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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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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幻写作讲堂 by Robert Sawyer


      科幻写作讲堂 by Robert Sawyer
      目录(共6讲)
      一 开篇致胜
      二科幻创作的秘密武器
      三展示,而非告知
      四视角的选择
      五 谈谈对话写法
      六海因莱因的科幻写作法则

      一 开篇致胜
      嘘!吓着你了,对吗?但这一个词已经吸引你读第二个句子了。所以,虽然第一句只有一个字,但它也发挥了作用——它像一把钩子,把你带入了这篇文章中。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是个了不起的开头。我的这篇文章讲的就是“开篇致胜”,它也是我的“科幻写作讲堂”的第一篇。
      最近,我认识的一位加拿大恐怖小说作家发表了一番颇为有趣的高论:他说渴望有一天能功成名就,这样就不必再为一个吊人胃口的开头而伤透脑筋了。他希望小说情节能够迂回展开,而读者仅凭作者的大名就相信——这部小说值得花时间一读。
      但实际上即使是文坛大腕都在苦苦追求“开篇致胜”。看看罗伯特森·戴维斯吧,他在《谋杀和行走的灵魂》里是这样开头的:“当斯尼弗从枪套里抽出暗藏的凶器将我击倒在地,让我无法动弹时,我这辈子都没有这么惊讶过!”
      创作短篇小说,你真的得从第一个句子就攫住读者的心。如果是一部长篇,你倒有可能奢侈地用上整整一段话来引诱读者上钩。但无论创作哪种小说,主要的开篇方法只有以下四种:

      第一种,引人遐思的场景描述。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方法最难,因为什么事都还没有发生。不过如果你描写出色,读者就会忍不住接着读下去。
      “港口的天空飘满雪花,就像一台接受不到信号的电视机的屏幕。”(威廉·吉布森的《神经漫游者》)
      “夜色中的哈利法克斯港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在六月,麦克唐纳德大桥经常挤满了爱侣和游人。”(斯比德·鲁宾逊的《记忆杀手》)
      请注意这两个例子的共同之处:遣词造句都妙极了。如果你打算用静物描述法开头,就得用意象和诗意让人眼花缭乱才行。
      第二种,一开始就引入一个能引起读者兴趣的角色。
      “斯隆太太的左手只有三根手指,但当她用这只手在厨房的台面上敲击时,第四和第五根残指上磨得发亮的小骨头桩子就像指甲一般敲得台面咔咔作响。”(大卫·尼克尔的《斯隆家的男人们》)
      “我是罗宾奈特·布劳海德,尽管这个名字女里女气,但我是个爷儿们。”(弗雷德里克·波尔的《门》)
      读到这些语句,读者马上就会被吊起胃口,想进一步了解斯隆太太和罗宾奈特,就此一路读下去。
      第三种,也是最难处理的一种,是在小说开头引用一则新闻摘要,或者一则日记,再不然就用上一些与小说主题不相关的材料。这种方法可以起到非常好的效果: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魔女嘉莉》和杰弗·里斯的恐怖小说《恶夜狂魔》就是用的这种方法开篇。但要注意使用这个技巧:你可能会认为,读者看了这个开头就会觉得下面的故事肯定不同凡响,他们就会原谅你在开篇的其他部分拖拖拉拉,但《魔女嘉莉》很快进入了著名的体育课后的沐浴那一幕,《恶夜狂魔》也很快就提到了第一个吸血鬼谋杀犯。实际上,这类开头只是把你无法回避的工作推迟了一步——无论一开始是引用了新闻还是别的什么东西,接下来你还得从其他三项经典的叙述技巧里选择一项来吸引读者。
      第四种,同时也是使用最广的一种方法,是从一件发生了一半的事情写起。有时一句话就能起到作用:
      “因为他觉得带着一个孩子穿越国境进入加拿大肯定会出问题,所以他开着车一路往南,每次碰到城市都只从城外绕开,尽挑无名的高速公路——这些公路就像是一个个独立的王国。”(皮特·史特劳勃的《鬼故事》)
      一切解释可以稍后再做——现在只要勾起悬念就成,需要让读者知道的就是有人在逃跑。但马上他们就会问:谁在逃?他从哪里来的?那个孩子是他自己的,还是他绑架的?为了知道答案,他们就会一直读下去。再举一个例子:
      “德拉肯那只有三根手指的手弯曲了一下。在这个东西的黄眼睛里,我可以读出一种渴望——那些手指要么想握住一件武器,要么想掐住我的脖子。”(巴里·B·郎耶获雨果奖的小说《第五惑星》)
      读到这里,我们肯定想探究其详,并找出答案:德拉肯究竟是什么?作者笔下的生死较量将如何收场?
