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赠我浮生谁曾谙

作者:头戴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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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恋光芒闪瞎眼


      狭小的办公室里老旧的电风扇咔吱咔吱的转着,伴着敲击键盘的声音格外响亮,我埋头在这个年代几乎已近绝迹的大屁股机型电脑前,重复日复一日烦人的枯燥工作,直到对面同事突然推开键盘,在桌面的杂物中发出好大一声响。
      “啊哈~下班时间到了。”她懒懒的蜷在座位里,右手很轻松的在一推杂物中挑出了廉价的香烟盒,悠哉的吞云吐雾了起来。不一会烟味就弥漫了狭小的房间。
      不准时下班的员工不是好员工,贯彻着这样信念的我立马停下做到一半的工作,抬起头时同事吐出的烟雾直扑我面门。
      啊,这地方真的太小了。我微皱眉头表示不满。
      “我去吃午饭了。”拎起包逃也似的跑走,却不幸勾到地上的集装箱,险些面朝黄土来表达我对大地的深沉爱恋。
      这鬼地方真的太小了,又脏又乱还随时面临光门大吉的悲惨结局。我再次不满地在心里念叨。
      但就是这样的鬼地方,我也不得又爱又恨的死死赖着,临睡前虔诚的上达玉帝下至阎王哀求一番,让那个秃头老板多坚持几年不要卷路逃跑导致我只能上街卖艺。在这个只要人和才的世界,我的条件要找到一份靠谱的工作还不如叫我去胸口碎大石来得容易。反正我是平胸,硬件设备很符合条件。
      我要去的食堂在这栋楼底下,顾客大多是这栋楼的员工,那真心是个奇葩的地方。在看到食堂大妈边抠鼻子边给人打汤的时候,我脆弱的心灵瞬间震撼到碎裂一地,但在低的匪夷所思的价格面前,我深深的唾弃了自己妄图脱离组织,违反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原则的恶劣想法,眼含热泪的吃完了那让我升华的没有鸡胸脯的鸡胸脯套餐。当我在这吃了三年的午饭后,已经达到了即使吃到蟑螂也能面不改色的夹出来丢掉再继续吃的境界。
      顺带一提,前两年有个单纯的社会新鲜人不在意那低微的工资来我们这儿面试,好不容易骗到新员工,老板细细审查了公司的唯二员工,见我那女同事剃着平头,一手拿烟一手抠着脚尖,对着客户档案流畅的骂着粗话,便毅然把带新员工熟悉环境的任务交给了我。
      “小熊啊,要好好的彰显我们公司温馨美满的氛围,竭尽全力体现同事前辈的和蔼可亲,要让新成员感到家一般的温暖,不要辜负了组织对你的期望啊!”
      那恳切的语气叫我突觉生负大任,眼含热泪的回到:“保证完成任务!”
      所以带着新员工,午饭时我便特地多点了两个肉菜。待我一如既往的夹出蟑螂小黑兄,保证菜品二次审查完毕后,为了显示我们公司如家一般温暖,我给小伙夹了一大块的肥肉,还附赠一个女前辈的灿烂笑容,那小伙看到我用夹完蟑螂的筷子给他夹菜,原先看到小黑时的惨白脸色变得铁青。
      私以为这文弱青年是腼腆过头,正害羞着,心想这年头的清纯小生果真还未绝种,牢记体现同事前辈的和蔼可亲之说,便将那一筷子塞他口中,口里说着“没事儿,就当公司是你家,我就是你亲姐姐。以后每天我们都来这吃~”
      结果那文弱青年在一阵死一般的沉默后居然抽噎着夺门而出,第二天就辞职了,连那天的薪水都没回来领。
      在这个险恶的人间,这么脆弱的神经要如何生存啊。
      神游回来,食堂大妈正准备把我的那份盒饭盖上,我一扫里面的可怜菜肴,出声打断。
      “阿姨啊,我在这也算资深熟客了吧?”
