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死后灵魂出窍看到的世界是怎样的?善恶一线之隔。
纯属虚构涂鸦之作~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都市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耽美,灵异,灵魂出窍,轻小说,短篇

一句话简介:求风声休笑我太可笑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1322   总书评数:2 当前被收藏数:12 文章积分:1,113,107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纯爱-近代现代-惊悚
  • 作品视角: 主受
  • 所属系列: 轻风夜语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10868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已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本文包含小众情感等元素,建议18岁以上读者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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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笑

作者:只是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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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我不是故意的。

      我只不过,想开个玩笑。

      *

      一辆小货车呼啸而过。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知道刚才的做法有多危险吗?”

      “……”什么啊,我又没想怎样,不过是往她脖颈里吹几口凉气儿,又没想着让她被车撞什么的,唉……话说回来,面前这位喋喋不休训斥我的大叔究竟是谁啊,自遇到他到现在一个月了,我还不知道呢。

      “我问你,你到底是不是故意的?故意想害死那女的?”

      我撇撇嘴,不禁朝地面望去。男生撇下车子,已经把那个女生从地上扶起来了,刚才她一脸愉快地坐在自行车后架上唱歌来着。

      “我跟你讲,如果杀了人,就没法投胎了,自杀也是一样。”

      “我嘛,就是想恶作剧一下,不是成心的。就算……真的不幸给车子撞了,那也是意外,是她运气不好而已,我无心的嘛。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同罪那还了得?”

      “我说你啊——”大叔指着我的鼻尖无奈地叹了口气。

      “那可是人世间的法律条文。我们现在不属于那里了,忘了吗?鬼魂害了人命会加重自身的罪业,业力越是深重便就越难再投胎转世,懂吗!”

      “这个,”我不耐烦地抬手挠脸颊,可手指却穿过了透明的脸颊,哎呀,又忘记了,我的实体已经火化烧成灰了,现在存在的仅仅是……精神体,灵魂吧,反正就是这类超自然的东西了,“大叔你口口声声说的业力什么的……太深重就会下地狱?真的有地狱啊?那天堂肯定也存在喽?在你当鬼魂的这几年里,见到有人去过啊,天堂或者地狱?”

      “没有。”

      “切!那你还这么言之凿凿?”

      大叔盘腿悬空而坐。“我并没碰到许多……许多死去的人的灵魂。虽说都是鬼魂,但彼此也不一定就能看到对方,嗯,大概频率相同才能看得到,好像是和磁场啊,气场啊那些有关吧,但凡生物都有,什么生物磁,生物电的,我仅仅知道有这些词儿,太深奥的学问可就不懂了。你在学校也学到过吧,每个人生前身上散发出来的……应该说是气场吧?都不同,死后也是,反正气场什么的频率同步就能看到对方,比方现在你和我这样。”

      什么啊!被他这么一说,我心里好生沮丧,偏偏和这么个中年大叔气场同频率!为什么不是和健康活泼的女孩子啊?做鬼都不得风流,真不幸,我可真不幸哪,年纪轻轻就死了也就算了,死后还要终日面对比班主任还啰嗦的欧吉桑,死了都不得清净,拜托快点判决我吧,要么放我去投胎,要么让我下地狱去,总之尽快就好啊,不然我一定会被烦死!噢,我已经死过一次了,哈,还能再死一次吗?反正,怎样都好,我真的不在乎,怎么都无所谓。心里抱怨着这些,突然想到一件事:

      “喂,大叔,你一共遇到过几个,死后的人。”

      “算上你的话,四个。”

      我点点头。“那他们呢?我看不到啊,因为气场不和?所以其实他们都在周围的,只是你能看到而我看不到?”

      大叔摇了摇头,“你能不能看到我不知道。不过,他们都已经消失了,就这么在我面前消失了。”

      “啊?”这倒勾起了我的兴趣,“详细讲讲看。”

      “究竟去哪儿了别问我,这不是我能猜到的,只是时辰到了吧,就都去投胎,重新做人了。生前都是普通人,或许也有人去了天堂,至于下地狱估计是不可能的。”

      这位相貌平平,一脸老实相,白衬衣黑西裤的大叔真是个心地善良的老好人啊。“那,你怎么还在啊?”

