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夏洛克|与室友在一起的三百六十五天

作者:五里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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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猜测


      Part 2

      等哈德森太太的身影完全消失在楼梯口时,约翰掏出了那条钥匙,将它轻轻捅进了钥匙洞里,深吸一口气,拧开了门把——

      刚刚推开一条门缝,约翰才突然想起这可不是他的单人房,倘若自己连门都不敲就贸然进去,他的室友对自己的印象一定会大打折扣啊!于是约翰又跳出了门框,赶紧关上了门,神经兮兮地将钥匙拔了出来,缓了一会儿劲才举起手叩了叩门。

      “咚咚”两声不含杂质的清脆令约翰打着鼓的心情更加紧张了起来。但似乎偏偏就跟约翰作对似的,门的那头毫无反应。又敲了几下,还是没反应。

      难道是出门了?

      约翰皱着眉头纠结了一会儿,最后还是选择自行解决;他重新打开了门,推开门缝,忐忑地说了句:“你好,有人吗?我是今天搬来的……”

      屋内窗帘紧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块巨大的落地窗,但现在被深红色的窗帘遮得严严实实的。明明是大白天,这里却黑蒙蒙的,要不是从身后的大门泻下几缕光照亮了约翰前方的视野,这里就像是夜晚。

      约翰叹了口气,他走过去将那块落地窗的窗帘‘唰’地拉开,室外的光芒染亮了整个大厅,这时候约翰才真正看清了这间房的全貌:落地窗正对的是大门口,门口两边分别放了两个简易鞋架,鞋架上凌乱地堆着半个人这么高的报纸;走前一点就是沙发和茶几,茶几上放着几块发霉的方面包,面包旁边还有一个培养皿;他的左手边的尽头是一个小壁炉,壁炉两边分别嵌着两个大书架,一边放满了厚厚的书本,另一边则放着电视机,壁炉上方还有个仪容镜,镜前面居然有一个可怕的骷髅头,黑洞洞的眼睛向着自己,诡异的样子盯得约翰心里直发毛。壁炉前方放着两张小单人沙发,一黑一红,沙发前就是工作台。约翰对这间房子的设计挺满意的,除了……垃圾多了点。

      约翰挑着眉,踢了踢脚边倒了一地的书本和纸张,真幸亏约翰没有夜盲症,否则刚才他一定踩脏了不少书。就这么个室内环境,约翰大概知道了他的新室友是什么个性格了。他将门口的行李全部搬了进来,又逛了一圈,厨房已经被他那名邋遢虫似的室友改造成了一个小型实验室,餐桌上摆满了烧杯和试管,还有一台看上去质量不错的显微镜;而最让人吃惊的是,水槽里居然还插着一个通了电的电焊……

      不过令约翰高兴的是,至少浴室没有被他的邋遢室友‘玷污’过,还有个干净的小型浴缸,看在上帝的份上,约翰多怕他那名‘看’上去有点‘科学怪人’的室友还在浴缸里面养条美人鱼。但总的来说,这间房间的设备都很不错,要是少了那位室友的‘画蛇添足’,堆满垃圾,这间房子简直就是约翰心目中的理想公寓。

      公寓里只有两间卧室,约翰一看就知道哪间是那名素未谋面的室友的了,他下意识地离远了点,快速找到了自己的房间——还好,还好,约翰心满意足地看着铺满了尘的木床和长着青苔的窗口——幸好他的室友没有‘碰’过自己的房间,堆满了尘总比放满了烧杯、堆满了书本要来得好,否则约翰就得纠结着该怎样处理他的室友放在他的领地上的东西了。

      约翰三下五除二地就将他的卧室打扫得焕然一新。给床铺上了干净的被单,将衣柜里里外外都仔细抹了一次,又是扫地又是拖地的——尽管拖把和扫把他都不得不跑下去找哈德森太太要新的,折腾了整整一个半小时,约翰终于将自己的我是弄得干净而又温馨,与室外一片狼藉的景象截然不同。

      221B的新主人心情大好,疲惫地将自己扔到了床上,环视了一周自己辛劳的成果,满意地笑了笑,这才是他期望的新日子!没有惹人烦的哈莉,也没有满地的酒瓶和呕吐物……

      等等。

      约翰头疼地想起——不对,他妈的,他还有外面的那一堆垃圾!!

