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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潮湿的快要发霉的空气阻拦着马车的前行,缰绳一紧,马匹滞了一下,继而停在路口正中央。
威尔逊伯爵先行用手杖撑住肮脏得发黑的麻石地面,小心翼翼地跳下来,转过身,迎扶一位拥有软浅金发的贵族少年下车。少年衬一件折襟金线缎衬衣,长长的袖口花边落出来,上面镶着一圈细小的琥珀石;呢绒夹衣下端垂着链条和念珠,还有玛瑙、翡翠、珍珠和各色宝石;驼色的短罩也绣制精良。
少年下了车,并未去理睬伯爵,而是将目光移向那路。能够见到争吵得面红耳赤的商贩、吆喝着将肉甩向案板,将手中的汗水一股脑抹在猪肉上的屠夫以及被扭住了手胡乱咬人痛苦挣扎着的小偷,野兽嘶嚎般的悲鸣惹得人心烦。不远处的地面上堆着丢弃了的腐烂碎肉,偶尔飘散来腐臭气味,不知从哪来的流浪狗相互撕咬,只为争抢到一星半点儿的臭肉。坑坑洼洼里还积着水,陷入水洼中的房屋墙面剥蚀得像被脏水泡烂的纸张。整个街道灰暗无光,令人作呕。
少年面露厌恶地打量此处,胸前的家族徽章映射他眼中鄙嫌的光影。他扬起头问伯爵:“这是哪里?”
伯爵正在脱大马士革呢大衣,银线滚边短上衣反射着光华,他摘下波乐帽,脸凑到少年耳旁。少年一直盯着伯爵可笑的紧身裤与尖头鞋,但当威尔逊的嘴唇张合后,他猛地抬起头,由面无表情变得愤恨与轻蔑,指尖因怒气而颤抖着,指向道路。少年面部布满不可思议的表情与伯爵对视,同时,他的声调也较以往提高不少——
“...贫民窟?!”
“是的,公爵大人,您那受宠的小鞋童他欺骗您说他来自不知名的美丽小村庄,但是您看,他的出身是如此卑微,他的行径是如此卑劣。他来自贫民窟。普洛斯佩罗公爵您,受他的欺瞒还要到什么时候呢?本着这样想法的我,只好擅自带您到这里来了。”
普洛斯佩罗显然有些惊讶。他用左手摩挲着右手拇指上暗青镶族徽纹指环,那是身份的象征。所有人都应该拥有自己的身份,除非他不该为人。
待快要赶回公爵城堡,已近黄昏。自从国王授予普洛斯佩罗家族世勋开始,这座城堡,这块土地,就成为家族的荣耀,一直延续到第四代——勃蒙特.普洛斯佩罗,也就是这位十五岁的少年这里。
由于是盘旋山路,勃蒙特独自骑着一匹英种马前行,远远就望见管家、女仆以及鞋童守候在浮框旋花铜门前。一切归于寂寥,护城河畔的吊桥缓缓拉上。勃蒙特翻身下马,将马匹交给仆人打理。
“老爷您回来了,”管家微微躬身,“查理,老爷的靴子该整理了。”
查理上前迎接勃蒙特,蹲下身来细心的为他擦拭靴子。
“老爷与伯爵商谈,一定很累了吧。我马上就整理完,请您稍等。”
勃蒙特低下头俯视着为自己擦鞋的查理,突然一阵嫌恶,一个恶作剧般的想法出现在他的脑海中。等查理擦拭完,勃蒙特大步走向花坛,将两只脚深深陷入赭红色泥土中,用力拔出,靴上沾满泥水和大块泥石。公爵得意地扬起了自己的靴子,并且紧紧地盯着鞋童的脸庞。
查理连忙将自己的鞋子脱下,也将勃蒙特的靴子褪却,用新的绸布包裹勃蒙特的双足,擦净。
“老爷,赤足极易划伤,”查理将自己的鞋子放置在绸布前,“我明白您不会穿下人的鞋子,但还是恳请您穿上它。”
“查理,这双靴子是男爵赠物,据说是东方所造。那么它就麻烦你了。”勃蒙特像是没听见鞋童所说的话,自顾自走向前厅,赤足。
查理不知所措地站在门口,目送主人的离开。
夜幕驾临,偶有犬吠。
勃蒙特停倚在卧室窗边,怔怔的看着远处的家族墓园,那儿一大丛白玫瑰正自园中攀出。
查理按平常一般为勃蒙特解开里层宽大的阔花边袖短衬,黑曜石衣扣打磨的恰到好处,莹润而极富深邃光泽。
“查理,你还记得当初在山脚路口那儿初次遇见么?”
