伶仃铺子

作者:山**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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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眼睛哭的声音


      时光荏苒,回眸时光与此擦肩而过,留下一淡淡的背影,至娆坐在落地玻璃旁,打量着眼前的男孩,姣好的面容,如晶制的玻璃娃娃,一碰即碎。
      “至娆哥,听我的吧。沐笙深不适合你,这是何必呢?”
      “许是我自作自受,但我是真心的。”至娆十指交叉不由贴紧玻璃杯,朱红的嘴唇开始泛白。
      “那,你好自为之吧。”颜烟一拍而起,背起乔治阿尼玛怒气冲冲的往外走,马诺罗布拉尼踩在青瓷砖上啪啪作响。
      至娆不慌不忙的端起咖啡抿上一口,眼神里满是散不开的忧伤,淡淡阳光洗礼他的丝发,狭长的睫毛映出一帘淡影,灰褐灰褐的,脑海里冲溢着牧笙深的一颦一笑……

      至娆和牧笙深认识七年有余,小学六年级那会,传到他们班后一直与他处到现在。说来也怪,七年里他们不仅在同一学校,而且都在一个班。
      当一些女孩子向牧笙深告白时,他总会把至娆当挡箭牌。对她们婉言拒绝——其实我喜欢的是男人,至娆是我男朋友。
      这话对至娆而言,无论听几次,总会心头一颤。虽知话不真,可听他用这么认真的口吻说出时,连至娆自己也把持不住心了。
      初二那年,班里转来一个面容姣好的男孩子——颜烟。每天都粘在牧笙深身边,形影不离。
      直到初三情人节,才知原来他喜欢你。仅因为图书馆一面之缘。就狠下心,转来我们学校。他总是那样热情奔放,直言直语,我连他一丝一毫都学不来。颜言和你相处总很自然,不像我,只要见你,脸会红透,心跳加快,下一秒某些感情似乎要喷涌而出……
      呐,其实一个男人害羞的样子,很恶心对吧。

      14岁那年,青春期。我们初三,你的声带渐渐发育,声音不像以前那样,说话总伴着沙哑的声音,很有磁性。
      14岁那年你生日。至娆知道颜烟策划了一场精心的告白计划,那次告白他本会在情人节说,谁知计划不如变化。以至推迟至今,看来该来的终究逃离不掉……
      14岁那年年末,颜烟在兄弟的拥簇下,扑进你的怀里。精致的面颊上,带着点点红晕。如羞涩的少女情窦初开,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只听颜烟在你的耳畔低语——笙深,我喜欢你很久很久了。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无时无刻的吸引着我,让我沉醉,令我迷离,不管答应与否,我愿意待在你身边,等到你愿意答应为止……
      甜甜的声音,略带许些撩人,在这暧昧的气氛的包围下,本很瘦小的颜烟更显小鸟依人。一阵欢呼喝彩后,只听你迟疑道:我们已初三,不小了,现在我真不知怎么回答,可我相信,你以后会遇见更好的。我只是你人生中的过客。能在你的人生中留下一道优美的弧线,我很知足了。
      面对你淡淡地拒绝,颜烟无所惧畏,依旧呆在你的身体,与你处到高三。
      三年的时间,三年我们长大了。不同以往。我们见过更多的人,懂更多的事。学会如何隐藏自己,用微笑讨好别人。其实,这不过是社会生存法则中最基本的一项罢了。
      三年的时间,我,你还有颜烟,成了无话不说的兄弟。也许是目标不同,或者理想不同。但三年走来的那些路不是假的,是真真切切的。我不希望用一段感情换一段友谊。
      若非如此,我想我会选后者。

