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如果年少时的暗恋延伸到长大后会是什么模样?
我在若干年后遇到他,时光穿梭,你我早已非昨日模样,我的身边早已有个他。

作者言:这篇是即兴而作,只有一章。国庆期间可能会写女尊短篇。
内容标签: 都市 近水楼台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苒颂,万晋 ┃ 配角:廖平昌 ┃ 其它:欢喜冤家,情根深种。

一句话简介:今非昔比,时光如梭。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1572   总书评数:5 当前被收藏数:5 文章积分:1,982,157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精略短歌
    之 醒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5013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已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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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过

作者:童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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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过


      若干年后,再与他相见,我有些恍惚,那个有一点圆,有一点小肚腩的男子,真的曾是我念念不忘的人吗?
      当他看到我时,眼中闪过的一抹惊艳,让我不自觉的抬高了下巴。如今的我依然孑然一身,却再也不会傻的站在雪地里,只为等他经过我时,那不经意的一瞥。
      “嗨!阿颂,你还记得我吗?”他离开正在说话的朋友,走到我身边来,他那类似于自恋的语气让我不仅惊讶,如今的他再不复当年的风雅俊逸,就不知他良好的自我感觉来自何处。
      我轻轻颔首,很是矜持的说:“不好意思,我以前出过车祸,失去了一点记忆,您是?”
      车祸自然是出过,但还不到失忆那么狗血,会这么说,自然是因为我已经历练太久,不会再那么直白,那么伤人。
      他似乎也因为我的这个说词而有些许的意外,他是否也以为我该无论何时何地都该记得他呢?
      “是这样啊,我是你初中和高中时的同学,廖平昌。现在大家都叫我威廉姆廖。那你现在还好吗?”他将耷拉下的唇角又拉起来,勉强扯出一个并不达意的笑容,问候道。
      我实在有点不愿意与他寒暄,但又因为是公众场合无法拉下脸来,所以只好继续与他说话。
      站在楼梯上俯视他的感觉,其实并不好,我也不想太过惹人注意,毕竟这算是万晋的应酬,我不过是过来帮个忙。
      “还好,”我点了点头,但心已经不在和他交谈上,稍稍抬抬眼,我看到万晋越过众人奔这里而来,我微微笑了下,也算是松了口气,他总算还记得有我这么个人了。看看骑士解救女仆的戏码究竟能不能够上演吧。即便我不是女仆,他也并非骑士,但到底我不能随意就撇开昔日故人潇洒而去。如果我还是当日的我,也许我会格外珍惜与他的交谈,可惜我并非吴下阿蒙,他也不是高高在上的太上皇。

      “苒颂,你在这儿呢,让我找了半天,淘气!”万晋排众而来,走上一步台阶,他的身高比我要高一些,我一米七五的身高,他大概一米八五,我们的高度刚刚好。当初,因为我太高,女孩子们都不愿意和我做朋友,所以,在年少的时光里,我在朋友那一块总是空白的,甚至说那时候的我是孤单的。长大了,懂得了什么是将心事埋在心底,所以对于朋友,我采随缘状态,不强求。
      万晋在我的头上轻拍了下,那种疼爱的态度,让我有点牙酸,他是怎么做到的,在外人面前那么自然地做这些动作,其实暗地里我们不过是最亲密的合作伙伴,别误会啊,我们没有□□上的关系,完全是在经济上,在其他方面的合作关系。
      在外人面前,我也要做做样子,手刻意的环上了万晋的腰,实际上是为了方便掐他,谁让他表现得这么的“贱”。
      “亲爱的,你不知道女士换衣服都是需要花时间的吗?我这还是用了最短时间呢,要是真的穿了迈瑞建议的那套衣服,恐怕宴会结束,你还是找不到我。”我甜甜蜜蜜的娇嗔一通,让见惯我辣女本色的万晋着实愣了好一会儿,我狠狠狠的掐了掐他的腰,他虽然忍住了,但从他僵直的身体来看,还是挺疼的吧,嘿嘿,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再这么腻味了。

      “对了,颂,这位先生是?”万晋对廖平昌并不熟悉,即便廖平昌现在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艺术家了,他依然以着看待小人物的眼光审视了一遍廖平昌。这样的万晋是我所熟悉的,不过,对廖平昌我还是不能说有多么解气,毕竟他曾是我少女时代的美好回忆,即便那时候,廖平昌对我做了许多恶劣的事。
      “这位是我的初中和高中的同学廖平昌,英文名威廉姆廖。”我为万晋做了个简单的介绍,对廖平昌,我并未介绍万晋,以万晋的名气,只怕我不介绍,他也会认识的,我又何必多此一举。

