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先生,拖走!

作者:陈小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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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永心直到中午才下楼来,胡乱扒了几口饭,正好叶兰兰打电话过来,邀了她去逛街。吴妈见她拿了手袋换了衣服,一副要出门的样子,赶紧放下手上的活计,跟在后面说,“关小姐,你去哪里?让司机送你过去。”

      她只觉得全身都疲乏无力,也不拒绝,坐了家中的车子出门。她走进咖啡厅,远远的就看见叶兰兰向她招手,她在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放下手袋。吴妈倒也明理,在不远处的另一张桌子上坐了,既看的见永心,也不打扰了她们谈话。

      叶兰兰看着她的眼睛说,“你哭过了?”

      其实在家里她已经用冰袋敷了,可还是有些许的红肿,大约昨天哭的实在太凶太久,他喃喃的哄了她,没完没了的,她只是一味的哭,觉得自己好似都要化成一滩水,后来终于累极昏昏沉沉的睡去。

      叶兰兰讲了许多报刊的趣事,她听的津津有味,心里又难免失落,不知自己几时才可以出去工作。

      叶兰兰想起什么,对永心说,“你还记得鼎立吗?”

      “什么?”

      “你现在都不看报纸新闻了?上面终于开始彻查,许多牵涉其中的人已经被检察机关带去问话了,市里好些有头有脸的人都落马了。现在我们报刊又重新开始做这个新闻了,还成立了专门的小组,可惜你不在,这个案子你才是首要功臣。”叶兰兰叹惜,言语里无不遗憾。

      关永心自己反而倒已放下,并不在意,从前她总是跑在前头,为着一条新闻,可以不休不眠的跟下去。如今发现其实一切也都不那么重要,这个世界少了谁都一样的运转,她不做自然又有人顶上,其实她并没有那么重要。

      她听到叶兰兰嘴里一口一个大伟,惊奇的说,“你们什么时候开始交往的?”

      叶兰兰这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脸上飞起霞光,“其实也没太久,不过是你上次住院的时候。”想起她自杀的事来,又心有余悸的提醒,“你以后可别再犯傻了。”

      永心握着杯子,轻轻的摩娑着,“你别担心,那时实在是气疯了,其实过了也就好了。”她自嘲的说,“俗话不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

      叶兰兰看着她说,“若是沈家恩还在,我断然也是不赞成你同他叔叔来往的,但是毕竟...”她微微叹气,停顿下说,“我听着大伟的话,他对你也算是真心,这一辈子你总要遇见其他男人,总要结婚的,或者...你可以考虑下他。”

      关永心苦笑,“以前我有个青梅竹马的恋人,他对我也很真心,也说要一辈子对我好,我到这个城市也不过是因为他在这里,可是我来了,他却娶了别人。沈家恩对我的心也是真真的,戒指买了,婚房都准备好了,可他也娶了别人。现在沈逸承对我也说是真心,兰兰,我已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假?前一天还那么熟悉亲切的人,第二天就都变的完全陌生不认识了。他们脸上好像都戴着人皮面具,分辨不清哪一张面孔才真,才是他们,我只觉得很恐怖害怕。”

      “永心,我知你现在的心情,但你也不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吧?从此以后就做灭绝师太,一个人过到老?其实我们女人这辈子求的不过是有个男人对自己好,可以陪着自己一辈子。也许你需要更长更多的时间来考虑,但我绝对不赞成你一刀切,不是为着沈逸承或是其他男人,而是对你自己不公平。”

      “一辈子?你以为沈家的人会同意吗?以前家恩为了和我在一起,已经和家里闹的鸡分狗跳,若他们知道我现在又和沈逸承在一起,他们不吃了我才怪。”

      “那总不能不明不白的就这样吧,难不成是金屋藏娇?”