      “至娆,原来你在这!找你很久了。”
      来的人是牧笙深,只见他上气不接下气,似乎有些激动。
      “怎,怎么了?”至娆绕过藤椅,轻拍他后背,安抚他焦躁的心:“要,要不要喝水顺顺气?”
      “不了不了。总之,快跟我来。”
      牧笙深一把抓起至娆的手腕,火力全开的向门外奔去,至娆不免有些疑惑,毕竟他如此慌张的样子,至娆是第二次见,(第一次是听他父母去世那会)
      熟悉的街道上不断放映的景色,至娆突然晃过神:“这,这是要去医院?到底怎么回事?”
      “颜烟,颜烟他出车祸了!”牧笙深用修长的手指覆盖深邃的眼眸,极力挣扎,不让懦弱的泪水夺眶而出。可,溢满水雾的眸子把终究他出卖了。此时的他显得那么瘦弱,那么无助,起风即倒。
      至娆心头一酸:若换作是我你也会这样吗?兴许,不会……
      “笙深,相信我他不会有事的!”至娆拥住不断颤栗的他,安慰道:“他是风摩一国的巨星。众粉丝为他祈祷,公司为他掏钱请医生。更何况他在乎的人也在为他担忧不是吗?”“不,我不是害怕治不好,我害怕他会离开我。更害怕以后不能在见到他,亲近他……”牧笙深情绪激动,说话语无伦次。零零碎碎的片段凑在一起,连成线,汇成河,冲垮至娆花几年筑起的围墙。
      “至娆,怎么办?他若离开,我该怎么办?至娆,我爱他,三年前我就爱上了。只是不敢面对。至娆,我是懦夫对不对?我就是一个懦夫,让他白白等了三年!”
      “不,你不是,你在很多方面都很优秀。你是我学习的榜样,又何来懦夫而言?”至娆尽量放轻了声音,让彼此显得不尴尬。毕竟两大男人在出租车里,抱成一团,泣不成声,成何体统?
      至娆,你要忍住!你能忍住!已七年了。如此漫长的时间你都忍了,这一点,算什么?“至娆,一直在我身边好不好?如果连你都离我而去,我想在那一刻我找不到活着的理由。”
      “每个人都是带着使命来到人间的。无论他多么的平凡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总有一个角落会将他搁置,总有一个人需要他的存在。”至娆温柔的为他擦去眼角的泪水,低吻他的额头,他的眉梢。

      果不其然,颜烟恢复很快,几周后能下床走动,再不久就能过正常生活了。
      这期间,牧笙深每天都来看他。每次都带不少他亲手做的慰问品。如此频繁往来,医院里的护士不由八卦——传他们是正热恋的情侣。
      “笙深,最近的娱乐新闻好像开始调查我们了。还是不要常来,会连累你的!”颜烟靠在牧笙深的肩膀上,一口一口地乖乖吃沐笙深喂来的鸡汤,言语里透着担忧,但满脸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傻瓜你这是什么话?要说连累也是我连累你,不要处处为我着想。要为自己担心。”沐笙深宠溺的刮着颜烟的鼻头。
      “哇,你这是在关心我吗?真好,我因祸得福了!”颜烟窝在牧笙深的怀里,呵呵傻笑:“知道吗?我觉得我是最幸福的人,如果可以让幸福保持更久,哪怕再出一次车祸也没关系。”
      “闭嘴!”牧笙深严厉呵斥:“不许这么诅咒自己,否则,让你说不出话来!”
      “哇,老虎发威了,你要我怎么说不出话来呀!”颜若闭上眼睛嚼起小嘴,如河畔边沐浴着阳光的新娘,动人的模样在他心头荡漾。
      病房外,至娆用柳枝般迁细的手指捂住嘴唇,努力不让泪水奔涌而出。全身的力被抽走,无耐跌坐在冰冷的地板上,慰问品洒了一地,失声恸哭:为什么,为什么仅仅因为一次车祸,你们之间会变化这么多?
      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不,也许并不长,仅两个月而已。至娆与沐笙深同居,同居是至娆提出的,说是照顾他的起居,其实是有私心的。做不成恋人,那至少给他留段回忆吧!
      至娆做到了无微不至——每早把衣服准备在床边,把牙膏挤在牙刷上,餐桌上会摆好早餐,踏板前甚至会准备好鞋袜,中午给他做好便当,每晚放学,厨房里备好有关餐具,等待他为颜烟料理……
      他时时刻刻为他打点好一切。像个老妈子一样陪伴在沐笙深身边,但没有絮絮叨叨的语言,也没有嘘寒问暖,可就是让他觉得贴心,每天都有一人陪你同进同出,这种家的感觉他到底有多久未体会到了?
      日子日复一天,时间转眼即逝,牧笙深与颜烟交往两月有余,而至娆依然细水长流,即使在沐笙深深度醉酒后,也未曾发生什么……他们之间总保持淡淡的距离,忽近忽远,他们之间依保持淡淡的友谊,忽隐忽现。甚至在最后搬离时,问他与沐笙深是什么关系,他都说不上来。
      对至娆而言,高三的寒假,是忙碌的,没有时过年,每日都与例题、笔记、作文撕混在一起。其实他不过是用充实的生活来掩饰内心的寂寞,只有这样他的心才会稍微好过一点,只有这样他才能暂时忘却那个他爱的少年,只有这刻他才觉得是为自己而活……05章
      无论走到哪儿,林木都会拱覆成遮掩天日的绿洞,把人给围绕着。春浓时,人心都会变成一片玻璃色。
      寒假假末,至娆难得空出时间,放松心情。这个寒假很特殊,唯认识他以来没有陪伴的寒假。
      其实至娆知道的,他和颜烟在法国旅游,他去会打扰到他们。说到底他只是外人,不能融入他们。
      转暖的风催促着春苗茁长,麦子打浪了,麦子起节儿了,这是温暖人心的风景。却让至娆不禁想起,雨巷里那位丁香一样地,结着愁怨的姑娘……
      提起画笔描绘眼前的景象,虽是暮春,但至娆满目凄凉。
      小时候,至娆与牧笙深有共同的梦想——当漫画家。那时,他们憧憬、渴望着,多少次在脑里描绘梦般的人生。他们看多来A梦,看麦兜响当当,看阿狸梦之城堡,在少了亲人关怀的童年里,他们照样过得开心……
      11岁那年,夏临,给人带来一种特有的既温柔又粗旷的声音,气息和感觉,他们在后院画儿童画,畅谈理想。
      笙深说:“我们一起考北影好吗,那是动漫影视设计里的好学校。”
      至娆答:“笙深去哪,我就去哪!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笙深笑:“那当然,待你长发及腰,我定娶你为妻!”
      至娆说:“嗯。我最爱哥哥了!”
      小园子里,淡黄色的蝴蝶在阳光下飞舞,蓝色的湖面平波如镜,微光闪闪,山峰上吐出淡淡的雾气,那小小的木房里散发出强烈的沥青和油漆味(房间刚装修不久)。
      也就是那时,牧笙深的父母永远地离他而去。当时笙深妈在厨房里做饭,因为用煤气罐,不知为什么厨房里突然爆炸,许是满屋子的油漆味惹的祸。
      当时,笙深爸为了救妻子,奋不顾身的扑向那间屋。若不是邻居们拦着牧笙深,恐怕他那时已丧命。
      那以后一年,牧笙深变了,变得一言不发。时过境迁,这道伤疤终被舔平,心却未曾复原。
      有些东西变了就是变了,有些东西永远回不去了。
      那烧焦的房子早被移为平地,听说,会建一套白色的小洋房。如今,小洋房里住了一个可爱的女孩,女孩有爱她的爸爸、妈妈、哥哥……