      “时辰没到嘛!”大叔颇有些嫌弃我愚钝似的说道。“几时几分能获得重生可不是自己说了算。”

      “可你就不觉得不公平吗?已经这样游荡了四五年了,还没到时辰这种事……”

      “那也没办法!可能我生来身上背负的业力就重吧,虽说不觉得活着的时候做过什么对不起别人的事,不过好像也没给别人多大帮助,哈哈,庸庸碌碌活了几十年!对了,我常常去寺庙听和尚诵经,这样有助于减轻业力,你也一起来吧!”

      “不,谢谢您的好意,不必了,真的不必了!”听和尚诵经,还不把我无聊死!“大叔,你怎么死掉的?”

      “咦?你不知道?我没说过?”

      我摇头,“你从来都没说过嘛!年纪大了忘性就大嘛,真的没说过啦。”

      “噢,那现在告诉你。我是被人杀死的。”大叔语气平静地像在说“吃过饭了”一样。我不由得屏住呼吸,被杀的?!这样的老好人也会和人结怨?难以相信啊。

      “记得那天啊,我和往常一样,从公司下班拐进S路右边第二条胡同,为了从小卖部拿当天的晚报。小卖部的老板娘和我很熟,总会留一份报纸给我。我拿上报纸,和老板娘笑着道别,然后一转身——一把刀就扎进了这里,”他指着胃部,“喏,就差不多就是这里吧,接着又在我身上连刺了几刀,我甚至连对方的脸,是男是女都没看清楚就失去意识了。”

      这也太……我感到愤慨,不由得激越起来。“那你岂不是没有任何过错?无缘无故就这么死了,没想过要讨回公道吗?!”

      “公道啊……”大叔抬手像是在抚摸头顶上已有些稀疏的头发。“坐下,你先坐下。怎么这么爱激动。”

      “据说那个杀我的人是个精神病,脑子有问题,家人一时疏于看管,不知他拿着菜刀出门了。我走霉运,被他撞上了。唉,要不说‘世事无常’呢。”

      “原来是psycho啊。”我顿时泄气了,精神有障碍者杀人就不能按照正常人犯法的程序处理了。可也不能就这么认倒霉吧,这可是条人命哪!

      “你说什么?赛什么?”大叔似乎不懂英语,大概以为是句骂人的话吧。

      “没,没什么。那最后是怎么处理的,这件案子,就算本人因为有病不能承担责任,那家属总该负责吧?法院最终怎么判决的,你没去听听?要是不满意,觉得不够合理,就利用身为鬼魂这一点去吓唬他们!不能让他们逃避责任!”

      “嗨!”大叔一拍腿站起来。“死都死了,还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给再多钱,或是我真的把那个精神病弄死了,我还不是一样无法复活,我也有家人,无论怎么赔偿也弥补不了他们的痛苦,有用吗?死人就别再搀和活人的事了!法院是判决了,但我没去,不忍心面对亲人的眼泪呀,下辈子有缘再聚吧。”

      “哎,世上若都是大叔你这样的人多好,那一定太平多了。”我仰面躺下,天空真蓝,和以前站在地面上看到的天空一样高远。

      “倒是你啊,总是满口公道、公平的……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爱计较吗?”大叔俯视我道。

      “别总想着利用现在的状态去吓唬人什么的,对你没好处!”

      “知道了,知道了。我刚才真不是成心的啊。”

      “往下我要去寺院待一会儿,净化心灵。你来不?”

      “不了,我还是去电影院吧。”

      大叔轻轻叹了口气。“记得我告诉你的话啊。”说完,他就飘飘忽忽离开了。

      *

      我是怎么死的?车祸还是被人误杀?

