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由一个真实的故事《女建筑师:我曾迷失在自己设计的楼群》改编,原因很简单,因为很喜欢文章结尾的那段话——“在深圳,一个女人的性格应该由玻璃、钢筋和花岗岩构成。这是这个新兴城市的 精髓——花岗岩的华冷、钢筋的坚韧和玻璃的脆透,再裹上一层丝绸的包装。好了,这 样你就武装到牙齿了。记住,这个城市从不拒绝绚丽,但他拒绝爱情。”
内容标签: 都市 正剧
 
主角 视角
洛风
于连


一句话简介:

立意:

  总点击数: 874   总书评数:3 当前被收藏数:2 文章积分:163,105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16723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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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迹板桥霜

作者:唐碧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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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迹板桥霜


      晏芸结婚的消息是唐明秋在请我喝茶时说的。
      唐明秋是我最好的朋友,她请我喝茶是告诉我她怀孕了。在洋溢着幸福与羞涩的脸上,我体会到了做母亲的伟大。没容我说“恭喜”,她却嗔怪道:“连老姑娘晏芸都当新娘了。洛风,你还要游戏人间?”
      我笑着打断了她,“我还想过几年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日子。”顿了顿,我认真地说:“明秋,我真的不想结婚。”见她又是一副意料之中的失望,我便问道:“晏芸的丈夫是谁?”
      她却犹豫了一下,“于连。”
      那时我正拿着茶碗喝茶,稍微怔了一下便啜了一口,很苦。
      “很好。很配。”
      “也是你自己不懂珍惜,想当初于连对你------“
      “够了,都过去了。”我冷淡地说:“我们不可能。”
      (2)
      外面的风很大,同茶馆里的冷气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
      我是一个很世俗的女人。
      公交车一辆接一辆地像蜗牛在蠕动,车身上是红红绿绿的油彩涂成的广告。各种眩目的色彩像积木一大块一大块地在瞳孔里闪烁。对面大楼上挂着一块极大的广告牌,新时代偶像谢霆锋染着淡金色的头发,手举移动电话正在向大家宣称那才是他的最爱。
      我讨厌谢霆锋,尽管出在商品经济的时代,在移动电话与人都是商品的今天,我仍固守我的城堡——我的偶像是吴启华及莫家尧。尤其是后者,没什么名气,却是我十三岁时的少女梦想。
      十三岁,想来像上个世纪一样遥远。
      夏天这时节像多年以前姥姥家门前那一口斑驳陆离的老井。无论怎么提总不见水减少。深蓝的天空里没有一丝的云彩。太阳就是刺眼的桔子糖。这是一个真空的时代,真空里布满了尘埃。街道两旁的阔叶树一叶叶地飘落,像一只只沾满了灰尘与苦涩的枯叶蝶。而银棕的口红,深绿的眼影就是这幅还算现实的街头即景画了。电车的鸣笛像从心底窜出的呐喊,横空而来。细密的汗珠从额上渗出,湿了彩妆。我有些恍忽,有些睁不开眼了。而灰尘像一张密集的网由城市腹地延伸。城市的呼吸便犹如一个垂死之人苦苦挣扎在生死线上。一脚踏在阳间,一脚已经踩进丰都城了。
      (3)
      有人说现在的女人都变了,尤其是出来和男人抢世界的女人,事业第一,简直失去了一个女人应有的一切,让人感觉不到性别,像中性人。我当时苦笑着说:“或者从理念上讲我也不属于女人的范畴吧。”
      “水泥里能长得出娇艳的玫瑰吗?”
      这句话是我讲的。是在西安路建筑工地上,我戴着赭红色的安全帽,指点着手中的图纸,淡淡地对于连说的话。
      一个整天与冷冰冰的图纸,毫无生机的水泥森林打交道的女人无论是出于生存的本能,竞争的压力或是自身的兴趣,我都忘了自己的性别。社会是很公平的,不会因为你是女人而对你格外优待,我必须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与形形色色的各类人一较高下,包括同行中的男人,更何况社会对女人苛刻。
      我累,但我必须继续。
      有时侯,我也常常想干脆找个人嫁掉,天塌下来有人顶着,我只用抱着一只闪烁着慵懒与怪异眼光的猫坐在沙发的角落里看电视就够了。他不用长得像明星,只要不断胳膊缺腿,会做饭、洗衣、扫地、刷牙就行了,另外不能有狐臭,否则我会吐。唐明秋说我不是在找丈夫,是在找男佣。
      “丈夫?男佣?”我真的迷惑了。
      必须承认,我不是一个好女人。
      (4)
      这些天总也睡不着,我吃了一把安眠药。我知道这会损害我的神经,但我别无选择,我必须入睡,我必须休息。我的神经已经疲惫到了极度,但它依然在跳跃。
      外面的人看来,我应该算是成功的女人。水泥里只能长出女人的冷静与自立。我是商品,我把自己卖了,卖得隐晦也卖得公开。对于一个整天与标号、数字、规格和材料交流的女人,我没有情趣。我记得在我走进门的那一刻,我都不清楚我将会做什么。但看到老板肥硕的身躯,我只想逃拒。可是事情的发展如他所料。我是现实且有野心的。在他眼中的我就犹如一幅写满了符号等东西的图纸,而我也把自己当成了砝码,放在了他的天平上。当时我一滴泪也没有掉,我当他是一具尸体,一具没有灵魂只有躯壳的僵尸。我没有痛觉,我也是僵尸。