      大妈立刻一脸戒备的盯着我,脸上写满了‘那又怎样?’。样子十足的像在黄鼠狼面前护蛋的老母鸡。
      不过,确实是要护蛋没错。
      迅雷不及掩耳的抄起筷子往饭盒里加了一片荷包蛋,趁她没反应过来前一手扔下饭钱一手抱起盒饭逃之夭夭
      “这个算我的老顾客回馈吧~”
      尽管大妈凄厉的叫喊着仿佛我抢的不是一片荷包蛋而是她的孩子一般,但是她在台子后头,完全来不及阻挡我。食堂里饱受大妈折磨过的顾客们不但没有拦我,甚至有人偷偷的对我竖了大拇指,仔细一看,就是那天大妈边抠鼻子边打汤的受害者。
      食堂大妈,这就是人心所向啊。
      诚然我不是真心想占这几角钱的荷包蛋,只是我太无聊了。想找点乐子来刺激一下我平和的心脏。在这工作三年,在这食堂也吃了三年午饭,菜单就从来没变化过,就连免费的蛋花汤也一如既往的没有蛋花只有汤。吃过了所有套餐后的我某天突然顿悟,我的人生就是这早该倒闭的食堂,几十年如一日的没有新花样,水分十足还经常有小强兄出没。
      顿悟归顿悟,顿悟过后,我还是得这么浑浑噩噩的活着,总比轰轰烈烈的自寻死路强。我的人生宗旨一向是火着起来了屁股烧没了再说。
      拎着盒饭溜达上了天台,一拉开门,就发现我的位置被人占了。我原来御用的位置上满是啤酒的罐子,置于其中的卓晏眠半倚在栏杆边,领带歪歪的搭在肩上,领口大开露出诱人的锁骨,薄红的唇尖斜叼着一支烟,烟雾弥漫中,半阖着双眸盯着自己的脚尖发呆。
      我轻佻的吹了个不成功的口哨,径直走过去,掐了他的烟。
      他也不恼,懒懒的扫我一眼,又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支。
      “好心没好报,祝你早日肺衰竭。”我翻个白眼就地坐了下来,打开盒饭,细细的数着肉丁,在男女比例趋向一比七的今天,我的盒饭肉菜比领先几十年达到了一比七的比例,真叫人唏嘘。
      卓晏眠意外的没有反驳,眉眼隐藏在烟雾弥漫中,静默了一会突地开了口,这一开口就一鸣惊人。
      “我明天结婚。”
      彼时我正用嘴分开一次性筷子,一个激灵,牙齿嘎嘣一个脆响,筷子断了,牙牺牲了,我却浑然不觉的长大了嘴巴像个傻瓜一样仰头茫然的看着他。
      倒不是我暗恋这厮多年,爱在心口难开突觉佳人已要婚嫁,只是卓安眠结婚这件事离奇的就仿佛有人告诉我奶牛生了鸡蛋还是双黄的一样。
      凭心而论,作为朋友,卓安眠绝对是很讲义气也和我很合得来,但是作为女人,我不得不深深对他的两性关系唾弃一番,这家伙生得一副好皮相,一双桃花眼黑的纯粹迷人,浅红的薄唇不语自含笑,右耳上的蓝色耳钉增添着恰到好处的痞气,绝对符合女人心中邪魅情人的形象。不幸的是,有着言情男角的相貌,没有言情男角的痴心绝对,几乎是来者不拒的和人交往,要还起他的桃花债,怕是下辈子也要还的光屁股。说来惭愧,我在食物诱惑下成为卓安眠切断旧情的长期好搭档,出演他的新女友以应付那些穷追不舍的前女友,其次数之多直叫我觉得哪天公司破产就去隔壁不远的片场门口蹲守转职为群众演员。
      “……孩子几岁了?”过了许久,我才找回我的语言系统。
      那双多情的桃花眼不屑的瞟了我一眼。
      诚然我把卓晏眠放在人渣级别了,但是若不是未婚先孕被人家拿孩子要挟,我实在想不出叫这位薄情郎想要回归家庭怀抱的理由,完全没有迹象,这家伙的地下工作未免做的太好了些。
      卓安眠拿出一张女人的照片,这女人我还算熟悉,她不是卓安眠交往过的女友中最漂亮的那个,也不是最聪明的那个,但是确是我见过那些女孩子中最有毅力的一个,分手后她不哭不闹,死心塌地的跟着卓安眠,甚至在卓安眠家边上租了房子,时不时来个偶遇送点爱心便当,算一算已经有三四年了。
      “我记得你不喜欢她。”我还帮你装过甜蜜女友去见她过来着。
      “大概吧……”卓晏眠深深的吸了一口烟,缓缓地吐出来,“前两个月我回了趟家,臭老头一如既往的挥着拳头要揍我,结果我发现他打到我身上的拳头那么软弱不堪,突然觉得他真的很老了。”我很少看卓晏眠失落的摸样,这叫我真心有些不习惯。
      “你也知道,我以前是不良少年,干了很多傻事,我弟弟因为我的关系没活过十五岁,后来我离家出走多年,也没有尽过孝道,好歹不该再让他们担心我成家立业的事,你说呢?”
