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弯计

作者:眠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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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宵(三)


      01
      音乐节隔天晚上,阿宵从一间理发店走了出来,然后又坐车去了一家口碑不错的纹身店。他打开手机前置摄像头,看着自己的新发型,总得来说,还算满意。他将头发剃短了一些,将头顶上大部分的头发都染成了花白色,一半白一半黑,看上去十分有个性。

      坐了两站,阿宵背着他的背包下了手,兜兜转转,找到了那家纹身店。来之前,他已经想好了要纹什么图案了。推开店门,一个浑身纹满纹身的纹身师正坐在一台电脑前看着视频。见阿宵来,纹身师立刻上前迎客。经过攀谈,将价钱谈妥以后,阿宵便跟着纹身师来到了工作台那里,准备开始纹身。阿宵特别喜欢炮哥的那两条花臂,于是,他让纹身师将他自己设计好的图案纹在自己的右臂上。

      至于阿宵设计的那个图案,和炮哥的十分相近。

      阿宵咬紧牙关,额头冒着汗,忍着手臂上传来的火辣辣的刺痛感,任凭纹身师在自己的手臂绘画创作。经过一个多小时,阿宵的花臂终于完成了。付完钱,等纹身师交代完一些注意事项后,阿宵走出了纹身店。

      在路灯和月光的照耀下,阿宵举起那条还在发红,刺着和炮哥相似花纹的花臂,暖心一笑。

      到了第二天,炮哥驾着车,带黄发男子以及他们的乐器,往音乐节的现场赶。当他们赶到后台的时候,阿宵已经到了。今天的阿宵十分的不一样。那一头银白色的头发以及那条花臂,惊艳了众人。阿宵穿着一件白色宽大的背心,套着一件红黑格子相间的格子衬衫,带着两条项链,穿着一条牛仔裤,踏着一双帆布鞋,一看就是一副玩摇滚的摇滚青年模样。

      炮哥走上前,想认阿宵却又不敢认。

      阿宵见炮哥来,抽出了嘴里的的香烟,跟他点了点头。

      “阿宵,这白毛好帅。”热衷于染头发的黄发男子快步走上前,抓着阿宵的肩膀,激动的说着。

      阿宵微微一笑,眼光则落在了炮哥身上。黄发男子在一边研究着阿宵的新发型,炮哥则立在阿宵的面前,瞥了他那条花臂一眼,说道:“花臂不错。”

      这回,阿宵紧紧盯着炮哥那双惺忪的眼睛,回答道:“谢谢。”

      “第一次纹身一定很疼吧。”炮哥问着阿宵。

      阿宵摇了摇头,说着:“还好。”

      其实,明明他昨天就是痛的唇色发白,脸上直冒虚汗。

      “还有一会儿就轮到我们了。我出去抽根烟。”炮哥说着,便径直走了出去,而黄发男子对着阿宵做了个鬼脸,笑道:

      “炮哥这是在紧张。”

      阿宵知道,炮哥很紧张,因为对于音乐,他倾注了一切。

      黄发男子说完,便跟着炮哥一起出去抽烟了。等炮哥和黄发男子一走,阿宵便捂着自己那颗不停跳动的心脏,做着深呼吸。诚然,作为主唱兼贝斯手的他,压力更大,比炮哥和黄发男子更紧张。

      另外一边,崇先生抱着发烧的儿子往儿童医院赶,一边哄着怀里难受的儿子,一边看着手腕上的手表,争分夺秒。可是,堵车这种好死不死的事情却在这种时候发生了。等崇先生带着儿子到儿童医院的时候,就轮到阿宵他们乐队出场了。崇先生给儿子挂了急诊,见护士给孩子挂上了点滴,才算是松了一口气。他将儿子抱在怀里,拍着他的背,哄着他入睡。

      等焕仔睡着,崇先生立刻给阿宵打了个电话。阿宵将贝斯挂在了身上,听到手机响起来,便马上接了电话。

      “对不起,宵,焕仔发烧了,今天我来不了了。”

      崇先生说着,言语里包含着弄弄的歉意。

      被催着登台的阿宵回应道:“没事。”

      “第一次上音乐节,加油。”电话那头的崇先生给阿宵打着气。

      “我会的。”阿宵说着,然后挂断了电话,将手机调成了静音,仓促上台。

      当三人将位置站定,立在麦克风前的阿宵看着台下的众多观众,气都不敢多喘一口。

      站在他一旁的炮哥意识到阿宵很紧张,便亲切的问道:“准备好了吗?”

