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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德瑞拉
辛德瑞拉
辛德瑞拉的水晶鞋是仙女给的,可我的水晶鞋却是你给的。我这样的人,要不是你给的水晶鞋,我怎敢穿上,然后在看不见尽头的路上追逐你的身影。
唐桑梓推开端木宅的雕花铁门时,萍姨在花园里修剪着一盆月季,粉嫩娇羞,枝桠已经被修得错落有致,桑梓经常看见萍姨修枝剪花,但是自己却是一点也不懂的,只是觉得剪过以后,原本就开得很好的花显得更加娇艳动人。
“桑梓,你来得正好。”萍姨温柔地笑着说,“老爷子今天来了客人呢。已经待在书房两个小时了,茶都凉了,你顺便把这壶热茶拿上去换了吧。”
“好的。”桑梓便拿起了桌上的紫砂壶,进了房子里,直上二楼。
推开书房的枣红色实木门,桑梓便看见了书桌前的一个青年和老爷子。老爷子在案前坐着,带着老花镜认真地看着一本书,那位穿着西装的青年就在老爷子旁边站着,恭敬地弯曲了脊背与老爷子一同看着书。
开门的声音让他们两个都抬起了头,桑梓走到案前放下茶壶,笑着说:“萍姨说茶都要凉了,让我来换上新茶……”她这才抬头细看那个青年,只一眼,手脚却立刻不再听从她的使唤。
发愣时,老爷子出声了:“宋先生,这是我的孙女,唐桑梓。桑梓,这位是你哥的好朋友,宋先生。”
宋漠西看向面前这个留着齐刘海,乌黑的及腰长发披散在身上的女孩,她的眼睛黑黑的,又大又亮,红唇娇柔,却在看着他时紧紧地抿起来,还是一如既往地认真。宋漠西笑了,还伸出了右手来,说道:“桑梓,好久不见了。”
四年七个月十八天。是挺久的了,她已经从中学生成为一个大学生。
从未意想到的相遇,猝不及防,她没有像想象过千百遍的“预演”里一样优雅自信地打招呼,而是呆呆地,对上了他的眼睛。他的眼睛不是纯黑,偏棕,却把瞳仁显得更深邃,笑意是礼貌的,也有一点惊喜,可是,这不是她想要的。
她迟疑了一点,还是把自己的手放在了他的手上与他相握,像多年前一样。
“宋先生,好久不见。”
“嗯,好久不见,小丫头。”
眼睛似乎胶着在那摇曳的长发上随着桑梓离开书房,宋漠西再也不能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那本脆弱又难读的古籍上了。老爷子老神在在地往后翻了好几页,合上了书。
“这本书大概写于明朝,虽然不是什么有名的,但是好歹是明朝的古本,放在现在自然是有价无市的,此前从未听说宋先生对古本这一行有兴趣,怎得突然找我这老头子来看这东西呢?”老爷子放下老花镜,一边揉着眼睛一边说。
宋漠西没什么反应,反而恭敬地说:“那老爷子不妨收下它。”语气认真坚定得让人舍不得拒绝这样的一片赤诚。
沉默了一会儿,老爷子才开口:“于良歌那小子去盗墓了?”
