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死这个魔王,我就回老家结婚了

作者:腿毛二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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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茨番外】梦醒时分



      菲茨很少说话。
      并非是因为他不爱说话,而是能听他说话的人都已经不在了。

      最近可能是魔王肆虐大地,大陆上戾气横生,不仅仅是魔物们的进攻越发狠厉了起来,连人类也开始对自己的同胞没有了应有的手足同情之心。
      菲茨低头看向手上刚拿到的任务说明,没有像以往那样干脆地答应这个任务。
      翘首等待他答复的老乔治等得心焦,见他看起来还是半点没有下定决心的样子,忍不住开口劝道:“菲茨啊,这次这个活儿可是个肥差啊。你看!多简单!就杀个人而已,但是给的报酬比起那些要求杀七八十头魔兽的任务给的还要多得多呢!”

      眼里只能见到钱的老板说的激动,还把那张写着详细说明的羊皮纸拿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吐沫星子口水溅菲茨一脸:“怎么样?虽说咱们对外是说不干这种杀人越货的非法勾当,但不是叔叔我说你,你这孩子也老大不小了,这行拼得可是反应能力和身手,吃的那是青春饭。就算现在不差钱,你也该为你以后想想吧,实话告诉叔叔,你现在存下来了几个钱?恩?”

      老乔治是菲茨当佣兵以来唯一的老板。
      他在菲茨最落魄的时候认识他,接纳他,收留他。教会他如何用双手稳稳地拉开弓,教会他在潜伏追踪时怎样掩藏身形,教会他在杀完人后应该首先把染血的双手洗干净。

      没有孩子的老乔治和没有父母的菲茨有着某种程度上的共同点。
      所以在老乔治第一次以“叔叔”自称时,菲茨没有去纠正他。
      自那以后,他似乎就成了菲茨唯一的亲人。
      唯一还活着的。

      见菲茨摇头表示一分钱存款也没有,老乔治不禁更有理了,他指着任务酬劳上的那一连串的零,语重心长地教育菲茨:“咱们就干这次,干完就收工,再也不接这种了。怎么样?”

      菲茨终于点头。
      一直沉默不语的少年从老板手中接过那张写着任务合同的羊皮纸,在上面签下了自己惯有的签名——一只画得扭曲怪异的小狗。

      ——————————————————

      这便是他现在出现在帝国贵族伊凡格里姆家中的原因。

      “司各特!”老管家扬声喊他:“女主人摇铃了,你快去!”

      菲茨点点头,将手上的银托盘放下,转身往楼梯走去。趁老管家不注意,他松了松脖子上的领结,偷偷地松了口气。不管是系成蝴蝶状的领结还是身上的黑色小西服都让他觉得浑身不自在,身为一个风里来雨里去的佣兵,他已经很多年没有穿过这种有模有样的衣服了。

      是的,自从那一年以来。

      模糊的记忆在他的眼前浮现。
      一只丑得可爱的小布狗静静地坐在角落。
      年幼的他伸手去拿,却被一个人从背后抱起来。
      “宝宝爱狗狗不爱妈妈。”那人说着就要去亲他的脖子。
      他咯咯地笑着躲开女人的呵痒和亲吻,一边扭头往她怀里蹭。
      “爱妈妈。不爱狗狗。”他嘟囔着,母亲的怀抱有蜜糖的甜香。

      又一阵银铃声响起。
      回忆脩地散去。

      他站在门边看着躺在床上的女人,她抓着被角的双手在微微地颤抖。
      被子高高地拉起,遮住了她面无血色的大半个脸。

      “您叫我。”菲茨恭敬地垂下头,贴身的匕首透过衣服散发出凉意:“夫人。”

      那女人张口,声音喑哑,却不提她要他来干什么:“系好你的领结。”她说,瘦骨嶙峋的手直直指向他的喉间:“我们伊凡格里姆家,就算是佣人,也要有该有的样子!”