      阿宵咽了咽口水,心里反复的告诫自己不要紧张。最后准备豁出去的他向炮哥点了点头,炮哥则向黄发男子做了个OK的手势,表示演出可以开始了。

      鼓点和吉他起,弹完前奏,阿宵深吸一口气,弹奏着手中的贝斯,对着麦克风唱道:

      “you held out a small hand, smiling like to me it was so natural。”

      阿宵的声音一出,全场的人都被阿宵那种清新干净如泉水一样的声音惊艳了。接着,如雷一般的掌声在观众席响起,一些立在前面的女观众看到阿宵的长相,听着那几乎能让耳朵怀孕的声音,干脆大声尖叫起来。阿宵卖力的演唱着,时不时转过头偷瞄着炮哥的神情,而炮哥似乎也感受到了阿宵的眼光,对着阿宵温柔一笑。

      全场宛若烧开的水,沸腾起来,所有人都为布雷卫乐队尖叫欢呼,布雷卫乐队这个不知名的小众乐队成了此次音乐节的主角。

      一曲结束,激动的歌迷们呼喊着布雷卫乐队的名字,而阿宵他们三人从容的给歌迷们鞠躬,离开舞台。回到后台,三人脸上那份淡定自信退却,取而代之的是兴奋和欢悦。黄发男子蹦跳着,发出呼唤声,而阿宵也是笑着,像两个梦想成真的大男孩。

      最最激动的炮哥干脆一把将阿宵揽进怀里,激动的叫道:”阿宵,你太棒了!“

      脸涨得通红的阿宵任凭炮哥抱着,也不知手放在那里,贪婪的问着他身上古龙香水的味道,木木的点了点头。

      阿宵想,自己可不可以把自己和炮哥幻想成一对情侣,一对拥抱着的情侣。

      想着,阿宵便醉了,醉在这个温暖,充满了香味的怀抱里。

      “阿宵,你让我的梦成真了。”炮哥的下巴抵着阿宵的肩膀,嘴里喃喃道。

      “谢谢,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布雷卫。”炮哥继续说道。

      阿宵一时半会儿也不知说什么好,将手搭在了炮哥的腰际,小声说道:“没关系。”

      02
      今天是阿宵的生日,可是作为寿星的阿宵自己都不记得。

      阿宵是个生在九月的天秤座,虽说有天秤座的那分抑郁,可是天秤那股子交际能力,他完全没有。

      他还是像往常一样,下了课,站在大学门前的公交车站台,等着那辆会驶向练习室的公交车。阿宵他有个不好的习惯,无论走到哪里,只要是一个人,耳朵里绝对插着耳机,而且耳机里肯定是放着让人躁动和兴奋的摇滚音乐。等了差不多十五分钟,公交车缓缓从马路的一端驶过来,阿宵背着贝斯上了公交车,坐在了一个后排靠窗的位置。

      反复翻着通话记录,崇先生还是每天三通电话,短信的内容也是对阿宵嘘寒问暖。

      崇先生的好,阿宵看在眼里。可残酷的是,他对崇先生的感情,并不是爱情。

      当阿宵还在苦恼这些问题的时候,公交车已经开到了城乡结合部,阿宵下了公交车,往练习室的方向走。练习室的楼梯上躺着一只脏兮兮的野狗,阿宵走向前,那只野狗便耸着脑袋离开了。

