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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我小时候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后来我发现那只是一个梦——对于一个写一篇800字作文都十分痛苦的人来说。
以前我以为我想当作家的原因是我觉得这个职业很酷,而且不用露面就会有很多人喜欢我,这足以说明我有多么缺爱。很明显,这个理由只是个美丽的错误,其实是因为我懒,没错,就是因为懒。我是一个800米跑倒数第二的人,自从重新分组那个倒数第一不在了以后,我就成为了倒数第一。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这意味着每年的体能测试对于我来说都是一场灾难。不过我只把它当作一个笑话说给别人听,事实上它的确都笑了一部分人,并且为跑得比我快而感到自豪,我永远不会明白和倒数第一比有什么可自豪,因为我就是那个倒数第一。下次,我会努力成为倒数第二。
上面那个悲伤的小插曲不是用来说明我很懒,只是用来告诉大家我不爱运动,这导致我连爬个五层楼都需要用十分钟来喘气。所以每天早早起床和一群人挤车在家和公司之间往返,中午短暂的休息时间不够让我吃完饭后睡个午觉对于我来说简直是地狱。如果我成为一个作家,这种情况就不会发生,我可以在家里构思一个个奇妙的故事,时不时和朋友出去聚餐旅游,享受生活。
小学的时候语文成绩很差,跟数学不在一个档次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在那种情况下我的梦想居然是当作家。上了初中以后语文成绩突然上涨,跟数学持平了。上了高中以后语文成绩又上涨了,档次比数学高了,这并没有让我很高兴,因为跟别人比,它们的档次太低了。而且每次语文考试写作文所用的时间都比别人多出一倍,分数还没别人高。
为了这个梦想我也尝试过写作。一开始我想写的有深度有内涵,在冥思苦想了一段时间后我放弃了,看着从我笔下诞生的非主流忧伤我了解到以我浅薄的思想写不出有深度有内涵的文章。既然无法写的有深度有内涵,我开始尝试写的有趣。为此我每天都去看笑话,笑话的确很好笑,但当我一握笔,那些好笑的笑话就从我脑子里跑出去,怎么追都追不回来,我想我是被嫌弃了。看来写得有趣也是行不通的,那么我就写的剧情丰富引人入胜吧,然后我打算构思一个绝妙的故事,我想这应该不会很难,只要内容离奇,情节百转千回就行。构思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还不如去写笑话,这难度实在是太高了,我踩着凳子都爬不上去。
种种事实表明我既没有天分,也没有耐心。于是我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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