宋漠西不由得笑了出来,说:“良歌怕您还在生气,只好让我回来帮他打个前锋。”
老爷子倒是乐了:“那让他给我娶个外孙媳妇再回来吧,不然我还是生着气。”
宋漠西哑然。自他认识良歌,就没有见过良歌认认真真地谈过恋爱,纵使泡在温柔乡里,他的真心却仍在胸腔里保存得好好的。他多多少少也明白良歌是怎么想的,因为这么多年,他也一样,把心放在自己这里,好好的。
“看来你早就认识我家桑梓?”老爷子霎时转了个话题。
宋漠西隐约想起大概五年前,那个梳着辫子,总是故作平静,又倔强得不得了的小女孩。他答道:“我哥以前是个中学校长,桑梓恰好就是那个中学的学生,因为一些事认识了。”根据以前的了解,端木家跟唐桑梓实在是扯不上关系,但他也摸不准端木家和桑梓的关系,其他的也不再多说。
老爷子看出了宋漠西不想多说,又想起桑梓表现得跟平时不太一样,还是存了些疑问的,但是问太多终究不便,只好忍住好奇心招呼他:“这么久还在我这儿巧遇了也是一种缘分,今晚留下来一起吃个饭吧。”
“好的,宋某叨扰了。”宋漠西含笑道,“我先离开一下。”
“嗯。去吧。”
就在宋漠西要走出书房时,老爷子淡定的声音传来:“她应该在三楼的阳台。”
“谢谢。”宋漠西毫不犹豫地走向楼梯。
三楼有一个大大的露天阳台,花花草草琳琅满目,阳台左侧放了欧式的茶几和椅子,右边有一个雕花秋千。桑梓就是坐着秋千上,看着一本书。
走近了,桑梓发现有人便盖上了书,封面很熟悉,与多年前她爱看的那本书除了语言不同,别无二致。
这么多年还是爱看简奥斯汀,不过还是最爱伊丽莎白班纳特吗?这么大的女孩会喜欢看Pride and Prejudice这样的原文书吗?
她总是超出他的想象以外。
桑梓抬起头,对上了低头看她的宋漠西的眼睛。
无论多少年,她总会这样无所顾忌地看他,她从不加掩饰,把全部的自己呈现给他,他知道的,他一定是知道的,可是却从未做过回应。
“在B市读书吗?是大学生了吧?”他看着她的大眼睛眨巴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把手往她的头发上放,然后乱揉一通,以前她就会双手护头,气呼呼地看着他得意的笑。
长大了点的桑梓移开了视线,看向了不远处开得正盛的秋海棠,这里的海棠已经被萍姨修剪过了,姿态妖娆,怕是别人看不懂自己的风情。
一别经年,可是自己却还是想着他,不知不觉就一步一步踩着他走过的路,走到现在。可今天再见到他她才醒过来,她已经不是那个到了大城市就不再扎辫子的倔强的小女生,他也不是那个在漫长的夏日里陪伴她在学校的少年。
三楼在这个高楼矗立的帝都的确是太矮了,没有风,没有风景。桑梓把长发拨到了耳后,宋漠西看到了她白皙的脖子,优美的颈线,南方姑娘的优雅风情,她一应俱全。她又不看着他跟他说话:“在这里两年了。”
她却又转回头看他,看他这一身剪裁合体的手工西装和明显价值不菲的皮鞋,忽的一笑。
“你终于,还是变成了一身铜臭味的商人了啊。”她抬头看他把大眼睛笑成了月牙,顾双说过,她这个样子有着勾魂的魅力,可是为什么没能把眼前人的魂给勾走呢?
“你走了之后,我就很乖了,高中直升,我选了艺术特长班。现在在T大艺术学院。”
“T大?倒是跟我很有缘,我也算是你的学长了。”宋漠西说着说着就坐在了秋千上,就在唐桑梓旁边。“那里风景还不错吧?”
“嗯。”唐桑梓侧过脸来看宋漠西,他温柔的目光正放在她身上,她眸光流转,曾经日夜思念的人就在眼前了,可是隔了五年的时光,她不知道要如何向他迈出第一步。
“谢谢你。”
宋漠西不明所以:“谢谢我?”