      很多时候,阿宵觉得自己就像一条野狗,每日只知进食和睡觉,没有灵魂的活着,又像一只长满了刺的刺猬,刺伤别人,也伤害自己。

      推开练习室的门,炮哥黄发男子早就开始练习起炮哥写的新曲子了。阿宵快速将东西放好,将贝斯取了出来,然后把谱架取来,开始和他们合奏。

      一曲演奏完毕,疲惫的阿宵将身上那把沉重的贝斯,掏出了放在牛仔裤口袋里的烟盒,想要点根烟抽抽。可是,他低头一看,发现烟盒里的香烟已经被自己抽完了。

      阿宵皱着眉头起身,打开了练习室的门,对着炮哥和黄发男子,说:

      “我出去买包香烟。”顿了顿,他又顺便问了一句:“你们要不要我带些什么?”

      黄发男子跟炮哥相视一笑,觉得练习室有些闷热的炮哥推开了老式的窗子,用手掌扇了扇风,对着阿宵说:

      “天好热,给我带几罐冰啤酒来。”

      黄发男子便在旁边帮腔,说着:“我也要。”

      炮哥径直走到阿宵面前,打开自己的黑色牛皮钱包,取出了一沓零钱,递给阿宵。

      阿宵推开了炮哥的手,说道:“没事,我来付就行了。”

      可是,不喜欢欠人家人情的炮哥还是趁阿宵离开的时候,偷偷绕到他的身后,将那一沓零钱塞进了阿宵牛仔裤的屁股口袋里。阿宵回首,看到靠的自己很近的炮哥,再看了看炮哥那只伸在自己口袋里的右手,一瞬间脸涨得绯红,像是一只受了惊的小猫,立刻逃开了炮哥的范围,甩上练习室的大门,离开。

      炮哥愣愣的看着那扇被阿宵重重甩上的门,不知所以的跟着黄发男子面面相觑。阿宵快步跑下楼梯,大口的喘气,回首看了看那个练习室,感觉自己脸上的发烫程度愈加的严重了。

      他使劲摇了摇脑袋,想把自己脑子里的杂念全部摒弃,希望自己不要胡思乱想。

      深呼一口气,他擦了擦额上的汗,拖着脚上的那双人字拖,往城中村里的小卖部走去。

      等他拎着五六罐啤酒回到练习室,推开练习室的大门时,他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呆愣在原地。原来拥挤杂乱,堆满了各种设备,地上铺满了乱七八糟,交错纵横的电线的练习室此时已经被各色霓虹灯装饰完毕。彩色的气球飘着,每个气球上面都写着“阿宵,生日快乐”这样的话。一个奶油蛋糕被摆在小茶几上,上面插着表示阿宵二十三岁的蜡烛。

      坐在沙发里的炮哥笑着抽烟,对着阿宵招了招手,说:

      “傻愣在那里干嘛,还不快进来。”

      阿宵迈出了第一步,第二步,走到第六步的时候,他走到炮哥面前,拎着手里的啤酒,不可思议的看着练习室里的一切。

      “阿宵,生日快乐。”黄发男子说着,然后有打开了练习室的门。

      门前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人,有的是那天音乐节上认识的乐队朋友,有的是布雷卫乐队的粉丝,皆是前来为阿宵庆祝生日的。带着礼物的人们鱼贯而入,皆是送上礼物,祝福阿宵生日快乐。黄发男子在一边帮着来宾倒饮料,炮哥则招呼来宾入座。小小的练习室顿时充满了人,大家一起喝酒,一起干杯,甚至还拥着阿宵,让阿宵给大家唱歌。

      今天的阿宵很开心,不善交际的他第一次觉得,交到朋友的感觉真的很好。

      到了半夜的时候,来宾陆续离开,喝的有些微醺的黄发男子收拾了一下练习室,然后夺过了喝的烂醉的炮哥和阿宵手里的酒杯,让他们乖乖回家休息。后来,黄发男子见闪电划过夜空,又想起年幼的弟弟妹妹独自呆在家中,于是将瘦小的阿宵扛到了沙发上。由于炮哥的身材高挑魁梧,黄发男子根本扛不动他,以至于只能让炮哥睡在冰冷的地上,然后把外套盖在他身上。

