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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笼轻纱素问寒
杨怀袖缓步走出书房,看着庭院中的树丛,面色平静地说:“瑶尘,出来。”
院中一丛低矮的树丛中缓缓走出来一个纤瘦的身影:“三师兄……”
杨怀袖轻轻叹了一口气:“瑶尘,你都听到了?”
弋瑶尘点点头,埋下通红的脸:“三师兄,我……”
杨怀袖轻声道:“师父那人你也知道,就喜欢胡说八道,你是有想去金陵玩吗?”
弋瑶尘愣了愣,咬着嘴唇,沉默不语。
杨怀袖伸出手,莹白如玉,修长有力而纤细的手指撩过弋瑶尘额前的发丝:“听说金陵的雨花石很漂亮,到时候师兄带你去看看。”“师兄”两个字,被他咬地格外重而清晰。
弋瑶尘抬起头,漂亮的大眼睛里有一层薄薄的水雾,溢着几分伤痛:“好的,我知道了,师——兄——,晚安。”转身走向自己居住的北苑。
杨怀袖看着弋瑶尘失落的背影,也转过身去,走向西苑,向来沉稳的步伐此刻却略显飘忽,白色暗云缎靴不稳地踩在坚实的水磨青方砖上,不远处,杨璎正静静地站在走廊尽头。
“璎儿,你怎么在这?”
“公子,水已弄好,我是出来看看你是否归来,若不是,我还要去烧点热水备着才是。”
“辛苦你了……璎儿,我这样做,对瑶尘,是否太过残忍?别回避,我知道你听见了的,作为我杨门十剑客的第三位,你的内力不在我之下,耳力不会那么差。”
边说边走着,轻功不错的两人已经到了西苑湢室,杨怀袖推开门,信步走到屏风后,杨璎关好门,紧随其后。
杨怀袖抽出头上的竹簪,一头青丝倾泻而下,顺手拿起旁边黄花梨木盆上的毛巾,放在水里打湿了,开始擦拭脸庞。
杨璎低着头说:“公子你这样做对弋姑娘是最好的,撇开南宁王府世子的敏感身份不说,何况公子你……”
杨璎抬起头来,看着眼前的人,微微失了神。
杨怀袖已将脸庞檫拭干净,本来阴柔中带着英气的五官已褪去了本来不多的英气,刀尖般上挑的眉峰被水晕散,显出本是秀丽端庄的眉尖,本来带着几分硬朗的唇线被取而代之的是柔和的唇角,薄唇带着樱花般的色泽与细腻。
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你也是和她一样的啊……”杨璎吐出了后面的话。走上前去,接过杨怀袖脱下的外衣。
穿着中衣的杨怀袖轻轻一笑:“是啊,她喜欢上的,不过是那个冰冷自持,待她极好的‘三师兄’,是他,不是她,不是我杨怀袖。”
杨怀袖走进屏风后面,褪去衣衫,迈进浴桶中。杨璎默默地看着屏风上映出的女子优美姣好,如春山一般的曲线,取了胰子与猪苓走进去,将猪苓细细涂在那一头漆黑的长发上。杨怀袖微微眯起双眼,很是惬意地支着素白的脖颈枕在桶沿上,单薄的锁骨在水界处若隐若现。室内一片缄默,只听见细微的水声。
“璎儿,今日杨环带信来了。”沐浴完后,杨怀袖穿着单薄的白绸中衣,披散着湿润的头发,手中抱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窝在床上的劳声,坐在床沿边,垂着头,手摩挲着素问。
杨璎心中一叹,这平静的日子终究是要结束了:“信上怎么说?”
“皇帝步步紧逼,朝中形势波谲云诡,荆湘沈家拥兵自重,皇帝却死咬着我父王不放,若不是兵权在手,当真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整个南宁王府都在任人宰割的境况下。大哥和二哥又都在朝中担任闲职,翰林院那种地方,远离朝堂中心,父王想着是保护他们,可是却不知觉地让他们成为掣肘,还削弱了我南宁王府的力量。”
“那公子你怎么想的?”