      没必要和将死的人计较,菲茨从善如流低头将领结系好。

      “你系领结的动作很熟练。”女人一瞬不瞬地盯着他:“我听霍尔海德说你刚来这儿没多久。你学得很快。”
      她还健康的时候是整个伊凡格里姆家的中心,所有的决策从她口中说出,所有的情报在她的大脑里被整合。从父亲死去后,她已经掌控了这个家族整整十五年。如今虽然生病虚弱,但那份敏锐的洞察力却半点也没有丧失。

      霍尔海德正是那位对谁都没好气的老管家。他在挑选仆人的时候,见到菲茨的第一眼就指着他说:“我要这孩子。”
      中介人反而有些犹豫:“先生,这人是从边境来的,底细不明,没咱们帝都土生土长的人可靠。而且……”曾因为菲茨的沉默而对他发火过的中介人添油加醋道:“这个人脾气很差,很招人厌。在那位尊贵的夫人身边侍候可能会触怒夫人……要是夫人生气了,到时候……”

      无视中介人意犹未尽的暗示,老管家直接问向菲茨:“你以前当过佣人吗?”
      菲茨无言地摇头,耳边传来中介人“您看吧!他就这幅死样子!”的声音。

      “没关系,很简单。”老管家拍拍菲茨的肩膀:“只要学会对人低头就行。”

      想到这里,菲茨继续低垂着头,恭敬地回答道:“以前有人教过。”

      “哦?”夫人的兴趣更盛:“你以前就接受过仆人的训练?”
      菲茨沉默地点头承认,他的确是接受过训练,不过却不是仆人的。
      但突然好奇心旺盛的夫人没让他轻松地蒙混过关,她接着问追道:“在哪里受训的?”

      纳捷什金家。他在心中想到。

      这个名字带着汹涌而来的记忆向菲茨袭来,他张了张嘴,想要说出那个名字,眼前似乎闪现出母亲死去时那张哀伤的脸。

      “不记得是哪家了,夫人。”最终,他垂头回答道:“我那时还很小,不记事。只知道他们没有让我通过最后的筛选。”

      「废物。」

      男人轻蔑的声音在菲茨的耳边回响,记忆里那男人有着一头银金色的头发,俊美的脸庞却因为酒精诡异地扭曲,他喷着带有浓烈酒味的粗气,将年幼的菲茨推倒在地。

      「连一把剑都握不住。简直就是个废物!」

      他怒视瑟缩在墙角的孩子,眼睛瞟到菲茨那头浅淡的金发时,新的恨意又被勾起:「长得这么像我,却一点没有继承到我们帝国该有的血统。废物!果然是娼妓生出的孽种!」

      “司各特?”

      夫人的声音响起,回忆如薄雾被现实的阳光晒干,菲茨抬起头回答:“是,夫人,您有什么吩咐?”
      衰弱的女人伸手指向床头柜前的杯子:“扶我起来喝药。”

      “你有一双我们帝国的眼睛。”
      在菲茨将杯子端到她嘴边时,女人说。

      “这样的眼睛总能让我想起我的孩子。”
      她阴翳的眼神从菲茨的头脚扫过,最后停留在他毫无表情的脸上:“只可惜那孩子现在已经与诸神同在了。”

      菲茨没有安慰她,也没有多言。他将杯子从夫人无力的手中拿走,放回床头。
      然后按照帝国的礼仪对女人行了个礼,便转身离开了房间。

      女人的孩子是被她的丈夫杀害的。

      她年轻时有着一张轮廓分明的面孔,在还被叫做伊凡格里姆小姐时,她常常会随她的父亲出现在大大小小的舞会上。人们传说伊凡格里姆家的那位小姐虽然不爱说话,却跳得一手好舞。他们说她步入舞池时赤色的头发如烈焰飘荡在脑后,紫罗兰色的绸缎裙子随着步伐晃动,双耳垂下纯金的耳饰在明亮的吊灯照耀下闪闪发光,整个人美丽得宛如一朵盛放的玫瑰。

      在那个时候,整个帝国都还以为她只是个爱跳舞的漂亮女孩。

      但女人走的远比他们想象的要远得多。
      她十九岁那年,老侯爵去世。在死前,他不顾周围的反对声将代表家主的紫水晶戒指交到了女儿的手里。伊凡格里姆小姐正式成为了帝国的第一位女侯爵。
      在她之前,帝国的贵族中从未出现过一位能执掌家族全部权力的女性。

      没有一个人相信伊凡格里姆小姐能够撑下来,贵妇们在舞会的闲暇窃窃私语,年轻的小姐们在花园中用扇子遮住露出嘲讽笑容的嘴角,尚未娶妻的年轻男人们偶尔在比剑之余会恍然想起那个在舞会上曾如玫瑰般艳丽的女人,然后在心中浮起一丝对她身体和地位的贪念。