“嗯,谢谢你还记得我。”
“真是傻啊。”宋漠西眯起了眼,又摸了摸她的头,“能够让我在十七岁时整天呆在学校的人可不多哦。”
唐桑梓的心跳节拍突然就乱了。
她不过只跟他,认识了一个夏天,夏天结束以后,他就消失掉了,虽然知道他要去上大学,可是她却觉得,他只是她做的一个春秋大梦,美梦总是特别早醒。
高考结束后,见到宋校长时,宋晖南一副“想起来了”的样子恭喜她说:“这不是阿西的那个小女孩么,恭喜你考上T大哦,虽说阿西毕业了,但还是恭喜你当上他的师妹,”他眨了眨眼,可爱得不像一个大人,“可没几个女孩能做到哦。”
“阿西的小女孩”,她因为这个称呼愣了一下,心里却乐开了花。
这样看来,在中学里混太久了的宋晖南先生不仅比铜臭满身的宋漠西先生更可爱,而且也更了解女孩子的心思。
“什么时候走?”唐桑梓才想起这个问题。
“明天就走,昨天签了个合同,今天帮阿良送书,明天就该走了。”
这么快。唐桑梓别过了脸,眺望着外面,嘴上只是敷衍着:“是吗……”
没有人比宋漠西更清楚这个女孩子的说话习惯了,开心时会一直看着别人的眼睛,不高兴时会转移视线看其他东西,固执的时候眼珠一动不动,心里有事的时候眼睑敛下任由睫毛在脸上打下阴影。以前的宋漠西对她实在是太了解了,喜欢学校附近的哪一间饭馆,喜欢哪间饮吧的什么口味的奶茶,吃任何熟食都不要放葱,口味偏甜,酸的也能倍受青睐,清凉的早晨喜欢喝粥因为暖和,太阳灿烂时要喝冰冻的牛奶,最喜欢的是带有钙片味道的玻璃瓶酸牛奶。发脾气时会不吃饭,一直看漫画或者小说,更甚者是在日记本上写“罪状”。
小孩子脾气就是不好,一点小事就会惹得她不开心。可是她却极其爱装,不开心时喜欢装开心,小小年纪就爱忍着。宋漠西一开始觉得她是内心老成,后来才发现她其实就跟个小孩子一样。
后来,一直到晚饭后,唐桑梓也没多说几句话,席上一直是端木老爷子和宋漠西在聊,萍姨偶尔插几句话,而桑梓却一直没有主动开口过。
夜幕降临,老头子自作主张地决定了:“那么桑梓就麻烦宋先生送回学校了,谢谢你了。”
装作没有看到桑梓拒绝的闪避眼神,宋漠西就这样应承了下来。虽说桑梓也乖乖地上了车,可是驶到怡和花园大门,桑梓才对宋漠西说了今天晚上的第一句话:“停车。”
宋漠西很听话地停了下来,还没来得及把车门锁上,桑梓便已经先下手为强,打开了门,走了下去。宋漠西连忙也走下车来。
京城难得见到星星,今天灰蒙蒙的云不多,能看见零星一点的闪烁。好多年前,在那座南方的城市的校园里,爱编辫子的女生跟爱穿衬衫的男生说,最喜欢校园里的路灯依次亮起的时刻,那时候万家烟火亮堂堂的,虽然她不在家,也能感受到那种温馨的舒适。
怡和花园大门的路灯特别的亮,宋漠西这才发现他的小女孩已经穿上了裙子和好几厘米的高跟鞋,跟中学里穿着长到膝盖的校服裙和帆布鞋的样子是不一样的。她的长发摇曳在背后,像是最顺滑的绸缎,在灯光映照下闪耀着诱人的光泽。
长大了啊——自己竟然有这种父亲心态,真不容易,稍微可怜了一把自己,宋漠西就把桑梓叫住了。
那个背影停了下来,却没有转过身。
“怎么长越大越别扭呢。”轻笑声清晰地传入桑梓的耳中,无论多少年,依旧是好听的音色,他眉目温柔,嗯,多少女的溺死在这温柔之下前赴后继,“这么晚了一个人坐车不安全,乖,回来,我送你。”
唐桑梓转过了身,却没有走回来,熏黄的灯光下她的大眼睛有着细碎的光芒,格外好看,宋漠西看见眼里的认真,嬉皮笑脸的神情也渐渐从脸上消逝。
“宋先生,以后我每次从这里回学校你能送我吗?”唐桑梓早就不是小女孩的声音了,相反,那种爽朗的气质早就随着她的长大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却是两分柔媚和六分硬气,剩下的两分却是没有改变的天真与幼稚。
宋漠西在心里笑,大概是学了艺术,也有了点女人味呢,可是那倔强的个性,却根植于内心,这么多年都没有改变。
他没有回答,她知道的。他总是知道怎么对她才是好的,可是他真的明白吗。
唐桑梓小小地深呼吸了一下,说:“假如不能每次都送,那这一次也不需要。如果这次你送我回去,下一次……我会期待的。”
下一次,我会期待的,为了不得到失望,我宁可早早断了这个念想。
对自己真是狠呐……宋漠西心里就这样无奈起来了。可是他无法给出承诺,她还太小了。
即使是个大学生了,也还是太小了,虽然,她已经成为他所曾经期待的样子了。
这样的女孩儿,在学校也一定很受欢迎。
自己竟然想这些,倒有点苦涩。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里,他们相隔多年还能再次遇见,开香槟都不足以庆祝。
宾利欧陆GT。品位跟于良歌一样骚包。唐桑梓看见车已经要开走了刚要松一口气,但是车拐了个弯,又停在了她的身旁。车窗落下,露出了宋漠西那张好看却距离感十足的俊脸。
为什么会喜欢上这个人呢?他不仅遥不可及,而且也没有对自己有表现过“我喜欢你”,比起那些锲而不舍地追着自己的男生,自己的心意既不知所起,又无所寄托。
“虽然你这么说。”宋漠西对于被拒绝什么的压根不在乎,这个小女孩,明明就是个善辩的人,在他面前却老是嘴拙,“但是我还是很期待下次见你。So good luck, little lady.”