      任凭如何努力也想不起来。想到深处头就开始痛。死了居然还要遭受疼痛,这算哪家子的事?看来鬼故事里写的死了就没有任何感觉了这些都是胡编的。

      既然想不起来,就先回忆下生前的过往好了,兴许能借由某件事的触动记起死因哩。

      我出生在C市城郊,十几年前郊区还没进行现代化改造呢,不算城里地方,感觉上和现在的偏远山区差不了多少,家家户户都住平房,院子里养着猪啊,羊啊。

      我不大记得我的亲生父亲,毕竟两岁以后就再没见过他。妈妈说他是得病死的,长大些才从亲戚口中得知其实是和城里的女人跑了——究竟是不是和女人私奔倒没有得到证实,但嫌家贫逃脱承担养家的责任和义务是真。我曾想过,倘若有一天这个人衣冠楚楚出现在我面前我也不会认他,心里过不去那道坎儿,什么呢?良心呗。即便他忏悔并想做出弥补也不可能改变曾经抛弃妻子的事实,没办法就这么原谅他。转念又觉得,这仅仅是因为我还太小,若再过十年八年,恐怕未必能坚决地拒绝,良心是重要,可能当饭吃的终归还是现实利益。这么一来我郁闷了,就像拽着绳子的两端拉扯一样,一边是良心一边是现实。不过这个心结已经解开了,再不必为此烦恼,借由我的死亡——方法真够讽刺的,已经没有将来的人还权衡良心和现实哪个更重要不是很可笑吗?前段时间想过去看看他,嗯,我的亲生父亲。虽说和家里断了联系,可从一些亲戚的话里还是能推断出他可能去的地方,现在的我想要远行可是再容易不过了,既不用吃饭也不会劳累,更不用介意别人的眼光——他们根本看不到我,不眠不休地找人,相信总会找到,但想想觉得太傻太无聊以至于放弃了。我和妈妈没有度过太多年苦日子,而且后来还拥有了安稳的生活,所以心里的怨恨并非特别深,不想诅咒、吓唬他,说实话我不想变成害人的怨灵,只是出于好奇想看看他究竟怎样了就大费周章飞来飞去的实在不值得嘛。

      下面说说我现在的父亲吧,也是多亏了他,我们才有了安稳的生活。经人说媒,八岁那年妈妈带着我再嫁,一同搬进了C市,住进继父的单元房,组建了新的家庭。

      继父这个人呢,也是个老好人,神情和大叔有点像,个子比他要高,在人前很是腼腆。眼神中总是带着怯意,像是在害怕这什么,一副惊弓之鸟的样子。

      继父也是再婚的。他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因为三岁的女儿发生了意外,无论怎么尝试也无法再和前妻和睦相处,最后不得不选择离婚。当年那件事,好像发生在一个周末的下午,当时前妻上街买菜,由于是休息日,继父喝了些酒,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看着看着就睡着了,丝毫没有觉察三岁的女儿自行走出了家门,下楼梯的时候绊了一跤,不幸滚落下去,后被邻居发现,尽管马上送往医院,却没能抢救过来。此后的一段时间里,继父和前妻一直在互相指责谩骂的梦魇中度过,冷静下来就满心沮丧,真的没有办法继续了。结婚前,妈妈特别提醒过我,这件事以后绝对、绝对不可以当着继父的面说半个字,生怕再刺激到他。

      继父对我们特别好,对我更是视为己出——本该庆幸感恩的,可我就是和他相处不来。不是讨厌他,心里满怀感激,毕竟是他给了我们温饱的生活,我得以在城里上学,但心里的那种感觉……该怎么描述才好呢?

      关于孩子的事,我自然没资格说三道四,瞎评论。我没当过父亲不能切身体会什么叫做“丧子之痛”所以才能轻描淡写冷酷地觉得:那场意外不是任何人的错,孩子以后还会有的。就像大叔说的“世事难料”,他本人和我更是验证了这句话。可爱的女儿突然没有了固然伤心欲绝,可是真的要这阴影持续一生吗?