      每一个人都会用怜悯的口气谈论那个家中没有男人,被迫要在外抛头露面的可怜女人。每一个人都相信她很快就会为自己找一个丈夫,然后将伊凡格里姆侯爵的称号给他,自己退回幕后,继续做一位无忧无虑的贵妇。

      但显然,那个被他们谈论的女人自己并不这么想。

      自从父亲死后接手了伊凡格里姆家以来,她便决心重振整个家族。
      靠着铁腕强硬的作风和手下一众老父亲留下的忠心旧部,她做到了一部分。当她发现那些虚伪的贵族男性们并不能满足她的需求,反而是贪图她地位的小人时,她将自己的婚姻也变成了交易的砝码。
      为了获得金钱和利益,她不惜先后嫁给了两个垂死的老人,只为了能作为遗孀名正言顺地继承他们的财产。

      在她的两任丈夫都死后,曾经空有名头的伊凡格里姆家已经壮大得不容人们再假装忽视。

      帝国的贵族们再也不敢轻视这位年轻的女性家主,但向来习惯女人就要站在男人背后的他们也不愿意就此认输,承认她女侯爵的名号。

      相应的,似乎是为了满足自己那点可怜的虚荣心,他们恶意地将她称为“红寡妇”。

      在公开场合见面时他们或许会尊称她一声“夫人”。

      但在那些女人看不见的角落里,每一个曾衣冠楚楚恭维过她的人都会露出嫉妒又不屑的笑容,恶毒地提起她——“那个克死了两任丈夫的寡妇。”

      在第二任丈夫死去很多年以后,女侯爵都是独身一人。
      她已经不需要借用丈夫的财力来为自己的家族添光,她也不要男人的帮助就能独自站在世俗的舞台前。已经二十七岁的她从未因为爱情而结过婚,而那时的她也认为爱情不过是吟游诗人歌唱过的其他故事无二,只存在于人们的幻想中罢了。

      直到她遇到那个男人。

      那个栽倒在她城堡前的男人。

      起初女侯爵以为他是哪里派来的探子,她搭救那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允许他留在她的城堡,允许他用他的剑向她效忠,但却一直对他心存怀疑。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事情开始变化的呢?
      是从那个男人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她看到他漂亮的靛青色眼瞳的那时开始?
      还是从那男人为她挡下暗杀者的冷箭,在晕倒前仍紧紧护住她的身体的那一刻开始?
      亦或是从那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他对她绅士地伸出右手,弯腰问她是否愿意与他跳一支舞时开始?

      没有人知道,甚至连女侯爵自己都不知道。
      她只知道某一天早晨醒来时,吟游诗人歌唱的爱情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

      死了两任丈夫的女侯爵终于又要结婚了。

      在帝国的贵族们以为她要把持伊凡格里姆家直至她死的时候,女人又再次做出了他们意想不到的决定。
      她将象征家族权力的戒指和名号交给了新丈夫,自己只保留了伊凡格里姆侯爵夫人的名号。
      她终于成为了一个普通而又幸福的平凡贵族女子,如当初那些人所预料的那样,成为了一个柔顺的妻子,慈爱的母亲。

      在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后,她还天真地以为这样的日子能永远地延续下去。

      但权力和财富向来是恶魔用来蛊惑人心的妖物。
      侯爵夫人发现她的丈夫越来越不满于现状,越来越贪婪,也越来越不像当年那个她爱上的男人。

      当他们又一次为了家中谁掌权而发生争吵,那曾经爱她如命的男人居然伸手掌掴她时,她那颗温热的心终于冷了下来。

      她想要收回给他的所有权力。
      曾经这个男人是她带回到家中,是她给了他衣服,佩剑,身份和新的人生,如今她也能将那些全部拿走。

      但她想得太天真了。
      数年的时间,男人已经逐渐发展出自己的势力。虽然不像她的部下那样数量众多,但他们却躲在这所城堡的阴影中,如织网的蜘蛛,伺机而动。

      女人惊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当诊疗的医师摇头告诉她一切已经太迟了的时候,她才真正认清自己的丈夫有多恨她。

      “你为什么这么恨我?”
      在某个夏日的午后,他们坐在长廊的阴影下,侯爵夫人用颤抖的手抓住装着红酒的银杯,问她的丈夫。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心平气和地谈过话了,这是数年来的第一次,恐怕也将会是最后一次。
      身穿华丽服饰的男人摇头:“我并不恨你,”他说,眼睛看向他的夫人,女人曾经灿烂夺目的容颜如今已经被病痛折磨,被岁月消耗,根根银丝出现在她的鬓角。

