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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颗星,十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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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颗星,十三节。
在大学的每一天,时刻陪伴我的就是手中的电脑。它,成为了我新的“女朋友”。
日子越久,起初崭新的笔记本已经渐渐旧了,经历了时间的消磨,每天手指无数次敲击在字母按键上,上面的颜色已经有很多都开始掉漆了,但不变的是,我依旧能分清楚,或许是太过熟悉的原因。
电脑,记录着我每天的生活,像个日记本一般。
我和阳雪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因为我不懂得和异□□流的缘故,所以阳雪也成为了我唯一的异性朋友,关系很好,时常一起出去玩,但是我和她的关系始终没有再进一步,介于普通朋友与恋人之间。
阳雪也一直没有交男朋友,我有时会感到很奇怪,凭她的美丽,有很多追求着,其中不乏帅气,条件好的男生,可是她都一一拒绝了。
我曾问过她,也半开玩笑的调笑说难道想单身一辈子当尼姑不成,她却总是笑着,回答很简单:
“我正在努力。”
努力什么呢?我疑惑不解,但她从来都没有跟我解释过。
大三那年,我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林佳的。
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诧异,惊讶。
通话时间很短,她的言语总是吞吞吐吐,但是却告诉了我米小颖的学校地址。
上海!
我生平第一次坐火车,就是去上海。
那时的火车很慢很慢,要坐三天一夜才能到,当我到上海的时候,已经浑身邋遢的不像话了,找了家旅馆,打扮了一番才去了米小颖的学校。
我以为,这一次我和她或许会破镜重圆,但是我错了。
我看到了她,她一点也没有变,如当初般能勾起我的心跳。
躲在角落里,我捂着胸口,剧烈的喘息着。
是在流泪么?我只觉得心脏好痛。
在米小颖的身边是陈明海,两个人的关系似乎很亲密,连瞎子都看得出。
他们在一起了么?我突然发现自己好傻,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始终如一,当初的那段感情对自己来说或许是永生难忘,可对别人来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珍贵,最多算是,成长的一次记忆罢了,可有可无。
我很想冲上去问清楚,但理智让我清醒了,看着他们消失在道路的尽头,这才转身离去。
该醒醒了吗?不能像现在这样回到过去,我心里问自己。
可能我真的很傻吧,所以她当初才会叫我傻子。
接下来,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去上海,一年下来,把每次乘坐火车的票根攒在一起,不知不觉间,已是厚厚的一叠了。
为了支付这笔费用,我开始在校外打工,刘明给的那笔两万巨款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这几年的学费,生活费这些早已花得精光。
写小说这个爱好也渐渐的荒诞了下来,放在寝室的床下,布满了灰尘,因为写小说是没有任何收入的。
很傻对吗?我经常自嘲,嘲笑自己那该死愚蠢的心为什么还不死心。
每次去上海,都只能是偷偷地看米小颖,连说话的勇气也没有。
大四那年,快要毕业了。
是人生迷茫的阶段,离开学校,马上就要出身社会了,还记得在毕业的前一天,我和阳雪在饭店都喝醉了,不,或许是我一个人醉了吧。
我像个疯子般开始发酒疯,把那些票根砸在桌子上,说关于米小颖的事情,印象中最多的一句话应该是:我想她,好想好想她。
第二天,我是在陌生的床上醒来的,是旅馆。
浑身赤,裸,独自一人,下床时,床单上有一块鲜红的血迹。
我已经断片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这个年纪的我怎么可能不明白男女之事,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那血迹明明就是...
旅馆老板告诉我,我是被一个很漂亮的女生扶进旅馆的,当时我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女生用我的身份证开了一间房,没有留下自己的名字,并且今天一大早就走了。
漂亮的女生?是阳雪吗,我有些不敢相信,甚至有些恐惧。
我跑出旅馆,找到了阳雪,观察着阳雪脸上的表情,出奇的正常,不是她吗?
“昨天晚上...”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问她。
她说:“天浩,坚持下去,只要坚持,你所想的就会变成现实,老天是不会让人们的努力白费的,你,会幸福的。”
阳雪走了,我思考着她刚才说的莫名其妙的话,那种表情,明明不像啊,那到底是谁,是谁送我回旅馆的。
终于,毕业了。
我回到了乐至县,站在熟悉且陌生的大街上,呼吸着那清新的空气,天空是湛蓝的一片,许多年了,陪伴我的只是身旁那笨重的行李箱。
我笑了,为什么呢?我也不知道。
老妈来了,是唯一迎接我的人,她老了许多,有些后悔以前为什么要在妈之前加个老字,那斑白的双鬓是如此的刺眼,瞳孔忍不住微缩,多么的希望,她不要再苍老了,要一直活下去,因为,她是唯一可以陪伴我的人。
我不敢想象有一天,连她也离开了我,我该怎么活下去,用什么动力活下去。
两年后。
我参加了笔杆张明海的婚礼,这个高中时期老是摇头晃脑满嘴莎士比亚的家伙竟然结婚了,速度还真是快啊。
新娘竟然是陈圆圆。
鲜花堆砌成的礼堂,我注视着她们互相许下忠贞不变的誓言,心里开心的同时也由衷的羡慕着。
在脑海记忆的最深处,自己曾不断幻想过自己结婚时的场景,新郎是我,新娘是:米小颖。
有人说,当你参加婚礼时,脑子里想的那个女人才是你最爱的人。
米小颖,我,现在想的是你。
那天,我,大壮,瞟眼,王邦虎,还有作为新郎的笔杆,都喝醉了,醉得一塌糊涂。
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喝醉的次数如此的频繁了呢?是爱上这可以麻醉神经的酒精了吗?或许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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