      *

      “怎么,还没想起来呢?”

      我懒得答话。

      “说不定啊,”大叔和以往一样盘腿而坐,望着天空说,“想起来的时候就是你该消失的时候。”

      “嗯?你说死因啊?根本没关系吧!大叔你不是记得很清楚,可依然还在这人世间上空游荡哩。”

      “这……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嘛。也许你想起来了就能投胎,而别人就得因为别的什么才行,不一样的。再说,投胎怎么都要过了‘七七’吧,你还没到时候呢。”

      “你回过家没?想知道的话,回去看看不就行了嘛。”

      这倒是。我不是没想到,只是不想去。这一个月里,我哪儿都去,唯独不去家和学校,躲得远远的。和大叔一样,不想面对亲人朋友的眼泪。尤其是妈妈。不过她呀,会坚强地撑过去的,妹妹还小呢,需要她。对,我还有个感情很好的妹妹,马上就小学二年级了。反正……都会过去的,没有我,世界也不会完蛋。没有谁地球都照样转,四季照样交替,昼夜更迭一如既往。

      其实不想回家,还有些别的原因。我想逃避开。

      “大叔——鬼不怕阳光吗?大白天的,我们堂而皇之待在这里晒太阳,怎么想怎么荒唐嘛。”看来鬼故事果然都是胡编的,什么鬼魂只能在夜里阴气重的时候现身,一见日头便灰飞烟灭,根本不靠谱!

      “怕阳光的那是僵尸!还有,那个吸血鬼也怕吧,就是住在外国古堡里那种,听说还怕十字架?”

      “早不怕啦!”僵尸也不怕好么,游戏《植物大战僵尸》就分为白天模式和夜间模式。

      “这怎么讲?你知道的挺多?”

      “如今的吸血鬼啊,早就进化啦!哪还能和几千几百年前的老祖先一样!阳光,十字架根本不值一提,顿顿大蒜拌饭吃得有滋有味,怕个鬼啊!说不定啊,这会儿街道上就有呢。”我指指下面商业街,“没准儿人群里就混有那么一两个如假包换的吸血鬼,正打算寻找目标食物哩。”如今吸血鬼可是热门话题,各种小说电影作品可火了。

      “真、真的呀,你说的这些?”大叔竟面露些许惧意。“难不成,你见识过?”

      不是吧,鬼魂怕吸血鬼成何体统?况且吸血鬼只能吸活人的血啊,都死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啧啧。于是我故弄玄虚地说道:“现在的吸血鬼也不是不喝血就活不下去,也吃我们的食物,还相当会享受美食哩,至于吸人血嘛……只当是一种情趣吧,高兴了就吸吸,不吸也不会死。啊,说不定还有其他妖鬼混在人间呢,像是狼人啊,饕餮啊,反正外表早就进化得和人类差不多了,估计数量还不少呢。”

      “那这世界上岂不是全是妖魔鬼怪了?”大叔似乎明白过来了,我不过是忽悠他呢。

      “哈哈哈!”笑够了,我说:“难说呢。不然像我们这样的存在该如何解释,嗯?如何运用科学的、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合理解释?既然灵魂可以存在,其他的妖魔鬼怪也有存在的可能性吧。”

      “这……这……”大叔一时语塞。哎呀,这么轻易就被唬住啦?

      “唉,放心吧,我骗你呢!我说都是我从漫画小说里看到的情节,别当真啊!当真可就不好玩了。”

      “这种事能拿来开玩笑吗!”出于尴尬,大叔只冲我来了这么一句便转过身去不言语了。

      果然思想上的代沟太深了。这大叔想必相当迷信吧,大概从小常被教育那些……“鬼神的事绝不可以乱说,不然会招来报应”的观念。想想也难怪,我今年才十七岁,他的样子怕是四十七都有了,三十年的差距哪。如今的年轻父母相信那套的越来越少,哪还会拿来教育孩子呢。

