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年轻的黑暗公爵

作者:冷糯米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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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56


      克里斯汀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感觉,是非常漫长的;她睁开眼的时候,便发现自己换上了干净的白色纯棉睡裙,转眼,就看到白色嵌银丝的窗纱重重叠叠地安静垂着,日光西斜,有些昏暗,却也给人一种安宁。
      窗纱下是一个桃心木婴儿床,透过木栏杆间隙,能看见一个小婴儿在仰着小身体在幸福地呼呼大睡,她看着就忍不住笑了。身边没有人,她自己支起身子侧躺过来,牵动的时候,下身有一些疼,但也可以忍受;噩梦一样的痛苦像真的离得很远了。她的魔杖不知道被汤姆收到哪里去啦,她干脆翻检了下胡桃木床头柜的抽屉,拿出根备用二手魔杖,轻声念出咒语一挥,轻轻地把整个摇篮漂移了过来。
      她觉得自己尽量很轻了,但摇篮搁下一刹那轻微的震动后,摇篮里皮肤红扑扑中透点白的漂亮小东西就“刷”地睁开圆溜溜的黑眼睛,眨巴着忽闪忽闪盯着她。
      “哇,你能看到?”克里斯汀真的惊讶了,不太敢抱看起来小得真的只有小小一只的孩子,感觉自己稍微用多点力,就会伤到她最可爱的小宝贝。
      小男婴可爱地眯起眼,嘴里咕噜几声,像在笑;克里斯汀的眼神几乎是下意识地一刻也不离开眼前的孩子,她的儿子。感觉这样无声的对视都奇妙极了,一种血脉相连的亲密的触感一波波在她心里荡开,整个人都暖融融的,像正坐在最和暖的春日阳光下。
      “你能抬手吗?”克里斯汀依旧侧着身,小心地伸出一根纤细的手指,像承载着西斜的瑰丽光线,光洁如玉;然后,一个胖乎乎有些红的小手指也抬起一点,阳光下可爱得不可思议。看着两个手指真的碰触了下,克里斯汀不可思议地再次睁大眼睛:“你真的能听懂?我的儿子真的太聪明了!”
      “还记得你问过我的吗?”她低呼一声就被拥进一个干爽泛着久违的冷香的怀抱;之前她的嗅觉太灵敏,汤姆连最简单的香水都慢慢不用了,“现在可以确定地告诉你了,这个小东西和我一样,一生下来就能看到和感知世界。但他,其实还是什么都不懂的。”Voldemort勾唇,很随意地戳戳儿子嫩嫩的脸,这个小东西还是很给面子地无齿咧咧嘴,然后立刻被克里斯汀紧张地打开手:“你干什么呢,他才刚出生啊。”
      “你看看他的手指,就知道他发育得和一般孩子可不一样。”Voldemort颇有耐心地解说他的研究成果,“你再看看他的小胳膊和胎发,一般的婴儿哪有他那么有力气闹腾。”
      “……真奇妙。”克里斯汀决定还是保持沉默,俯下身,亲亲自己的小豆丁饱满的前额,很快就离开,回头带点谴责,“你怎么戳的下去啊,汤姆。太软太嫩了。”
      “……是吗?”Voldemort挑眉,在克里斯汀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揉了揉儿子的头,很权威性地斜眼定论,“不要轻易就被你看到的表象欺骗。”在克里斯汀眸子气得瞪得越来越大要出声的前一刻,又补充一句:“你没醒来之前,早就都碰完了。真的没问题。”
      克里斯汀一口气被憋在胸口,手颤了两下,很无力地歪回枕头:“……我觉得我还是再睡会儿。”
      “是的,医生也说你体内还有淤血,尽量躺卧着不要多动。”Voldemort完全没意识自己有哪里不对劲,像发现乐趣一样下意识又戳几下儿子的白嫩的胳膊肘,“这小子就放你这,你无聊可以看看。”
      被作为娱乐工具的小包子再次无辜地眨巴着眼,暗自艰难地用没完全发育好的反应系统,慢半拍地处理每一句听不懂的语言信息;至少先记下来,以后再翻译也不晚。
      ……克里斯汀觉得自己的头很昏沉,就完全没有睡意了:“我们的孩子的名字是什么?你那堆 ‘荣耀 ’、 ‘高贵 ’的候选名单我都不喜欢。不如就叫 ‘汤姆 ’吧?其实寓意也不错啊, ‘孪生子太阳之神 ’……好吧,好吧,我知道你不喜欢这个名字,你连自己的都改掉了。George怎么样, ‘聪明有耐心 ’?或者Dan, ‘帅气善良,乐于助人 ’?还不错吧?”
