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之约翰·斯内普

作者:月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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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一章


      “什么葬礼啊?”劳斯太太忍不住问,“约翰你现在不是已经好了吗?”

      约翰干咳一声:“我现在这个身体,只是我用人们的关注度凝实的。我真正的身体,确实已经死了。”

      他指了指上面:“……还在二楼躺着呢。”

      乔治和劳斯太太又无言的对视一眼,眼神中隐有震撼。

      确实,只知道约翰活过来了,他们是开心的。可现在听约翰说他确实是死了,尸体都还在,这就比较让他们唏嘘了。

      “呃,刚才我们决定的是把你葬在你父母旁边。不过现在你在了……你自己决定好了。”乔治有些别扭的说。

      这对着约翰本人讨论他的葬礼,怎么都觉得荒谬。

      约翰沉吟。

      要说直接下葬……感觉着自己的身体在地下慢慢化成白骨……是有点奇怪。

      可是让他火化掉,约翰又不忍心。

      好歹是他用了好几年的身体呢!

      “就葬在我父母身边吧。找个隐秘的时间,直接下葬。”约翰最后这样决定。

      “决定好了?”斯内普看他。

      “决定好了。”约翰下定决心,“我的身体虽然有魔力,但是也不担心伏地魔去偷。他杀我的时候可也没动,就喝了几口血。”

      斯内普脸色一沉,看向他:“喝血?怎么回事?”

      约翰呆了一下,下意识感觉有些不妙,蠕动嘴唇踟蹰的说:“也没什么。就是他咬穿我喉咙的时候,还喝了我的血。说我的血完全比不上独角兽什么的……”

      斯内普深深看了他一眼,表情变得冰冷。

      约翰感觉到了斯内普在愤怒,赶紧转移话题:“咳咳……那个,虽然现在是冬天,但也要早点下葬比较好。我们……明天就去怎么样?”

      三人没有异议。

      劳斯太太这才把多灾多难的饭菜端了上来。

      已经饥肠辘辘的四个人顿时一阵狼吞虎咽。

      “这个身体真是神奇,我感觉就跟我活着的身体差不多,居然也能饥饿和吃饭耶?”约翰惊奇的笑道。

      “还能尝到美食的感觉,真是太好了!”他含糊不清的说着,满足的叉起一小块猪排,开心的嚼了起来。

      斯内普看着他的傻样子,神情温和了许多。

      劳斯太太埋着头,偷偷的暧昧笑了起来。

      ——而蠢乔治只顾着狼吞虎咽,什么都没看见。

      时间很快到了第二天。

      外面铺天盖地都是约翰险死还生的新闻,可他却毫不知情。和斯内普,乔治,劳斯太太一同幻影移形到了他父母的墓地。

      斯内普也是劳累,一连往返三次带人。这坚定了约翰要更努力学魔法的想法。

      四人花费了接近一个小时完成了这个小小的、隐秘的葬礼。

      棺材是由最不惹人注意的斯内普去买的。尸体是由约翰自己一路抱着的。劳斯太太负责哭。悼念词是由乔治说的——虽然他又觉得滑稽又觉得难过。

      ——天知道当约翰抱着自己尸体下楼的那一刻,对乔治造成了多大的心里暴击伤害。那画面的对比效果太刻骨了。

      完成葬礼后,约翰像是终于完成了一件大事。整个人松懈了下来,都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斯内普这几天会尽量搜寻伏地魔的踪迹。而他则不能光明正大的外出了。

      ……还是待在家里老实写“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稿子吧。

      他拿起左手边厚厚一叠“混血王子”的稿子,再看看笔下崭新的纸张,忍不住陷入了沉思。

      ……他还记得,上一世刚看混血王子的时候,有一幕气氛十分灰暗压抑。

      下着雨的天气,荒凉的街道,污浊发黑的一栋栋房屋,废水充斥着河道。两个女人躲躲闪闪的来到一间房前。

      那个地方是……蜘蛛尾巷,斯内普的家。

      哦不对。

      “蜘蛛尾巷”原本应该是“Spinner's End by a river”。

      中文意思是“徘徊到尽头。”

      约翰盯着这串词,慢慢咀嚼着。

      “哈利波特”中的很多东西确实得看原著英文才能感觉出来,罗琳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她给斯内普居住的地方起了这么一个富有深意的名字。

      “徘徊到尽头”几乎可以概括斯内普的一生了。

      斯内普的一生确实都在选择中徘徊。

      他在莉莉与力量之间选择,在伏地魔与邓不利多之间选择,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也在生与死之间选择。

      这些选择中,他有对有错。正是因此,才使他背负着一生的痛苦和责任。才使他变成了那个“阴沉又毒舌,偏心而惹人生厌的老蝙蝠斯内普”。

      约翰沉重的神色突然一变,痴痴的笑了起来。

      ——可现在这个老蝙蝠是他的了,只独属于他一个人。

      想到这里,他干劲十足的唰唰写起了“死亡圣器”。

      该是时候给他家西弗勒斯平冤了!抓紧时间写!

      ……

      “混血王子”这一部,是约翰唯一有改动的书稿。

      罗琳写的很好,他自认自己没功力超越。但是一些细微地方的或缺,他还是可以补足的。

      比如“混血王子”的开头,魔法部部长福吉去拜访英国首相。

      他曾说过:“对了,我还得说一句,你接受这件事的态度比你那位前任强多了。他以为我是他的政敌派来的一个骗子,要把我扔出窗外呢。”

      可是按照年代来算,“混血王子”发生的这一年是1996年,现在的英国首相是约翰·梅杰。

      而他的前任是撒切尔夫人。

      所以福吉应该称呼“她”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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