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隙缝中的人

作者:栗子L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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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日之后,命运终结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还很小。
      难得在北京过秋天,不去香山怎么行呢。从前的时候,我也曾经搞来一辆永久的二八自行车,慢慢悠悠骑到山底下,然后混在穿中山装和改良军装的学生中间,一路说笑着爬上山去。可是现在刚出北京城,去香山的车流就把人堵在高速上动弹不得,要是不趁着清晨还没出太阳的时候出发,一上午都耗在路上。

      我是在山脚下看见她的。十二三岁的身姿挺拔的少女,像是一株抽条的小白杨,并没有什么女人味,只是浑身上下充满着年少的活力。她怀里还抱着一个不到一岁大的小婴儿,长得很可爱,来来往往的人都要看一眼。

      我一开始也是因为注意到那幼儿,所以才会把目光投到她身上。她轻轻抱着怀里粉嫩肉乎的孩子,时不时地在他脸上亲一口,嘴里还说着“弟弟乖哦”,然后那婴儿就张着嘴傻乎乎的笑,口水流了一下巴。她看起来很爱她弟弟。

      我忍不住掏出手绢想帮孩子擦擦嘴,他满嘴的透明口水,居然给我很可爱的感觉。不过少女看了我一眼,谨慎地把孩子的脸往怀里一转,然后微笑着礼貌地说:“不用呢,免得弄脏了您的手绢。”

      我还想说话,只见她眼睛一亮:“我爸妈过来了,先走了,谢谢您。”
      然后她抱着弟弟迎上一对夫妇,四个人亲亲热热地往公园里走了。原来她爸妈去买票了。
      我是被当成坏人了吧?那种在手绢上抹□□然后拐卖孩子的怪叔叔?

      我第二次再见到这个女孩,是在罗马。
      那时候她已经是十七八的模样。

      我很喜欢罗马,因为这座城市和我一样,拥有无穷无尽的静止的时间。满城挖掘不完的古迹,足够陪我到永远。

      因为亚裔的人在城市里很少见,又不是八月份旅游的旺季,所以在跑马场遗址看到她的时候,我是先注意到了她黑色的头发,还有手里牵着的小男孩。等她把脸转向我的时候,我禁不住微笑,似是故人来啊。

      她已经变成了美丽的少女。和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不同,短发留长,身型也婀娜起来。我并不是什么卫道士,所以大大方方地欣赏着她漂亮的曲线……腰肢纤细,小腿的弧度非常流畅,胸脯和臀部都不算丰满,但是微微起伏的样子正是少女最迷人之处。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认出了她就是香山脚下的那个女孩。

      也许是因为她的左眼角下面有一粒小小的美人痣,飞起眼风的时候,令人心头一酥。而且她的嘴唇长得非常饱满,亚洲女孩一般都会有丰盈的下唇,但是上唇一般都比较薄,而这个女孩的上嘴唇可爱嘟起的样子,真是令人想要亲吻这颗水蜜桃。

      我当然猥琐地上前搭话了。然后第一次感叹时间静止的好处,我们两个的年龄差距已经缩小了。当年的少女看我还觉得是奇怪的叔叔,站在十七八的女孩面前,我已经可以冒充面善的大哥。

      在旅途中碰见来自同一个国度的人实在好难得,她的态度比几年前友善很多,所以她耐心地听我介绍完了跑马场的历史,还有古迹挖掘时候的一些奇闻异事。她很认真地听着我说话,像是一块吸收知识的海绵,把每个字都印在了脑子里。这个姑娘的家教非常好,总是以诚挚的眼神注视着交谈中的对方,让人感到很舒服。

      我看着她漂亮的眼睛,还有那颗迷人的小痣,心里好像有一波春水在荡漾。后来她的父母拍完照片,我礼貌地问候,他们礼貌地回礼,然后就和我说再见了。

      我居然开始觉得惋惜。

      可能是很久没有浪迹形骸了,我此刻很想亲吻她微微噘起的嘴唇。

      我永恒的黑暗的夜里居然出现了一线光。她粉红色的嘴唇和脸颊,在我离开罗马之后,仍然难以忘怀。

      于是我在一个又一个十天里,出现在她的身边。
      我看着她和同学一起去西单逛街,试了一条很好看的裙子,鲜嫩的鹅黄色,很适合她,但是她看了看价签,还是没有买。我鬼鬼祟祟地在她离开后,让售货小姐给我把裙子包起来。看多了韩剧的售货员以为我要给女朋友一个惊喜,还替我免费包装了一下。

      我跟着她去海南旅游,她很喜欢喝当地的青椰子,可惜她父母说行李太重了,不要买椰子回去,看着她遗憾的神情,我糊里糊涂地背了一箱死沉的椰子回来。虽然椰子可以放很久,但是我一直找不到送给她的机会,哪怕我在她身边呆了一个十天又一个十天。最后我遗憾地把一箱椰子自己都喝掉了。青椰的味道不如金椰香甜,入口很生涩,只有淡淡清香,可是因为她喜欢喝,所以我一滴也没有浪费。

      我的女孩慢慢长大了,变成和我差不多年纪的,二十岁出头的青年。我觉得很幸运,她的身边一直没有出现男生。但是我也知道,这份幸运不会保持太久了。椰子和裙子,我一直没有送给她。

      我甚至精心设计过和她的邂逅。在她的学校里,我装作一个问路的游人,请她带我去他们学校著名的那道红门。和她一起步行的十多分钟里,我使尽了浑身解数,终于要到了她的手机号码。我又是得意又是伤心,我的傻姑娘这么好骗,以后不知道会被哪个混小子骗走。

      接下来的几天,我还约过她出来吃饭,逛街,她大概对我也很有好感,也一一赴约了。可是我第一次发现,我的永恒的时间,原来那么短。当我觉得这个姑娘对我也颇有好感的时候,那十天的周期也走到了最后。

      又是一个十天的周期开始,我站在同一棵柳树下,向她问路。
      我的姑娘以陌生人的眼光打量着我,然后很有礼貌地带我前行。
      周而复始。

      十天又十天,我便像困在迷宫里的蚂蚁一样,来回打转。我开始痛恨这永恒。只存在我生命中的永恒没有任何意义。我每隔十天就要向她问路,她,以及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任何其他人,都没有发现有什么古怪的。在他们像流水般奔腾的生命中,我便是一颗小小的石子,每一次都是第一次踏入这条湍急的河流。

      我不敢让她爱上我,甚至只是简单地记住我。
      打破这永恒的方法,就是让我在这个世界留下痕迹。然后,我就像一只粉笔那样,只要写下了字,就会变成粉末,消失在这世间。我还不想死呢。

      在对她做了三十次自我介绍之后,一年已经过去了,绝望的心情像一张网,捆得我越来越紧。于是我把背包一卷,像逃命一样又去了埃及。

      金字塔丝毫没有变化,尼罗河的水也还是那么混浊。我在甲板上日复一日看到的,也是同一轮血红的太阳。然后我面对夕阳又一次泪流满面。

      我感到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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