      之后我一个人摇摇晃晃地走回家去,路上,我吐了,吐得翻江倒海。无论再怎么精明的计算,骗得过良心也骗不了自己。一种屈辱的感觉油然而生,我问自己值得吗?但我不敢问,我已经没有回头路了。我想找个人说话,我怕自己会崩溃,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像一只可怜的小爬虫,我不愿被生活吞噬,我为自己的理想付出了最高昂的代价。整个城市麻醉了,我也一样。桔红的灯光柔和地抚过我的脸,投过我身后那条被生活压扁的影子,泪水肆意地在彩妆上纵横。
      我拨通了于连家的电话。我是洛风,我现在的心情很不好。你知道的,我从小就体弱多病还多灾多难。我两岁的时候,生锈的钉子插进了脑袋,差点就没命了,五岁的时候又几乎淹死,八岁那年在车轮下苟且偷生。我躲在楼道里趁没人就去捡被人践踏过的水果糖。我嫉妒有个男生的成绩比我好,就偷了他的笔记本撕成了碎片。我感觉自己的语无伦次,感觉心在着颤抖的身躯里碎成了一片又一片。
      我没有生在文艺复兴的年代,我不是毕加索,不是列夫-托尔斯泰。我唱着“梵高,你的金色葵花刺痛我的眼”,唱着“我的开始就是我的结束”,喝着纯净水。这一夜没有梦,我是一个坚强的女人,我是一个堕落的女人。
      快乐就快乐吧,痛苦就痛苦吧,堕落就堕落吧。
      这场交易就像在自由市场买菜,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换之后两清。但我们没有两清,我在他手下做事,我在他手下讨生活。在这个人心比墨还黑的年代,我能遇上一个人心和墨一样黑的老板,我是幸福的。次日,我便成为了“天原实业化工厂建筑实施工程”的负责人。
      老板的工作很忙,宣布了对我的任命后就回了香港总部。当时很多人的眼光落在我身上,眼中有羡慕,有钦佩,也有怀疑。仿佛是要剥光我的衣服,掏出我的心来看看是红的还是黑的。这种眼光犀利而刺眼,让我心惊,但我必须勇敢地迎着他们走向我的舞台。女人?真的很可悲,必须循规蹈矩地按人们赋予的眼光,遵循铁定的游戏规则。我想如果可能,所有的男人都期望叫女人裹小脚,目不识丁,只知道围着锅台转,做他们的生育机器。最好回到古代,可以有三妻四妾。男人可以“风流”地寻花问柳,女人就是“水性杨花”。不过于连也许是个例外。这一天,我第一个见到的人就是他。他站在我的门外。我几乎没见过他的脸那么苍白,一夜间似乎老了很多。没等我反应过来,他一把拥住了我,哑着嗓子问我是否真的愿意为了成就而牺牲那么多。他轻抚着我的头发,肩膀很宽,靠在他胸前,我仿佛找到了可以停泊的港湾。我很想哭,很想好好地大哭一场,将心里的委屈和难受都一一倾吐。但我更需要的是受伤后用“不在乎”来伪装的那份虚弱的自尊。我不可怜,我不过是利用自己为武器,得到了一个让自己才华完全展示的机会,虽然我痛苦。他们又像在看摆在肉铺上的一堆肉,红的、白的、固体、液体,旁边还有一把沾满油腻的菜刀,等待着下一位顾客——是买排骨还是内脏,是蒸烧白还是红烧,想着想着,我又要吐了。
      我不想见到人,不愿听到人的声音。我宁愿整天与无生命的东西打交道,譬如我挚爱的建筑。想来建筑就是一个人,有缜密的思维,清晰的脉络,面对它比面对真人更轻松。其实如果以真才实学来衡量,我绝对是首选,在夺标之前就细致地研究过图纸,还到工地测量过。
      这次建筑的主体是四层楼的层会议室,原应为三层,改成四层是不使基础荷重增加过多,并选用轻钢屋架,采用不上人不保温屋面做法。建筑场地也存在缺陷,地质松软,多为泥炭质土,有机质土等粘性土,而且靠近新建筑物,在附加沉降量增加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建筑物发生倾斜。当时我就发现的种种问题拟定了一个详细企划书。在建筑业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决不能用女建筑师做负责人。老板就拿这个做为交换条件,让我遂了他的心愿。
      他说我是个聪明、自信且自立的人,应该懂得事业的成功对自己有怎样的意义。他说作为过来人,他要告诉我每一份成功都将付出代价,包括抓住成功的契机。最后他说缘于他太寂寞,而我令他欣赏,我们不过是为彼此提供对方所需。我冷冷地望着他,只当他是一条狗,而我是正泛热汽的汉堡,恰好被狗碰上,所以被咬了。
      没人同情我,我也不需要可怜,或者更多的人是可惜自己没那个机会。比如叶珊。叶珊是我的同事,她很漂亮,是属于清丽脱俗的那种。我不止一次在老板办公室门外看见她躺在他怀里。可惜她只像一只金丝雀,没有飞的能力。
      如今工程快竣工了,于连也结婚了。对于他,很淡薄。我甚至记不清他的样子了,只是每次心情很糟的时候,耳边总会响起他平实的声音——似遥远而又逼近,有时那温柔的声音在我听来像是金属断裂一般。
      (5)
      我记得大学时老师说受力超过许用应力的材料会发生断裂,那是最基础的材料力学。或许我一直在寻觅一种遥不可及的东西,而摒弃了生命中最平凡最质朴的部分。从小我就很向往祭坛,听说那是很神圣的地方。而之后看《牛虻》,那个勇敢、辛辣、坚强、落寞的革命者最后就躺在那里——“献出那纤弱的身体/献出那惨目的鲜血/为芸芸众生的渴饮/任鲜血从血管里流尽。”有时我也常常想自己是不是也像祭品,而公司就是祭坛。我的血从身体里流走——想着想着,我竟像真的听见血流动的声音了。
      很久没有明秋的消息了,不知她什么时候生产。算算看,应该还有四五个月。转眼已经过了大半年,可在我看来,一切都像发生在昨天。阳台上于连去年为我种的红菊已经开了。于连本来要为我种绿簪菊的。那种花很名贵,据说开的花呈淡淡的绿色,有晶莹的质感。但我拒绝了——你不如种红菊花,最贱的那种。我连自己都照顾不过来,怎么侍弄花?
