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时光易老

作者:孤城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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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 决定


      解开眼睛上的黑布,陆云笙到了一处荒凉的郊外,和所有故事情节之中的一样,他被绑架了,绑架到了一个荒芜破败的仓库。
      推推搡搡间,他跌倒在地上,看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跟随进来的陆安国,一种让人心酸失望的感觉浸入了他的心肺,果然,有些东西还是不可以奢望的啊。
      “云笙,爸爸给过你机会的。”男人站在他的面前,看着他一脸惶然无措的模样,温文尔雅的脸上露出了丝丝笑意。
      “为什么”陆云笙眯起了眼睛,白皙的脸上全然是不可置信,“你不是说是我的父亲么为什么又要来绑架我”
      “不,云笙,我并不想绑架你,只是你太不听话了,为了让你和爸爸一起去京城,爸爸别无他法,原谅爸爸。”男人的脸上微带歉意,眼睛里却闪闪烁烁。
      “爸爸,为什么要带我去京城啊”
      “因为云笙是爸爸的孩子,爸爸必须带云笙走。”
      “是这样啊”陆云笙淡淡的笑了起来,薄唇轻启,“可是我听妈妈说,我有了一个弟弟,爸爸和李阿姨的孩子,那云笙跟着爸爸去做什么”
      陆安国的脸色微变,面不改色的回答:“补偿你。”
      “呵呵......”像是听见了世上最好笑的话语,陆云笙高声笑了起来,眼睛直直的盯着陆安国,声音一点也不紊乱,他说:“我可以和爸爸走,不过爸爸你似乎忘记了答应过我的事情”
      “什么事情”陆安国走近少年,皱起了好看的眉宇。
      “我们在咖啡馆的事情。”
      陆安国的眉皱的更深,忍住想要砍死这个孽子的恶毒心思,面含微笑,“云笙,要求有点过了,爸爸办不到”
      “那就算了。”陆云笙冷冷一笑,跳了起来,微扬着唇角,笑得格外明媚,“既然爸爸不愿意,那我不可能和你走。”
      “这可由不得你!”陆安国不愿意在担任慈父的角色了,既然陆云笙这贱人敬酒不吃吃罚酒,就别怪他不念当初那一点点父子情!
      “阿三!给我把这贱人拉到库房,打一顿!”陆安国连伪装都卸了下来,他不愿意在跟陆云笙说一句话,陆云笙和林兰那贱人一样,都是背叛他的人!
      “陆先生,你好像高估了自己。”少年拍拍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去掉了受伤的绳索,明亮的眼睛里面一片沉色,看不见一点星光。
      一脚踢开还未反应过来的领头老大,陆云笙扯过怔在原地的陆安国,一腿顶上男人的下腹,在男人痛呼的时候,踩到了男人的命根子身上,断裂的声音在有些荒凉的仓库里面,显得有些明显,血迹将白色的运动鞋染成绯红。
      ”陆云笙,你个贱人!”陆安国反应过来,一把扯下陆云笙的腿,痛的在原地滚来滚去,他高高在上的平石集团的董事长,从来没有想到过会有这样一天,自己的命根子会败在自家儿子的脚下。
      “阿三!将平石集团的董事长拉到外面去,等一下警察叔叔可是会来的。”少年笑的淡淡的,吩咐着身边还候着的黑衣男人。
      “这就去办。”原本还一脸仇恨相向的男人转身拎起痛的几乎晕倒过去的男人憨厚笑了笑,心里吐槽,陆云笙这死小子,不管多久没见还是喜欢在自己面前耍大牌,真的是更烦人了!垂眼,厌恶的看了一眼男人的下身,狠狠地鄙视,陆云笙也是你个蠢货敢动的
      “阿武,把这里收拾收拾,带兄弟们离开。”一路上看了一眼带血的球鞋,苦苦一笑,看来不怎么喜欢血的自己还是沾上血了啊,真脏。
      “阿七,明天到学校门口,我给你们这个月的生活费。”
      陆云笙慢慢的晃悠出仓库,看了一眼已经下午的天气,热火的燥气,还是没能驱散他心里的寒意,如果陆安国请来的不是自己小时候就交情很好的兄弟阿三,是不是自己就真的会死在这里,不,是会死在陆安国的手里,在所谓的弟弟需要骨髓的时候。
      “你看,我真是大难不死。”陆云笙对着扎眼的阳光淡淡一笑,这样都没能死去。
      “死小孩,我可能要离开这里了。”追上来的男人,淡淡的开口。
      “去哪里”
      “这里已经容不下老子了,只有带着兄弟们别处谋生去,今天就当是跟你道别了。”得罪了京城第一贵族君家,阿三就不可能在这个城市里继续存活下去了,现在又加上京城前五的企业家陆安国,阿三就更加不可能在这里好下去,只能另觅其他路子了。
      “想过去哪里没有”陆云笙在荒芜的旷野里面站定,偏头凝视着从小到大一直在街巷里收保护费长大的混混,感概万千。
      “去B市,那里是混混集合的地方,就算是君家也不敢轻易将手伸到那里,可以在那里发展自己的事业。”见阿三没有头绪的样子,陆云笙终究还是没能能够忍住,他知道,他欠他的,他必须给他更好的选择,从他记得曾经的邻里情谊悄悄给他松绑那一刻开始。
      “B市鱼龙混杂,但人才辈出,你去那里,那才是你的天地,至于你需要的一切资金,我给你。”
      “死小孩,看不出来你有钱”阿三咧嘴笑了起来,丝毫看不出绑架时候的阴狠毒辣。
      “你哪时候走”
      “什,什......么”男人有些回不过神来。
      “君莫是君家的独子,即便是因为我的原因,他们也不会轻易放过你,你哪时候离开这里,我给你想法子。”陆云笙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淡淡的笑了,“而且,我也不决定要继续在这里生活下去了。”
      “你也走”阿三惊讶了,不可置信。
      “陆安国不会放过我的,除了走,我没办法。”十六岁男生的眼眸里历经了几乎半辈子的沧桑,阿三有些心疼了,虽说陆云笙这小子从小到大跟他过不去,喜欢打抱不平,可是他还没有见过他的眼睛会这样子的黑沉。
      “跟我一起吗”
      “不,去别的地方。”
      夏日的清风在耳边刷刷经过,陆云笙似乎听到了,有人高歌的声音。
      林兰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不早了,陆云笙坐在沙发上盯着电视机里面呀呀唱着歌曲的女明星发呆,狭长的眼眸几乎没有焦距。
      “小笙,今天吃糖醋排骨哦。”小女人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脸上带出了淡淡的笑意。
      “妈,今天瑞瑞不在这里面吃饭了,君叔叔带他回家了。”
      “哦。”林兰脸上有些失望,她还准备做小笙和瑞瑞都喜欢吃的红烧肉呢,每次有瑞瑞在,小笙都会和瑞瑞比赛谁吃得更多,那时候小笙会多吃一碗饭的。
      “妈,今天我和你一起。”少年挽起衣袖,在母亲的揉揉目光里面,心里微微有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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