      大叔不说话了,那继续想我自己的事好了。

      继父的单位我只去过那么有数的几次,不太了解他工作时什么样,以及在同事眼里的形象。但还是可以大体猜到:醉心工作,态度认真,说少做多,不好是非,应该是个好员工和好同事。恐怕正是因为工作分散了注意力才使他没患上抑郁症,不过我觉得只是程度轻重的问题,在我眼里他踩在抑郁症的边缘。

      他看我的眼神格外小心翼翼,生怕一个没留神我就出点什么事似的,俨然把他女儿夭折的事折射在我身上,惊弓之鸟这个形容再贴切不过了。一定会有人说,有个如此紧张你的继父有何不好,去看看那些被继父继母虐待的儿童吧,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知道,这些我明白,但那些人不是我,我的感受只有我才清楚。像我们这样思想保守的家庭是不会接受去找心理医生咨询这种事的,潜意识里总将这个和神经病、疯子划等号,抗拒抵触,继父和母亲不会将心理创伤、打击视为一种病,谁心里没点心事,没点想不开的,他们始终这么认为。如果能够及时和心理医生沟通的话,我想我的性格也不会如此吧。

      记得小学六年级某天放学回到家,父母都没下班,家里的饮水机空了,我想自己烧壶开水来喝。拧开煤气灶没多久,继父带着妹妹回来了。当时看到厨房里的光景时的表情,至今想来我仍深感恐惧,那是一种仿佛深夜在乱坟岗醒来看到周围满是孤魂野火,极度惊惧而面如僵尸的神情,幼小的妹妹也感觉到了不寻常的气氛,吓得哇哇哭起来。十岁那年妹妹出生后我本以为继父的注意力会有所转移,当年的创伤也会有所减轻,我想错了。被拨到地上的水壶,瓷砖上冒烟的热水,煤气灶燃烧的火焰映照着继父的脸膛,我浑身不停地打着冷战。

      那之后我学乖了。不,是学得更乖了。除了偶尔为了妹妹和附近的孩子打架,我都是左邻右舍口中听话孩子的榜样。以后看到爱欺负人的孩子走近,我干脆带着妹妹躲开,尽量不和他们起冲突。

      妹妹有时也会忍不住小声对我抱怨,说爸爸和其他小朋友的爸爸不一样。我笑着问她,究竟哪里不一样啦?其实我心里明白。她答说不上哪里,反正就是不一样!我只安慰她也许长大以后就不那么认为了,小孩子不用想太多。更多的是在安慰我自己吧,但愿长大以后就不同了。

      脑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我霍地站起来。莫不是因为这个自杀的?负面情绪和心理压力积累地太多,又碰巧遇到点烦心事,比如考试成绩不理想,和同学不和这类消失,然后就想不开了,冲动之下——

      “怎么了?你这是咋了?”大叔疑惑的扭头问我。

      真的是这样?!难以置信。那我又是用什么方法死的,上吊,割腕,跳河,还是跳楼?跳楼……等一下,有什么触动了我的神经一下。

      不对,哪里都不对劲。我不可能寻短见。大叔可是说过了,自杀者会下地狱,受到惩罚什么的,可我还在人间浮着呢,也许是时辰未到?

      “和你说话哪!你这到底是怎么了?一惊一乍的。”

      “大叔!”我坐到他身旁,“刚刚我好像……好像想起了一点点……”“关于你的死因?”大叔很快接话。

      “嗯。”我点点头,又略微歪了下头,“但又觉得不能相信,仅仅有那么一点可能性吧。”

      “依我看哪,你这么在意,就赶紧回家去看看,弄明白了不就痛快了,何必非得自己苦苦思索呢。”

      “哪都想去,就是不想回家。”我叹了口气,径直仰面躺倒。

      大叔舔了舔嘴唇,沉吟片刻,小心地问道:“小子,你家是不出了什么事?”言外之意,抵触回家是家里有不愉快的事吧?