      你不是最爱绿色吗?于连有些迟疑。
      现在我喜欢红色。我说,低头又继续修剪指甲了。
      他没有再问,他知道我讨厌解释。他真的很傻,明明不懂为什么,却偏偏要做出同我心有灵犀的样子。我不说话,他也可以陪着我半天不吐一个字。
      我讨厌红色,现在也是。但我希望自己“红”,这样我才能得到更多更好的工程,我的“红”不仅意味着我的忙碌,也让我没空有坏心情,让我不用胡思乱想,更重要的是意味着钱。这个世界只有钱让我安心,能让我坦然进出高级酒店,各类专卖店,购回一大堆现代化的垃圾供我蹂躏,也可以从容走进银行,将它汇入父母的户头,表示一下我的孝心。
      我的父母是很传统的工人,他们早已习惯上下班靠拿工资过日子的生活。他们是很平凡的老实人。所以他们也要求我本本份份地做人,踏踏实实地生活。我也很想像他们希望的一样,但我做不到,确切地说是我不甘心,我不甘心过那样的生活,平淡一辈子。于连是懂我的,他懂我今日的求索与以前的巨大痛苦,以及想搏一场哪怕注定是错误的辉煌来安慰自己。
      小时候我偷摘了邻居家还没长大的南瓜,妈妈狠狠地打了我,不仅逼我送回去,还亲自向邻居道歉赔偿。那时父亲在外地工作,家境相当困难,每天只能以酱油泡饭——很咸,很难吃,偶尔能吃上新鲜蔬菜已经是改善生活。尽管生活如此艰苦,妈妈仍教我做一个诚实的人,对得起良心的人。如果他们知道我在这里的遭遇,会不会把钱甩到我脸上,不再认我这个女儿呢?
      不能怪我。真的不能怪我。
      每当想到他们,就不敢再去想。
      “无论我活着,
      或者是死亡,
      我永远都是
      快乐的牛虻。”
      (6)
      “长城--白塔综合度假村”在招标了。这是一个大项目,占地面积达几千亩,如果投标成功,可以为公司带来数千万的进项。老板对此也相当重视,特地从香港赶回,主持这项工程。
      他下车的时候,正巧下雨了。很小很小的雨,滴在我身上时,我甚至以为是楼上的空调被打开了。而当他回到办公室宣布完工作后,独独把我一个人留下时,我看见袭一条果青色长裙的叶珊抱着一本文件夹,鄙夷又不甘地横了我一眼。而窗外的天色像多年前被母亲用来做抹布的旧床单,很灰、很旧,也很暗。不知为什么,我顿时有一种命运的感觉。我不信命的,我相信人定胜天。可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就像尼罗河畔的文物古迹,有着满目苍荑的痕迹。外面的雨淅淅沥沥下得紧了,明明是四五点钟却像到了七八点钟的光景。而老板的声音像从极遥远的地方传来,又像从极深的水底浮上来。
      洛风,如果中标,你想不想挂帅?他有些诡异。
      我沉默。
      你做不做?
      老板定夺吧。我依旧很平静。我是个聪明人,我知道刻意经营的东西要付出代价。我把自己的才华,自己的人一起通通放在他面前,他一句话可以决定我的前路——是寂寂无名还是一举成名。我知道我上次做的“天原”工程很成功,之后接的一些大小工程也令客户相当满意。可以说我也是他手中的王牌,对此我有自信。
      都说生意人过得热闹,其实过了40岁后,让人感到的只有寂寞。他叼了一枝烟,慢条斯理地说。
      去死吧,你这臭咸鱼。我在心里骂,表面仍静静不失礼貌地说,老板,你要保重。
      他不仅是伪君子,还是一只狡诈的老狐狸。我爱养金鱼,我喜欢看在水中游动的鱼,更喜欢看扔下鱼饵后,金鱼抢食的样子。可我现在也成了他养的一条金鱼,不仅供他观赏也供他娱乐。
      我发誓这辈子决不再养金鱼了。
      (7)
      冬天是我最爱的季节。这个城市不下雪,下雨。我喜欢用衣服将自己一层层地包裹,包裹得让我有安全感,也有幸福感。
      幸福感对我而言,已经像是陌生的东西了——小时候能用五分纸币站在小摊前挑选嫩桔色和嫩白色的太阳饼是我最幸福的事。现在,即使面对一幢幢拔地而起的房子我也没感觉了。现实就像一杯硫酸,将人性中突兀的部分腐蚀成土,却也无处可追。那是我唯一的激情——我的眼光柔和地拂过水泥建筑,我像在看自己的孩子,我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欣喜。或许明秋就是如此吧。但当建筑一天天接近尾声,原本质朴的房子逐渐被金碧辉煌所代替,我的厌倦情绪就一天天接近,膨胀,扩散。有时我觉得房子很像我,洗尽铅华后就不再纯朴,也就不复从前了。
      趁这两天还能放松一下自己,我决定去看明秋。等全力做企划书时我纵使有心也分身乏术了。我买了火龙果蛇果脑白金巨能钙走进了她的家。我知道她不需要什么时装首饰,他目前需要营养。明秋在结婚前是一个典型的女孩,天真活泼,心灵手巧,结婚后是个典型的女人,全心顾家。她是个好女人,是我最好的朋友。
      凌波还没回来,你自便。明秋腆着大肚子坐在沙发上。
      我来看你什么时候给我生个干儿子?我削着一只红得发紫的果子,这是蛇果,美国产的。
      哪有那么快,还有几个月。你中午吃了没有?明秋接过我削好的果子,轻轻地说。
      在麦当劳解决的。我笑笑。改天我们一起去吃“冰旋风”,新出的冰激淋。
      洛风,少吃点垃圾食品,没营养。
      你千万别又劝我嫁人,省省吧,我很快乐。我补充说。
      你骗不了我,我认识你十几年了。明秋淡淡地笑着。
      明秋,你总是想让我羡慕你。我也笑了。
      明秋身后有一幅很大的婴儿画。胖嘟嘟的婴儿甜甜地笑着。该画呈淡桔色调,感觉很温馨,我被尘封已久的心似乎也被融化了。在明秋面前,我所有的伪装都无形显现——我还是那个本色的我,就像这屋角的长青藤,尽管爬上了屋顶,但仍改变不了它是植物的事实,它是长青藤,一辈子也是长青藤,死了也是。
      我上星期见到一个人了,她说。似乎有些急切地想知道我的反应。
      谁?于连?我有些想笑,他结婚很长时间了。
      他陪着晏芸在医院做检查。明秋盯着我的眼睛。
      他一直都是一个好男人。我懒懒地说。
      你对他真的一点感情也没有?