      如果,他的儿子耐心地去善良地乐于助人……Voldemort慢慢在银漆扶手的单人沙发上坐了下来,就挨在摇篮旁边,神色很微妙地动动嘴角:“你非要替这个小东西取一些,站在对角巷叫一声,一堆小东西傻乎乎地回头答应的名字吗?”低头再看看很茫然的小东西,屈指慢慢地击扣着摇篮;摇篮就不由晃了起来。小豆丁觉得晃得很舒服,但就是不知怎么的有点冷,一点点吃力地拽起小小的米白纯棉被子。
      一直注意着的克里斯汀连忙帮拉几下:“真的是太聪明了,我们的小汤姆,自己觉得冷就会给自己拉被子呢!”
      ……Voldemort仔细地思考了下,还是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夸赞的;还有,小汤姆,听着就想抽嘴角。
      克里斯汀看着汤姆默默转开脸看窗外的样子,突然福至心灵:“汤姆,你不会就是因为怕和儿子的名字混同了才不愿意再取这个名字吧。咳,开个玩笑。可是,那些寓意高贵的名字,放斯莱特林堆里,才更容易撞到吧。”
      Voldemort不太想承认,克里斯汀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一直以来对Tom这个名字的执念般的厌恶,本来就像禁锢的魔咒一样可笑。但是,要是自己的儿子真的还叫Tom,那之前的矛盾纠结才真成了荒诞了:“……如果你真喜欢这个名字,那就当一个中间名好了。”他这一刻听不太清自己的语调和语气究竟是什么,话出口,居然有一种隐约的释然的感觉。
      克里斯汀探过半个身子,搂过在刚刚语气平淡听不出喜怒的丈夫:“汤姆,我喜欢这个名字,是因为,这是你的名字。哪怕是孩子也终会离开远去,你永远是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人,嗯,如果我们的宝贝真叫汤姆了,你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汤姆。”
      Voldemort回过神,挑眉,然后,还是忍不住勾勾嘴角。
      还是没被命名成功的小豆丁,很好奇地看着自己正上方不移动的大块阴影;总觉得,哪里有点奇怪。
      “不如就叫安格斯, ‘独一无二 ’,真好和你想要的感觉差不多。”最后,相持不下,克里斯汀干脆亲自动手翻汤姆留下笔记的姓名册。“哈,你果然做了标记,汤姆。”
      Voldemort眯眼看看笑歪的克里斯汀,突然觉得标记是一件很傻的事情,并没有凑过去看,就很淡定地补充:“但它的起源是爱神,太轻浮。”
      “有一个神话版本里,小爱神不就是胖乎乎的可爱豆丁吗?……啊,汤姆,你全记下来了?”
      Voldemort思考着,现在提醒一下克里斯汀自己一直过目不忘会不会太刻意。
      “还是这个你划过重标记的奥斯顿, ‘出身高贵的人 ’?我好像记得安多米达之前说过,格林格拉斯家新出生的孩子就叫这个名字?不知道我有没有记错。”克里斯汀嘀咕着打算再继续往下翻,册子就被一只大手直接了断地劈手抽了出去。
      “够了,就叫汤姆。”Voldemort从牙缝里挤出的单词,咯咯作响的疼。
      “不要。”克里斯汀直起身来就拿回去,嘟起嘴,“我现在也觉得,两个大小汤姆真会搞错的……哎?”好像,不小心说了什么?
      她小心地抬眼觑了一下汤姆黑掉的脸,讪讪地哗哗一翻,随手一指,清了清喉咙:“我们干脆看小宝贝的运气吧……嗯,Alexander(亚历山大 ),挺好的,据说麻瓜皇室就很喜欢这个名字呢。怎么样,汤姆?”拿手摇摇Voldemort的胳膊。
      “……随你。”Voldemort面无表情,作势要起身出房门。
      克里斯汀讨好地把他拉近点,很没有义气地背着良心戳一下儿子脸颊:“看,我们的小Alex的脸真的很软呢。”看着因为婴儿肌肉没发育好,嘴角茫然留下的无色口水,良心再次受谴责地不忍心再戳弄,泄气地低下头,不死心勾勾汤姆手指。
      Voldemort看看自己的小妻子还有些苍白的脸,突然心就软下去地叹一口气,侧身吻吻克里斯汀低着的脸:“谢谢你为我生下艾利克斯;你让我知道,生命诞生真的是一件很伟大不容易的事情。”
      我们新鲜出炉的,大名亚历山大汤姆里德尔的小包子艾利克斯,再次困惑地研究着正上方又一次出现的大片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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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恩,我不会说,只是觉得艾利克斯这个昵称很顺口挺好听的。。。有一瞬间真想也叫汤姆。