      开学几月里,牧笙深与颜烟双双出入,形影不离。各种暧昧的举动,不分场合随时进行。学生们议论纷纷。
      也许我该退出。也许我在他们之间只算电灯泡,又或者,电灯泡都算不上?至娆心想。
      几个月前他俩都找至娆单独聊过。
      牧笙深是问大学的事,他说:依然想考北影。至娆未答话,只淡然一笑,祝贺:愿你能考上咯。
      颜若则给他带来一个Big、surprise——那场车祸并非意外。是谋划已久的。一、为了让牧笙深承认爱他;二、彻底击垮我最后的防线。
      至娆听后,没有太大的惊讶:“那么你如愿以偿了?能否给我补偿呢?当是封口费。”
      “行,只要你愿意退出,尽管开价就是。”
      “我想去巴黎美术学院留学,并在那定居,这些费用由你来。”
      “行。不过以后你可不许和笙深密切联系了哦。”
      “嗯。一年两次?”
      “哈哈!当然当然,我还你为你会索求更多。”
      至娆对颜烟的话,笑而置之,扬长而去。尽管那有鸟叫虫鸣,有花香迷人,可一切都让他感到窒息,不得不逃也似地离开。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是徐志摩再别康桥中的末段。他的爱就像金岳霖对林徽因,不知从何说起,他的爱儒弱的却又伟大,为了牧笙深他能做到此生不娶。
      四月在这个城里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不知名的花争妍斗艳。花丛中隐约见,若徐志摩笔下一身诗意千寻瀑,此古人间四月天的“林徽因”。
      作为一个文科生,三年来至娆读了不少书,他羡慕《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相依相畏,相互信任的爱情;他渴望《茶花女》不卑不坑,弥漫真善美的另一半;他回味《左耳》里:可歌可泣的青春……
      爱情是细水长流的,并非一时之乐,随意找个人私定终生。
      至娆知,牧笙深并不适合他。他们彼此间了解太多,没有感情激流,只有平淡,平凡。至娆和他在一起太过普通,甚至从不会连吵架拌嘴,这样的感情,算爱吗?我想,大概不算。