      你认为呢?我苦笑。
      (8)
      今年的圣诞节我准备一个人过,其实也没有人陪我过。于连今年要陪他太太了。
      其实于连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如果我早几年碰上他,或许我真的会毫不迟疑地嫁他。他长得并不帅,是属于很清爽宁静的大男孩。可惜我太独立了,独立得不像女人。去年的圣诞节街上一片红。尽管下着毛毛雨,红帽子、红毛衣、红色的圣诞老人都不见减少,就像雨后新长的韭菜一样,街上一下子多了很多卖玫瑰的人。我也收到了一束玫瑰,不过是于连亲手种的,他说买的不足以表达他的诚意。不否认我有些感动,在他身上,我最能真切体会到的就是“真诚”二字。
      我记得于连曾对我说过一句很有哲学味道的话。他说目前只有空洞和毫无意义的忧虑,将来只有一无所获的、不断地牺牲。这就是在世界上面临的命运。我明白他省去了最关键的代词,是谁在世界上面临的命运?我知道他是关心我的,应该是爱我的罢,我也知道自己的所为很伤害他,但我更知道我不配他的关切。当时我的确有一种跟他远走的冲动,我相信,至今我仍坚信如果我做出了那种决定,我会是幸福的,但我没有。
      最近我常常回忆,以前我是不回忆的。因为我一直都向前看,我是一个现实的女人,我只能向前。可能是我变了。我一直认为自己不爱于连,爱的是他那份清洁,那份年轻和因为年轻而美好的一切。可当我听到他结婚的消息时我不否认我有些黯然。我很自私——我从小就不愿意和别人分享同一样东西,如果得不到全部,我宁可不要。我突然觉得于连有些像鸡肋,不想吃又舍不得扔。想到这里,我笑了,我真的是当代饮食男女。
      我其实吃不惯这里的东西,一直都是。广州人爱吃海鲜,可我一闻到海鲜味就忍不住想吐。广州人还爱吃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什么蜂子,什么老鼠,什么蚂蚁,还有虫茶,我听着都浑身起疙瘩。很久没吃家乡菜了,我很怀念以前爱吃的“鱼香海椒”,就是俗名“假鱼海椒”的东西,没有鱼但能作出鱼的味道,很鲜,很辣,很好吃。只是现在无论在大饭店或是路边的大排档都没有“妈妈”的味道,没有我记忆中的味道——我真的应该学会做菜,就算不为我日后的丈夫,也应该为我自己。以前于连经常做家常菜给我吃,说是给我补充营养。他的手艺很不错,但我吃得很少。我喝红葡萄酒,那是一种既甜又苦的饮料,形同我的生活。
      (9)
      如果没有电脑,我的生活也许会单调很多。感谢上帝,创造出那个虚拟又广邃的世界。人与人之间像我所期待的那样遥远又像我所害怕的那样的贴近。在网上,只要轻轻一点鼠标,所要的便源源不绝。我听说一个爱吃洋葱的女孩在“搜索引擎”上键入了“洋葱”后,屏幕上出现了几十种做法,她得意地宣称自己是做洋葱的专家。
      现在的小孩子也和我们以前很不一样。他们喝着乐百氏,吃着肯德基,逢人不叫叔叔阿姨,改称“喂”,议论的是大款和小秘还有比尔-盖茨的微软前景很不乐观。他们是有希望的一代,而只比他们大几岁的我觉得自己落后几百年,社会就要把我们淘汰了。想着读着格林童话,听着雷锋叔叔教诲长大的我们,我惭愧,看着他们比我更熟练地运作着电脑,念念有词地说着Active代码,DataSource,Initialia,我更惭愧。
      我的电脑只有三个用途:一是查资料,二是聊天,三是玩电脑游戏。我的网友都是一群热心而又无聊的人。他们热心是因为他们可以提供新的东西供我选用。我承认有些创意与办法来自他们;无聊是因为他们比这个世界坦白,俗气地讲是暴露。爱你立即表示,恨你也可以付诸行动,一切都无需伪装,立杆见影。我喜欢这种成年人的游戏,在网上,我可以将自己分割成十几个不同的我,有冷静的我,冲动的我,善良的我,恶毒的我。我可以装淑女,也可以扮□□,我还可以改变我的性别,甚至我可以变成西部牛仔或者法国绅士。或许是人格乃至人性的分裂,但我很正常——如果我疯了,不用我动手,自会有人拨110,然后我红灯大作,我被带如一个完全自我的世界,我可以说我正常,但别人只会认为我病情严重,于是我跌落进一个完全深邃的时空,黑洞洞的沼泽,没有尽头,但我快乐。这是中国比美国优越的地方——张爱玲死了,她没有打电话通知警方,所以没人知道她死了。我玩过很多的电脑游戏,不幸的是我总在勾心斗角中成为牺牲品,我还不是一个可以保护自己的人——刀光剑影中我看见屏幕上的自己意犹未尽地用剑撑着自己的身体,看着仿佛国旗颜色的液体潺潺地从身体里流出,于是倒下了,眼睛还望着橙蓝的天空和那棵枯藤树。我爱玩一个叫“主题公园”的游戏。于连说我幼稚,说那是小孩子的玩具,但他总陪我一起玩。我喜欢点一下鼠标,原本光秃秃的地上立即出现了一栋我中意的房子。如果所有的建筑一眨便得以完成——一瞬间土地的失去便得以完成,那我就彻底失业了。我将大部分的图样都建筑了,而1万块的金币在不多的几声“叮当”中就化为乌有,我收门票,卖汉堡的同时还要请修理工,清道夫,还得搞绿化,放垃圾筒,安路灯,所以每次不及公园营业赚钱,我的资金就消失殆尽。屏幕上总用血红的大字“OVER"来提醒我已经完蛋——我庆幸自己不是生意人,否则也不知跳了多少次楼,摸了多少次电线。不过我要自杀的话,我不会选择跳楼或触电,死得太难看。即使死,我也不愿把我丑的一面暴露给别人。我宁愿服安眠药,死得没痛苦又从容安详——死,我也不愿虐待自己。我知道别人不懂爱自己,要自己懂得爱自己,别人不懂怜惜自己,要自己懂得怜惜自己。所以我要倍加爱自己,我送自己石竹、郁金香,我送自己范思哲、夏奈尔,我送自己资生堂、兰寇。我幸福所以我快乐。

      (10)
      我开始疯狂了,我原本就是一个疯狂的职业女性。在我挚爱的建筑里有我的思想,我的脉搏,我的灵魂甚至我的全部。只要一开始工作,我便没有其他。什么于连,什么郁金香,什么游戏,甚至明秋都在我的生命中消失,我的头脑中是图纸,是土质,是钢筋,还有砖石。我的快乐是凝固的快乐,凝固的音乐。
      我没想到度假村还要修建多层内浇外砌砖混住宅,这种住宅是近乎淘汰的东西。但答案很简单,有工人自然有住宅,杜甫曾经狂哭狂笑——安得广厦千万间。应该庆幸生在这样的年代。但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居住。高额的商品房也令很多人驻足。我们这些搞建筑的人中也有不少人是租房。我想起了英国的经济危机,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本书中母女俩的对话。
      ——妈妈,我们为什么不生火炉?