      “没有,”我对着头上的蓝天眨眨眼,“我,我妈,继父,妹妹,一家四口过着虽不很富裕却安稳的日子,小摩擦当然有,不过基本上和和气气,没啥矛盾冲突,如果没死,我会继续在那个家里生活很久。”我在撒谎,心里打算好了,高中一毕业就去外地上大学,管他二流还是三流的学校,只要是外地就行,越远越好,远远离开这个家,躲开继父,毕业后留在外地工作,还有不到一年,我已经是高三生了。看吧,刚才的假设果然不成立,再过不久我就能躲开了,何苦非寻短见不可?

      “继父……你跟他处得不好吧?不是亲生的,毕竟生分哪……”不等大叔说完我连忙打断他,“他人很不错,宽厚善良有责任感,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没有不良嗜好,是个和大叔一样的老好人,就连长得都像。”拜托,千万别说这个,我不想和任何人讨论。

      *

      阴影和不幸一样,都是会传染的。

      我无形中被继父心中的阴影传染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负面情绪越积越多。可是,和地下的岩浆不同,是压在水下的火焰,既不能充分燃烧也没有爆发之日,只是日复一日积攒下去。妈妈和妹妹大概也被传染了,不同的只是快慢和程度深浅。我们的家庭,表面上和普通的和睦家庭一样,可终究只是表象。世上到底有多少和我家大同小异的家庭存在呢?

      一个性格直爽乐于助人的人某天因为喝了酒情绪激越之下不慎失手打死了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而有的人表面上总是笑盈盈,脑子里却总想象着如何将他厌恶的人碎尸万段的画面,却不会受到任何惩罚。究竟哪一个更邪恶,更应该受到惩罚?是不是只要没有外在行动,那么一切都好,根本没什么大不了的,内在再怎么肮脏下流,只要没有表露出来就是好的,善良的?怎么也想不出答案,却又放不下,这里面好像有什么在提示着我……喏,要是有个宗教信仰也许可以释然,看来我的确需要去听和尚诵经。

      再也不必为写不完的作业,答不完的考卷烦恼,不用再和看不顺眼的同学碰面,听讨厌的任课老师说话,想玩什么尽情玩,这是我生前梦寐以求的,现在我也确实在这么做。

      我是这个世界的透明人,是不是挺帅的,透明人耶!一个月里免费看了近万元的电影,一场接着一场看,整个C市的电影院都被我逛完了。再不必介意商店奢侈品、国际大品牌专柜的店员的眼光,尽情嘲笑那些明明没啥品位却卖得贵上天的皮包,衣服,再把心甘情愿掏腰包的暴发户讥讽一顿,真爽快,哈哈哈!这算什么,我还有很多很多更大胆更夸张的事想做呢!转念又感到空虚和无聊,任何有形的东西我都触碰不到啊,摸不到也拿不起来,地上面活着喘气儿的家伙每一个看得见我,如果没有大叔,我就是孤身一人,可能还是全宇宙最孤独的人。

      “小子,你这么年纪轻轻倒是真想得开啊!”

      “想得开什么?”

      “这么小就不幸过世了,我以为你得不甘心,每天要死要活哩。可看你是乐得享受啊。”

      “大叔你还不是一样,总一副心静如水的态度。”

      “我都死好几年了,早就认了。你不是啊。”

      “嘁!我不是一早就说过了,死都死了,还有什么甘不甘心,大叔不是也教育过我,啊,再怎么折腾也不可能复活。所以,随便吧。我呀,现在可是开心着呢,活着的时候不敢,不能做的事现在轻而易举,随便干,多好,是不是?”看,我又在逞强说谎了。我只是习惯了忍受无奈,顺理成章接受下来,爆发不出来,并能把相反的、豁达的一面自然而然表现出来而已。久而久之都成特技了。

      “世界这么大,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降生同时有人死去,为何我们总见不到同类啊?”

      “我解释过了呀,气场问题嘛。”

      “气场合拍要求这么高呀?”