“记得的,老爷。”
“六年了,那时父亲还没有带他回来...看看现在,我们的面貌都已经有了很大改变,你却依旧寡言少语。当时你蹲在树底,棕栗发不知因为几天没洗浴而纠缠成一块,就像顶着灰色土块,连本来发色也已看不出来。仆人们想要赶走你,我却将你留下来了...查理,看这徽章。”
鞋童的目光移至外袍前,银质徽章冷光闪耀。雕刻着的人,他显得痛苦而无助,因为玫瑰花藤自脚踝纠缠至颈部,勒紧他的喉咙,他试图用双手掰开喉前藤蔓,尖刺却深扎入他的皮肉中。
“阻我者必予窒息,叛我者定使魂离。”勃蒙特诵念族训。
“您曾提起过。”查理将丝质睡袍披在勃蒙特的身上。
“对,我们曾经无话不谈,直到父亲领着那流浪儿回来,告诉我他是我的哥哥。私生子竟然因为未能得到父亲的照料而有权利继承爵位,这难道不是最值得被嘲笑的事吗?”年轻公爵扣好衣物,顿了一顿又接着说:“他不仅酗酒和赌博,还妄想代替我霸占本属于我的地位。”
公爵猛然将鞋童按在墙壁上,壁炉里的火光不停晃动,又像是兴奋又如同悲伤,最终公爵的表情略显狰狞。勃蒙特靠着查理,在他的耳际低语:
“查理,他把我锁在阁楼中,尽他所能的虐待我,我的全身布满伤痕。也许那晚仆人听见了我的呼救,却没有人来解救我,因为他会比我更适合当主人。之后他说,那不过是从贫民窟里带来的陋习,难以更改。几天后他又故伎重施,变本加厉的对待我...我恨他。”
“可您从来不曾对我提起,而我也没听到任何声响。”
“不,你被支开了,而我又怎能开口诉说?后来他失踪了,查理,你明白吗?他再也不会夺走我的一切了。”
“失踪?”
“有人说他那晚喝了酒,然后巡警们发现河边躺着他的外套,于是他们断定他醉酒跌下了河。后来他们打捞了许久也没有找到尸体,于是他就这么失踪了。查理,你见过他几次?”
“四次,老爷。”
“你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也许是因为你那时才七岁,记忆不能到达太久远的事。”
“...”
“虽然话是这么说,倒不如换个说法。听说他在贫民窟里还有一个小兄弟,那孩子六岁离家后再也没回来过,有人还记得他的发色,栗色偏棕。”
“老爷。。。”
“查理,是你把他弄回来的,对不对?”勃蒙特每个字都咬得很重。
“...”
“以往我对管家和仆从毫不信任,以为只有你对我忠心耿耿。查理,我并不想伤害你,可你得离开。”
查理闻言有些木然,褐色瞳仁隐在长而密的睫毛下,脸则被阴翳遮住看不分明。
接着他僵硬地打开房门离开,而公爵则独自躺在床上。两人以往重叠的身影已被各自藏有的心思所取代,什么人又能确切的说,这是谁造成的呢?没有告别即是告别,那双已被洗净烤干的靴子,安静地躺在查理房间的窗台上。
勃蒙特将它们丢入了鲜有人往的地下仓库,任它们积满灰尘。
那双靴子重见天日是在七年后。
二十三岁的公爵已经成为一位非常出色的继承人,从此家族的荣誉不再是死物,而是他,勃蒙特.普洛斯佩罗。他渐渐变得果断,手段狠辣并且冷酷,好似侵略者的铁蹄,无情,看待一切时眼中都带着不屑。后来连伦敦的天主教会也将他视作上宾,他们共同策划盘算着吞并穷人的居住地。
不久黑暗开始笼罩着伦敦,贫民窟已经成为死亡的代名词。人们接连受着一种疾病的折磨,但这个只允许理发师和医生开刀行医的时代,贫民窟里的人请了理发师为病人进行他们所认为最正确的“放血疗法”,病人接受治疗后不久便离开人世。人们开始相信这是上帝给予人们的天罚,教会成为了有钱人与贵族的聚集地。再看穷人,乱葬岗与入海口,甚至是泰晤士河旁,满布残骸,残骸下深埋着成千上万的尸体,疾病迅速蔓延。
普洛斯佩罗公爵见识长远,立即下令封锁城堡。很快,大批的灾民涌来,却根本无法撼动这铜墙铁壁半毫。灾民中有些人的指甲和指间开始发黑,大腿内侧溃烂他们被架上火架烧成灰烬,公爵却在城堡上饶有兴趣地观看。
天主教会宣传着各种谬论,本该习以为常,却是听了才知不堪入耳。已沦落成为赌场打手的二十岁年轻人查理,皱着眉扶着父亲离开。
