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行将归雪

作者:纪辞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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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饭很丰盛,真的,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饭堂是露天的,丐帮弟子们或坐或站,还有端着饭碗乱跑的,嫌弃给的肉太少的,互相夺食的,吃到一半突然跳起来义愤填膺的,世间百态尽在此处,叽叽喳喳好不热闹,这跟我在苍云时候安安静静地排队吃饭是完全不一样的,我看得有些呆。
      方师姐将我从马上抱下来,给我挑了一个清静点儿的位置坐下就去帮我盛饭,我看着来来往往的人,觉得自己格外不起眼也格外地突兀——他们都是一群热情洋溢恣意潇洒的人,我,是没办法融入的。
      其实我很喜欢这样的生活,我曾经也拥有过,然而现在看到这样的场景却心生怯意。莫名地觉得害怕,莫名地想要逃走。就在我坐在原地发呆的时候,方师姐给我送来了我今天的晚餐——一个大碗装得满满的,亮晶晶的扣肉泛着油光,青菜香菇堆得都看不见下面的米粒,然后还有汤,排骨汤,上面浮着油花儿,撒着葱,几大块排骨在里面泡着,香味直往鼻子里面钻。很久没有吃过这么丰盛的晚餐了,比起雁门,实在是好得太多……
      “吃吧,从归来楼偷来的手艺。”她笑眯眯地拍了拍我的头,在我旁边坐下。
      我听秦凯风说过,归来楼是岳阳城里最大的酒楼,每天都是人满为患,厨子的手艺一绝。我点点头,拿起筷子把食物往嘴里塞,扣肉油而不腻,软软的,又有嚼劲,配上米饭果真好吃极了。
      “你慢慢吃,不够的话我去给你扣一份儿下来,那些饭桶一次吃个两大碗还不够,又不练功,全都养成猪了。”
      “师姐你胡说,我们练功可勤了,看看这肌肉!”
      “我是饭桶我骄傲!”
      “吃得多赚得多,说的就是我!”
      我都没来得及说一句话,身边就围了一圈儿端着饭碗的人跟方师姐理论,我真是被吵得头晕脑胀。当我几乎快忍不住想砸碗了的时候,这些人突然都被震飞了。一阵劲风吹过,刮得我的翎羽都不小心落进了排骨汤里,我忙不迭地把毛毛捞出来,背后响起秦凯风的声音:“都滚一边儿去一边儿去!吃个饭怎么都跟吵架一样!”
      方师姐笑呵呵地附和着:“就是就是,在客人面前可别丢了咱丐帮的面子,瞧你们一个个都什么样。”
      “师姐你这不是马后炮么,开始怎么一句话不说?”秦凯风脑门儿上围着绷带脸上贴着胶布就过来了,哼哼唧唧地坐下,手指敲着桌子。大概是说话扯到了伤处,倒吸了口凉气。
      “我这不是把救美的机会留给你么?”她把头发往后一拨,唇角带着一丝揶揄,走了。
      秦凯风几乎是立刻看向了我,我埋头啃排骨,感觉到他看我便抬眼扫了他一眼,结果他立马就移开了目光。
      ……还是吃饭比较重要。我复又埋下头,不多时又抬起来:“你不吃饭吗?”这家伙已经盯着我好久了,还让不让人吃了!
      秦凯风听到我叫他,一愣,像被针扎了屁股一样地站起来,一溜烟儿地就跑到闹哄哄地排队舀饭的人群中。
      就这么点儿距离至于用轻功吗?开始不急现在急,是不是傻。我把嘴角的饭粒拈进嘴里,舔了舔指头,嗯……管他呢,还是吃饭更重要。
      在我继续埋首于吃饭大业的时候,我并未发现我这一桌同周围的所有桌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这里只有我一个人,而周遭却热闹得不像话,就像苍云本身的存在,同周围有一层无形的屏障。
      秦凯风坐到我旁边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喝汤了。记得几年前同门的师姐告诉我要先喝汤再吃饭,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吃了饭再喝汤。那位师姐已经长眠在雁门了,而她的话我还牢牢地记着,尽管我没有做到。骨头汤熬得很香,排骨也酥烂,我舔完骨头上的最后一丝肉,又把它放进嘴里吸骨头缝里的汤汁,幸福得不能自已的时候汤碗里又多了两块肉骨头,我抬眼看向秦凯风,他笑:“多吃骨头,脚好得快。”
      我一愣,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我记得秦凯风格外喜欢吃肉,每次在野外打到好东西烤好了之后他总是分一半给我,吃完了就看着我手里的食物流口水——顺便说一句,他做的叫花鸡很棒——往往都是我分东西给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他甘愿把肉让给我……我看了看那口冒着热气的大锅,想,大约是还有多的,或者他从小吃到大,已经不喜欢这个味道了。
      “谢谢。”我简单地回他一句便埋头吃肉了,还听到他轻轻地笑了一声,不知为什么起了鸡皮疙瘩。
      其实我不知道秦凯风把肉给了我后来没得排骨啃,抓着方师姐泪流满面终于死皮赖脸地求来了两块……而我接受了他友情赠送的排骨则吃得多了,挺着圆滚滚的肚皮觉得晚上绝对睡不着了,秦凯风眨巴眨巴眼,便带我去看了星星。
      说实在的我并不觉得这边的星空能比苍云的更好看,很多星星都不如那边的亮,唯一有点儿看头的大概就是天河是彩色的,不是雁门关所看到的清冷银亮,我不知道是为什么。然而在这样热气微蒙星火寥落的夜晚躺在草丛里看天着实有不一样的感觉,这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在雁门关你躺在地上一定只有一个感觉,冷,而在这里,熏风习习,带着些许从水面上带来的丝缕凉意钻过草丛,萤火虫晃悠着亮闪闪的屁股路过我的眼前,奢侈地用满天星斗作为了背景,不知道是不是风把它吹着才飞得七歪八扭。各种虫鸣交杂在一起,倒显得周围清静。
      我没什么说话的欲望,而秦凯风则在我耳边叽叽喳喳地说他小时候的趣事。我听着听着有些走神,但是不多时就能被他的大笑唤回神:“我那时候怎么就那么傻啊!”
