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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远房姑妈来信时,正是周末。她计划前往伦敦探访表侄女,托我为她看管蒙塔古街的居所。此时恰逢万圣将至,街上被购物的人群拥塞,我花了半个小时才驾马车如摩西分海般到达目的地。我既不想提到路途中撞到的两条狗,也不想叙述那位被勾走了帽子的可怜绅士,但却是没有比这些事实更好的描述我旅途的惊险之处了。
我拉了三次衣服才走上22号台阶,用我能想到最温柔的力道敲击大门。据我亲爱的姑妈描述,她的房内正租住着一位可敬的年轻人,他年近十八,正是美好年华,有着红褐色的长发,鼻梁上常架着一副半月形眼镜。她不止一次的在来信中描述这位学习医学的年轻人有着多么可敬的品质,却对我的漠不关心毫无所知。
没人比我更了解那些同龄人物了,他们往往从全国各地而来,早年在乡间也颇付出一番辛劳,可惜来到伦敦便和东区的可怜人攀了交情,将姐妹们缝补来仅有的微薄收入献给了跑马场俊俏的德比小雏菊。
约莫是我想的太过入神,竟没有注意到面前的大门悄然打开,那确实如我姑妈形容般俊俏的年轻人正站在我面前,约莫是差一截台阶的缘故,我面前便是他白皙的脖子,那段白色的造物正带着好奇的弧度向上伸展着,几乎就要和我的鼻尖亲密接触,我咽了口唾沫才稳住声音开口:“我是盖勒特,盖勒特.格林德沃。”
后日里我也曾为这段初遇胆战心惊过,唯恐自己多向前了半步以至于被人误会为一位登徒浪子,但可敬的阿不思对此仅仅哂然一笑,放下公文用摇铃呼唤我们的贴身仆人马文带着他的手杖上楼,毫不怜惜的用手杖对着炉火狠狠捅上那么几下,以发泄对我的怨愤。
“阿不思.邓布利多,巴希达女士不止一次提起过你,年轻的先生。”他大方的伸出手来,我可以看见修剪的恰到好处的指甲安稳的嵌在他的手指上,他看起来常与化学制剂打交道,大拇指内侧沾染了些黄色的药剂,以我仅有的医学知识无法判断那是碘伏还是别的试剂,但我不得不推翻我之前贸然的推论,考虑这位年轻人是否如同我姑母所言一般是一位合适交谈的对象。
我握住他的手,礼节性的摇晃了两下,他估摸是看出了我的意兴阑珊,替我拿过行礼后便侧身将我让进屋:“早餐时间是上午七点,中午我并不在公寓吃饭,晚餐会稍晚些,大约晚上八点,您是想和我一起进餐还是想尝试一下伦敦大街小巷的餐馆?”
他并未留意,但我能感觉到他或许将我当做了那些第一次前来伦敦被繁华蛰伤了眼的乡巴佬,一种全然的傲慢从我的内心生长出来:“我确信伦敦并没有我没有去过的有趣餐馆,说不定我还能给您介绍一二呢,亲爱的邓布利多先生。”
他并未被我的尖利嘲讽所恐吓,这倒是全新的体验,人们往往习惯于遵循所谓的社交礼仪,对真实怀揣着不明智的恐惧和反感,这位邓布利多却有所不同,他的眼睛里闪烁的全然是兴味盎然的光芒,若不是他身上根深蒂固的教养所至,我恐怕早已陷入一场与他争锋相对的辩论,而我对此的期待超乎想象。
“您的房间在二楼。”他将行礼搁在楼梯口,率先走上台阶,白色的大衣刚好垂到楼梯边,“正好与我的房间相对。”
我将之视之为一种挑战,我可以从他眼睛里看见燃起的火,那确实是一种介于睿智与自信之间的火焰,它烧的我浑身发烫,在心口跳跃了半响,我推开门,提着行李钻进了我自己的房间,将门啪的在身后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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