去你的,你才little lady,你全公司都是little lady。
唐桑梓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把俏丽的背影和稍快的鞋跟敲击地名的声音留下,然后那天晚上,宋漠西的梦里便有了一个女孩,摇曳着长发,高跟鞋踏出清脆的步伐,远去。
唐桑梓知道自己看起来就像个傻妞。
她后悔了,所以六点就到了首都机场。可是她对宋漠西的起飞时间和目的地,一无所知。她打电话去端木宅,把老爷子从梦中吵醒以至于扬言一个月不管饭,可是她仍然没有获得关于宋漠西行踪的半点消息,他本就是低调返国,别说媒体,就连宋氏驻北京总部都还以为宋副总在美国。
她停不下来,她害怕自己一旦停止奔跑就会错过宋漠西,再等上个五六年。
于是,机场有了一个发型像贞子,白裙也像贞子的,在候机室外乱奔的女孩。地勤亲切地询问她是否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那位女孩却只能摇摇头就离开,又奔走于各个入口。
她怎么能甘心这样就放他走。可是目之他的所及,没有一个身影像他,没有一个身影是他。
她的眼眶逐渐朦胧,终于忍不住,眼睛一闭,泪水滚滚落下。
当年,她失去青花那一年,她是想着宋漠西才撑了过来,现在,她越想着宋漠西,心里的悔恨却越积越多,那种心里一抽一抽的痛觉让她快要窒息。
面对着他时,情不自禁要退缩,然后离开时,却像是活生生被剥离筋骨,痛着,又得忍着。她全心全意地相信着那个人是自己的归宿,可是却不得不屈从于现实。
她还够不着他。
见到了他,该做什么?拉住他,挽留他。挽留他的理由呢?我想你留下。
太可笑了,搞不好,就成为了一部滥情剧。
对的,她凭什么呢,现在的她,不过是个穷学生,除了大学生活一无所有。喜欢宋漠西,是她所需要的,却不是他所需要的。
许久,双脚都已经麻了,桑梓站不稳,只好坐在了地上,铺着瓷砖的地板,冰冷得像腊月的雪。脸上,仅剩红红的眼眸,和干涸的泪痕。
到了洗手间洗了一把脸,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唐桑梓不禁把嘴角扬上了一个嘲讽的弧度。乱糟糟的头发,通红的眼眶,嘴唇干裂,皮肤憔悴。
就算原本是个美人,此刻顶多只是灰姑娘,而这个时代,灰姑娘的故事结局怎么可能只到与王子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在此之前,桑梓从未想过自己会再见到他。即使跟着他的脚步,她还是离他太远了。等到她靠近一点点时,他却早已往前跨了一大步,而桑梓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距离越拉越长。得知他有女朋友了的时候,桑梓什么都想不出来,她那时候觉得,大概只有自己是那么傻的,她的力气和勇气,快不够用了。
可是命运太会捉弄人,在一个谁也想不到的地方重逢,却没有发生奇迹,可是桑梓却听到了遥远的夜空里传来的叹息,她不甘心。
宋漠西,你走吧,不用回头,总有一天,我会站在你面前,不需要理由,将你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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