      约翰现在只希望那位好室友赶紧回来这里,好让他们商量一下该如何清理大厅的‘垃圾’。要是对方实在是不想清洁——这样的可能性估计还挺大——约翰望着天花板,苦恼地眨了眨眼睛,那至少要跟他划一条‘三八线’,让他别把操蛋的垃圾扔到自己的地盘来……

      可是事不如愿,约翰在这间公寓里呆了整整三天,拼命按捺住自己想要将大厅里那散乱一地的废纸和书全部扔掉的念头,那名神秘的室友还是没有回来。

      约翰沉着脸暂时先将书本和纸张堆在了沙发旁边,他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好好地跟那名室友相处下去——因为目前为止,这个室友在约翰来之前对221B这个公共财产的所作所为就让约翰感到十分不愉快了。看在上帝的份上,没人喜欢跟一个邋遢鬼生活在一起,他受了哈莉整整十多年的罪,他发自内心地不想再他妈地受多室友四年的折磨了!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过后,约翰就提着课本去图书馆了,直到下午六点,太阳打着呵欠缓缓沉入地平线的时候,约翰才回到了那栋公寓。

      他一进门就碰见了正拿着吸尘器打扫大堂的哈德森太太,今天他换了一套深灰色的连衣裙,一见到约翰就亲切地跟他打招呼:

      “嘿,约翰,这么早回来?”

      约翰看了看表,笑着回答:“不算早,已经六点十分了。”他看着哈德森太太忙碌的样子,一下子就想到了221B里那令人一个头三个大的脏乱状况,还有那位三天——也可能是四五天夜不归宿的神秘室友,情不自禁地开了口:“哈德森太太,你跟我的室友关系好吗?你能跟我讲讲他吗?其实,自从我大前天搬了进来,我就一直没见到过他。”

      哈德森太太露出了个暧昧的微笑,鼻子里发出个拖长了的音节:“哎呀,怎么对他这么好奇呀?年轻人的耐心可真的……”

      约翰皱着眉头看着哈德森太太奇怪的表情,尽管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赶紧摇着手澄清道:“不不不,我这不是好奇,我只是想快点让他回来将他放了满地的书本给收拾好。”

      “哦,那的确像是夏洛克的作风。他除了对实验和破案感兴趣之外,几乎对生活的所有事情都兴趣索然,堆满了书那已经算好的啦,你还没见过有一次楼下的学生过来投诉他半夜在拉小提琴扰人睡觉,后来我上去找他,一进门就窜出几只拇指这么大的蟑螂……老天,可没把我吓坏了。”

      “等等,你说破案?……”约翰理解不能,“他不是比我要小吗,他破什么案?喜欢玩侦探游戏?而且,他半夜还会拉小提琴?!”

      “破案那是夏洛克生活中的一部分,至于小提琴嘛,呵呵”哈德森太太无奈地叹了口气:“他心情好的时候,小提琴弹得比伊扎克·帕尔曼还要出神入化;当他心情坏的时候……就比较让人困扰了。”

      约翰郁闷了,请问他现在还能反悔搬回原本的家跟哈莉一起住吗?怎么看,他的这个室友——夏洛克都是比哈莉还要麻烦的麻烦精。约翰仿佛看到脑海中的美好生活正朝他挥挥手渐行渐远。

      哈德森太太看着约翰表情皱巴巴的,猜都不用猜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夏洛克一天到晚都在忙着案子,隔三差五才回来一次,你三天以来也没遇着他已经算正常;他‘出走’的最长纪录是整整一个月,回来的时候脏的像是啃毒少年,头发乱得都能当鸟窝了!”哈德森太太对最后的比喻很是满意,乐呵呵地笑了起来:“不过你还是小心为上,别把他的东西给弄乱了……你知道,他发起脾气来,大英政府也得让他几分。”

      “他……他会怎样?”

      哈德森太太弯下腰关上了吸尘机:“我记性不太好,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把他堆在角落里的书给拿走了,你要知道,那堆书已经是挤满了尘,而且还结了好几个蜘蛛网……”哈德森太太想起那个噩梦一般的回忆,下意识地抖了抖:“他为了追回那几本书,一天半夜闯进了我的卧室,把我的门给踹烂了,把我的卧室搞得鸡飞狗跳的,但最要命的是,这么大动静我都居然没醒过来——第二天一早可把我给吓坏了,光是修理那扇门也花了我不少钱,这小子还真欠揍。什么时候能来一个克得住他的人呢?——哦,对了,你没碰过他的东西吧?”