      “金屋藏娇?”永心冷冷一笑,“他想都不要想!哪怕他真要娶我,当我如珠如宝,我也不稀罕,我巴不得早点离了他们沈家的人。”而后默默的用勺子搅着杯中的咖啡,很久才说,“我真是不想见着沈家的这些人。”

      叶兰兰瞅一眼吴妈,“这大概不容易吧?”

      永心脸色灰暗下来,她何尝不知道,如今简直是没有半点自由,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外头,时时刻刻都有那些眼睛跟了自己。半晌她才说,“船到桥头自然直,总归会有办法的。”像似安慰她,也是安慰自己。

      叶兰兰担忧的说,“那你千万别把他惹毛了,我风闻着他行事风格一贯凌厉凶狠...”

      永心笑笑,她比谁明白,他是只狮子,吃软不吃硬,只要顺了他的毛去,他轻易也不会晾出他的爪子。

      同叶兰兰散去后,关永心又去逛商场,眼看着换季了,她买了几件开司米的毛衣,走出商场去,只见马路对面停着一辆黑色的奥迪tt,车窗半开着,可以见到驾驶位上的人正侧着脸在打电话,头发乌亮,眉眼带笑。

      她不过只怔了几秒,就飞奔过去,路上飞驰而过的车子把喇叭按的震天响,吴妈跟在后面,拿起她掉地上的袋子,着急的喊,“关小姐,关小姐,危险。”

      她发足的飞扑过去,双手紧紧拽着车窗,面如死灰,可是嗓子仿似有团棉花塞着,并吐不出一个字来,双唇颤抖,死死的盯着车子里的人。打电话的男子见到有团人影扑在自己车上,已是收了电话,扭转过脸来,摇下车窗,诧异的看着她,“小姐,有什么事吗?”

      不是他,并不是他,永心垂下手来,耳朵嗡嗡作响,大街上人来人往所有的面孔都模糊不清的交错在一起。她呆呆的并不知该往哪走,吴妈已经跟过来,拉住了她说,“关小姐,我们站在这里等等,司机马上就把车开过来。”

      连接着好些天,晚上沈逸承回家,永心都已吃过饭上楼了,她从前总是等着他一起吃晚饭,如今倒又把他当陌生人似的不闻不问。他倒也不甚在意,只要她好好的吃饭,好好的在这个房子里,她总归会想通的。

      这日永心下楼来,刚走到餐厅,就窜出一只小博美来,小小的就那么点,比巴掌大不了多少,通体白色,瞪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在她的脚边绕来绕去的低呜着,一副可怜讨巧的模样。她抱起来,左右摇晃着,它眼睛也萌萌的望了她,毛茸茸的一团,煞是可爱。

      吴妈从客厅走过来说,“哎哟,遍找不见,原来跑这里来了,这狗鼻子也怪灵的,闻见好吃的了。”桌子上摆着小笼包,油条,豆浆。

      永心笑着问,“这狗哪来的?是隔壁家溜来的吗?”

      “哪能呢,是昨天晚上沈先生带回来的,不过那时你上楼休息了,也没看见,他说怕你在家闷。”

      她一听到沈先生几个字,脸就冷下来,放了狗在一边,不再言语,沉默的吃着早饭。他怎么知道自己喜欢博美,隐约记得那次在成都的时候自己和他提过,原来他都记在了心里。吴妈看她脸色不好,赶紧抱了狗出去。

      吃过饭,她拿了本书在客厅沙发上坐着看,佣人们都忙事情去了,房子静悄悄的,不闻一点声音。她看了好一会儿,听到电话铃丁零零的响起,她并未起身,继续看书,是家中座机,总不会是她的电话。

      可是打电话的人仿佛耗上了,这边不接,那边并不肯放弃,又拨过来,永心望下电话,迟疑下,把书搁在沙发上,走过去接起。

      林思雅打沈逸承的电话,他正在开会,并没有接。她以为他在家里,便拨到家中来,却是个年轻女子接的,她在电话那头大声问,“逸承在哪?你是谁?”

