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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
人一生需要留下几滴眼泪?
这是曾经我问过叶煜最蠢的问题。
有些问题是不能轻易用两句话就能概括的。
比如这世界要男人究竟有什么用。想来我堂堂圣母,深交过的男人用一只手就能数清,叶煜算是里面,最有用的一个了吧。
他少年成名,揭竿起义,当初天下三分,他占着最贫瘠的一块土地。盛京的说书人,谁对他不是赞不绝口又愕然惋惜,他若不是生在乱世,那肯定是翩翩佳人,举世无双。然而他又是怎样的魄力,借神兵,引商水,把昆仑圣母光辉照耀下的版图,重新聚合在一起。
这是他作为统治者,朝圣昆仑的第一年。
他是没有神力的凡人,确实是凡人的神。
百花朝圣已是最后一天,在百花酿的香浓里,再不苟言笑的人都能变得温顺柔软。每位平时尔虞我诈机关算尽的朝臣,都喝得东倒西歪,一个伏倒在另一个的身上。我站在宴厅的暗厢里,望了望众人,再望了望叶煜,他就算是醉倒也要紧紧抓着那玄铁剑不放。
有些东西对于神来说,只能看看,然后放弃,比如怀念,比如回忆。
青荇掌灯,青环带路。我只身到达整个昆仑最机密的地方,百花宴厅的后方,一个密不透风的暗室中。这地方,机密到连个名字都没有。来这儿的最初那几年,我曾想过给它起个威风凛凛的名字,却被那只青雀儿给扼杀在了宣纸上,是啊,死气沉沉的昆仑不需要充满生命力的东西,即便是想法也不行。
百花酿的特点,谁都抗拒不了,谁都沉默不了,谁都怀疑不了。依着这,昆仑才能如此强大。
昏暗的房间里,一缸绛红色颜料旁,坐着我和叶煜两个人,他头颅低垂,头顶露出几缕白发。
我记起以前,爹娘死后,每夜都会做噩梦,只有摸着煜儿哥哥的头发才能安然。我想着,等下问完要事,能不能悄悄割一把,这两天老睡不好呢……
于录宣在门外敲敲门,示意我可以开始了。我催动灵力,将面前的汁水激起一片片涟漪,影像渐渐多了起来。我看了看叶煜,又看了一眼面前的像。起身,收回灵气,出了门。
见到恭敬守候在门外的于录宣,我没好气得说“那么多人都会看水中像,为什么偏找我,这小子心术不正,脑子里全都是春宫图,我不看了……”
于录宣的脸上,依然是恭和的表情,没有波澜“圣母,只有你的像能清楚看到每个朝臣的心理,看到最后总是有几幅像是你满意的。”对待这家伙真的是撇嘴也没有用,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回到房间,看着水缸里一幅幅熟悉的画面,心情沉重起来。其实也不是什么春宫,叶煜还是没能忘得了当年木芊芊的一丝一毫,每一个翻飞而过的身影,都是木芊芊再也触不到的裙裾。用那种特别俗气的说法,再看这前半生得回忆,就好像重新把伤口撕开,再撒上盐巴一样。也好像重新活了一遍一样。
从那间密不透风的房间走出去,心里哀叹命运,故意不看于录宣充满恭敬和关心的眼神。我都是经历过这么多的神了,是应该硬气点,要挺起胸膛,要脸上挂起我牛我怕谁的样子,世间事才难不倒我。不尽然觉得步伐稳健,脚步像踩在云上一样……
可就在想着云的时候,我却是失去了意识,栽倒在地上。
如果叶煜不出现,我可能会在昆仑山下待一辈子,好好当我爹白城派掌门大人的掌上明珠,长到适合的年龄,找个派中数一数二的青年结婚,等他当上掌门,再潇洒得当我的掌门夫人。可是故事总需要一个败家孩子来毁掉一切美好。
叶煜是在我五岁那年上山的,我们在山上平平安安过了五年,开始的他,怕生多疑,对所有人都充满敌意,大概是我这把春风吹醒了他尘封的心灵,也大概是我调皮捣蛋无恶不作,带着他到处玩耍。我罩着他,他也就多了几分自在。我时常教训他:“小煜子,别说你比我大两岁,我会上树,会逃早修,每次百花酿都是我取来给你喝的,你好意思让我叫你师兄吗?”
每次他都憨笑着看我,然后不说话。
但是每次父亲因我调皮,赏我竹笋炒肉,我还是要叫他哥哥的。这样他才会来救我,他是父亲最优秀的徒弟,父亲最听他的劝。
我十岁时,他的仇家杀上白城派,我派中修炼,只为智者,不为武夫。虽有体质上的锻炼,但也只为锻炼品性和耐力。如此,派中五十多口人,只剩得我和叶煜两人。我两个趁夜色从派中逃走,再也没回去过。
自此,我和叶煜两人像是换了性格一样,他变得坚强勇敢,我却变得懦弱,怕事。什么都要他来护我。
父亲临终前告诉我,叶煜是人皇在世,需要我的辅佐,才能换得整个昆仑下一轮的平安盛世。可我苦命的爹算了他人的命,却不曾算我的。谁知他毕恭毕敬心里一辈子的神灵最后会轮回为自己女儿呢。
当时的社会动荡不安,狂王将军苏胜叁毒杀老皇帝,改国号为肃,结果老皇帝的两个兄弟秀宜城在西成立沐国,秀会在南成立琼国。三分天下,人心惶惶。
我和叶煜逃难至琼国,在琼国隐姓埋名,为了逃离追杀,我们扮成经历战乱的兄妹。他进了秀会的府邸当了两年的马夫。秀会爱赛马,他便日夜练习马术,只为秀会能赏他一官半职。隐忍四年,他从一个马夫变成秀会手下的一员大将。从他把秀会的兵马变成他的兵马,到他把秀会的领地变成自己的领地,又一个四年过去了。我曾经劝过他住手,他却说只要能报仇,让他做什么都可以。这些年来,他父母双亡,我爹也走了。他身边最亲密的人都一一离开,那种痛苦,我也感同身受。
我一直挺惜命,因为我知道,我走了他就再没亲人了。
但是,我看他从一个懵懂的少年,成为一个处心积虑往上爬的人。心中不舍却也是坦然,因为父亲的预言从来不会错。
我们两相依为命的那些日子就是那水中像出现的画面。我在夜里抓着他头发睡觉的可爱模样、汗水打湿了的鬓角和阳光下的美好笑容、他评价下,我做出来的世界上最难吃的饭菜……
十岁到二十岁,我并不在意苦难,我只记得我人生最美好的十年,是和他一起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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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更文是因为一切都走上正轨,想做的事也做了,该结束的也结束了。回头看居然还有30 的点击率,所有决定更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