      午夜,雷声不绝,闪电像一条条诡异的银蛇,划过天空,暴雨降下,躺在沙发上的阿宵被冷意惊醒。他睁开双眼,晃了晃自己发胀的脑袋,昏昏沉沉的滚下了沙发,重重的摔在了冰冷坚硬的地板上。阿宵勉强起身,难过的按着自己的脑袋,又是捶着自己发酸的肩膀,撇过头看去,映入他眼的是在地板上裹着毯子,睡的正香的炮哥。阿宵静静的看着炮哥,想要伸手去帮他拂去脸上的两丝头发。可胆小如阿宵,他颤抖着的手悬在了空中,不敢下手。悬空半分钟,阿宵长叹一口气,放下了那只悬在空中的手,将它不自然的摆在了一边,然后抬头望着窗外的大雨,心绪万千。

      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阿宵的公寓楼下。雨珠打在车前玻璃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一身正装的崇先生坐在驾驶座里,疲惫的趴在方向盘上,等着阿宵回家。副驾驶上摆着一束鲜花以及一盒还未拆封的蛋糕。玫瑰花很新鲜,被一个黑色的纸盒包装着,有种低调奢华的调调,而蛋糕是阿宵最喜欢的那款百利甜情人,百利甜酒的香味从盒子里散发出来,慢慢占据整个车厢。

      今天,崇先生他推掉了公司的会议,把儿子送去他前妻那里,只为了跟阿宵一起庆祝生日。可是,他没有等到阿宵,等到的是一场符合他心境的倾盆大雨。

      又过了十分钟,崇先生从西装口袋里掏出自己的手机,快速的按下阿宵的电话号码,听着听筒里传来的忙音。阿宵的电话号码他记得很清楚,甚至倒着背都没关系。“您拨通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这句话,崇先生已经听得厌烦了。火冒三丈的他干脆将电话挂掉,然后将手机往副驾驶一扔,调下座椅,乏力的躺在座椅里,看着玻璃窗上的雨珠一滴一滴的滑落。

      学富五车,商场精英,足智多谋的他从来没有这么低声下气的求过一个人,求过一个人去爱他,去呆在他的身边,去躲在他的羽翼里。

      伸出手,按下了CD机的播放键,播放着黄家驹唱的《冷雨夜》。温柔的粤语男声在车内流转,伴着《冷雨夜》的歌词,崇先生安静坐在驾驶座里,静静流泪。

      03
      秋天的夜有些凉了。系着黑色围裙,身着条纹衬衫的崇先生站在自家的吧台煮他自制的港式醒酒茶,而喝到不分东南西北的阿宵乖乖的趴在崇先生的床上,嘴里嘟囔着一些崇先生听不懂的话。

      陶瓷的烧水壶被放置在电磁炉上,崇先生解开了身上的围裙,推开了儿子房间的门,确认自家儿子已经睡着,才悄悄踱步到阿宵的身边。

      他喜欢喝醉的阿宵,喝醉而且不清醒的阿宵不会反抗他,会像一只听话的小猫任他摆弄。

      崇先生揉了揉阿宵的脸蛋,然后轻易的将他抱起来,摆正他的睡姿。烧水壶里的水烧开了,崇先生快速冲制了一杯醒酒茶,然后小心翼翼的用汤匙,一勺一勺的喂给阿宵吃,让阿宵好受些。

      曾经的阿宵很少喝醉,因为他心中有个尺度,可是如今的阿宵,喝醉是很频繁的事情。崇先生知道,如今的阿宵有心事,可是怕受伤的他不敢问。

      喂完醒酒茶,本来想安分睡觉的崇先生突然被喝的烂醉的阿宵搂住。从未见过如此主动的阿宵的崇先生僵直坐在床沿上,阿宵搂着崇先生的脖子,笑容的像一朵夜里盛开的昙花,美丽却珍贵。崇先生的额头贴着阿宵的额头,用鼻尖触了触阿宵的鼻尖,同阿宵四目而视。

