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妖纪事

作者:落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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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浮屠山庄客(一)


      阿傍做了一个梦。

      阴阳交界,万物混沌。

      送葬的队伍在冥道缓缓而行,白巾白穗,纸钱飞得漫天漫地。

      所有人的表情都是呆滞而麻木的,除了其中一个女子,她走在队伍的面前,提着一盏引魂灯,长发挽白纱,对着阿傍笑。阿傍只能说,很少能见到有凡人长得这么好看的。那女子提着灯缓缓朝阿傍走来,她衣服上绣着大朵大朵的芙蓉花,腰间系着一只同心结,很温柔地叫她,“阿傍。”

      阿傍想应一声,可是却不知为何叫不出声音。只见那女子突然翻身一跃,坐到了棺木之上,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那张脸缓缓变成了阿郎,少年精致的面容活活凋谢了一半,鲜血淋漓,滴在那白色开着硕大花朵的衣服之上,他迷惘地看着自己,“阿傍姑娘,救救我。”眼前重新落入黑暗,然后深黑的背景里,慢慢出现一点白色的光亮,一个出尘的男子走了过来,不染纤尘,眉目如画,“阿傍,好久不见。”

      “谢必安,你来做什么?”阿傍皱眉。

      然后他一笑,阿傍身边所有的地精都痴痴地拜倒下去,谢必安右手从后扶住她地颈项,贴近,热气几乎度到她的唇齿间,“我来做什么,你还不知道吗?”

      “你……”阿傍只觉得自己从头到脚都涨红了起来。

      “嘻,”然后谢必安的声音变得有些古怪,“我就知道,你怕了我。”

      一把刀从他的左手,刺进了她的腹部。

      黑色慢慢地退了下去。

      “啊。”阿傍豁地睁开眼睛,坐起身来,已然满身冷汗。右手用木棍支起旁边的窗户,月色姣姣,夹着鹅毛大雪一片一片地落了下来。她许久都没梦到过谢必安了。

      她裹紧了一点棉被,深冬的山顶并不是好玩的,一稍不留神就得感冒睡上好几天。一只手伸到旁边的案几上拿下一个冰凉的东西,阿傍借着月色细细端详起它来。缠枝莲花兽脚杯,虽是银制,但是做工精巧,一朵朵莲花争相开放,关键是上面居然还有汇聚的灵气。世间万物要汇聚灵气至少也要个几百年,所以如无意外,这个也应该是个古物了。看了半晌,“诶,”阿傍将它放在窗棂之上,一只手捏住它的一只兽脚,问道,“你是谁?”

      那杯子没半点反应,只是那幽绿的光闪了一闪。见阿傍没回话,再闪了一闪。

      “哎,”阿傍一叹,将它重新放回去,“原来还是个哑的。”

      那杯子本就睡得好好的,被阿傍叫了起来无缘无故还被说成哑的,一下子没缓过气来,在她的身后发了好久的光,如同一只巨大的绿毛龟。

      于是阿傍开始回想起白天的事来。

      先是墨阳找她交税,然后逛凤京城,永安巷的邢老板,莫名死掉的秋雁,南市的织坊,阴气重重的顾芙蓉,没有影子的阿郎。

      墨阳那边答应有线索会知会她;邢老板那边自己答应五日破案,并且很明显他在隐瞒着一些东西;秋雁似的时候喝得东西并没有问题,不然那银杯子早就发黑了,那她的死因又是从何而来;所谓的生意上的口角也不是能够导致杀人的原因,墨阳告诉她,那其实无非就是一个市井的以讹传讹,对方根本就没有请什么法师下降头,只不过说出来吓一吓邢老板而已;南市的织坊得到的片段太过隐晦,后面的顾芙蓉和阿郎是人是鬼她都还没能分清楚。阿傍觉得脑仁疼得很。