      “以前我爱过你,现在我仍然不恨你。我只是害怕你。”男人轻叹,目光转向围场中正骑在马上的儿子:“你没有发现吧,其实这个家里每一个人都怕你。”

      “怕你阴晴不定的脾气,怕你什么都要管的性格,怕你任性提出的要求。你总是想要控制一切,当别人对你哪怕是错误的决定稍有违逆时,你就会勃然大怒,指着他们痛骂,丝毫不顾一点情面。越是在这家中呆的久了的人越是受不了。你或许没有察觉,但我能看到,女仆们总会躲在角落里哭泣,那些年老能做你父辈的家臣们常常称病不出,每一个认识你的贵族都不愿与你来往,你以为他们恨你,他们讨厌你,其实他们只是怕你。

      “就连你最疼爱的小儿子,你也要不顾他的爱好。”男人指了指那个骑在马背上的小男孩,男孩紧紧握住缰绳,僵硬的表情和额边的冷汗彰显出他的恐惧,但尽管如此,在父亲母亲的注视下,他还是乖乖伏在马背上,挥鞭让马儿绕场奔跑。

      “他比起剑术和骑马其实更喜欢读书,我曾经看到过他在他外祖父的书房里捧着一本诗集,站在窗边,就着微弱的阳光读得沉醉,连我站在他身后都不知道。”在看向儿子时,男人的眼神里多出了很多温柔:“但你觉得帝国贵族家的男孩沉溺文学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在那个你和他谈话的那个晚上之后,那孩子就哭着把他所有写过的日记和诗歌统统都扔进了壁炉里烧掉。无论我再怎么劝,自那一天起,他便将全部的精力放在了他根本不擅长的骑马和击剑上。
      只为了能得到他母亲在看他时那一闪而过的赞许。”

      男人伸手想要抚摸她的头发,却被她厌恶地闪开:“我曾经是爱你的。你的仆人们,你的封臣们也都曾经是爱你的。但你却不爱我们,你只爱你自己。你觉得天下所有的人都欠你的,都对不起你。
      当只有你这一种选择时,他们或许还会因为恐惧臣服于你的脚下。但当他们有了另一种选择,一个崭新的、可以让他们不用在恐惧和忧虑里存活下去的主人时,他们会做出怎样的决定,你那么聪明,想必不用我多说吧?”

      “我强迫你们?!”
      听到丈夫的话,女侯爵大怒,她挥手将桌子上的水果,红酒和水晶装饰品全都一扫而下,指着男人的鼻子怒骂:“没有我的领导,那些无能的人能知道他们该往什么方向努力吗?!没有我的决策,你们以为靠你们自己的白痴脑子能让这个家族走到今天的地步?!”

      她看出不吭声的丈夫眼神里的怜悯和哀伤,不禁更加气愤,扬手就将手中的酒杯掷往地上。

      “母亲!!!”
      男孩的喊叫被嘶吼的马鸣盖住,看到丈夫腾然站起的样子,女人顺着他惊恐的眼神回头看去。

      她的儿子因为担心他们的争吵而驱马赶来,但背对着他的女人却只顾着和丈夫发怒,没有注意到他的到来。

      因为女人的怒火而被她狠狠扔出去的酒杯正好砸在男孩骑着的马上,受惊的马抬起蹄子向后仰去,让它身上不熟练的骑者栽倒在地。

      女人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很慢很慢,她看到丈夫张大嘴喊着儿子的名字跑向场中,她看到烈马扬起蹄掌踩向男孩,她看到男孩在场地中翻滚哭泣,再然后,在仿佛很久、很久之后,她看到医生摇头叹息着将白布拉高盖住男孩的头脸。

      “他杀了我的儿子!”那是女人会不停重复的一句话:“如果他没有说那样的话,我就不会生气,我就不会扔杯子,那孩子也就不会死!”
      她对着每一个人重复这句话,直到大家厌烦地别过头去,不想听这可怜可恨的母亲的自我安慰。

      她的身体一天天地差下去,直到虚弱得再也不能起身。
      但奇怪的是她却一直没有如大家意料中的那样死去。

      女人知道,这一切都是她丈夫在捣鬼。

      在儿子葬礼结束后的第二天,身穿黑衣的男人眼神冰冷地对她说:“你还记得我以前说过不恨你的话吗?”
      女人茫然地看着他,哭得红肿的眼睛充血,脸色如死人般惨白。