      崇先生觉得,阿宵的眼睛很漂亮,似乎里面有一颗璀璨的星星。

      见阿宵笑若春风,崇先生解开了衬衫的第一和第二颗扣子,捧着阿宵的脸,温柔的吻着他粉红色的唇,时而温和如春风,时而激烈如夏雨。情到浓处,阿宵脸涨得绯红,喘气声变得有些粗重,而想要得到阿宵的崇先生几乎暴走,干脆暴力的撕开了阿宵身上那件碍事的T恤。轻舔锁骨,平日里的骄傲和理智全部被踩碎,崇先生匍匐在阿宵的身上,像一个蓄势待发,准备上战场冲锋的战士。

      他承认,他爱身下的这个男人,把他当成自己最珍贵的宝贝,想要给予他幸福。

      阿宵紧紧的抓着崇先生的肩膀,双腿像藤条一般,盘踞在崇先生的腰际之上,先是呢喃,后来干脆亲昵的唤着那个人的名字。听到阿宵嘴里吐出那两个字是,本来欲望难耐的崇先生觉得自己瞬间跌进了深渊。

      那一声唤,让这个信心满满的战士,缴械投降。

      他推开了紧紧搂着自己的阿宵,愣愣的站在床沿上。情绪失控加上身体里那股躁动的冲动,他顿时化身成为一个暴戾乖张的君主,用力的扯着阿宵的腿,将胸口那股憋着的愤怒和伤心全部往一个方向宣泄。

      早晨,当阿宵醒来的时候,枕边早就没有崇先生的身影。阿宵揉着自己发酸的肩膀,看着几乎被吻痕布满了的身子,便是汗颜。他还是和往常一样从衣橱里拿出一件崇先生的衬衫,套在自己的身上,然后拖着棉拖鞋,往客厅里走。

      崇先生穿着围裙,站在炉子旁边煎蛋,而早早起床要去幼儿园的焕仔已经乖乖的坐在桌前喝牛奶,见阿宵来,他还奶声奶气的称呼阿宵为Uncle Xiao。阿宵对着焕仔微微一笑,随后径直走到崇先生身边,帮着崇先生的忙。阿宵叫着崇先生的名字,手执铲刀的崇先生只是不停的翻弄着锅子里的煎蛋,没有回答阿宵的话。阿宵见崇先生不说话,便抿了抿唇,低下头去帮崇先生烤土司面包。纤细的手指执着两块土司,阿宵将手里的土司塞进烤面包机里。过了一分钟,两块香脆的土司被弹了出来。阿宵将黄油抹在两块土司上,笑着递给了焕仔。半刻,崇先生的煎蛋也煎好了。他将煎蛋端到餐桌上,皱着眉头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嘱咐焕仔快吃。

      待焕仔吃完,他帮着焕仔将书包背好,然后还是以一副慈父的神情,摸了摸焕仔的脑袋,笑道:

      “Baby,我和Uncle Xiao还有话要说,你先去门口等Daddy好不好?”

      焕仔点了点头,掂了掂肩上的小书包,乖乖的穿好了球鞋,礼貌的跟他的uncle Xiao 道别,离开了房间。

      待焕仔离开,阿宵拿起一块土司,往嘴里递送着,而崇先生冷着脸,问道:

      “宵,你喜欢上别人了?”

      阿宵闻言,身子一怔,迷茫的看着崇先生。

      还没等阿宵回答,崇先生将宝蓝色的西装穿上,继续冷冷道:“炮哥是谁?”

      阿宵突然觉得自己像个被曝光的人,浑身不着衣,被崇先生看的透彻清楚。

      “宵,我们结束这种关系吧。”崇先生忍着眼眶里的泪,冷静的说着。

      顿了顿,他干脆狠下了心,抛下了这么一句话,道:“我也是个人,我也怕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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