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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镖-香小陌
玛塔字:
到此文,竟有一种“总算要写了”的宿命感。
香小陌,已然成为我现代小说作家中的挚爱,无以代替的第一位。她总能用她色彩纷呈的笔墨,给我一段段传奇又瑰丽的故事。这些故事,就在那里,即使一动不动,我也无法抗拒。
香小陌的文字,总带些别具一格,她喜欢使用倒序。她会先描写一段夺人眼球的场景,可能是七八章,可能是十来二十章,待这段场景结束后,她才会漫不经心地回到故事的开头,一点一点讲述整个故事。而故事外的我们,既被故事的开头吸引,又忍不住想要跳到故事的中段,赶紧看到小说开头描述的场景……
而此时的香小陌,会这么一直吊着你,仿佛玩弄,让你坐立难安,直到——你被她笔下一幕幕的场景再次吸引了魂魄,深坠其中,忘乎所以,欲罢不能。
我看完第四本香小陌的小说时,总结了一句话——香小陌笔下的每一个小受都让人疼到骨子里,其实说实在,回头看看,大部分她笔下的角色,都让人疼到骨子里。他们与生俱来夹带着作者的骄傲和隐忍,在生活贫瘠和困苦中,这种性质闪着灼灼光华。
通读全文,对楚珣的最深感受——他整个人都是软的。
楚珣小时候微卷的头发,眉头一颗小红痣,唇红齿白,生的像年画娃娃,极其漂亮。他对外人保有修正之心,对自己人却可以倾其所有护其周全。所以小时候霍传武觉得他家小珣对他特别好,又觉得小珣这个人蔫儿坏的,还手黑。
不过再次描述道楚珣的时候,已然是衣服潇洒姿态,长风衣裹着细腰,双腿修长,姿态从容优雅,是极贵公子的形象,整个人都蒙着一股子浑然天成的贵气和魅惑。
楚珣身份独特,故而整个人都是软的,仿佛见一个人就能变一副样子,千种表象,脾气百变,八面玲珑。每次动用能力,小珣一身汗湿,故而对楚珣的印象,总是饱含着各种诱惑。
与楚珣不同,传武只有一张坚毅的俊脸,一种性子,一身铁水般的着装,带着硝烟与修利的气势。年幼的变动让他过早得知承担,在过后的一次又一次磨砺中,传武被迫抹去了所有脾气。
再次出现在楚珣面前的传武,沉默、犀利、没有情绪又无比可靠。相对于相逢时刻,依旧满身都是逆鳞的楚珣,这样的传武也叫人心疼万分。
说起来,通篇并没有众人想象中的那么血雨腥风,反而大部分时候我们感知的都是一股脉脉温情。
故事开始在老北京的军区大院,字里行间充斥浓郁的京味特色,不浮夸、不炫耀,这种特色好端端地安放进每一个人的本性,由内而外展露出来,清新自然。两个主角的每一次接触也带着强烈的理所当然。
童年的故事说长不长,说短却也不短,在迈出那段年华的瞬间,我们几乎能够想象,分别时刻的楚珣,心是满的,而传武,心是空的。
身为一篇地道的京味、强强文,这篇文字用潇洒的着笔将读者的情绪一次次引向高潮。故事从童年细枝末节的伏笔,到故事末尾的大扫荡,也带着隐隐的宿命感。
相比香小陌此系列《警官》的甜蜜,《悍匪》的清苦,此文给我最多的是无以言表的激情与酸涩。因为《保镖》比前面任何一篇文字都理所当然,两个人从认识开始,仿佛就注定好了,只会属于彼此,没有试探、没有追逐、没有彷徨,好像每一次交流都是为了深爱。
所以在这篇文里,我们能获得的竟不是那些澎湃到爆表的深情款款,而是万般熨帖的温情脉脉。
此文有两个镜头个人至今难忘。
一个是楚珣保险柜里的军装,一个是楚珣眉间的小红痣。
那些年,楚珣只能将自己的军装放在保险柜里,作为一个真正的却不能开诚布公的军人,每次他偷偷穿上军装行军礼,都让人无比动容。
而楚珣曾经眉间的小红痣,是传武最留恋的地方,那一年相遇,传武的准心在楚珣的眉头扫了一遍又一遍,却找不到他熟悉的小红痣。为了身份,楚珣不仅拉直了卷发,动了眉眼,也去了他眉间的小红痣。
几乎可以想象那枚红痣在眉间,所能晕染的艳丽芳华。
还好,什么都变了,心却始终忠诚,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他的二武。
如果看过《警官》和《悍匪》,那就不要错过了《保镖》,美好是不能复制的,每一个人的故事必然差距甚大,但是甜蜜却是可以叠加的——当这些主人公最后围坐在罗太狼的私家厨房谈笑唠嗑,一切都太美好。
玛塔指数:大赞!