      “嗯,大概吧。”含糊其辞的答案。

      “喂,大叔,你说的这些理论,是告诉你的?阎罗王,还是阎罗王的使者?”

      “嘿!”大叔不大高兴地瞥了我一眼。

      “那就是,你自己琢磨出来的?”

      “那,那又怎么了?”大叔有些尴尬。

      哎呀,我又没有想要轻视他的意思。“啧啧,要是你能把这些结论发表出来,在世上肯定能引起轰动的!”

      “你说这个有什么意思!”

      “是呀,是呀,我又给忘了,活人的事跟我们没关系了哈。”

      “干吗,又要去听佛经啊?”

      “我和你啊,话不投机!”

      “OK,OK,那就去吧,去吧。走好,不送哦。”

      今天礼拜几了?日期对我来说没有半点意义。头上的天色阴沉,估计会下雨。一场秋雨一场凉,冬天的脚步又近了。

      街上这些行色匆匆的人,是否在担心挨雨淋?呵呵,这样倒好,一下雨啊,就看不到那些讨人厌的情侣了。突然,有什么震荡了我的全身。

      情侣……为何让我这么排斥?一周前被我戏弄的女生摔下自行车后架的女生,我会那么做也是看不爽她那得意的表情,不过是交个男朋友,不过是男朋友骑个自行车带你逛逛,少在那边得意洋洋!我为什么要对素不相识的人感到不爽?

      *

      细雨中的教学楼静静地伫立在眼前。

      通往天台的入口已经贴上了封条并加了一把大铁锁。但这难不倒我。落在水泥地上,周围打扫得干干净净,没留下任何痕迹。仰望那土黄色的漆皮剥落的圆形水塔。和生前一样,沿着铁质扶梯爬上去,不必担心手没抓牢而摔下去。

      我最喜欢坐在塔缘吹风。那天也是。

      ——你找我,什么事?

      ——好事哩!上来,上来说。这点高度,掉下去也摔不死。

      教室的白炽灯偶尔闪烁,英语老师正在播放听力测试录音带。

      我的桌椅已经不在教室里了,大概是被挪到学校的仓库去了。是哦,这里已经没有我的位置了。

      我……很难以启齿的一件事。这是我一直想忘记,想忽视,却没能做到的。

      我喜欢班上一个男生。说不出为什么,他没什么特别。体育不算强,学习也中等,长相算得上周正但称不上帅,可我就是喜欢,和他说笑时就紧张,经常替他打扫教室卫生,还替他考试作弊被抓背过黑锅。

      但我绝对不会说出来,死也不说。我擅长心里藏事,也习惯忍受无奈,更不期待会有什么两情相悦的奇迹降临,所以我想没有人看得出我的心思。反之,我还总在不停地强调,暗示自己是正常的,这不过是青春期身心发育产生的误会,过段时间自然会消失,就这么顺其自然下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证据就是我不讨厌和班花那样漂亮的女生说话打闹,莫如说很乐意,直到听他亲口透露对某个女生一直有好感,总在找机会和她接触,就是不知道她对自己有啥感想……我难以形容那一刻的心情,我的耳朵麻木了,班花的好朋友在我旁边说了什么全然没有听到,唯见她那饱满的桃粉色的嘴唇像念咒文般不停翕动,翕动……拜托,STOP!别说了,我知道你在念什么,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

      那天中午午休,我托朋友将那个她约到顶楼。打算干什么呢?当然是想耍弄她一下——尽管毫无道理,可如果不对她做点什么我怕我会失常,就像被下了毒咒一般,再不能自然而然呈现出豁达开朗的一面。

      反正,不过就是个恶作剧,起初我这么认为。当她沿着扶梯爬上水塔并打算在我身旁落座,碰到她的肩膀、她身体失去平衡跌下去的那一秒,才意识到不是这么单纯。我是真的想要杀死她,让她从这个世界消失,永远地消失!原来我不是天生缺乏爆发的潜能,而是一直没有足够的契机,时机一旦来临,心中的野兽便犹如洪水猛兽狂奔而出。对,我希望她死。可是很快这一切就平息了,她的身体下落的那一刻我蓦地后悔了,恐惧远远超过了妒忌,杀人竟是这么可怕的一件事!