      ——因为我们没钱买煤。
      ——为什么没钱买煤?
      ——因为你爸爸失业了。
      ——为什么爸爸会失业?
      ——因为煤太多了。
      会不会有一天建筑工人的孩子也发出这样幼稚而又深刻的问话呢?那不是我能操心的问题了,该让领导们去烦恼。我想得太远了,我应该想的是怎样夺标,怎样施工,那才是我的本分。
      我没有为施工复杂的主体部分烦心,甚至不屑一顾。我居然会为这角落里的小楼房产生莫名的感动。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设计说明很简单:1.本方案为一梯四户多层小塔式住宅 2.全部房间直接采光,阳光充足,空气对流通风良好------这些都是极平常的,比我的那套公寓差了好几个档次,但我很向往——因为父母居住了一辈子的就是这种房子,他们有个任建筑师的女儿,却没有好的房子居住是我的过错。看到最末一句“6.卫生间采用洗脸盆与便器分离式布置,便于多口之家使用”时,我真的有一种想把他们接来的冲动,但我不可以,不想为了这表示孝顺的行为而失去以后继续孝顺的权利。我想的很多,每一件事在做之前,我都会设想,设想各种可能出现的结果,我必须为自己留条后路。不管我是不是女强人,我只是一个女人,既然没有人保护她,我必须自己保护我自己。我甚至不是一次想假如有一天老板的太太发现了一个我,我该怎么办。我一定会离开他的,不过至少不是现在。
      我恨他,但我不得不暂时依靠他。
      (11)
      于连打了一个电话给我,在告诉我他快当爸爸的消息后,他尽量用平静的口吻告诉我说他见到席永霖了。是吗?我也尽量平静地说恭喜他。于连说隔了一条街,他也不敢确定那个人是不是席永霖,他说他见到席永霖与一个打扮入时、漂亮且很有气质的女人走在一起,大概是在谈工作,最末一句说得有些牵强。是他太太吧,我淡淡地说。挂了电话之后,我沉默了半晌,于连为什么突然对我提起了他?于连是知道我与他的过去,那他为什么特地打电话告诉我?他不会是以为我拒绝他是因为席永霖吧,我不否认这些年我心底还残存着他的影子,我并不是无情的人,因为我清楚自己心里没有于连的位置,所以拒绝他,我要对他公平,因为我清楚我要对一个人证明自己,所以出来打天下。席永霖又为什么到深圳来了呢?我想我见到他的话,应该很冷漠,很职业地笑笑,应该让他明白我不是一个可以轻易抛弃自己的女人。我不否认我期望自己成功的因素里也有报复他的意味。我以为我一个人可以生活得很好,但我终究逃不开这个男性集权的社会——我没有被裹小脚,但被情感缚住了。一度以为忘掉了他,可于连一提,才发现琐忆像一堆碎纸片,被风一吹就沸沸扬扬。
      戏剧化的相识,戏剧化的相知,当然也是戏剧化的结局。我一直都认为当时的情感很像经过27层净化的乐百氏纯净水,没有金钱与权力的杂质,而且那时候人很纯,谁也没想过利用谁,我后来常常想如果那时拥有今天的世故与冷眼看世情,我就不会陷进去。不过如果那时真的很现实的话,我可能连回忆的权利也没有了。
      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人毕竟是要成长的,而思想也不可能总停滞不前,何况我也由初时的多愁善感变为了今天的玩世不恭,他又岂能不受红尘俗世的影响,在这个原本绚丽的世界里不为自己画上一些更刺眼的图案——我应该感谢上苍,至少我曾经拥有过。
      在他一句冷冷的“我们接受的东西不同了”之后,我们分道扬镳。当时我以为我可以拿得起放得下,但他依然纠结——那一夜我躺在床上,听着邻家没晾干的衣服单调的滴滴答答,看着外面依旧灯火通明的世界。这个世界不分白天黑夜,都是人潮汹涌。人群中有男有女,每个人都是徒劳地奔忙,企图抓住点什么,其实每个人都像橱窗里的仿古瓷器,以为自己掩盖得很好,但身上的每一条裂痕都被橱窗外的人看得清清楚楚。这是一个真实的社会,真实得有些残酷,透明得有些薄弱。我其实应该对他说声“谢谢”的,我是一个报复心很重的人,我一直都在等待可以向他讨回自尊的一天。可是在听到他名字的那一刻,我这些年构筑的城墙竟一下子倒塌了——我不知是钢筋混凝土、砖体机构还是地基的问题。我累了。我这些年究竟在干什么,干了些什么,又为什么干,我不知道,我突然什么都不知道了。
      (12)
      夺标很成功。有老板在幕后操纵,有我那份完善的企划书,我想不出我们失败的理由。我知道我又要开始忙碌了。这次是实实在在的忙碌。无可否认,上天是很公平的,我在爱情上失意,但我在事业上得意。我是个很知足的人,我能够从种种事件中找到自己的快乐——人人都怕“下岗”的今天,我能拥有一份高薪的工作,我快乐;在不少人没有自己的房子的今天,我能有自己的舒适的公寓,我快乐;在医疗费芝麻开花节节高的今天,我能拥有医疗保险,我快乐;在别的主妇为着锅台转的今天,我喂饱自己就喂饱全家,我快乐。我找不出不让我快乐的理由。