吐槽:其实个人觉得唐人街部分笔墨太重,将故事结尾拖得有点长。不过此处顺应了因果,交代了人物,也避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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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镖节选:
——楚珣嘴角一耸:“就那么巴掌大点儿地方,有个活物动弹你都没瞅见,你当时看什么呢?俩眼往天上看星星?”
霍传武哑声说:“我没看星星。”
传武脸也冷下来,直直地盯着镜子里楚珣的眼睛。一码归一码的,俩人谈工作都很严肃,一闭眼再一睁眼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事儿,绝对开不起玩笑。
“我一直瞄你来着,跟着你进屋,视野不够,所以没看见外面天台上的人。”
“我不是故意的。”
霍传武认真地、一字一句地说,镜中眼珠漆黑。
楚珣甩着牙膏管子,刨根问底:“你可真是毛病了,你瞄我干什么?就我后脑勺那针尖儿大的一块半球体,你瞄我,你哪天手指头一哆嗦走火了再直接把我给点了!合着你每回做活儿都不视野、不瞭望、不警戒,你那一寸半的狙击镜,就专门守着我的脑袋,你老看我干什么啊……”
传武:“……”
楚珣:“……”
——俩人出任务,每回都这么睡,传武从来不离开卧室,不睡客厅沙发,怕出意外,从客厅到卧室赶不及。他每一次都睡楚珣床头地上,手边揽着他的长枪,两人互相之间保持两米距离。在传武心里,这就是生死之距,能背着抱着一起生、一起死的距离。
——保险柜里没有黄金珠宝,也没军火枪支、或者乱七八糟各个国家不同姓名的护照,楚珣走哪儿都用本名。
整个柜子里,整整齐齐叠摞了一共十二套军装,有旧有新,不同版本年份,春夏和秋冬不同季节,还细分为礼服、常服、作训服,还有一双作战靴。
楚珣的军装。
楚珣把他收藏的军装一层一层仔细摸一遍,每一层仿佛手感都不一样,记录了这些年他走过的路,专属于他的忠诚与荣耀。布纹机理与他的指纹溶于一处。
他再从皮箱里拿出最新一套春夏常服,肩上两杠四星,崭新发亮,带着手掌余温,平平整整摞上。
最上面是一只硬朗帅气的军帽,端正摆好。
楚珣蹲在保险柜前,自言自语说了一会儿,自己跟自己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
他缓缓站起来,皮鞋后跟轻磕,立正。
耳畔想起低沉的口令:敬礼。
楚珣面对自己的军装军帽,敬了一个十分标准的军礼,整张脸平静而帅气,光泽无比美好。
——楚珣那天晚上回家,带着一嘴一身的大葱味儿,全家人用鼻子都能闻出来他跟谁偷摸“约会”去了。
——有一回楚家老大跑到弟弟房间里找东西,穿着臭球鞋在楚珣床上乱翻。
楚珣在门口瞧见,不高兴,脱口而出:“你这是赶剩么啊!”(你这是干什么啊)
楚瑜一口唾沫差点儿喷出来,觉得特搞笑:“你、你、你,刚才说什么?”
楚珣:“……”
“我没说什么。”
楚珣嘟囔道。
楚瑜不可思议地瞪着他弟:“哎呦妈啊,我操,你怎么跟隔壁楼那小山东学得!”
楚珣脸色不自在了:“……我没学他。”
——楚珣那时只知道自己的心意,猜不透传武的。
他能偷看人家屁股,却偷看不到人心。
——每到这时候,他就安安静静看着楚珣,窄窄的眼皮朦胧微眯,半开半阖,旁观对方闹腾。
你高兴,我就看着你高兴。
——楚珣被推得一个踉跄,再站稳时,满脸泪水。
两人之间一臂之隔,仿佛万水千山,今生来世……
霍传武最后伸手摸了一下楚珣的脸,手指轻轻抚过楚珣的眉头。
事后很久楚珣还能记起对方当时从容连贯的动作、冷漠决绝的表情,后来他明白过来,二武当时摸得是他眉心那颗小红痣。二武最喜欢那颗痣,俩人没亲过嘴儿,二武就只吻过他那里。
——十字准星仿佛在焦急地寻找什么,在楚珣脸上,双眼间,眉心处,反复地描摹。
怎么会这样。
找不到了。
没有了。
【节选有些凌乱,好像剧情都拆散了。
这次保镖看得很慢,所以找到很多想要收藏起来的片段。于是有了以上的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