      墨阳说是说会知会她,最终知不知会谁知道?并且阿傍觉得这个人神神秘秘的,虽说是父母官,但是对她这个百姓似乎太过亲近了些,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邢老板是委托人,却不对她说实话;秋雁的死因可能有两种,阿傍再怎么想,自然和人为死亡的原因就是不成立,因为到最后那天晚上秋雁眼中现出了的那两朵莲花,明显地能嗅到灵力。那么便只有妖怪和天谴,再细细一想,阿傍无奈地把天谴这个词排除了,按照秋雁喜怒形于色的个性,哪里有神仙这么悠闲去天谴一个这么不高明的坏人,这种事情根本无需他们动手;织坊里那个声音,的确是秋雁的,可是却不似后来这般跋扈,恰恰相反,甚是温柔;顾芙蓉身上的阴气,有两种可能,第一,她本身就是鬼怪。第二,她长期接触死物,或者病入膏肓;阿郎和她在一起碰面的次数不多,但是也不少,如果他是鬼阿傍早就应该发现,可是为什么却没有影子?

      于是阿傍理了一理,发现白天的成果就是结交了知府大人,吃了很多美食,看了些许美景,看见并准备得到一箱子宝物,竟然和案子几乎没有一星半点关系。

      再然后,阿傍想起来,还有一个人。

      天裂开了第一丝缝隙,阿傍随意穿了一件厚衣裳,取下藤柜上挂着的九节鞭,路过房间里精致的瓶瓶罐罐,走进大雪中去了。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她边走边想道。

      墨阳第二日清晨被一阵清香唤了醒来,旁边的案几上摆着厨房里端上来的红豆薏米粥,珍珠红薯膏和几样平时喜欢的点心。一个中年华服女人在旁边慈爱地看着他道,“墨儿醒啦?今天是你的生辰,来人,伺候公子洗漱,待会尝尝为娘为你亲手做的糕点啊,糕点哈哈哈。”

      墨阳先是有些吓着,然后咳了几声,浓密的睫毛向下垂得如同羽扇一般,“母亲辛苦了,只是这么些东西,孩儿怎生吃得了?”

      “嘿,”墨夫人佯装着拍了下他的手背,“怎生说话的?吃得下,怎么吃不下?”索性把所有的菜一一端到了他面前,“这个是紫苏膏,这个是荷叶鸡,这个是……来人,怎么还不来人伺候公子洗漱?荀笙,你杵在那儿干什么?”

      只见荀苼咬着嘴唇站在墙面前一动不动,看着墨阳欲言又止,一张脸通红,憋得难受的样子。

      “母亲,儿子想更衣。”墨阳将饭食稍稍移开,眼睛左右望了望,最后撇撇嘴将视线落到了墨夫人身上,道。

      墨夫人低低笑了笑,“真是大人了,娘面前有什么关系?”虽是这么说,还是走了出去,一边走一边呵呵笑道,“这么大的人了……”

      待到墨夫人离开,墨阳坐起身来去穿自己的衣服,“怎么了?”

      “我……”荀笙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气,却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我也不太晓得,大人,您还是问明珠好了。”

      瞬时,只见横梁上掉下一个人,被一件厚厚的大袄裹着,里面是一件黑色劲衣,腰佩玄铁利刃,男子鼻音浓重,“公子。”

      “不是要你跟着阿傍姑娘么?你怎么回来了?”墨阳从衣架上取下玉带。

      “公子,明珠昨日确实跟着姑娘,可是……哈欠——”巨大的一声喷嚏,“那庄子里太冷了,明珠昨日可能有点冻得失了知觉,等太阳一上山,才发现姑娘走了。明珠跟着脚印走,发现姑娘似乎去了,去了……”

      “去了哪儿?”

      “浮屠山庄……”

      身后的荀笙正拿了件锦鼠袍子准备给他穿上,发现墨阳的身体有些僵硬,自家公子估计是冻着了,于是决定去换一件厚一点的袍子。然后不经意间瞥到自家主子的眼神,动也没敢再动。正当此时,房外一个声音传来。

      “大人!”衙门小厮在外来报,“有人击鼓鸣冤!”

      “何人?”

