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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女”下凡
我叫来芙,这是我十七年来第一次下山。
在过去的十七年里,我和红衣老头儿以及一帮野小子,住在东隅山的山腰上。
在我刚学会幻术的时候,曾近幻化出台阶想要穷尽这座山的顶峰。可当我幻化出六千三百九十二块台阶的时候,我实在太饿了,加上思念老头儿拿手的烧鸡,就不得不放弃人生中第一次伟大探险。至于东隅山到底有多高,估计只有红衣老头知道了,因为他从来不会饿的。
此时,我正独自漫步在绿柳含烟、小桥如画的洛都,却无暇欣赏美景。
也是因为饿。
我伸长脖子到处乱看,既没有看见给穷人施粥温柔美丽的有钱人家小姐,也没有看见路边衣衫褴褛却目光锐利乞丐高人。
洛都街头繁华如锦,人来人往,车流不息。
我默默审视自己,不仅会绝妙的幻术,画画也是极好的。在人间也算的是身怀绝技的英雄好汉了,此时最江湖的谋生办法必然是话本里的卖艺了!
我信心满满地偷偷幻化出板桌立架,再挪到人潮汹涌的地方,开始学书卷里面吆喝起来。
“在下初来乍到,借贵方这块宝地,承蒙诸位捧场,这里献丑了!”人潮暂时停下,层层环绕着我。
我耳力不错,听见一个抱着奶娃的妇人指着我悄声对旁边人说,“这孩子长得真俊啊,像个女娃娃。小小年纪,摆摊卖艺,可怜见的。”我忍不住想要夸赞下这妇人,我都变化成这样了,还能认出我是女娃娃,眼力着实不错,定是街坊里三姑六婆之首!
卖艺开始,从身上假装抽出一大块黑布,装模作样地抖了抖大布。从立架上拂过,立架上立刻挂好一张一张长的宣纸;从板桌上拂过,笔墨纸砚整齐摆好。
在地大物博的大夏国,这个叫做变戏法吧。窸窣的人群突然如开水一般,瞬间沸腾,大声叫好。
精彩的在后头呢!我开始执笔绘画。
在东隅山上呆了百来年,身边的师兄弟们也不过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十八般仙法个个擅长,但我不仅精通绘画与幻术,还极其精通蹴鞠、投壶、射覆、拇战、上树、斗蟋蟀……想来我这个大弟子还是当得极其称职且极其具有表率作用的。
日头破开云层,给小雨后的洛都洒上一层金粉。
在这么多人面前挥毫泼墨,我还是第一次,每当有人凑过来的时候,我不禁有些心慌慌,想来不该显摆来画画的,我的幻术支撑不了太久,但是一幅画哪能一会儿就画完呢?要是画着画着,这幅画当着众人的面消失了可是大大的不妙。
外头乌云退散,金光耀地,画上却还是云烟蒙蒙,雾锁水桥。我画的是第一眼的洛都。
“妖怪!抓妖怪!”人潮之外乒呤乓啷地传来一群人的怒喊声,听声音,人还不少。
我心头一跳,莫非是把我这个神仙当妖怪了吧!想到这,心头又是一跳,我久居仙山,拜仙人为师,修习仙法,自以为是半仙,却早就忘了严格来算,自己也是妖怪!正举着笔,画也不是,不画也不是,一双脚朝外开着,尴尬地作势欲跑。
好在大家都很惜命,没有什么害死猫的好奇心,刚刚还摩肩接踵的人潮推推搡搡地一哄而散,只剩下几支三十二骨的油纸伞在地上打着圈儿。
作为‘妖怪’的我自然被遗落在原地,但我也不想醒目而尴尬地站在空荡的街市上,更不想像话本子上写的妖怪那样,张牙舞爪、洋洋自得。
只是此时此刻,很不好意思地说,我确实是在张牙舞爪。但以人品保证,绝对没有洋洋自得,只是有些张皇失措。因为我正像一只被猎鹰抓起小鸡仔一般,手足无措地扑腾扑腾,只有惊慌的份,哪有得意的地儿。待我双眼聚焦望去,却见那猎鹰是个貌美的姑娘,只是那貌美姑娘细长的尾巴以及毛茸茸的猫耳在人类眼里有点影响美感。
好在我不是人类,成天和山里那群奇形怪状的师兄弟们待在一起,对种族之分早就看得淡了,就好比我自小看惯了师弟小百草的鹿角,常常将沉甸甸的布袋子挂在他可爱的鹿角上,极为方便。所以,我对这些特别的、极有用处的、昭示种族的标志倒是很是欣赏啊。并且关键时刻,这个妖怪还能带我一起逃跑,义气啊!值得结交。当下镇定了下来,渐渐稳住心神。
“嘿,猫妖姑娘,我叫来芙。”我仰头客气道,其实我这个姿势再仰着头,是十分困难的。可和她说话又不好不看着她。红衣老头一直反复教导我,在外不能失了礼数。
貌美妖怪一手提着我的腰带,另一手不时向外推去,掌心窜出红色的火焰,烧向四周的房屋,后头那些手执棍棒的家伙不得不停下灭火。她在我眼前晃了晃正窜着火苗的猫爪,对我笑道:“呵,小子,你不怕吗?”
我打量着下面的高度,高的有些晕眩,但初次见面必然不能显得胆小畏缩,当下当机立断,豪迈一句,“不怕,摔不死的。”
“……”
但看到她古怪的脸色,想想又认真道:“有一点点怕,会摔痛的。”
我可没有撒谎,我曾经从红衣老头造的高高烟花架上掉下来,却毫发无损。现在这么点高度实在不算什么,连家猫都摔不死,更何况我这个硬壳半仙。
她拎着我从这家屋顶跳到那家屋顶,在空中划出好看的弧线,蓝色的衣衫紧紧贴在身上,像一只灵巧的猫。当然,她就是一直猫,和小百草收养的野猫是一个味道。只是那只猫受了伤,多了些血腥的味道。
当我看到一座高大宏伟的城门时,城门禁闭着。漆红的大门威严地立着,叫人不由地紧张起来。城门底下站着一排又一排的白衣高冠的家伙,步伐整齐地向两边散开,移动的样子就像游在红莲下的尖牙白鱼。
我曾经在“故事镜”上看见过他们,他们是除妖师,很拉风的职业,穿着很拉风的衣服。
其中一个最拉风的白衣高冠站了出来,拉风地大喝道:“大胆妖孽,还不放开那少年,速速就擒!”
美貌姑娘冷冷道:“打开城门,不然,我杀了他!”她的手,不,她的爪子从我的腰带上离开,掐住了我的脖子。
我百思不得其解,前几分钟我们还聊得春风如意,百花盛开,好不和谐,怎么这会儿喊打喊杀呢?看向白衣高冠的那群家伙,目光锐利坚定,执剑的手在风中纹丝不动。
那个最拉风的白衣高冠突然嘀嘀咕咕,和左右小声交流了几番,而后大喊道:“妖孽,你作恶多端,危害百姓,今日我等必将你捉拿,你不必心存侥幸,负隅顽抗了!”又看向我,“小少年,我等决不能放任这妖孽归山作恶,还请谅解。”语毕,对手下使眼色,开始结阵。
这一声小少年喊得晕头转向的我明白了情况,原来我的身份并没有被发现。
但是他们要抛弃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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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重新修改了下,把前面赘言的部分去掉了~希望点开第一章的朋友能够尽快入~戏~
ps:欢迎有爱的朋友尽情来喷~
祝大家看文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