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很久以前,发生过这样一些事情……
内容标签: 正剧
 


一句话简介:很久以前,发生过这样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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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古色古香-爱情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2082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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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瞎郁闷的日子

作者:布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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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忆


      设想过再见到阿译是什么样的情景,该是我身边站着如水的男子,稳重又帅气。我伸出修长的右手,虎口摆出是最恰当的弧度,平淡地笑着,仿佛波澜不惊而又一切都了然于胸,嘴角微微上翘,温和的笑言:“没想到,会遇见你。”一切都应向张爱玲说得那样充满遗憾而又美丽……

      但绝对不是不知所措的呆在原地,望着那似乎不曾改变的眉目,在淡得不能在淡的微笑下不能动弹半分。仿佛全世界都静止了,只有他的墨黑的眼睛是流动的。依旧是白衬衫和牛仔裤,瘦削的身材变得更强壮了,仿佛也更高了。头发还是帅气的小碎发,就像高中时那样。可是高中,似乎已经过去好久了。
      九月的天空美好的不真实,大朵的白云闲适的飘着,微风轻吹,听荣荣说是北方难得一间的明朗。额头薄薄的覆着一层汗,发尾稍稍粘在脖子上,微刺。心中的错愕瞬间化作郁闷,再大的风也散不去的南方特有的闷。
      “啪..”是帆布鞋坦在马路上的声音,使记忆倾盆而来的声音,是心头微微的疼痛,是眼神碰到有错开的无语。
      不是没看到他身旁熟悉的身形,两人站在一起还是合衬得无与伦比;不是没留意到他眼睛里的一闪而过的光亮。只是那份成熟已经把它迅速掩盖去了。
      “哔……哔……”对面的人行道亮起了绿灯。我就这样一句话也没说,与他在无数的人流中擦肩而过。
      原来,这就是真实相遇的情景。

      有很多事情你有冲动的时候不去做,过了以后可能就再也没有那份勇气了。那时候信誓旦旦的说要在高中最后一个暑假的时候把阿译约出来,到头来,那个暑假哗啦啦地过去了,而我始终,什么都没做。言说,这样也好,慢慢的,对他的感觉便会转至平淡,然后淡薄。就连鱼都说你喜欢他也许是因为他帅吧……我无语许久,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不是这个原因。
      但陈庭总会让我不自觉地想起阿译。我宁愿我不认识陈庭,那样我就可以想象阿译的女友也许十分出众,像个漩涡似的吸引着众人。虽然因为某些原因我和阿译一开始的机会就是零。想和他成为朋友,作他的垃圾桶,全素吸收他的烦恼。只是从来我跟他的缘分都很淡罢了。
      八月一号,建军节。步入高三的日子开始了,我开始补课。这好像是中国学生都深恶痛绝却又避不开的。六点起床,六点五十到校,七点上课。晚上十点放学回家,十一点上床睡觉。生活变得规律起来,我不自觉的胖了两斤。就这样,我高三了。曾经想过这段黑色岁月该是多么的痛苦,烦躁,郁闷,无奈。但只不过是不再想着放假去唱歌,有空去东门逛街,不再月考后一大帮子人去游戏机是玩拍子机泄愤而已。还是可以忍受的。
      在我不太愉快,至少是烦闷的那天,回家的时候遇到了陈庭。她一身紧身的T-shirt,热裤,头发剪成了很流行的公主头,修长的双腿裸露在空气里。好的,我承认,她身材比我好。
      我很在意这一点,我发誓我从崇尚视觉享受。至少我喜欢的男神都有一个模糊的标准:高。瘦。小腿修长。又漂亮的肩线和美好的面容。喜欢在宽大的校服里面套一件衬衫,骑自行车时,衣摆会在风中荡开美丽的弧线,映出瘦削却结实的身形。最要的是,基于我雌性激素分泌正常:我喜爱帅的男生。阿译很符合这一标准,至少在标准线上。这也是为什么一班损友会把我的感情看得颇为平常的原因之一。
      我和阿译认识是我主动跟人要了他的手机号飞信息给他。我从来不介意承认这一点,因为是事实。而且女生主动在那时也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我“认识”他十多天后他突然告诉我他有女友的,我说我知道,像他那么帅的男生在高中没拍托才是不正常的吧。
      鱼是我的好友之一,更是损友之首。毫无保留的倾倒在Rain的肩说身躯和Jay的才情之下。六月的夜晚我们曾经蹭着两双拖鞋闲逛在小区的凉亭中,说白了就跟压马路差不多。只不过少吸点废气罢了。然后我们聊起阿译和一个长得很像陈浩民的男生。姑且称为陈。鱼曾经很喜欢陈。用无限的热情和无尽的信息以及无限制的话语企图攻掠的一座碉堡。事实证明革命要成功是要长期艰苦奋斗的。那也确实是一座难以攻克的堡垒。但当一个男生跟你说他很喜欢自己女友时,即使心里不太爽快,应该也还是会感动吧。阿译说过类是的话语,不过他只告诉我他和女友很合得来。
      然后他问我有没拍托,我毫不吝啬我善良的本色,我说:“小P孩,你管我。”

      某一刻突然想起在英国牛津街头卖艺的小提琴男。我和言曾经用一个月的时间,每天下午风雨不阻的在他卖艺的地方展露我们两张充满革命热情的中国少女的脸。但很不幸,我想那小提琴男压根没注意到混迹于Fans中的外国人。
      要离开英国的前一天黄昏,我最后一次站在小提琴男面前,我把一英磅小心翼翼地放在他装小提琴的绒合里。我说,“Hi, guys. I will leave here tomorrow ,can you just play a song for me ?”
      然后,我收到人生第一首属于我的歌。我笑着拥抱了一下小提琴男,微笑的迎着夕阳离开。
      (这一段是在真是不过的了。还记得那大大的手机店铺,那座钟塔,那家香喷喷的Lush ,和美味的巧克力和雪糕点。不过那里的东西,真真是贵啊……如果有人在牛津,真想知道那可爱又腼腆的小提琴男是否还在那里,优雅的演奏。)

      碰到阿译的这天,感觉自己好像突然想起很多的事情。也许明天我该写下一个故事,或许真是或许虚构,关于我与他,还有的曾经的亲爱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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