      你现在不也很傻吗。我在心里默默地补了一句。搞不懂他是怎么做到如此泰然自若地嘲笑自己的,至少我是不行。
      “小时候我跟师兄吃了叫花鸡手上油得很,又不知道往哪儿擦,他就说往头发上抹,还解释说头上本来就需要油,否则一头的乱毛,还叫我想想是不是不洗头的话过两天头发就有油了。我一想啊还真是这么回事,就跟着师兄把手上的油糊到头发上……后来师姐发现不对劲,知道前因后果之后把师兄臭骂了一顿,把我们俩丢进净房里差点儿搓掉一层皮。你说我怎么就那么听师兄的话呀?而且师兄他叫我往头发上抹也就算了,怎么自己也这样做呢?你说我们俩是不是傻?”
      就差把傻字往脑门儿上写了,我听得直翻白眼。
      “你也给我说说你的事呗,我都给你讲这么多了!”
      又不是我逼着你讲的……我腹诽一句,真的就在回想到底做过些什么事,然后发现我的生活其实枯燥得可以,完全没什么值得讲述的。于是我说:“很无聊的,不好听。”
      秦凯风把自己翻了个个儿,趴在草丛里:“你说说呗,万一我不觉得呢。”
      “嗯,就是每天训练啊,早上起来早训,围着雁门关前的校场跑圈圈,然后去参加各种……”
      “比如说?”
      “箭风长廊,就是两边的机关会自己放出箭矢,我们从中间穿过去。巨石阵什么的,还有射术,还会打木头人。学盾学刀,大师兄就在堡门口,我们不懂的就去找他,他都会解答……”
      “只有训练吗?”
      我想了想才回答:“也会有去医营给伤兵包扎伤口,去李牧祠祭奠,拜祭亡魂之类的也时常有……偶尔还会上战场支援,谁叫奚人三天两头地就扰边。”
      “你也要去战场?”
      我疑惑地看向他:“我也是军人,自然要去。”
      秦凯风的眼神让我有些看不懂,好在也就是一闪而逝,让我觉得没有深究的必要:“你们挺辛苦的。”
      “因为我们是军人,守的是大唐的雄关。”我忽然想到我从来都没说过我是隶属苍云军,秦凯风他知道吗?我转过头去,只看到他盈满笑意的眼睛。
      “你们都是英雄。”
      ……什么英雄,我宁愿我们不是英雄,英雄就是个靶子,让看不过你的人攒足了力气明里暗里地打。我身边所有的人都不屑于去成为所谓的英雄,我们仅仅是希望身边所有人都活着。
      “你又知道什么……”
      “知道啊,你们苍云十年征战,守护的就是大唐啊。”
      呵……然而我们拼了命地守着那苦寒之地能有什么用?玄甲苍云也不过沦为了弃子,比狗尚不如。世人总说军人的血是冷的,的确,鲜血和死亡我们并不陌生,可即便见惯了,我们的心也是肉长的,我们的血该流在什么地方,该以怎样的方式去流,我们都希望它是值得的。可苍云身上那致命的伤口不是盾刀所向的敌人,而是本应站在我们身后的兄弟捅出来的,它来自我们用生命守护的土地,并且得不到公正的待遇——这样的背叛谁能受得了?而今说什么英雄狗熊,不过都是空话!是英雄又换不回失去的亲人!
      我咬了咬唇,没有说话。
      秦凯风的手覆上我的眼睛,手指上都是茧,笨拙地抹去渗出的泪水:“小翾飞,我们都知道,我们也能分清是非曲直的,并不是朝廷说什么我们就信什么。你们是英雄,谢谢你们守着雁门关。你们身上的债,安禄山欠你们的,总有一天会讨回来,会还你们一个公道的。”
      ——在墨色苍云席卷之下,穿透这片大地的阳光终将到来。
      其实我并不是不愿意去相信,只是……已经不知道凭什么去相信了。不过有时候无论我信亦或是不信,该发生的事情还是会发生的,比如秦凯风说,他要替我、替苍云讨一个公道。他从来没有骗我,这次也一样,尽管后来……我没能来得及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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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 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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