      “我也不知道他在哪,你打他手机吧。”

      “我问你呢,你是谁?为什么在逸承房子里。”

      永心听她一口一个逸承,想是关系非同寻常了,既然这样,他何苦又留了自己在这里?她不耐烦敷衍电话那头的人,挂了电话,干脆走上二楼卧室去。

      林思雅见那头不声不响的挂了电话,心里憋气懊恼,从小到大,可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对自己的。她当即就驾了车,直奔沈逸承的别墅来。

      吴妈听见门铃声,走过来打开大门,只见外面站着一个年轻陌生时髦的女子,她客气的问,“请问你找哪位?”

      “我找逸承。”她伸过头往屋子里四周张望。

      吴妈不认得她,守在门口,并没有放她进屋的打算。况且在外头谁不认识她家主人,现在这些年轻姑娘,想攀高枝的多了去了,若个个都登门造访放了她进来,这还得了。

      “沈先生不在,你改日再来吧。”

      林思雅脸上挂不住,大声喊,“逸承,逸承。”又对吴妈说,“你让我进去,我就在家里等他。”

      吴妈不卑不亢的说,“那你还是先和沈先生打个电话。”

      林思雅恼怒,“若不让我进去,等下有你后悔的。”

      吴妈只认永心是这个家的女主人,想着若放她进去,惊扰了她可不好,便说,“我只是个下人,这件事情我也做不得主,小姐你还是先和我们先生通个电话才好。”而后就关上了大门。

      林思雅本就恼火,如今又吃了闭门羹,站在门口,咬了牙恨恨的说,“别以为躲在屋里头不见我就成了,有本事躲的了一世去。”她跳回车上去,一脚踩下油门飞也似的驾了车去沈家搬救兵。

      吴妈正端了冰糖燕窝上楼给永心,又听到楼下门铃响起,一声比一声急促,她边放下燕窝边嘀咕,“刚送走一个,难不成又来一个?”

      永心从床上坐起来说,“你下去看看吧。”

      吴妈打开门,容语琴她还是认识的,旁边站着的可不是刚才那个年轻女子?!她笑着说,“太太。”

      容语琴冷笑着站在门口,“怎么,我也不能进去吗?”

      吴妈赶紧让在一边说,“太太请。”又讪讪的对林思雅陪了笑脸。

      林思雅瞪她一眼,也懒待搭理她,跟着容语琴走进房子来。

      容语琴四下打量,屋子里就几个下人在擦拭着灰尘,并没有发现其他可疑之人,便问吴妈,“人呢?”

      吴妈心下已是明白几分,看来者不善,心下叫苦,不知该怎么应付了她们才好,只得装聋作哑,“太太问的是谁?我们这里除了下人也并无其他客人。”

      容语琴自是不信的,信步就往二楼上去,林思雅跟在后面。

      吴妈不敢阻止,只是一路跟上去,“太太,要不你先歇歇,我给你泡点茶来。”

      容语琴并不搭理她,直接上了二楼,推开主卧的门,里面空无一人,她又往隔壁客卧走去。永心正坐在梳妆台前,听到一连串的脚步声,紧接着房门就被推开,别转过头去,容语琴走进房来,两个人脸上都有惊诧之色,永心站起来,但并不说话。

      容语琴冷笑道,“没想到竟然是你,关小姐。”

      林思雅站在一旁问,“姑妈,你认识她?”

      容语琴轻蔑的说,“何止认识,她当时还和我们家恩爱的死去活来,非他不嫁,怎么现在又住到这房子里来了,手段果然非同一般,我当日还真小看了你。”

      关永心静默不语,对着她实在也是无话可说。

      容语琴逼上前来,“你当日不是伶牙俐齿的能说会道,怎么今日倒成哑巴了,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是吧?你看上的不过是我们沈家的钱,天下好男人多的是,怎么除了我们沈家,你倒好像找不到男人似的,我还真没见过你这么恬不知耻的女人,跟了侄子又跟叔叔的!”