      没有理会她有没有听懂,男人继续说道:“但是我现在反悔了。”

      “我恨你。”他说。

      “我不会让你那么轻松地死去的。”

      这就是女人为何身体枯竭却仍苟活至今的原因。

      那男人不知道请了什么恶魔施展了法术,让她的身体一日日消亡腐坏,却禁锢她的灵魂不能离开那身体的牢笼。
      为了防止她自杀,家中所有能被她触碰得到的利器都被收了起来,所有的墙面都包裹上海绵,所有的高塔都有侍卫看守。老管家甚至被男主人吩咐每天都要让一个仆人亲眼看着她吃下续命的药物。

      求生不得,求死无门。

      不给她丝毫活着的希望,也不给她丝毫死去的想念。

      “以前我常想,至少我死了还能见到那孩子。”女人对菲茨说:“但他说,我死后会下地狱,永远没有机会去天堂里见到那孩子。”

      “你说,我还应该死吗?”

      又是新的一日,又是喝药的时候。
      菲茨无言地将杯子递到她的嘴边,但女人摇头躲过。

      她的目光仿佛是她身上仅剩的生命汇集的地方,她死死地盯住菲茨,悄声说:“我知道的。你就是那位死神的使者,能为我带来安眠的天使。”

      她的声音嘶哑可怕,吐字不清,喉咙间发出含混的声音。
      但她的目光清晰明朗,直直地看向面无表情的菲茨,仿佛能看透他的内心。

      “是我下的委托。我趁没有人注意,把委托绑在信鸽的腿上,寄了出去。”
      她说,嘴角竟然浮起一丝笑意:“让你杀了我的人,就是我。”

      她期待地看向菲茨,等待那致命的一击:“来啊,夜深了。今天是个好时候。”

      菲茨垂下眼睛摇头:“不,夫人。我虽然是佣兵,但也有自己的准则。”

      “什么准则?!!”
      见自己求死的愿望再一次破灭,女人的表情开始扭曲:“是我给的钱不够吗?你放心,虽然我已经没有实权,但只要你答应,我的首饰,我的珠宝,我的金币你都能带走,我还可以告诉你伊凡格里姆家最秘密最幽深的藏宝间在哪里!”

      对死的渴求让她声嘶力竭,她颤抖着伸出瘦骨嶙峋的手,抓住菲茨的衣袖:“我知道匕首就在你身后!来啊!你既然接了任务,怎么能不守信用?!”

      “我并非不守信用。”菲茨轻声答道:“只是在接受任务前不知道您是我不杀的类型。”

      “什么类型?”女人犹疑地看向细瘦的少年,试图在他波澜不惊的脸上找出蛛丝马迹:“你不杀女人吗?但我在任务上已经说明了我的名字和身份。”

      “不。不是女人。女人太多了。”菲茨摇头:“只有一种人,我永远不会去杀。”

      “我不杀孩子们的母亲。”

      他说。

      菲茨垂下眼帘,母亲的笑声和芬芳在记忆里尤为清晰,他还记得她的笑颜,她温柔的话语,她拍过他头时的疼爱。
      但他也记得她死时的哀伤,那弥漫的血味,还有那嘱咐——

      “司各特,去找你的父亲。你不是野孩子,你有高贵的血统。
      你的父亲他在帝国,他是帝国皇族纳捷什金家的儿子。
      不要怨我,我的孩子。
      也永远不要恨你的父亲。”

      菲茨抬起头,看向仍没有听懂他话的女人:“不管是谁该为你儿子的死负责,你永远都是他的母亲。”

      “而一位母亲,不该得到这样的对待。”

      “放心吧,你很快就能死了。我已经杀了你的丈夫,伊凡格里姆家就要不存在了。”

      “你的生死,自然也就没有人去勉强了。”

      “但在那之前,我想讲个故事。”

      “你是失去男孩的母亲。而我的故事,是关于一个失去母亲的男孩。”

      菲茨已经很久没有说过话了。

      他甚至快要忘记当年年幼时在马戏团受过的那些有关说故事的训练。

      因为没有人会停下逃跑的脚步,去听一个杀手说自己的故事。

      但今天,他却要将一段死去已久的往事,说给一位即将死去的人听。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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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菲茨酱的番外还有一半!
    我很喜欢这个角色,他是我除了勇者大大以外想得最多,身世和性格设定的最痛苦的角色。
    其实他也应该算是这个故事里最苦情最无辜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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