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与狗

作者:AndriodTai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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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e


      火神大我是美国海归,高一时候才回国便进入了洛山高中。他一进入洛山,其高大的身躯和足够优异的身体素质,以及出色的篮球天赋,就让他顺利进入了篮球队,成为首发队员。

      洛山篮球队无人不知,火神大我对赤司征十郎有一种疯狂的执念——并不是什么别的,而是他对赤司征十郎篮球的强大有一种异于常人的兴奋。进入球队的第一天,火神就看不起同样是首发,却比他矮、比他瘦小的赤司,他出言不逊,挑衅赤司和他one on one——却一下子坐到了地板上,手中的篮球被截走,一连输了10个球。在所有人都以为这样一个篮球天才必然会因羞愧而退出篮球队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火神自从那一天开始注意起了那个高冷傲慢的队长,每一天都追在对方屁股后面,求着要一对一……更不可思议的是,赤司虽极少搭理火神的种种恳求,却也并不赶走他,而是由着他追,由着他求,甚至在练习中,还会时不时提点几句。尽管话不多,可是每次这样,火神就兴奋无比,身后仿佛出现了一条狗的尾巴乱来晃,展现着他内心的愉悦。

      后来,每一次看到火神又像忠犬一般在摇尾巴讨好时,赤司的嘴角都会上扬些许。到最后,赤司已经开始抬手揉火神毛茸茸的脑袋了。

      哦呀?洛山的王与狗吗……实渕玲央时常在不远处看着这对“主仆”,饶有兴趣地点点嘴唇。

      按理来说,像火神这样对篮球执着到几近病态的人,洛山应该是排斥的。但也许上帝就是这样,在赋予火神执着的同时,又赋予了他近乎天使的单纯——这样的单纯,在洛山高中这样的学校,已经是少之又少了。他对男女情感的空白与青涩,让别人无法置信竟是从那样开放的美国待过7年的人。感觉吧,火神大我那是吉祥物,对,吉祥物。

      像火神这样的男孩子,玲央最喜欢了。只肖稍微逗弄,火神就会面红耳赤不知所措,偏偏他不知怎样反击,只得恼怒地大吼。

      真是可爱啊——

      玲央却突然打了个寒颤,感觉后背发凉。他发现是还在练习的赤司不经意扫了他一眼,眼神中危险和警告的意味不言而喻。

      玲央反而越发觉得有趣起来。

      哦啦啦,洛山的帝王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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