“神也好,上帝也好,都是怀着救赎的心来普济众生,可我们穷人从来没有为着这儿做过什么贡献。我们留在这让人们变得低俗,又玷污王都,本来就该消失,但主仁慈,让我们还在。我们一无是处,又怎能妄想赎罪呢?”一位穷人打扮人劝导着进教堂的人群,查理一眼看出那不过是一名低级牧师。
查理扭过头去,假装什么也不知道,回家的路还有很远呢。
苏格兰人进攻英格兰,城未攻陷深陷疾病,差一点死绝。不久后他们从英格兰人那里听说了这病的名字——黑死病。
广场上被架起的女巫极力辩解,大街小巷不祥之猫被赶杀殆尽,人们近乎癫狂。
再过三天,正恰好是礼拜日,教堂大门却严密封好,公爵受邀至会客厅。查理为了帮父亲赎罪拥挤至门口,冲撞了牧师,被抬走时他见到了公爵,他们对视了一秒。
这一秒后公爵将头偏回,查理被前来赎罪的人流带走。
高高在上的公爵有片刻的局促,向来弯腰顺眉的鞋童从容不迫地逼视。主教依旧滔滔不绝,勃蒙特什么也没听进去。查理回到家中对着父亲的尸体跪下来,医生告诉他,他也染上了黑死病。
勃蒙特径直骑马回城堡,老旧的地下仓库灰尘满地。锦衣与宝石被丢掷一旁,公爵独自翻找,他的余光瞟到一捆绳子,那困绳子曾被它用来勒死那醉酒的无赖,欺侮过他的家伙现在正躺在墓园的白玫瑰花丛下。
查理将烛点燃,火这样绚丽妖冶的东西应该更宏伟一些。
公爵就像发了疯,散落一地的贵重物品被扬起的灰尘染脏,他毫不在意。
十三年前。
“勃蒙特还不回来吗?”七岁的小鞋童揪着管家的衣角。
“你应该尊称为少爷。”管家转过身去吩咐女仆。
“那就——我去找少爷!”
.......
“查理,我那捆绳子呢?”园丁叼着烟,烟灰掉落在他的皮鞋上。
“...我拿去绑东西了...”
————————————————————————————————————————
“查理,少爷他要从墓园回来了。他已经成为了这座庄园的继承人。”管家对他说。
“不,先生,不是少爷了,该尊称老爷。”
明明还是稚嫩的孩童,明明还是在应该得到欢乐的时刻,一切却趋于遗忘不再相似,不复从前。为什么人的一生欢乐总是难得?背负秘密对人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可是一旦背上了就会遭遇到痛苦,这些痛苦有时来自自己,有时又是他人给予的,难以背负却不肯卸下,到了卸下的时候反而会觉得悲伤难过以致于难以适应。
如果当初不曾与那个人打交道,毫无交集,就不会认识公爵,命运会不会不一样?结果一定不会像这样,但是永远也不可能同普洛斯佩罗相遇。人终究会葬身在这个世界里,无论过程如何,无论贫穷或富贵,可死去也好活着也罢,我只不过是想要这样的生活,想要一直留在勃蒙特的身边。只可惜我们现在的关系却已不能够再说是朋友。
公爵找了一个下午,还有一个漫长孤寂的夜晚,旭日初升,光的寒意未散,公爵抱着靴子在层灰中惊醒。
当他到达时,黄昏天际,凄迷动人。贫民窟中孤立的破房已不复存在。暮色正是浓郁时。
公爵冷眼盯着废墟,手中拎着那双靴子,手一扬,将它砸在炭堆里激起厚厚的黑尘。他转身离开。
勃蒙特知道,当新的黎明临幸人间时,这里不会再有那鞋童。
回到庄园,白玫瑰依旧攀附着锈迹斑斑的黑铁护栏,墓园掩在夜色中显得冷清。
泪与笑皆埋葬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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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就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想法,masaka是我推理小说看多了所以就写了一篇清水均沾不问H的文?本文尽量按照历史原貌下笔,所以请千万不要吐槽人物的衣着以及环境(光速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