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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失忆
詹姆斯·戈登呆立街头,肃立,仰视,任由名叫悲伤和无奈这两种莫名的情绪掌控自己的身体。
他放纵自己浸润在了无奈和无助中,这是他上任以来的头一次。
今天夜色如漆,身后车灯闪烁,红蓝交替;眼前火光烧红了半片天空。
戈登看着冲天的火光,静默良久后拿出对讲器,回头,一切动作水到渠成,行云流水,但是当他转过头去,看见那些等待命令的cop,突然大脑一片空白。
该死,他要说什么,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戈登扭过头去,看了一眼街牌,五十二街250号……
他抹了一把脸,狠狠的敲了自己的脑袋一下。
他看看手表,把他叫什么,年轻时的糗事,等等大事小事都从头到尾回忆了一边,都十分清晰,历历在目,可就是这一个小时之内的事情什么都想不起来。
这一个小时凭空消失了。
耶稣在上,该死该死该死。
但是他下意识觉得,他之所以在这里,主要目的一定不是来救火,他应该做点什么。
戈登觉得脸上感觉怪怪的,他举起手,轻轻抹过眼角。
眼泪?
他微怔。
他觉得悲伤,仿佛悬在半空的心一下子被揪紧了,可是现在他甚至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知道不是为了一个特定的谁。
片刻,他摆摆手,自暴自弃的开口嚷道:“救火。”
他是不是应该去看看医生?
对于哥谭来说今天本来应该是最不平凡的一夜,但是刚刚发飙的小丑安静的蹲在角落,皱着眉头,舔了舔嘴唇,眼底有几分迷茫,哈维·登特则按部就班的被送去了急救室。
当然人们还看见布鲁斯·韦恩身穿战衣,在火光映照下,侧影如同刚从地狱里出来的魔鬼,但是他不过是在废墟前发了会儿呆,就自觉的回家去了。
不过这是哥谭,人们早就学会了对他们不该看见的东西视而不见,见怪不怪。
中央医院。
一个角落的手术室亮起了红灯,门口站着四个手持枪械的西装男子,戴着墨镜面罩,根本看不见他们本来的面容。
一个医生和几个护士推着急诊病人急匆匆的向这边走来,但是其中一个西装男子伸出手拦住了他们,也不说话,只是对医生做了一个颇具有闲杂人等止步意味的手势。
医生皱了皱眉头,低头扫了一眼手术室安排表,拿起对讲机,对另一端的护士长吼道:“这个手术室应该是空的。”
中转台的护士长询问似的看了眼前的院长和文件一眼,连忙和医生解释:“抱歉,调度出了一点问题,我会马上安排另一个手术室给你。”
“这天杀的是怎么回事?”医生盯着病人的血压心跳监控,有些不耐烦跺了跺脚,又瞥了病人一眼——病人还没有麻醉,也躺不住了,低声嘀嘀咕咕的询问身边的护士,“我不是前天就把这个手术室给订下了吗?”
护士长对着空气一耸肩,“他们也没有解释,只说是government.”
医生门前的四个人白了一眼,“看着点,不管你们头上的是谁,等他选举连任时,我一定不会再投他的票。”然后对着他们比了一个中指,推着病人扬长而去。
但他没走出几步,四个人嘀咕了几句,离他最近的一名男子突然走过来,吓得他猛地退了一步,“你要干什么?”
男子用一口生硬的英语道:“谢谢您的祝愿,也祝您手术成功。”
医生用“你是从哪个神精病院里出来的"神情盯着他看了一眼,咒骂了一句,转身要上电梯。
电梯正好来到九层,出来一行人,带头的是个女子,黑色马尾,一丝不苟的西装裙,踩上高跟鞋后直接秒杀大部分的男人。
身后跟着一群保镖似的黑衣男子,最中央的一个人还拎着一个银色箱子。
医生张了张嘴,却什么都没说出来,啪的一下,把病人病例单子掉在了地上。
他正要蹲下来捡的时候,有人抢在了他的前面。
那个漂亮女子。
“谢……”医生一句谢谢未曾说完,女子妩媚一笑,打断了他的话,“是第一次手术吧,别紧张,一定会没事的。”
女子声音带有些法语腔,元音优美,辅音柔和,但是她的声音仿佛是水上一阵清风,掠过医生脑海,涟漪过后,连一丝痕迹都不曾留下。
医生感激一笑,推着病人进了电梯,电梯关门下行,临关门前,女子还跟他比划了一个V字。
医生点头,没由来的信心高涨,自信一笑,对女子点点头,然后低头跟护士说:“她真是……”
他突然愣住了。
他要说什么来着?
护士差异的抬头,“理查德医生?”
理查德摇摇头,抱歉一笑,“太忙了。”低头看看呼叫机最新的消息,对了,果然是有事要说,“临时通知换手术室来着,哦,对,907 。”
他把单子和听诊器收了起来,偷偷的给自己鼓气似的吹了声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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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闺蜜拉着在B站刷了一遍诺兰三部曲,被满眼的瑞秋去死什么,女主拖后腿什么的弹幕刷屏了。
当时就觉得,她做错过什么?
瑞秋道斯是一个伟大的普通人,她超出我们太多,但是百度百科都懒得给她一个词条。
她和布鲁斯韦恩和猫女都不一样,她是一个普通人,作为一个在哥谭敢站出来主持正义的女人,她没有异能,没有装备,但她敢站出来,在布鲁斯家的宴会上,满堂宾客,她是唯一一个站出来的,光凭这一点,不管她做错了多少事(何况她也没做错过什么,别说那封信,她是个普通人,成年人,有选择自己未来的权利)都值得我们尊敬。
当然,现在的主流社会观念,是沉默,是冷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们早过了中二的年纪,不是吗?
所以从人性上我们也输了。
就像影评上说,满场的人,只有一个女人敢站出来,而她站出来后,周围还是没人说话,所以在布鲁斯家里交锋,小丑也赢了。
一开始我想写重生,但是瑞秋再重生,她也是普通人,她的性格注定她站在风口浪尖之上,没有小丑,也会有别的人,更何况她活在哥谭,光凭这点,她注定轰轰烈烈的死。
所以我找了另一个人替她活下去,活的意气飞扬,活的肆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