      让我感到啼笑皆非的是,廖平昌端着一张严肃的脸,看着一脸高深莫测的万晋,竟然也来了一句:“阿颂,这位先生是?”
      我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差点笑出声来,这世界真是太奇妙了,这两个人也真是奇葩,互相居然都不认识。
      “威廉姆,这位是远维精调特品的首席执行总裁万晋。”远维的名气早已经遍布了国内国外,就连最不涉及政经界的华人圈都知晓万晋,难得还有一个不知道的,从廖平昌那皱眉思考的表情来看,他应该是真的不知道万晋是谁。
      万晋不因为对方不知道自己是谁而生气,反而很有风度的伸出了右手,幸好他还知道这个最中式的打招呼方式,否则,还真的要敲他的脑袋了。
      “很高兴见到你,威廉姆。”万晋很友好的用意大利语打了声招呼,我真是服了他了,他一个三十五岁的老男人了,居然还敢搞这样的恶作剧。
      廖平昌则是在失语一会儿后,用英语说了句“很高兴见到你!”
      这两人,这两人啊,我以前一直以为廖平昌太过傲慢,现在看来,也许我的理解有误,不过,想起那段年少的暗恋时光,还真是让我回味无穷,好的也好,痛的也好,都是一段人生的经历,不能抹去,只好留在记忆里,偶尔拿来回味下,也让自己再不犯那样的错误。
      “威廉姆,看来你对意大利语并不熟悉,你恐怕不知道吧,颂是个有语言天赋的人,她精通二十国语言,就连舌头需要打卷的俄语,她都能说的很溜。只是可惜,你没机会听到。”万晋揽住我的肩膀,很是惋惜的说道。

      廖平昌的脸色早已经不好看了,可是为了维持住在我面前的尊严,他还是坚强的站在楼梯下,以着仰视的角度与我们对话。
      “阿颂,当初其实我并不是不知道,只不过,我觉得我们不合适。”廖平昌看了眼万晋,那一眼很具深意,接着,他说出了一段更有深意的话。
      我定定的看着他,他现在来说这话还真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本来么,都过去十多年的事了,谁还要想起这个,可就有人不识相非要提。
      “过去的事了,何必还要再提呢,威廉姆,你我都已非昔日的你我,忘了一些事对谁都好。”我挽着万晋缓缓走下楼梯,站在高处说话,很多人都会时不时的望过来,似乎是想要探究出一个什么消息似的,这感觉很糟糕。
      “最后一个问题,阿颂,在你有限的记忆里,你,曾经爱过我吗?”就在我们与廖平昌即将擦肩而过时,他急急的问道。
      他这个问题问到了我的痛点,并不是如今还爱他,而是那是我最不愿意回味的一个问题,爱他,让我失去了尊严,谁又愿意把最为可厌的过去时常拿出来回味。“爱过!”我在仰起头的那一瞬间,决定再不要掩藏自己的想法了,告诉他,又有何妨。
      在我回答了这两个字后,我没有去看他眼中突然迸射的光芒,可他却不愿意就此放过我似的。

      “阿颂,我们重新开始!”他拉住我的胳膊,十分笃定的要求。
      我侧转过头,看向已经不复当日英挺样子的他,他凭什么在这个时候要求我重新开始,而且我们也从未开始过,何来重新开始。
      身旁的万晋挑高了眉,并不阻止他,似乎有意看我怎么处理这桩棘手的公案。
      我拉开他的手,不疾不徐的说:“廖平昌,你从来没给我机会开始,所以,我不需要和你重新开始。谢谢你,让我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东西。”
      说完,我便拉着万晋走开了。

      这一晚,从宴会回来,难得的我失眠了,我坐在家里的真皮沙发上翻看着初中到高中的相册,曾经我是那么的想要靠近他,可惜,他从未想过给我机会。
      曾经的曾经,我是那么天真烂漫的孩子,想要的不多,却往往都是以失败而告终。
      尚算青涩的我,是个不被爸爸所喜爱的孩子,爸爸要的是个男孩子,是个能传户口本的雄性,哈哈,可惜出生的却是个我。
      小时候想要和爸爸多亲近,往往会被爸爸呵斥,然后就悄悄地躲在柜角哭,哭也是默默的,没人能听到,那时候,妈妈忙着照顾其他的人,根本没有空闲能够注意到我。
      等长大些,上了学,因为自小的性格使然,不被同学所亲近。
      为什么会被廖平昌所吸引呢?我一直都在想这个问题,按理说,就算廖平昌长得再帅,那也不是我会注意的事,后来,才发现他是第一个肯和我说话,在愚人节肯捉弄我的人。
      多么可悲,一个敢捉弄我的人竟然会让我认为他该被我喜欢。
      但青春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吧,我就是喜欢上了他。
      那时候很傻,为了不被他发现我对他的喜欢,偷偷往他书桌里放巧克力,下雨了,偷偷给他搁了把伞,自己却浇成了落汤鸡。在他找伞的主人时,我都不敢说是我。

      后来,上了高中,我为了想要试探他是否对我也有好感,竟向他借书,借一本几何书,几何书在当时的初中生是都有的,为什么偏偏向他借,大概有慧根的人都知道原因了。他却故作不知,告诉我让我放学等他,给我答复,却在我不顾大雪漫天的等待中,看到他和校花并肩走过,对我视而不见。
      种种种种,其实不必过多的去细想了,他所做的也许在那个时候的他来说,不过是个无伤大雅的玩笑,于我却是奇耻大辱。直到那年,高考公布后,我才敢对他坦露心声,可惜得到的不过也只是:请不要打扰我,我不想我父母知道。
      多么多么的伤人,这是什么理由呢。