      元旦过后离春节一天天地接近了。虽然工地上水泥搅拌机、汽车鸣笛声以及装卸砖石材料的声音,人声鼎沸依旧嘈杂,但已不再热火朝天,明显倦怠了很多,甚至于很多人干脆团坐摆谈春节回家带什么年货。我自己疯狂,不能强求别人也和我一样疯狂。当时我捏紧了手中的图纸,摘下了那顶赭红色的安全帽,什么也没有说,我也是异乡人,我能体会他们的心情。我也两年没回去过了,包括春节。去年的春节,我买了一挂红艳艳、金灿灿的假鞭炮挂在客厅。这个时代在进步,不仅鞭炮可以克隆,人也可以。我无法想象假如有一天一个与我相貌,身材,甚至血型、DNA都相同的人站在我面前,我是否可以像挂鞭炮时一样得意地笑着。于连送了我一件宝蓝色的旗袍,上面印有金色的表示吉祥的花纹。
      我过了一个红彤彤的春节,于连和我一样疯狂,我们将屋子布置得活像旧社会地主家娶媳妇一样,只是与现代化的家用电器极不相称。不过他不是新郎,我也不是新娘。若不是他阻拦,我几乎会买回一大桶漆将墙壁也刷成红色,想必此举定会令我在事后后悔得吐血。春节过后,仅将屋子还原就让我累了一个星期。
      不过现在,今年我没那么夸张,也没那份激情。
      我不否认我是一个相当情绪化的人,于连也说和我一起他常常会辨不清方向。和我在一起,他似乎永远都没有开心过,他在照顾着一只不知何时会飞走的小鸟。的确,我不甘心被人控制,我更不再相信有地久天长。他是一棵树,可以筑巢、休息,但我却向往着蓝天。或许我飞累了回来,但我也不知是何时——也许是明天,也许是十年后。
      去年我只打了个电话报平安,并保证今年一定回去。可是现在,我不敢回去。我已经习惯了这种快餐式的生活。如果说生活在捉弄我,我同样在嘲弄着生活。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我的生活很有规律,我已经坦然了这份平静。
      不想改变。
      (13)
      至今我仍没有碰到过席永霖。走在大街上,我常常在想迎面走来的下一个人会不会就是他。可惜我至今仍与浪漫无缘,人倒是遇到不少,可惜都不是他。我有些怀疑于连的话。但我相信他不会骗我,也没那个必要。
      这辈子我唯一感到内疚与对不起的人就是他。记得我委身老板没多久,他就出现在公司。于连是个好人,很善于默默地爱着一个人,可他居然辞去教师的工作到公司当了清洁工。当我开着那辆乳白色的富康车停在公司门口时,我像触电一般盯着那套着清洁工服装,挥动着扫帚的熟悉身影。我整个人僵在了当场,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显然见了我,但他什么也没说,依旧挥动着扫把。
      当天晚上他打电话给我,只说了一句话。
      “我要守着你”。
      当时我怔住了,拿着话筒的手在颤抖,一种痛彻心扉与被关爱的幸福感充斥了我的心田,我只在心里反反复复地念着他的名字。
      于连、于连、于连。
      可我忽略了于连的感受,我渐渐地习惯了灯红酒绿,也渐渐习惯了这种纸醉金迷的生活,毕竟老板一个月只出现一、二次,而我早已用工作来淹没了自己,对他也渐渐熟视无睹。
      直到那晚深夜下班,由于电梯停了,我斜背着一个深蓝色的挎包从七楼走下去,当我走到四楼拐角处时,我犹如被施了定身法——我的眼帘里空荡荡的,形同这幢楼,他却像越来越清晰的电影镜头——于连抱着膝,已经睡着了,额前是一绺汗湿了的黏黏的发,他的嘴角似乎还要说些什么。
      当时,我只想抱住他,告诉他我愿意和他一起走。我的内心像是火山爆发,滚烫的岩浆灼痛着我的心,我对不起这个真正爱我的人,但我不可以,我岂能用我的脏来玷污这个清清白白,透明得像一块水晶的男人?
      我轻轻走上前去,在他的额前轻轻吻了一下,很轻很轻,我怕弄醒他,我是个坏女人,我不值得他这样为我付出!
      那一夜是我一生中最温柔也最伤感的一夜。
      次日我便把他叫进了我的办公室,结果不言而喻,他绝望地看了我一眼后就永远地从我生命中消失,当再有他的讯息时他已经是我同学的丈夫了。
      每当忆及此,我的心都在栗动,人犹如浸在翻滚的中药锅里,浸透了药味也浸透了苦味——因为那个真正爱我的人已经走了。我使劲地摇头,我不愿再想了,我对自己说我爱的人是永霖。但那一刻,于连真真切切地盖过了席永霖的影子;那一刻,我真真切切地产生了离开公司,重新生活的想法。
      明秋在电话里留言说如果我不回家,就去她家同他们一块儿过节。我可不愿当“灯泡”,妨碍人家的甜蜜,更何况我也不愿见到他们夫妻卿卿我我,我想我会嫉妒也会伤感。
      想想看我的生命蛮苍白的,于连一结婚,我就像被丢弃的小猫,无依无靠。虽然有个家等着我回去,我却迈不动那个方向的步子。
      公司放假了,老板回香港陪他的太太和女儿了。工人们大多回乡,也有部分本地人在采购年货。我无聊。有次在街上碰到一个叫王文君的工人,他提着几条活蹦乱跳的鲜鱼和几斤鲜虾。
      洛小姐,你不回去过年呀?