      我已经弄乱了!!——约翰肠子都悔青了,他不应该碰夏洛克的东西,更不应该随随便便就接受了邀请来这里住!仔细想想,天上又怎么会无端端地掉这么个大馅饼呢!

      “嗯……嗯。”约翰心不在焉地回应道,犹豫着是不是应该回去收拾东西滚蛋。

      “嘿,我吓着你了吗,约翰?”

      约翰深吸了一口气,既然现在已经住进来了,一切还是顺其自然吧。“那他……没有优点?”

      “优点……很聪明?”

      “除了这个没别的了?”

      哈德森太太看着头顶那个巨大的黄金吊灯,苦思冥想了一会儿,最后笑着拍了拍约翰的肩膀:“优点倒是有,但要是我全部告诉你了你就没有悬念了呀。夏洛克这个人非常有趣,这里每个人对他的评价褒贬都不一样,他的优点大概在你接触了他之后才能领略到。别担心,他本质并不坏,其实他内心只是个七岁的小鬼头,幼稚又爱捣蛋。”

      约翰忧心忡忡地看了一眼哈德森太太,希望她说的是真的才好。

      而就在约翰提着书包上楼的时候,他碰到了一张站在221B门口徘徊的新面孔,应该也是住在这里的学生,他正愤怒地对着门口嚷着什么——

      “操蛋的夏洛克,夏洛克你有种就给我出来!敢做不敢当!——你他妈的算什么好汉,你以为你把几个眼球和断手指扔到我的仙人掌上就会吓到我了,别忘记了我修的专业可是解剖学我他妈不怕那玩意儿!!”

      眼见他提起脚就要朝221B的木门踹去了,约翰赶紧跑过去阻止了他。

      “同学,同学——嘿,等等,别踢!”

      听见了约翰着急的呼声,那名火冒三丈的学生皱着眉头满脸煞气地回过头,怒视约翰:“你是个谁?”

      约翰赶紧迎上笑脸——开玩笑,221B的门可不坚固,承受不了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的奋力一踢啊!他可不想搬来221B的第三天就要自掏腰包地为一扇门付钱!

      “我是三天前新搬来这里的,我叫约翰·华生。”约翰友善地伸出手,但对方并没有想回握的意思。

      “我找的是夏洛克,没你的事。”

      “夏洛克他不在——我是指,他三天前已经不在了,我从搬来这里的那天开始就没见过他。”

      对方质疑地打量了约翰几眼,见约翰笑容可掬,看上去并不像是个会耍招数的人,这下火气才慢慢平复了下来,关注到另一个点上:“哦,你就是那个被邀请来住的人,怪不得会让你来,你跟夏洛克简直就是……唉,看上去你比较好说话多了,夏洛克他就是个混球,一个自大狂妄又孤僻的怪胎!哦,你可以叫我安德森。”

      约翰第一次听到有人用‘怪胎’这个词来形容夏洛克,尽管有些不舒服,他还是继续问道:“他惹到你什么了?”

      安德森冷哼一声:“我跟他一直都不合,他无论干什么事儿都能惹到我。那个怪胎总喜欢在别人面前耍些小伎俩让全世界都以为他聪明绝顶,就凭他那三脚猫功夫——”

      约翰无奈地笑了笑:“但是哈德森太太说她很聪明。”

      安德森带着一副怜悯的表情看向约翰:“噢~我亲爱的朋友,一定是你没见过夏洛克的缘故,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多讨人厌,他简直就是我这辈子见到过的最奇怪、最不惹人喜欢、最孤僻的人了!”

      约翰苦笑不语。

      安德森见约翰似乎不太相信,心里下意识地就把约翰跟夏洛克划分在一起了——反正能在221B里住的都不是正常人。他也懒得自讨没趣,对着约翰又抱怨了几句,最后以一句:“告诉夏洛克,让他不要再往我的植物里面灌奇奇怪怪的液体和扔那些恶心的人体结构,否则我就让生物系的学生放一百只蟑螂在221B里筑巢!”来结尾,紧接着头也不回地走了。

      约翰后脑勺留下了一颗大汗珠,他并不觉得现在的221B里蟑螂的数量会少于一百只……不过安德森的话令约翰又在‘我的室友’的那栏里贴多了一条‘怪胎’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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