      “哭什么?”回忆中的人往往没有理智,在回忆里突兀的出现了这么个声音,我透过雾蒙蒙的视线看到了端着咖啡走近的万晋,他穿一套米色的休闲服站在我面前,他伸出左手,手心上平躺着一块手绢,米色的布底带着小碎花,很可爱,却也很温暖。
      我记得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万晋的时候送给他的,那时候只是觉得他和我很像,都是那么的傻。
      我今年三十岁,认识万晋的时候,我二十岁,时间匆匆已过了十年,我和他,都已经不再是青涩的少年,却已经培养出了常人没有的默契。
      我抽了抽鼻子,没有拿那块手绢,而是很不优雅的用衣袖擦了擦眼泪,眼泪擦去,视线也清晰了。
      他坐到了我旁边,两个平均年龄在三十岁的男女就这么安静的坐着,我把相册放在茶几上,不由得又陷入了一阵思考中。

      “与其为他伤风感冒的,不如考虑我,我在你身边的日子一点不比他少。和我交往试试,怎么样?”万晋拿起相册很认真的一页页翻过,我没阻止,我的朋友一向很少,万晋是男性,很多话也不可能那么无阻碍的对他说,可他仿佛与我心有灵犀,很多事都不言自明了。这点我很感慨,也很意外。

      因为他的话,我惊讶的转头看他,他只是埋首相册中,只是耳朵有一点可疑的红。
      这老男人干嘛,想要耍我不成。我虽然不会自惭于配不上他,但他也应该想想,他那个受人欢迎的程度吧。
      “不敢?”等了一会儿,他眼睛亮晶晶的从相册里抬头看我,似乎是想要看到我害羞承认般。我才不是那么胆小的人,但三十岁的人了,也不是小孩,怎么会一激就上钩。
      “你能保证你是原装的,没被人拆封过?如果是,那我就答应。”以他那么受欢迎的程度,我猜他早就被蹂/躏过不知道多少次了,怎么会是原装,在他面前我早已没了少女的矜持,又怎么可能害羞脸红什么的,他若是以为只是这种程度的调侃就会看到我变脸,那真是大错特错。
      “你--”他也许是真没想到我居然敢提出这么大胆的问题,他长长的说了个你字,颤颤的举着手指头指了指我,然后,便什么话都不说的站起来,走了。
      我看着空荡荡的门口,只是轻轻地笑了,男人们啊,就是这样,一旦问到了要害问题,立刻逃走。
      本来,我这么问也不过是调侃,他是不是原装,对我来说,没什么重要,至少他不会成为我男朋友,丈夫,所以他是几手货色,我也就不会去在意。
      早就断了找个男人依靠的我在经济上早就独立,还做的有声有色,所以,我乐得独立自主,逍遥自在,何必找个男人圈住自己。
      不过,我停下畅游的思绪,万晋,其实是比廖平昌更加出色的男人,不单样子很出色,就是其他方面也是很出色的,比如对人很宽容,很温和,温文儒雅,无疑是个好男友,好丈夫的不二人选。
      我笑了笑,摇了摇头,罢了,再出色又能如何,他不会为任何人停驻吧。

      第二天,下了班,直接回家,晚上八点,确定万晋应该是不会来了,所以锁门,关灯,看电影。
      叮铃,门铃却在这时响了。
      我趿拉着拖鞋到门边问谁,外面是万晋的声音,有点严肃。
      开了门,他就那么晃了进来。
      放下公事包,第一件事,他从包里翻出一张纸。
      递给我后,我打开看时,难免惊讶,这是某医院的检验证明。
      那上面的专业术语我没看懂,但从字里行间的意思表明,万晋,他,他他他,他还真是原装货,没被任何女人染指过呢。
      这真是个晴天霹雳?不不不,应该算是个大好消息,不过,按照生理学来说,这个人要真的是到了高龄还没那什么过,是不是有点不正常啊,我拿眼睛扫视他,却被他敲了个爆栗子。
      “以前忙着工作,后来是因为你……”他言下之意还没什么爱的初体验,全赖我,这有点太夸张了吧。
      “那,那天你干嘛蹲机场哭?难道不是失恋?”难免想起两人初见面的那次,她还以为他也是失恋,还好心安慰,难道不是?

      “谁说我失恋?那天我爸妈大哥移民走了,我自己要留下,想想以后都得一个人生活了,一个人做饭,洗衣,还真有点伤心,男人就不能哭了。”万晋瞪着眼睛看我,好像我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说了什么触犯天条的话了似的。
      我自己也觉得好笑,真的不能妄自猜测一些事背后的原因,否则会闹出大笑话。
      不过,对万晋这么上等的货,我还真的有点爱不释手,不对,是不忍下口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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