      我勉强挤了些笑容,还没决定。
      有洛小姐这样的女儿,好福气呀。王文君笑着,又随便挑了一条鱼给我。
      洛小姐,送你。过年好。
      不,不用了。谢谢。我真心地推辞——我又不会做菜,拿条鱼做什么;我怕杀鱼,血淋淋的场面像杀人。我看过一部港片,里面一个杀鱼的杀了他妻子,像杀鱼一样剖腹,我想着想着有些想吐。
      洛小姐,这是我的心意。如果你看得起我就收下。王文君很固执。
      谢谢。谢谢。我接过那条活蹦乱跳的鱼。后来我提着一条鱼回公寓了,在底楼送了老管理员,他没有子女,很可怜。
      (14)
      我骗了父母,说工程出了点岔子,我必须留下来处理。我的声音里饱含焦急,也有着我一贯的从容。恰如其分的表演让我自己也感动了。听着话筒那端遥远又关切的声音不由暗暗佩服自己的演技。我是不是堕落了?堕落到欺骗自己也欺骗别人,甚至父母。我的心很闷,感觉像潮起潮落。我想说些什么,对自己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过来,像站在原谅与绝望的边缘。我强迫自己想未来,但同时又在不断的纵容自己放松,明知暂时的放松并不能改变我终究也必须去想的事实,明知逃避的结果是更加困惑,却也禁不住像注射杜冷丁一样麻醉自己。有时侯我会想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我会怎么样,答案是伤心,并不会怎么样。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市井之徒,这个世界并不会因为我而改变什么或因为我而缺少什么。我就犹如沙漠中的一粒砂,少了一粒砂,沙漠依旧是沙漠。有时侯我会期望自己做个太阳,做不成太阳,至少做个月亮,一个不可缺少的东西。但我做不到,连一个小小的工程也要以自己做为代价,我想不出自己还有什么可以交换的东西。或许我的性别注定了我的命运。
      明秋又打电话叫我过去,我说有客户邀请,不便拒绝。
      过年那天,我在超市里买了很多东西,边看电视边不停地吃东西。远处稀稀落落传来了些鞭炮声,孤寂包围了我,我想哭但是哭不出来。
      (16)
      当外面淅淅沥沥开始下雨时,我正在公司的会议室开会。这次的会议是针对我和另外7个工程技术人员召开的。公司决定派遣一名技术人员赴德国柏林进修,为期两年。这是公司的规定,每五年派遣一次——这也是我当初选择这家公司的主要原因。赴德人员的食宿由公司负担,每月还有补助,是难得的美差。而今年参与竞争的人员中我是年龄最小,资历最浅,而且是唯一的女性。
      我不能放过这次机会。我清楚明白那对我意味着什么。漫长的四个小时对我而言无疑像四个世纪。我从没有像现在一样自信过,也没有像现在一样紧张过。我在等待公司高层的决定时想了很多,甚至于我爱吃“鱼香海椒”。我这次就像条活生生的鱼,拌如了佐料,做成了菜,只是这次有真才实料。
      他们都是老资格技术人员了,也曾为公司立下汗马功劳,对于我,一个靠不光彩手段取得成绩的女人自然是不屑一顾的。我眼中的他们,很像法庭上义正词严的法官,仿佛每一张嘴都对我吼:
      你也配来竞争?
      我又感觉自己像一个卖杂货的,刻意经营下,将自己的才华、自己的身体、自己的灵魂一件件地陈设出来。人们一个个地来,又一个个地走。我就像沙漠里的乌鸦,人们渴望见到一个活物,却又鄙夷它是个不祥的东西。
      我的心里像有一团火在烧,灼烫的地方偏偏闷得可以回声。我的肺、我的肝、我的胃 ,甚至我的心都在煎熬、呼喊,但什么也喊不出来,于是一切都在静默中化为灰烬。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17)
      我没能去德国。
      “长城-白塔综合度假村”工程是我入选的理由,也是我不能去的理由。工程虽未竣工,但我的离开也构不成大碍。我知道那只狡诈的老狐狸不会让我有离开的资本,离开的机会。他已经像我身上的肿块了。
      洛风,以后还有机会。
      当时我只想狠狠地扇他一耳光。但吐出口的话却依旧平静:
      谢谢老总提携。我会努力的。
      (18)
      接到医院的电话,我第一个念头是赶去陪明秋。
      明秋的丈夫葛凌波到南京出差,她偏偏在这时候生产。
      我看着她在怀孕这段日子所吃的苦,不由为她庆幸,终于可以脱离苦海了。或许她并不这么想——明秋一直认为自己很幸福,说孕育着爱的结晶的感受是无法言喻的。
      至少我发誓这辈子决不生小孩,我讨厌小孩子——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及,怎么去照顾小孩——等我老的时候我自己去养老院。我不信“养儿防老”之说,我只信人要靠自己。
      当我驱车赶到医院时,明秋已经进了产房。
      我在走廊里有点欣喜又有点不安地期待着,孩子会像谁呢——明秋还是葛凌波?明秋说她和丈夫都希望生个女儿。我很想告诉她,生儿子最好,至少他长大后不会被这个男性集权的社会所吞噬,他可以活得有尊严,有乐趣,有自由------
      我的坚强仿佛一点点地在消失,我一直期望我可以扮演一个坚强如柏木的角色,但上天却将我骨瘦如柴的演技在冰凉的人墙面前一览无遗。
      我忆起高中时代的一首小诗,是写一根断裂的电线。
      “本应被搭在高处,
      却被扔到低谷。
      你我仿若古老的琴弦,
      无力再诠释落日的定义。
      回忆的音符被风吹散,
      日渐凋零日渐脆弱。”
      我又觉得自己像一片飞过渡口的落叶,翻翻滚滚就不见,跌落在人潮。
      明秋难产了。我签了同意手术的单子。当时我一挥而就,之后却一阵后怕:万一明秋有什么意外,那我岂不是凶手?我忽然对自己产生了一种罪恶感。从没想到过自己的行为会对别人的生命产生影响。直到这一刻,我终于体会到了生命的伟大——在一生只有一次的生命面前,所有的一切都很渺小。当年母亲应该也是明知有难产的危险却忍着撕心裂肺的痛苦将我引到人世。我有选择自己道路的权利,却不曾想过当初母亲让我降生是希望我幸福和快乐,今天我拥有了名和利,却离快乐越来越远------
      当我从痴想中清醒过来时,于连已经站在我的面前。
      “洛风,没事的。”他依旧那么体贴。
      “你------”我愣住了。他只在一件薄薄的毛衣上套了一件风衣。这是春风料峭的三月,他的额上密密地渗了一层汗珠,眼睛了闪烁着不安和关切。
      许久不见,恍如隔世。
      为什么你总出现在我最需要的时候?
