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以前的评论,实在是喜欢这个作者,连我的外号都叫白白。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一句话简介:很早以前的评论,拿出来献丑一下

立意:

  总点击数: 880   总书评数:2 当前被收藏数:1 文章积分:54,478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评论
  • 作品视角:
  • 所属系列: 涂鸦小酌
    之 一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2671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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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评阿白白的哪只眼睛看见我是你弟

作者:柒柒&四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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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是专属于你的,即使目前他还没出现,可是他肯定在地球上的某个角落呼吸着! ————阿白白
      《哪只眼睛看见我是你弟》文案:
      男主角:于意须,丁冕女主角:韩尽欢女配角:丁灿
      当今运道真乖张,
      一面大煞四方,一面桃花旺,
      只道是苦苦暗恋多年,却原来也被多年暗恋。
      好不容易平复创伤,要把心思放到工作上,
      不承想跳出来个“坏弟弟”,让人头大心慌慌,
      去去去,小孩子家怎这般没大没小样?
      冷不防当头遭棒喝——
      “哪只眼睛看见我是你弟?!”
      天呀,十几年的情感似乎慢慢走样……
      喜欢李白,喜欢他的豪放不羁,喜欢他的傲慢潇洒,可真正喜欢李白,是因为阿白白。很奇怪,是不是?阿白白跟李白有什么关系。哈哈哈,因为白白说她取这个名字是是为了纪念李白。没听过,爱屋及乌,所以顺便喜欢李白哦。很喜欢她说的那句: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是专属于你的,即使目前他还没出现,可是他肯定在地球上的某个角落呼吸着!
      第一次喜欢阿白白的时候(因为我打算一辈子爱下去)是因为看到她写的《哪只眼睛看见我是你弟》。
      故事很简单却很温馨得让人心酸的故事,,轻松的笔调透露着淡淡的悲伤。读的时候就感觉咽喉似乎被何种东西卡住,心里微微发酸,一点一点渗入心脾,直到骨髓深处。不知不觉中眼泪眼泪已爬满了脸庞,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后来把这个故事讲给同学听的时候,差点又哭了,其实眼泪已经流出眼眶。
      直到现在我依然认为韩尽欢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幸福得让人抓狂,让人嫉妒!!
      于意须,韩尽欢,人生得意须尽欢,一听就知道他们的父母都是白哥哥的Fans。大一的时候第一次点名,两个人都楞掉了,名字能凑的如此实在难得,后来竟发现连生日都是同一天,直接晕倒!
      韩尽欢,一个大大咧咧,坦白直帅的女孩,为何你不明白他的心?
      〈一〉第一次于意须请韩尽欢吃东西:
      “哈根达斯第一次要留给喜欢喜欢的人啦?”你应该请灿灿(丁灿)
      “你,确,定?”他别开眼,重重地抓住她的手,痛。
      第一次不欢而散!
      也许只能说韩尽欢太特别,让人无法生气。于意须扯开笑容,“尽欢,你什么时候才会长大?”
      第一次接吻:是在2月14日,也就是他们共同的生日。
      “好漂亮。”是一只猫眼戒指。“可是我好象忘了送你礼物。”
      “那么亲我一下好了。”好温柔的吻,就好象像是宣布着她是他的一切,暖暖的,是一种叫做幸福的味道。
      第一次看流心雨:韩尽欢一个人站在学校操场上,刚打了电话叫丁冕来。突然,有人静静地抱着她,是于意须……不经意间看到那个孤独的人影,淡灰色大衣,长长刘海下是惊呆的表情,是丁冕。“是我傻,居然真的相信你一个人……”一场没有结局的流心雨。
      …………………………