      那些是至娆不知道的——颜若在一起时,牧笙深总提起至娆。
      其实这情非得已,谁让一个演艺圈一个艺术圈,两个人间话题难免不搭调,因此至娆就成了他们之间沟通的桥梁。
      巴黎那段时间,牧笙深忙于参加画展,颜烟也没闲,忙于巡回演出。两人之间多是通电话,能一起吃个饭聊几句算是很奢侈了。
      颜烟住院那会,牧笙深因找不到话题,只得和他聊至娆幼时的事。说他们在后院畅谈梦想,聊他父母亲如何逝世,提至娆安慰他别伤心……
      牧笙深常对颜烟说:至娆是他的天使,是上帝派来拯救他的。以后一定要款待他,他曾经是孤儿,很缺爱。当爸妈把他收养时,我就下定决心要照顾他一辈子。不过这些话我不敢对至娆说。我怕伤害到他,呐,我这样做对吗?
      “对。你做得很对!”颜烟亲昵的挽着他的胳膊轻言细语的说,心口不一的想:至娆,你真幸福。不论我怎么做,都不能把你从他的脑海淡去,心?更不用说了。恐怕,在他的心里我的位置不及你重要。
      “其实每一个孤儿都有强烈的自尊心,他们认为外界的过度帮助是可怜、是施舍。所以我们不要伤害他,保持这样就可以了。”
      “真的吗?为什么我感觉他马上就要离开我?上次大学的事,我问他填哪所学校,他都不告诉我!”
      “你这是不相信我吗?安拉安拉。别胡思乱想!”颜烟垫起脚尖,亲吻牧笙深的嘴唇:“这是作为你,不信任我的惩罚!”
      “你这个小妖精,得了便宜还卖乖。看我不整死你!”牧笙深把颜烟扑倒在地上,猖狂地索取,修长的手指,在他浑身游荡,每一处被碰过的地方似乎都有一种火辣辣的疼……
      其实,颜烟毕竟是歌手,身材,长相,皮肤都很完美。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make。love都让沐笙深有一种是至娆的错觉。
      在交往的半年内make。love次数明显增多,许是因为半年里,他与至娆间交往次数淡化的原因,那颗心,似乎逐渐不安了起来……

      码头用多节廉价松木建造,上面涂着令人兴奋的红色底漆和金黄色条纹,在温暖的夕阳,这种颜色倒是颇为赏心悦目的,在码头周围有一圈散步甲板,它一直延伸到海面上。这次送行只有牧笙深,也许这是他们最后的永别……
      “船要一阵才来,陪我说说话?”牧笙深点燃香烟,单腿蜷缩,坐在甲板上。漫不经心的吐烟圈,迷茫的看它们融入空气。
      清新凉爽的微风,一阵阵从海滨吹来,吹起他墨色的发丝,什么时候我们能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看天边云卷云舒?
      牧笙深抽烟是与颜烟在一起后染上的。交往的大半年里,他变了不少。着装风格不仅由英伦转向街头,甚至染上烟酒,成为酒吧常客。偶尔在酒吧驻唱,小有名气。
      “为什么一声不吭填了巴黎美院。不是说一起考北影么?”
      “是临时改的,我更喜欢巴黎。”
      “是么?当年是谁说,是谁说要永远与我在一起的。”
      至娆笑而不答,许是默认了,默认违背当年许下的诺言:你不也一样吗?不是说待我长发及腰,你定娶我为妻么?
      在灰中带紫,不很明亮的天上,云彩向南飘动着。云彩那乳白色的边儿像牙齿一样尖尖的凸凸的。整个城市里又闷又热。
      沐笙深烦躁的解开衬衫,露出一片蜜色的肌肤,让结实的肌肉展露在空中:“真的要走?没有考虑的余地?”
      “嗯。我意已决。”至娆别开眼,不看他,生怕被他迷惑:也许你早已淡出我的世界,可我却还在你的天空中徘徊,说到底是我自作多情。
      “真残忍。”他掐灭香烟,一把拉住至娆的手腕,把他拽进怀里。霸道的宣誓:“我不许你逃开,你是我的,你只能是我的,你永远是我的。只有我能保护你。”
      “别这样,沐笙深。我会觉得愧对颜烟的。”
      “呵呵。果然不行么,我只想保护你,看来他说的没错……”每一个孤儿都有强烈的自尊心,他们认为外界的过度帮助是可怜、是施舍。
      “船来了。我先走了。”至娆落荒而逃,黄色的鸭舌帽下早泪流满面。
      船从柳下划出去,像一把利剪剪开了水中的天幕,桨打下去,水面立刻现出波纹,水在流动,同时发出我单调的、低位的笑声。
      七年里,爱上你,是我人生中排名第二的美好事情;找到你,排名第一。
      沐笙深,我爱你,很爱很爱。
      即使这爱我无法说出口。即使这爱我只能埋藏在心里。但是我爱你!不像颜烟那么强烈,没有徐志摩那么浪漫。我的爱是卑微、怯懦的。我只希望你幸福,不奢望成为你的唯一,只希望你能记得有过我这个人路过你的人生。
      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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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那年,眼睛哭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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