      我突然想哭,一阵暖流流遍了全身。我终于发现原来一直以来自己深爱的人居然就是站在我面前这个被自己伤害了一次又一次仍对我关怀备至的男人。他在一点一滴的生活小事中渐渐消隐掉,渐渐让我把他当作一种习惯。我在固守自己的城堡,我对自己说我爱的人是永霖。但这些年自己牵挂的又是什么呢?过去积压在心头的种种,快乐的,悲伤的,席永霖的影子早已是淡淡的,只是我将一种情结,一个影子,一份感觉加在了他的身上。我能提及的又是什么呢?是初闯深圳时的痛苦与骄傲?是在弹尽粮绝之后收到于连寄的汇款单?是他毅然辞掉内地的工作来到深圳,只为离我近一些?还是我的浅薄与于连的深刻?
      我记得刚到深圳时一次在街上闲逛,我路过很多的电话亭,其中有不少是无人使用,但我想在离宿舍最近的电话亭里打,当我走到楼下的电话亭时发现不少人在等待,而我根本没有再往回走的勇气。
      自己不懂珍惜,失去的永远是最好的。
      我祈祷:明秋,你千万要平安无事。
      (19)
      《红楼梦》是我最爱的书,在我的书橱里有各种版本的《红楼梦》。如果说我真正读懂了它所以爱它,那是不对的,因为我只觉得自己浅薄,每当读到林黛玉在林竹箫箫之际撒手西去,我便失去了继续读下去的勇气。或许换一种说法,说我读《红楼梦》是为了读林黛玉才更恰当一些。在所有现实的或虚幻的人物当中,我最爱的人始终是她。她的容颜、才情、性格等等,连同她窗前的那几竿青竹都是我的最爱。而一直都期待她能与宝玉相濡以沫,乐终天年,但每当想到贾府被抄一事又觉得死亡对她而言或许是一件幸事,至少不必受那种屈辱,而她是绝对承受不住的。虽然每次读到她恨恨地说:“宝玉,宝玉,你好------”就魂归天国而泪流不止,却未曾真正感受到死亡对于自己的意义。连奶奶去世的时候,自己还处于懵懂的年岁也不见得有多悲痛。可那种生离死别的情感让我惊羡。我坚信即使永远不再转世为人,宝玉也会陪着黛玉永生永世。我想到了席永霖,那是我的初恋,虽然一开始我就从不曾幻想过我们会有结果,甚至于那个故事本身也出乎我的意料,但不否认他对于我这一生的影响是难于计算的;我想到了于连,那是我的真爱,虽然一开始我就拒绝他,我忘不了那虽显幼稚却真挚的情感,于连已成了我今生永远的痛。我幻想过小说和电视情节中至死不渝的情感,却不敢奢望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我幻想过经历一场轰轰烈烈的感情就立即抽身,却不曾想自己早已在绝望中盼望平静而稳定的一生。或许于连说得对,我是期待成功后的平淡而非平淡地过一辈子。如果我没那么好胜,如果我没有那么倔强,结局会不会改变呢?而改不改变对自己而言究竟又有什么不同的意义呢?
      (20)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是个成功的女人。
      人前,我是矜持、才华横溢的洛风。
      人前,我是聪明、冷静的洛风。
      人前,我是天马横空,我行我素的洛风。
      可是在镜子面前,我只是一个不够诚恳,让眼泪风干的女人。上天真的很残忍——为什么让我碰到席永霖?为什么让我失去于连之后才发现自己很需要他?
      我宁愿自己自私,但我做不到:我不可以再伤害于连及于连的家人。原来天地如此的广漠,深植心田的种子却是如此的寂寞。这个城市很繁华,水泥森林却隔着我与我所遗忘的时空。在脚步与心一样悬空的艳阳天,我走在街上,第一次让泪水在不化妆的脸上肆意缤纷,也第一次扪心自问,“我这样做到底值不值得?这些年来我又究竟得到过什么?”
      明秋果然生了一个粉嫩的女儿。
      我在门口静静地看着他们一家三口的幸福,却没来由的心酸。再过几个月,晏芸也该分娩了。
      我一个人走在空旷而深远的走廊里觉得心也空旷而深远。
      我要你们看我走得潇洒。我对自己说。
      (21)
      我决定离开。
      一个生命的延续是以另一个生命的付出为代价。
      我走进了老板的办公室。当初我也是跨进了这道门,才有了之后的故事。今天我仍走进这道门,却是为了结束这个故事。我千辛万苦搏得了所谓的成功,如今却轻易地为它划上一个句点。起点就是终点,绕了一个大圈子,我又回到最初,只是我已不复昨天。我没有再继续放纵自己的权利。所有当初拥有的我都将在下一刻完全失去。也许我拥有的是一份完全不同于以前的心情。当初的雄心壮志仿佛全都消失殆尽。我自己都暗暗吃惊。
      洛风,为什么?老板说他不能接受,也不懂我为什么这么做。
      我累了。我不想修房子了。我是真的很平静。
      老板说如果我是感到累的话可以放我的假,让我好好休息,不必辞职,他又说明年可以考虑让我也赴德进修,总之辞职信他是不会收的。
      老板,为我破例可不好。我笑笑。
      老板,保重。
      洛风。他在叫。我没理,径直出了办公室。
      对我说再见的居然是叶珊。
      于连,你赢了。那是我在公司门口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的,他赢了。他最终守候出了我的一份反省,一份自尊,一场新生。只是他不可能知道了。
      “在深圳,一个女人的性格应该由玻璃、钢筋和花岗岩构成。这是这个新兴城市的精髓——花岗岩的华冷、钢筋的坚韧和玻璃的脆透,再裹上一层丝绸的包装。好了,这样你就武装到牙齿了。记住,这个城市从不拒绝绚丽,但他拒绝爱情。”
      ——《女建筑师:我曾迷失在自己设计的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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