    不过,TO想要杰瑞的亲,本文真的不是欢乐风啊,是正剧啊,虽然,我也越来越不信了……肿么会变成这样,说好的正剧呢。
    咳,跨过周末的一更,想稍微长点的;但觉得加上一部分其他内容有些奇怪,就这样吧,默。
    这是之前的,我现在留言是在晚上。
    我想说的事情起源于傍晚和一个高中闺蜜的聊天。最开始是个玩笑,我这个闺蜜可以说和所有小说里的女主都有差别,她真的很神奇,外表清秀,人有点迷糊,性格慢半拍蛮呆萌,声音呆平,普通的话她说起来都很有意思。我最初真的是挖苦笑话她,说把她的故事写成小说好了。她有很多男生追呢,一个男生追了她整整6年,但她真的不喜欢。她现在好像又有似乎喜欢的人了。但我想说的,是她告诉我的高中感情,她分外支持我写成小说,值得有点开心的是,她觉得我随便写的几段很像她,被我一写甚至戳泪点,觉得那些普通的日子也有意思起来了。
    而作者,是突然从内心发觉,编的再天花乱坠的故事也没有真正的爱情故事动人,是真的。那个女生我很信任很了解,她不骗人。我才发现,真正的爱情也可以由很多戏剧性。
    很多东西都要锻炼,如果我在高中,我觉得我也驾驭不了这样的有些平常的故事,现在有点底气了呢。
    我希望我写完这个想象的黑魔王的故事,把我妙僧的那个坑填了,写写这个闺蜜授权的故事。希望很多人也有触动。
    这个故事很多细节我一开始就知道,但今天听闺蜜讲更多,突然觉得很不同了。
    她也问我,你之前以为的和你现在以为的是什么呢。我说,我之前以为的,和现在以为的没有太多差别,只是你们的纠葛比我想得多了那么一点。只是一点,但有感觉完全不一样了。
    她也认同我的话。
    不过呢,不要以为我们很文艺。上述话,也是我们的对话里少数文艺范儿的话。
    好吧,我有的时候总是会在事情当事的时候特别激动,就像现在,无比想写下这个真实的故事。但是,也许明天早上起来就清醒啦。
    不过呢,我闺蜜手里有她文科前男友的一篇她偷来的私人日志和追求她六年的理科学霸男的日志,男生也可以是人才啊,前男友那就是天然的文艺风番外啊。特真实,听说他作文分一向超低,一方面也是评分制度,另一方面,这真的是有真情实感的。据说他发现有人看了,就删了,不知道是我闺蜜。他还真蛮渣的,但他也真的动真感情了,但感觉,他自我感觉真的良好也有点文科特有的幻想主义觉得自己很深爱,很有意思,同一件事,他和我闺蜜的记忆真心不同啊。哈哈。
    对比的是理科男,那位学霸日志里大段体育赛事和物化相关的东西,让我不明觉厉。但我也深深记得他高三最后百日冲刺前给我闺蜜的告别信。因为和贵重礼物一起来的,我闺蜜不肯收也不想看,女生实在是可怕的好奇动物,我们几个看了。老实说,我当时很受触动,到现在还记得。可能有点偏差,意思差不多,因为一句话:“我相信我还会喜欢上别的女生,人都会向前走的。但我觉得我再也不可能那么纯粹地喜欢一个女生了,在我相对最纯粹的中学。你和我整个中学时代紧密相连,我不会相信我会忘记你,哪怕感情淡去;因为我只要怀念起我最好的年华,就一定绕不过你。”基本意思, 表达完全不同吧。但是,同样文艺,真的,那篇长达数千字的信笔迹很不好看,但真的通篇文艺。而且,我相信他是自己一字一句写下来的。
    一方面,相信点爱情和他的偏执吧,另一方面,据说他作文分还挺高的,呵呵。现在在上海财大还是交大来着。
    不过我闺蜜不接受他,也真的是有原因的。
    感觉,我家闺蜜真心有故事,真实版的呆妹子,原来真的很多男生喜欢啊。
    我今天下午到现在挺晚,除了买饭、洗澡洗衣服,大多数时候都在和我闺蜜交流啊。突然觉得,更了解她了。但正如你们也许能感觉的。我闺蜜真心,咳,神奇,她从来不介意和我们谈感情问题,还觉得把这些写出来很有意思。不过,也许我不能公布那些男生的天然番外了,真心文笔超棒啊,绝对真情实感。但他们如果发现公布了,一定会被气死吧他们。
    大人都爱说高中哪有真正的感情,但老实说现在真的不同了,现在的学生真的早熟。再比如,他们如果看看那些男生写的东西,都知道据说晚熟的男生,他们也其实该懂的都懂了。还是幼稚吧,但是,人在哪个阶段都有可能幼稚。
    我觉得吧,校园小说,发生在中学的都幻想的可怕;但是呢,真正的,真心比幻想还会动人。很普通,但也可以有真正的而出于巧合的戏剧性。
    有没有觉得作者今天很有文艺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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