后花园的房子,所以在天城,妈妈买下这座宅子,希望他晚年回国定居时能住在这里颐养天年,我们在闽南的祖居太潮湿,对他的腿不好,然而,他却没有回来过,回来的是我,我多一半的时间在国内。
我外公是席正风,他是墨西哥著名的餐饮大亨,我奶奶是芝加哥白人,我母亲叫席闵丽,是标准的混血儿,聪颖美丽,墨西哥出生,西雅图长大,八十年代回江南开拓席氏在大陆的生意,外公说,席氏餐饮的未来在中国,所以,本该是混血第三代的我,却返璞归真,我父亲是江北卫家,江北卫家主打香料,是世家大族,我是席氏餐饮集团的执行总裁,席Moly。
外公说,他觉得自己就像流落在外的犹太人,就算再怎么富有,也还是名外乡人,黄种人的根在亚洲,他一直都想回来,回来做个真正的中国人,后来他是回来了,母亲把他接回来,葬在祖坟。
所以,外公希望他的餐饮王国可以回归。作为美食之国的中国,想要在这里创下一片天下,并不是那么容易,就好比人人都会吃肯德基、麦当劳,却没一个人认为它是美味,而我们席氏做餐饮的理念,是平价,美味,比如在西海岸席氏主打的酸辣鱼头。美洲人吃鱼一般是不吃鱼头的,所以我们就用很廉价的价钱买回鱼头,用香料煨制,加上他们喜欢的番茄,做出酸酸甜甜的味道,很得他们喜欢,席氏从十八世纪开始,能席卷整个美洲,有这个例子就足以说明,当然席氏的成功主要靠的还是沉淀在骨头里的经商理念。
所以,我要回来,我要回来,还有另一个复杂的原因,但是现在,我不想想它。
进入客厅,便看见父亲坐在沙发中抽烟。
他望了我一眼,漫不经心的说,“Moly,你瘦了。”
我和他在一起生活的日子加起来不足一年,他对我只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那个概念叫父亲。
我冷冷望了他一眼,“母亲的忌日早就结束了,你怎么还不回美国?”
“你让我回美国,还是墨西哥?”
“温蒂阿姨在美国,明秋阿姨在墨西哥,不过弟弟也在美国,他和我一样,也不喜欢你,我看你还是回墨西哥好一些。”
“你还知道你弟弟快长大了,你知道的,你的曾外公十五岁的时候,已经赚够了他人生第一桶金,准备投资做餐饮。”
我接上他的话,“你说的没错,父亲,你也用不着提醒我什么,弟弟长大了,如果他能让席氏发展的更好,我乐意让出现在的位置,但如果他和父亲你当年一样,那就不好意思了。”
我冷冷的补充,“我忘了,外公在讲解《资治通鉴》的时候,膝头上抱的不光有我,还有成成,你当然没闲时间听外公讲东西,你要忙着追求自由,追求女人。”
他掐灭了烟,站了起来,我的父亲个子高大、笔挺,有一张容长的清秀面孔,散发着成熟的风韵,一身世家子弟的优雅让他魅力无限,他没有去混娱乐圈真是个错误,当然他不喜欢娱乐圈,但他喜欢漂亮的女演员。
为了正大光明的喜欢漂亮的女演员,他替自己找了个合适的借口,他说他是艺术家,一名我们不懂的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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