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弯计

作者:眠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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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一)


      今天飞到伦敦希斯罗机场的时候,伦敦下着滂沱大雨。早就听说这个腐国的天气跟女人一样善变,我现在看来,果然是没错的。手机显示屏上还显示着晴天,舷窗外面已经下起了大雨。我套了一件牛仔外套在身上,背上我的书包,下了飞机。填完入境表,用我蹩脚的英语跟海关人员交代了一下我到底来英国干嘛的,然后在传送带前等着取自己的行李。在机场门口找公司派来接我的那个人。

      外面的雨下的很大,似乎整个伦敦都被浸入了一个大水缸里,我左瞅瞅右看看,没见到一个人手里举着的牌子是写我的名字的。刚想打开手机拨通电话的时候,一个声音叫住了我。

      那个声音带着颤音,可是那个声音我熟悉到不能再熟悉,常常出现在我的梦里,就像是坐在海滩旁礁石上歌唱曲调的女妖罗蕾莱,让我对他忘不了,甚至越记越清明。

      我愣在原地,鼓起最大的勇气,转过身子,抬起头看着那个人。

      那个人似乎又高了一些,头发跟我一样,剃短了,脸上的黑框眼镜摘下来了,换成了隐形眼镜,穿着黑西装,白衬衫,黑西裤,打着一条品味一般的黑色领带,手里执着一把几乎挂满了雨珠的雨伞,西装微湿,应该是匆匆忙忙赶过来的。

      我看到他,之前三年前的回忆就像一只白色的水鸟,飞进了我的脑海里,惹得眼泪欲坠,我却还是硬生生憋回去了,让它们留在眼眶里,免得一滴下去,就泛滥成灾。

      英国伦敦这个地方,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国家,陌生的城市,那里有一群金发碧眼的陌生人,可是,那个人我却再熟悉不过了。

      当我还愣在原地,目光游离的看着他时,他却撇去了那些尴尬,很自然的单手插着裤子口袋,步到我的面前。

      我看着他的那张千年不变的扑克脸,下意识说道:“怎么是你?”

      “三个月前我申请调职到伦敦。”

      他简单的陈述道,然后接了个电话,用流利的英语跟电话那头的人说了些什么,便道:

      “走吧,车来了。”

      说完,他侧身走到我身边,提着我那个装满了三个月要用的东西的大行李箱,道:

      “我帮你拎。”

      他一靠近,我整个人就像被豹子紧盯的羚羊,立刻变得机警起来。我抓着箱子的拉杆,惊恐的叫道:

      “不用了,我自己来!”

      我只想和他保持最正常的同事关系,不想再有别的什么。

      他似乎也被我这么慌张的反应吓到了,只是收回了那只手,眼里掠过一道暗淡的灰色,淡淡道:

      “好。”

      说完,他走在我前面,给我带路,而我则单手拖着行李箱,另一手给爸妈发信息,报平安。

      车子停在希斯罗机场的门口,走到门口,他为我撑起伞,将我护在伞里面,一言不发的接过了我手里的行李箱,先送我上车,然后帮我把行李箱放进后车厢里。我坐在后车厢里,不敢跟前面那个金发碧眼的司机搭话,只好回头看着那个处事不急不慌的他。

      他拉开后车厢的门,坐到了我的一边,理了理他被风吹乱的西装,对着前面的司机说道:

      “Hilton London Metropole Hotel, Edgware road, please.”

      听完他的英语发音,我才发现自己在他面前根本就是个渣渣。

      “酒店在肯辛顿宫那边,你先去把行李放好,然后我这两天先带你在伦敦转转,过几天去总部报道。”他跟我解释道。

      我木木的点了点头,然后撇过头去,看着窗外的景色。微雨的天气,他跟我坐在一部车子里,我装作看着外面,实际心绪不宁,而他只是淡定的单手撑着脸,翘着二郎腿,跟着前面那个司机聊着一些我听不懂的事情。

      雨冲刷着车子的玻璃,车子绕过一个个街道,红砖的建筑物透着一股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气息,建筑物前金属雕像暴露在雨里,窗外有英国人穿着单薄的冲锋衣,不撑伞走在雨里,有英国人牵着孩子走在路上,而孩子撑了一点红色波点的小伞,很可爱。看着这些景色,可我却一直想要开口,问着坐在我旁边,安静的看着他手里的kindle的他,这些日子他过得好不好,是不是跟我过得一样糟糕,或者是,是不是已经找到他想要的良人了。

      可是,最后到下车为止,我没有开口问过他一句。

      办理好入住手续,他拖着我的箱子,像个带着孩子出来旅游的大人,走在我的面前,按下了电梯上升键。看着反光镜里的他,笔挺的身材,冷峻的脸庞,当我正想开口问,他现在过的怎么样时,他却好像猜透了我的心思,无情的给我浇了一盆冷水。

      “抱歉,我也不知道负责你来伦敦的人是我。”他看着镜子里的我和他,说道,顿了顿,他的脸上多了一份忧伤之色,继续说道:

      “如果你介意,我可以跟总部申请给你换一个向导。”

      我咬紧了嘴唇,强颜欢笑道:“没关系,挺好的。”

      看着电梯一层层上升,他叮嘱我道:“先去洗个澡睡个觉,倒一下时差。”

      “好。”我依旧还是这么回答着他的。

      走出电梯,踩在柔软的红地毯上,我深呼了一口气,仿佛刚刚从一个低气压圈里逃出来一样。

      诚然,刚刚在那个狭小的电梯里,独自面对着他,我不敢多呼一口气,就像一个快要溺死在水里一般,明明想要挣扎,明明想要逃脱,却又控制不住自己停驻的脚步。

      我拖着我的行李箱,四处张望,寻找着自己的房间后。走过一条走廊,转了个弯,右边数去第二间便是我的房间。

      我用钥匙打开房间的门,接过他递来的行李箱,跟他客气的说了句:“谢谢你了。”

      关于称呼,我也不知道自己如今该称呼他什么好,上司大人,周承瑾还是别的什么。

      “不用。”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钥匙,走到我隔壁的那间房间门口,准备开门进去。

      不对不对,这个什么节奏!难不成他住在我隔壁!

      我刚想问他的时候,他用手指了指那间房间,解释道:

      “我就住在隔壁,有什么事你可以直接来找我。”

      “恩,我知道了。”我点了点头,心里却是一百头草泥马跑过。

      为什么又是隔壁室友兼同事这种走向!

      于是,我怀揣着复杂的心情走进了房间,开始收拾起房间来。洗完澡,穿好睡衣,准备开始调时差。躺在床上,想着身旁边那面墙的后面就是他的房间,一时半会儿又睡不着,就将耳朵贴在墙上,想着他现在到底在干吗。

      他的房间还是和以前一样,很安静,一点噪音都没有。

      想到他刚刚的反应,我想,或许只有我还拘泥于过去的事情里,或许周承瑾他根本就已经不在乎了。

      总而言之,大概就是我自我意识过剩了。

      想到这里,我便躺了下来,缩进了被窝,开始睡觉,让自己去适应英国的时差。

      来伦敦的第二天,我早早的起了床,穿了件白色的条纹套头衫,准备在酒店的房间里宅一天。

      可能由于工作后,我长期各地奔波,我很快就适应了时差以及水土的问题。

      在楼下的餐厅吃完有些不和我胃口的英式早餐,我喝了一杯黑咖啡,顺手拿了一张泰晤士报,回到房间里,准备预先做一些功课,免得到时候自己到了总部出各种洋相。

      其实周承瑾住在我隔壁,我们彼此又很熟,我明明就可以去请教他各种各样的问题。

      可是,屁股机会黏在椅子上的我还是没有去。经过之前的事情之后,我始终我觉得我是个让周围的人都困惑和受伤的人。所以,与其让他靠近我,不如我离他远一些,我自己一个人就好。

      就当我这么想的时候,房间的门被敲响了。我以为是准备进门做house cleaning的工作人员,也没从猫眼里看,直接开了门。开门之后,我才发现,站在我门口的是穿着一身休闲装的周承瑾。他带着黑框眼镜,穿着一件藏青色的卫衣,我记得那是我跟在他三里屯那边买的,穿着一条宽松的黑色长袴,踏着一双耐克的运动鞋,显得已经三十一岁的他年轻了几岁。

      “有事吗?”我装作不耐烦的问着他,想着赶紧让他离开我的范围之内。

      “你刚刚来伦敦,我带你出去转转。”他跟我解释道。

      我知道他是好心,想要带我在伦敦玩会儿,又想到今后的三个月我还得对着他一起工作,便点了点头,答应了他的邀请。

      等我换好了衣服,收拾好了包,背上单反相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站在电梯口多时。我往他那边走,越靠越近,却看见他皱着眉头。

      正当我有些疑惑的时候,他快步走到我面前,上下打量了一下我的着装,便道:

      “去换件厚一点的衣服,天气预报说今天气温很低。”

      我摸了摸身上那件条纹套头衫的料子,再看了看窗外时而多云时而晴天的天气,便匆匆回了房间,找了一件厚一些的套头衫套在自己身上,才让他满意。

      到了地铁站,他先帮我办理好了乘坐地铁的磁卡,然后领着我往地铁站里走。伦敦的地铁站十分的老旧,比北京和上海的都老。

      乘上伦敦的地铁,我跟他找了位置坐了下来,彼此没有语言,只是认真的听着广播里那个纯英式英语的报站。

      “我们先去大英博物馆,下午再去威斯敏斯特那边看国会议会大厦和西敏寺,晚上我们可以先乘伦敦眼,再去莱斯特广场那边吃饭。”

      诚然,比起我,已经在伦敦呆了三个月的他构建出了一条不错的计划路线的。

      “都好。”我简单的回答道,毕竟我初来驾到,去哪儿方便我都不清楚。

      列车不停的向前行驶,车厢里的英国人有的不是在刷着手机,有的便是看着报纸,还有的只是抱着胸,作自我防卫姿态,稍作休憩。

      我别过头,看着窗外那无尽的黑,看着窗上的我的影子,而坐在我旁边的他用手摸了摸脸上残余的一些胡渣,问道:

      “小猪,这些日子,你在上海过的好吗?”