      我终于把一切都想起来了。

      最可笑的,死掉的那个偏偏是我。我死于一场疯狂自导自演的意外。

      可还是有一点不解,仅仅从水塔上跌落最坏的下场也就是骨折,脑震荡,又不是从楼顶摔下去,怎这么轻易就玩完了?

      听说如果巧合,就算是从二楼摔下去下也会死的。于是试着分析一下,很可能在推她的同时她拽住我的衣服,拉拽过程中我跟着一起掉下去,由于体重比她重,先落地而且磕到了后脑勺,头骨破裂,她获救了,因为有我在下面垫背。

      教室里她的座位空着,估计是受到那件事的刺激,短时间内尚且不能恢复,留在家中休养。
      而我呢,则进了火葬场,待进了四四方方的骨灰盒。也罢,这是最合理的结局。不然即便获救,通过能谎言掩盖——逗着玩来着,没想到会真的出意外,逃脱法律的制裁,内在我仍是个杀人未遂者;若她摔死了,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犯。

      这么可怕的事件,我怎会忘记,怎么偏偏最关键的却想不起来呢?头部受到震荡短暂性失忆吗?我无从得知。或许大叔能给我个更合理的解释,但我不确定我能不能向他坦白这一切,怕是不能吧,我想我做不到的,我不习惯坦白。

      忽然觉得我这十七年的人生就是一场绝顶的玩笑,绝佳的黑色幽默电影。

      我离开了学校。细雨打在我身上,穿过我的身体,落在地面上。

      好吧,再见了。

      *

      “小子,这段时间怎么话突然少了?有心事了?”

      “……我偶尔也有思考人生问题的时候哩。”我和往常一样懒洋洋躺在青天白云之下,贪婪地享受着阳光。

      “嘿,少见,少见!”

      “大叔,你说,一个不小心做了坏事的人,和一个想做坏事却一直没有机会做的人,哪一个更可恶啊?”

      “怎么……忽然问这个?”

      “没事,随便问问,不想回答也无所谓啊。”

      “不管什么人,做了坏事都要认错忏悔,然后改正就是了;没做过的那就尽量想办法摆脱那些坏念头就是了嘛,都还有机会的。”

      “大叔,你这样的人真该成佛啊。可是啊,谈何容易哪,坏念头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摆脱的,尤其是那些潜藏在意识深处的,突然一下子冒出来,等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呦?看来这些憋在你心里不是一天两天了吧?人无完人那些大道理,谁都有正反两面,世上哪会有从来没有过坏念头的人嘛!你再烦恼这个也没用,人的本性哪。不是有句话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就是说,这个做人呀,要经常反省自己……”

      “打住,打住!”这个大叔一旦进入说教模式就喋喋不休没完了,生前估计是跑保险的或是银行业务员吧?估计就是类似的职业,每天工作的内容就是向客户赔笑脸。

      “那个,往下这是要去寺院了?算我一个哩!”

      “咦?”大叔好不惊讶。“太阳打西边出来啦?你这是,想通啦,还是怎么了?”

      “诶,消除业力,净化身心,准备好好投胎做人呗。”我漫不经心地咧嘴笑道。

      听得到大叔轻声欷歔。

      “啧啧,不管怎么说,你能有这个想法就好。那还等什么,走吧。”

      现在的我已不再急着消失,反而希望能多给我些时日。至少让我……嗯,能在这位老好人大叔面前坦白一切,业力什么的,我搞不明白,但消失前我想轻松点,无论是投胎还是下地狱。也许坦白就是改变的第一步吧,改变到我能笑着,不逃避和家人朋友道别。决定了,就这样吧。

      要是大叔在我之前消失……

      “走啊,别愣着了!”

      “……噢,好,好。”

      谁知道呢,反正要是真的,我会祝福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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