      这种拦腰开篇法还可稍微做变化——通过对话展开一个故事。
      “艾迪想见你。”
      “他想干什么?”尼塔问,“还想揍我一次?”(查尔斯·德·林特的小说《在一个女人的灵魂中》)
      人们总是热衷于倾听别人精彩的对话,只要你安排小说中的角色一直讲些有趣的事,你就可以轻松地诱导读者接着读下去。
      但是,如果你不打算按时间顺序把故事从头讲起,就要精心做出选择。我通常是从故事快结束的地方挑选一幕令人兴奋的场景,把它挪到开篇位置,然后再倒叙讲述小说的其他部分。我的小说《终极实验》就是一个绝佳的例子。故事开头是一名女警察奄奄一息地躺在医院里,而一直等到书里的故事进行了百分之九十,她受到致命创伤的那一幕才出现。
      无论选择哪一种方法,请一定三思而行。我认识的大多数人,在创作小说的时候都试着先写开头。这好像是个明智之举,但我还是建议待所有情节都安排好后,再创作出一个最精彩的开头。开头确实是小说最重要的元素,因为读者是否会读完整个故事,全要取决于它。
      后记:据索耶先生透露,在自己的所有小说中,他印象最深的一个开头就是《时代的终结》(End of an Era)的开篇,只有一句话——我父亲快要死了"My father is dying"。这本书出版时,索耶的现实生活中的父亲正值七十,身板硬朗、精神矍铄。父亲告诉索耶,在索耶已出版的数十本小说中,这是惟一一本他没有阅读过的,因为开篇第一句那几个字对他来说太过沉重了,而这竟是自己的儿子写出来的!索耶一直为此心怀歉意,但为了营造感情氛围,就只能牺牲最爱的父亲了……
      三展示,而非告知
      每个正在学习写作的人都听过这个规矩:去展示,而不是告知。不过,对于初学者来说,这一条似乎是最难掌握的。
      首先,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告知”是简单的说明,比如:玛丽是个老太太。而“展示”则要唤起读者的想象:玛丽颤巍巍地穿过房间,驼背的身体压在一根磨光的木杖上。木杖紧紧地攥在手里,那双手很粗糙了,肿胀的关节外面包着一层半透明的皮,上面布满了深褐色的斑点。
      不管告知还是展示都传达了同样的信息:玛丽很老了。但前者说得简单,直截了当,而后者呢,绝不会把一件事直说出来,却又能让读者清楚明白地知道它要说些什么。
      为什么说展示更胜一筹?有两个原因:第一,展示能激发读者在头脑中生成画面。当评论家说一篇散文“生动活泼”、“引人入胜”或者“历历在目”时,他们的意思是,作者远远不止告诉了我们什么,而是成功地向我们展示了什么。
      第二,展示具有互动性和参与性,它会把读者带到故事里去,让读者自己去推测出事情的真相(比如说玛丽的年龄),而非被动地被作者告知。
      让我们来看一个更复杂的例子:
      辛格素以能够冲出官僚主义重围把事情办妥而闻名。
      显然,这个辛格是个能干的棒小伙子,可是读起来却给我们一种呆板的感觉。现在我们再来看看这个:
      乔看见屏幕上的警告,气得直摇头,望着皮尔斯说:“‘无权访问’!等我们有权访问的时候什么都晚了!”