杨怀袖捏了捏眉心:“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去金陵。”她将怀中已经熟睡的劳声轻轻放在床边的小狐狸窝里,提着素问走到窗边,打开窗户,夜风吹动着纤长的发丝,漆黑的瞳仁里看不出来深藏的情绪:“三年一次的科举要开始了,杨逸,是有举人的身份的。”
杨璎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公子,你……”她知道,杨逸,是杨怀袖以前下山的化名。
“不错,璎儿,父王他,已经退无可退,为人子女,我能做到的,不多,但是一定要去,毕竟,南宁王府,那是我的家啊……”杨怀袖本是冰冷的黑眸蓦然有了几分温度,而后又闪现过几分决然,“皇帝不顾沈家,先拿我家发难,也无非是念着我蜀中三十万兵力,少了这三十万,他拿什么去灭了掌管兵权的荆湘沈家,拿什么去抵御虎视眈眈的东北锦氏,交出兵权,我杨家更是死无葬身之地,这里面的平衡难以掌控,而父王朝中无人,没有可托付依仗的人,据于一方,不知在朝堂上周旋。所以,这浑水,我是非趟不可了。”
杨璎看着杨怀袖坚定的黑眸,不同于王爷和两位世子的棕色眼眸,杨怀袖的眼睛是纯正的黑色,像一片漩涡,让人不由自主的深陷,她轻轻点了点头:“杨璎当赴汤蹈火,绝命为矣!”
杨怀袖抽出素问。不同于钢铁冷硬的感觉,冰玉剑身冷冽的边沿在月光下泛着寒光,带着一股沁凉的肃杀之气,但又不失高贵和威严。
令人想起月夜断崖上的白狼,雨天伫立在广袤草原上的骏马,栖息在梧桐树上梳理羽毛的凤凰,在九天上用冷漠与庄严俯视大地的金龙。
以及,眼前这个默默看着素问,让剑光从精致的脸上晃过的人。
“舞前杯酒月下剑,可堪风雨度流年。丈酒尚浇愁绪去,剑老难断西湖弦。”“锵”的一声,杨怀袖插好剑,走向床:“璎儿也累了,回去歇着吧,明日我们便启程前往金陵和杨环,杨璟会合。”
“是,公子。”杨璎弯身退出去,轻轻合上房门,看着房内的灯光熄灭,在走廊上缓缓走着。
她想到了自己,本是流离失所的难民孤儿,和兄长居住在破落寺庙里,乱世人命贱如草介,本以为就这样卑微地在夹缝中生存。可是,五岁那年,王爷收留了她,起名为“杨璎”,给了兄长一大笔钱让他离开,留下“根骨清奇”的她,和其他同样身世的九个人,请武学大家教授剑术,还学习文章,医术,逐步成长为“杨门蓝田十剑客”。
蓝田日暖玉生烟。杨璎,包括杨环等人,就是一块块被打磨得晶莹而又坚硬的美玉。
她在一种严苛的训练中度过了自己的童年,直到十二岁那年,她被送到了桃花谷。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她。
不仅被那倾世的容貌震惊,而且被植下一个信念:这个美丽的女子,将会让她来穷其一生来保护,不仅是因为那悬在头顶的“世子”身份,还是因为那埋在心里的一份单纯的守护的信念。
守护那个在见到自己后,对着自己淡淡一笑,用滴水穿弦的温和声音缓言:“璎儿,对吧?”的清雅淡然的人。
那首诗,她是知道的。
南宋末年,南宋皇帝偏安于临安,西湖歌舞升平,帝全然不念北方故土沦丧,黎民日日处于水火之中。锦太祖杨计二十五岁那年元夕节,在杨府院中设案,与妻子锦音把酒舞剑高歌,醉后高吟此诗。次日前往蜀地。七日后,兵变。南征北战,建立锦朝。
将那首诗首字相连,“舞可丈剑”。
——“吾可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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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出去吃饭了···就是这样···所以更文···对不住(抱拳)今天争取把昨天的补上!亲们,留个言吧~~~劳声,粗来,卖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