      “邢江离。”

      来得还真是时候,墨阳忖道,“明珠,你带一队人马,立刻赶到浮屠山庄,有任何异动,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是。”明珠两手抱拳,一瞬间便没了踪影。

      浮屠山庄凤京城的第一大庄。景美,人美,来由美。

      阿傍拖着一身巨大的棉麻大裙已经走过了三座两边码着花灯的朱红楼桥,虽是冬季这里仍旧流水潺潺鸟语花香,皇城脚下,富庶人家自是不少,可这浮屠山庄来由最大,它由大商开国皇帝的长公主所建,辗转数世,均在美人之手,比如说如今的唐庸,不仅人物俊美,文武双全,而且尤其喜欢结交有才之士,慷慨正直,侠肝义胆。就是有一点不好,冲动。

      打一个小比方,比如说,前几日,他和另一人比谁更能口能含珠,自己塞了满嘴的珠子鼓着腮帮看着对方的时候,发现对方只在这一匣子珠子里面捡出一颗千年宝珠含着,并解释道奇珍异宝不在多而在精,所以口能含珠不在多少,而在眼光和价值。再者,这也比喻也是说人能能言善辩,要不然,我们再辩上一回?于是乎,一冲动,将整个庄子给输了出去。

      如今他只能在房间里拿着地契抱头苦思,该如何把这庄子给收回来。虽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可是这可是祖爷爷辈留下来的产业,若是真不见了,他不被族人的唾沫星子淹死,都得被他祖宗十八代的魂魄追杀。

      水榭楼台,浮屠若画。

      待阿傍再走了一会之后,斜前方的一间雅室便走出许多漂亮人来。男子皆玉带锦衣,女子珠佩钗环,绫罗绸缎,不少还是宫衣。诚然,这种地方寻常人是不能进的。幸好锁魂庄的院门也足够高,翻墙在这种事情并没有难倒她,身量小,也没引起他人注意。众人谈笑风生,她侧耳隐隐听到几句,“痛快,这隐生心术不正,害人无数,醉心三教九流,就该有如此下场。”

      “是啊,若真世上有判官,就该如此。”

      “诶,”一个少年拍拍另外一边少女的肩,“听说谷先生下次要讲风月事,还在这里,你们来是不来?”

      少女立即发作,“好你个雍月,敢开我玩笑,下次仔细了你的皮!”

      接着大家都起哄起来,嬉闹之声不绝于耳。

      阿傍正听得起劲,朝那边缓缓走了过去,若从后边看,那活生生就是一只行走的麻袋。

      “站住,你是何人?”一名侍卫拦住阿傍道。

      麻袋停住,阿傍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然后抬头,两只眼睛雾气蒙蒙,“这,这位哥哥看着眼生,我来给谷先生送本子,上次已来过一回了。”

      “送本子?”侍卫见阿傍虽然穿的寒酸,但模样这模样娇柔可人,梨花带雨,似是自己吓到她了,声音也不由得柔了几分,“姑娘可以把本子先交给我,我先去转给先生。”

      “恩。”阿傍应了一声,伺机准备开溜,“咦?这位哥哥,我的本子刚刚还在身上的……”

      “这样啊,那……”那侍卫想了一想,然后看到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一样,随即跪了下来。

      一柄明晃晃的剑就架在了阿傍的颈脖之上。身后一个声音传来,“先生并没叫任何人给他送本子,你是谁?”

      “你,你你又是谁?”说实话,阿傍从来不知道兵器加身的滋味,她在地府里使的是鬼力,人间使的是软鞭,也从未和带兵器的人打过交道,第一次被它架住颈脖,不由得心里有些发怵。方才是假怵,这回是真啊。

      “光武侯唐庸。”声音铿锵有力,说完,那人步到阿傍跟前。

      阿傍吓了一跳,眼前的唐庸似乎数日未眠,眼睛里面尽是血丝,皱着眉头,本来应该很俊俏的脸蛋被他一折腾也似是阎王。

      没等阿傍开口,唐庸上上下下扫了阿傍一眼,冷哼一声,很是嫌弃的模样,“哼,好一个画皮美人,心如蛇蝎。”

      阿傍:“……”

      早听说唐庸几年前就沉迷上了听书,今日一见,阿傍觉得,果然名副其实,中毒颇深。

      “快说,你是谁?”剑又近了一分。

      “我……我是……”阿傍搜肠刮肚地想着说词,这可不是侍卫,是光武侯,轻易是糊弄不过去的。仰头梗着脖子,“你是唐庸?”