      猛然间,办公室的滑门打开,辛格大步流星地走进来,嘴角挂着一丝得意的微笑,“给,头儿。”说着递给乔一块只读存储器上的芯片,“政府的记录已经彻底清空,现在你随时可以开工了。”
      乔的眉毛差点像一对火箭般从额头上蹿出去。眼看着辛格就这么消失在门后了,乔再看看皮尔斯,那家伙正靠在椅背上冲他龇牙一笑,“这就是辛格,无所不能,我们称之为神人。”
      在第一个版本中,作者在谈论一个抽象的辛格,而在第二个版本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展示的秘诀也正在于此:通过特定的行动描写来打动读者。比如,要描绘浪漫的一幕,不要告诉我们“约翰被萨拉深深吸引了”,而要让我们知道“当萨拉进屋的时候,约翰的心开始狂跳不止”。不用告诉我们你的角色心情好不好,你要让他们通过行动来展示出他们的内心。
      大家注意,在第二个版本中,辛格是由皮尔斯介绍给读者的。这是另一个技巧:让某个人物说说他对另一个人物的评价,这样你就可以很好地将评价者的和被评价者的性格同时展现出来了。
      可以说,通过人物的语言来展现会比直接告知更有效果。
      告知:阿列克斯很粗俗。
      展示:“我他娘的哪儿都不去!”阿列克斯说。
      同样,只要用得别太过分,适当修改一下角色的语言,可以更好地展示他们的地域或种族背景。
      告知:“我可是从来没见过哪个飞船上有这么大个儿的引擎!”科斯罗夫用生硬的外国腔说。
      展示:“从来我没有见过有一个飞船上折磨特别大一个引擎!”科死罗夫说。
      在后一个版本里,词序是混乱的,“的”被遗漏了,“这么”变成了“折磨”,这些怪异之处让读者知道,科斯罗夫还没有掌握这门新的语言,他的名字更让人确信此人是个外国人。尽管你没有说明他从何而来,可读者却已经了然于胸。
      当然,这种技巧也别用得太过。艾德·麦可班恩①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但当他想表明一个人物的黑人身份时,就会连篇累牍地使用那种让人讨厌的阿莫斯安迪腔②。在他的一本侦探小说《侏儒怪》中有一个人物,对于当地警察的想法是这样的:“警嗯察们总啊说在(这)个,某人什么都没干,然后那个,他们奏(就)把在(这)个某人嗯给抓走了。”
      那么,有没有什么时候告知会比展示更好呢?有的。首先,如果你的故事中有些部分微不足道,你就不必挥毫泼墨,只让读者知道有那么一件事就行。比如,如果故事里的天气情况并不重要,那最好用“当时正在下雪”一笔带过。事实上,要是你把什么事都说得淋漓尽致,读者可能就怀疑你在凑字数了。
      其次,在写初稿时,尽量使用告知的方法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我自己就是这样。你要在初稿中处理好事件的逻辑和发展,理清人物间的关系,这时候你要是过分雕琢你的描写,就可能会对宏观大局失去控制。下面举例说明:
      初稿:这是一间典型的蓝领公寓。
      定稿:她走进了卧室。屋里只有两个大书架,其中一个摆了不少保龄球比赛的奖杯,另一个则堆满了CD。咖啡桌上放着一本敞开的平装书,哈莱奎因公司③出版的浪漫小说。几本《国家调查》和《电视指南》压在一台老式电视机上,那东西看上去足有15年的历史了。
      我们会发现,一般来说,展示比告知需要更多的词语。在上面这个例子里,算上标点符号,初稿用了12个字,而定稿则用了112个字。不少初学写作的人一想到写长篇就会感到沮丧,其实只要掌握了展示的技巧,他们就会发现笔下的稿纸会飞速地厚重起来。
      当你为你的故事草拟大纲的时候,你也需要多用一些告知法。帕特里克·N·海登是TOR出版社的一个资深编辑,他说他收到过的最好的故事大纲是这样子的:“接着,发生了一场激动人心的战役。”如果一个编辑买了你的书,他(她)就会充分信任你,相信你会把那寥寥几句要点写成一篇翔实生动、文采飞扬的华美乐章。
      最后,在你努力成为一个作家的过程中,默默展示自己的成绩,同样胜过大呼小叫地告知整个宇宙。不必告诉你的朋友和家人你是多么想成为一个作家,不如用你的行动向他们展示——你是一个在键盘上浇灌自己花园的园丁,你将一直这样写下去,写下去……
      译者注:
      ①畅销小说家,从他开始,警探成为推理小说里的破案英雄,因此开创并建立起“警探小说”的王朝。
      ②阿莫斯安迪:1929年的广播时事喜剧《阿莫斯安迪》,聘用了两位能讲非洲裔美国黑人土语的白人演员,他们学着黑人歌手的土腔,唱得怪声怪气,具有种族污辱色彩。
      ③加拿大(也是全球)最大的爱情小说出版商,在许多国家设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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