      最后的告白(书信)
      记得有人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一段暗恋的故事,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两颗相撞的心,不能永远贴在一起…
      “意须……走了……”
      “什么叫走了?” “就是……”“不在了……”脑袋就这样轰然炸开。
      尽欢:
      你是什么时候看到这封信的?冬天,春天。夏天还是秋天?
      ……………………
      可我的身体,就像一个不知何时会爆炸的定时炸弹,不敢爱不能爱不忍爱,每次看见你和其他男生说话都是煎熬,多想拥着你的肩告诉他们:你是我的。
      ………………………………
      第一滴拥抱大地的雨是我爱你,
      第一颗出现在夜幕的星是我爱你,
      每天看到的第一个微笑是我爱你,
      甚至你每天碰到的第一个红灯、第一场堵车都是我爱你……
      所有最初的最后,都是我爱你!”
      我知道我自私。不该说这些让你困扰,但我不要你忘了我,
      我要你一辈子记着我,即使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看你到一百岁
      所谓的完美
      都比不上在你怀里安睡
      我好累,好累
      只要用眼泪撑住了不睡
      好怕连梦里和你拥抱再没机会
      就这样擦身而过
      如果是注定的结果
      何苦非要遇到你
      遇到又为何爱我
      就这样擦身而过
      难道我爱你不够多
      喉咙都快要喊破
      有些话来不及对你说
      就这样擦身而过
      ——————————林心如的〈擦身而过〉
      〈二〉如果说于意须对韩尽欢的爱强烈,无奈而又心痛,那么丁冕的爱就是体贴,心疼,勇敢。
      私下里,我个人偏爱丁冕。一直认为他对韩尽欢的爱绝不逊色。也许于意须会因为身体而退缩,但他不会。“病痛算什么?就算是死神马上降临,我也要活生生地站在你身旁告诉你,我爱你。”
      在尽欢最痛苦的日子里,是他一直陪着,是无怨无悔,好痴,好傻。可不就是因为他的痴情我才更喜欢他。
      他(小冕)立起身来,抓住尽欢的手:“我可不可以不要不爱你?”
      他满是期待地望着她,如此害怕她的拒绝。
      “小冕,我喜欢你。”如果退缩让我失去了第一次爱恋,
      那么我不想再重蹈覆辙。”
      “是的,我喜欢你。”我举起右手让他看到我的猫眼戒指, “可是我现在无法忘记意须,所以我给不了你百分之百。”
      “没关系。即使只是残羹冷炙,只要是你给的……”
      “我可以等,我用一辈子的时间等。”
      〈三〉喜欢丁灿的潇洒,可是我更欣赏韩尽欢,一个让人无法不爱的女孩。她心痛,意须的死对她而言是另一种折磨;她悲哀,疯狂地找寻于意须的一切,不停用酒麻痹自己;她迷惘,因为那个曾经的小男孩已长大,说爱她;她坚强,勇敢地接受了丁冕对她的爱;她坦白,喜欢丁冕,但需要时间。她毫无做作,也许这就是他们爱她的理由。
      也许有人会认为她“花心”,可是难不成一直让她沉浸在过去,痛苦,堕落,我想即使是于意须他也不会愿意,真正爱一个人不就是给她幸福吗?我不认为女人想古代一辈子守节,就是对男人的爱,这样对丁冕难道就公平。过去的不再回来,最主要的是抓住未来,就像她说的“如果退缩让我失去了第一次爱恋,那么我不想再重蹈覆辙。”
      况且我想她永远也不会忘记曾经那个爱她的男子,只是把他放在了心灵的深处,直到永远……
      唯美结尾:物是人非,再次经过那家店的时候,似乎已经明白过去,真的不会回来。感觉有人紧紧抓着她的手,是丁冕,她抬眼给他一个甜甜的笑,悄悄地哪下了那只猫眼戒指……幸福就在她身边,不是吗?
      时间会躲远梦境的边缘/ 不用再去冒险只要有爱就拥有一切有一种淡淡的/ 味道/ 叫做幸福一点点倒进爱的/ 两人世界用心来品尝 /细细想像和你一起慢慢分享这淡淡的味道/ 叫做幸福我们一起分享/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样的结尾,有点点心痛,但更多的是会心的笑,温暖一点一点把我包围。也许在这场男人和男人的较量中,根本没有胜负,只不过丁冕比于意须更幸运而已。
      真爱无价——这是白白的书所告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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