      “是啊。”唐庸微微挑眉。

      “奴家才不信,”阿傍亦是鄙夷一哼,“世人皆知光武侯生得俊俏,文韬武略样样皆精,怎会像你这般粗俗无礼,再者,你瞧瞧你哪里好看了?”

      唐庸一愣。然后紧接着是火冒三丈,“你说我生得不好看?!”光武侯唐庸,你说他蠢笨,说他冲动,说他度量浅目光短都没有关系,独独不能说他长得不堪。

      “啊,是啊,”阿傍张大嘴巴似是想到什么,“哦,莫不是你们是专门讹人的混子,混进府来讹人的罢!”

      “你……混账!陆生!去叫人来,今天我要好好治治这小贼。”兴是这么多天没睡觉,唐庸的脑子确实是有些短路,“你说我不是光武侯?我今天就让你看看,光武侯是什么样的?!这个,是先王赐的玉佩,这个是自长公主时期家里便有的家徽,这个是西征蛮夷缴获的配件,你说说,我是不是光武侯?!”

      “别激动,奴家信了,”为了阻止唐庸脱衣服,阿傍赶紧答道。再说,这家徽都亮出来了,还能不信么?现今之计是想好要怎么脱身,“那光武侯,你可得把这剑给放了。”

      “为什么?你真当本侯是个傻的?”

      “那你是不是光武侯?”阿傍偏着脑袋。

      “我是啊。”唐庸开始有点愣。

      “所以,”阿傍认真道,“你要是光武侯,就应该把奴家放了。”

      “为什么?”

      “世人都知,光武侯铲奸除恶,尊贵英明,享大商公子之名。若你将剑继续架在奴家这脖子上,你就有三宗罪,这第一,奴家不会武功,你就是恃强凌弱,第二,奴是女子,你就是欺辱良家妇女,第三,还没说来由,你就要拿奴家,就是不分黑白,不辨视听,鲁莽臆断,有失君子风度。”

      唐庸被她说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剑都差点不知怎么握,正不知怎么办,看着眼前也确实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要收回自己剑的时候。

      “光武侯且慢!”叮的一声脆响,一个黑衣男子从空中跃下,挑开唐庸架在阿傍肩上的剑。唐庸先是输了庄子,后是被亲友指责,再后来出来散心的时候遇到这个小贼,再后来连自己抓一个小贼都被一个来历不明的人挑了剑去,真是……恨不得要跟来人打一架!是的,他突然灵机一动,自己就是要找一个人来打一架!

      沉吟一声,“小贼你还有帮凶,看剑!”说时迟那时快两人就缠打在了一起。可怜了明珠一边打架,一边吸着鼻子,一边冒着风寒自报家门,“小的是知府家中仆役,这位姑娘是府上贵客,大人要我来跟光武侯说一句,切勿伤她!”

      唐庸喘了几口气,“休要骗我!世间骗子如此之多,我哪里知道你是真是假?”然后猛地又持剑砍去,一直到一队穿着衙役服的人马赶到才停下,喘着粗气,他看看官差,再看看明珠,似还不是很解气,道,“官府什么时候除了酒囊饭袋还真有能做事的了?”

      然后走到阿傍面前,再上下打量她一遍,若有所思地皱了皱眉头,“嗯,放行。”

      说话间阿傍盯着那个来救自己的劲衣男子,眉目甚是英气,“你叫?”

      明珠看了阿傍一眼,顿觉得书里写得没错,美人皎皎如月,声音飘渺兮亦如乐,轻轻一福身,“在下,哈欠——”明珠转过身子,左手向后摆示意道,姑娘,请……

      明珠觉得,不仅要找个大夫给自己瞧瞧,真还是要请一个算命先生给自己算上一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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