      这个问题我跟他憋了两天,终于还是他先开口问了。

      “一切都挺好的。”我回答着。

      其实,他不知道,当时初到上海,我花了很多功夫去弄清楚上海的公交,花了很多功夫去适应本帮菜那种有些甜腻的味道,花了很多功夫才学会了一些上海话,知道册那在上海方言里是骂人的话。可这些,都被我一句挺好度过了。

      人一辈子要面对很多段难熬的时光,但我现在想来,难熬的时光,熬着熬着也就熬过来了。

      “你呢?”我反问道。

      他停顿了一下,苦笑了一声,看着我的侧颜,道:“还好,就是没有以前那么好。”

      听他那么所,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心被一双无形的手使劲捏着,想要抒发什么却没有办法,只能睁大了眼睛,看着窗户上的自己,大口喘气。

      如果没有我,其实,他会和一开始一样好。如果说这是一段痛苦的记忆,如果说世界上有消除记忆的魔法,那我恨不得将他的那段记忆自私的抹去。

      因为,他不痛我痛,就好。

      “对不起。”我喃喃道。

      “小猪,这都是我的事,与你无关。”

      他说完,列车便到站了,他让我走在前面,让我下车,自己站在我的身后,看着我的背影。

      我们到了大英博物馆,参观了各种遗留下来的历史文物。当然,我也拍了很多的照片。其间,正巧那天大英博物馆在做葛饰北斋的画的展出。我们站在展台那边,我左顾右盼,他则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吓了一跳,他则指着一个方向,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是葛饰北斋的那幅《神奈川冲浪里》。

      我很喜欢日本浮世绘的作品,尤其爱极了葛饰北斋的作品。我之前也不过在他面前提过一次,他倒是一直都惦记在心上。

      逛完大英博物馆,我们就去了一间他早就查好的中餐店吃饭。那家中餐店的老板和厨子是武汉人,做出来的东西很合我的口味,反倒是他被一碗酸辣粉辣的鼻涕眼泪狂流不止,还硬要跟我一样,非得把那碗酸辣粉吃完不可。

      下午,我们坐地铁穿过市区,穿过泰晤士河,到了伦敦的另一端。

      很不巧,国会议会大厦今天有重要的会议,以至于我们没有进去观摩。威斯敏斯特教堂果然和维基百科上说的一样,金碧辉煌,静谧肃穆。

      我们坐在教堂的长椅上,看着光透过彩绘玻璃照射进教堂,在古老的地砖上形成彩色的,斑驳的光影。风琴声响起,唱诗班在一旁唱起动听优美的宗教圣歌,恍惚间,我突然觉得我和他就像一对坐在教堂里诚心祷告的恋人,只求有朝一日能站在十字架下,在牧师的见证和祝福下,能够结为合法夫妻。

      对于我来说,那真是个完美无缺却又触不可及的美梦,不是吗?

      落日西下,太阳的余晖照射在他的头发上,跃出一点光晕,微风吹过,又像一片被吹乱的玲珑,美不胜收。

      伦敦眼的门票费是十二磅,当我们登上伦敦眼的时候,夜幕降临,伦敦眼上五彩缤纷的霓虹灯闪烁起来。由于气温降低,我搓着双手坐进了包厢里,用单反不停的照着国际大都市,伦敦的夜景。照完照片,我跟他坐在座椅上,看着包厢一点一点上升。

      “听说,摩天轮达到最高点的时候,跟相爱的人接吻,许下下一辈子不分离的愿望,会永远一直走下去。”他说完,耸肩一笑。

      我抬首看着慢慢上升的包厢,笑道:“是吗,在我认识的人里,这么做的人都分手了,我看这是摩天轮的诅咒才对。”

      说完,他好不容易创造的气氛被我破坏的丝毫不剩。

      他双手插着衣服口袋,哈哈哈哈的大笑起来,突然侧过头,认真的看着我,道:“小猪,我还是和之前一样喜欢你,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顿了顿,他的眸子里浸满了悲伤,就像灵魂被人瞬间抽走了一般,道:

      “从以前到现在?”

      我换了个姿势跷二郎腿,单手撑着脸,笑道:“周承瑾,我看你是自我意识过剩。”

      我知道,我这句话特别的毒特别的刻薄,不仅捅了他一刀,也给了我自己一剑。

      他深呼一口气,将头埋了下去,笑道:“你说的没错。”

      后来,当摩天轮升到顶点的时候,我们没有在对话,他只是站在窗边看风景,而我只是低头不停的假装刷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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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想来想去,还是苏轼那句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那句最直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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