      关永心一张脸煞白如纸,冷冷的说,“我倒想离了这里,如果你能帮我和沈逸承说一声,放我离开,我感激不尽。”

      容语琴蔑视的眼光从她脸上扫过,又看到放一边的燕窝,“看看,这还真把自己当少奶奶养起来了。”

      永心本就苦闷,困在这里走也走不得,如今还要受这些话,心里越发的难受,只怕她还要说出更多不堪的话来,可她到底是长辈,又是家恩的母亲,她只说,“沈太太,恕我招呼不周,你慢慢坐着。”说着便往门外走去。

      林思雅拦在她前面,“今天不把话说清楚休想出这个门。”

      永心木然着脸说,“我要说的都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你想怎样,还是同沈逸承说去吧。”

      林思雅怒道,“你仗着有逸承撑腰,就耀武扬威起来了是吧?我劝你还是断了这美梦的好,麻雀就是麻雀,永远变不成凤凰!逸承绝对不会娶你这个层次的女人,早晚都会和你分手!”

      永心不耐烦和她理论下去,只说,“让开!”

      林思雅委屈的看着容语琴,“姑妈,你可要为我作主!”

      容语琴走上来说,“关小姐,我劝你识相些,我们好好和你说的时候,你最好见好就收,逸承一向是最听他大哥话的,我先生是绝对不会同意你进我们沈家的门,你何苦把时间都耗在这上面,女人的青春可没几年,别到时候赔了夫人又折兵!”

      永心惘若未闻,往门外走去,林思雅一把拽过她的手,厉声说,“不准走!你今天若不答应离开这房子,就别想出这个房间!”

      永心挣扎着甩开手去,吴妈站在一边,心里着急,看永心被欺辱,可是也不敢上前去拉,只得围在旁边说,“你们有话好好说。”

      容语琴眼光凌厉的扫过她,“你是什么东西,这里没你的事!”

      吴妈不敢再说什么,可还是担心永心吃亏,并不肯离开。

      两个人挣扎之间,林思雅扯下永心手上的腕带,露出腕上殷红狰狞的疤痕,她楞住,永心趁机推开她,飞快的走下楼去,吴妈立即跟在后面也走了。留下容语琴和林思雅面面相觑,也不好再呆下去,两个人也一起走了。

      晚上,沈逸承回到家中,只见沙发上搁着一本书,取起来看,原来古诗歌,翻开的这页正是古诗十九首中的第一首,《行行重行行》。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他默默的从上看到下,目光停留在最后几个字上面,心下一阵酸楚,想着她许是想明白了,信步走上楼去。卧室门从里面反锁了,他心下升起疑云,拍打着门,“永心,开门!”侧耳听了,里面没有一点动静,他的心突突直跳,幸而有备用钥匙,他连忙下楼取了,开进去,她并没有在床上,抬眼望去,才看见她赤了脚坐在窗台上发呆。

      窗户半开着,如今已是初冬了,虽这个城市气候一直炎热,冬天里也从来不下雪,可是风呼呼的灌进来,还是起了阵阵凉意。她只穿件白色的薄毛衣,脸上却是红粉绯绯,他以为她感冒了,随手拿过搭在椅子上的衣服披在她身上,手覆在她额上说,“怎么坐在这里?”

      大理石的窗台冰冷寒凉,而她连袜子也没有穿,她只是一动不动的任他抚了自己的脸。他伸过手去关窗户,才看到角落边放着一只红酒和一只玻璃杯子,酒已经少了小半瓶,怪不得她脸这样红。

      他温和的说,“喝点红酒对身体好,不过这里太凉了,下楼去餐厅好不好?我陪你喝点。”

      她一动不动,也不睬他,只盯了外面,庭院里的罗汉竹枝叶在风中左右摇晃着,她只觉得脸热辣辣的难受,胸口说不出的沉闷,她伸过手去,推开窗子,把脸探出去些,风猛的从缝隙里灌进来,她并不觉得冷,脸上心里都凉下来,说不出的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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