      他说起他弟弟的事情时,那摸样总是叫我开不起任何玩笑。
      “如果可以回到过去,见到那时候的我,我一定会揍死他。”说起他弟弟的时候,他总是这么说,嘴角笑的没有温度。
      以后,怕是不能再随便找他出来了吧,不得不说,我有几分失落,结了婚后,朋友总是会渐渐疏离,特别是异性朋友,就算卓晏眠不在意,他老婆肯定在意的很。
      再说了,我可是装过他女友的人啊,这么一想,对于出席他的婚礼一事我有些头大,那新娘不会以为我是来砸场的吧?
      “午休快结束了,你回去工作吧。”卓晏眠吸完最后一口烟,看看表,伸了个懒腰,一手系上了领带向外走去,到了门口,却又突然停下来,回头别有深意的看着我。
      “我要结婚了,你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我当然有话要说,只是这话怕是会毁了我们现在的关系,想着这下不说,一辈子怕了都没机会说了,犹豫很久,我下定决心的开口
      “你结婚我可以不给礼金吗?”
      “没心没肺的女人。”卓晏眠闷笑两声,微眯着桃花眼,不再回头的走远了。
      而我看着栏杆外的天空发了很久的呆。

      夜幕降临,在我小小的合租房里,我和舍友田桑对坐着涮羊肉。
      “喂,我真的很没心没肺吗?”叼着筷子,我诚心的请教着火锅面前大快朵颐的田桑。
      田桑喝就着啤酒配羊肉,嘴里含糊的回我“你要把你盘子那两块羊肉贡献给我,你就是我见过最重情重义的好女人。”
      我慢条斯理的吃掉了那两块羊肉,换来田桑大大的白眼。
      没心没肺啊……真是让人在意的词啊。
      拥挤的客厅里屏幕小的连贞子也爬不出来的电视里正播着一期访谈节目,这节目采访这几年各行业出名的年轻才俊,被人家戏称”优质男相亲录”。猛地,那屏幕上熟悉的容貌叫我不禁停下筷子。
      建筑业才子沈曾谙,冉冉升起的新星。
      电视里的沈曾谙眉眼似乎没什么变过,依旧那么好看,依旧那样风轻云淡,在记者的称赞面前既不喜形于色也不过度谦虚,仿佛他的成就只是普通不过的事。
      突然有一阵叫做自卑的暗流席卷了我,扑面而来淹没我的口鼻,叫我几乎窒息。我知道这自卑感其实一直都在,从第一次见到沈曾谙起就深深地扎着根了。他永远是闪闪发光的太阳,在众人的中心,爱慕也好嫉妒也罢,没有什么能影响到他一分一毫。每一次都叫我这个爆了保险丝的白炽灯炮自惭形秽。
      他已经在那么远的地方了,只有隔着着厚厚的屏幕,我才敢明目张胆毫不畏惧的看着他。
      看到沈曾谙,就想起那年那天,在主席台上颤抖站着的自己,那是第一次成为焦点,也是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噩梦。他们每个人都抬头看着我,扬着少年少女独有的明媚笑容嬉笑着看一个笑话。
      所谓的少年少女,他们依旧保留着孩童天真的残忍,却已经学会了成人冷眼的旁观,杂糅着最善和最恶。
      不好的回忆让我的胃部开始不适,像那时候一样,仿佛马上要吐的天昏暗地,我阻止自己再想下去,伸出手臂勾着田桑,把酒杯凑到她面前。
      “……小桑子,给哀家满上。”
      “去你的!”
      我嘴角上扬,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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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翻出来的旧稿子,看了看已经有了十个章节左右,修改了一下感觉有了点写下去的兴趣。起码十天内不会断更,当做YY文来看也没什么不好,啊……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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