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他总是不来

作者:纳兰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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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金发小男孩跟紫色小怪物之间隔着一堆杂物遥遥对望,两双眼睛里同样含着对对方的审视跟好奇。夏无异觉得这只紫色小怪物长得跟自己印象中的白貂很像,差别就在于紫色小怪物身上没有柔滑的皮毛,而是布满了细腻晶莹的鳞片。
      这是一种怎样神奇的生物,它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这一切尚且无从得知。

      小怪物把东西扔下来,成功吸引了金发小男孩的注意之后,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似乎满足了好奇心,在金发小男孩还没有动作之前,就飞快地从柜子顶上跳下来,三下两下地跑远了。它的动作灵敏,奔跑腾跃之间只在空气中留下一道紫色的细线,转眼间就不见了踪影。

      站在底下的一人一球这才如梦初醒,金发小男孩低下头,认真地向自己的系统征询道:“追吗?”
      白色光球身上的柔光一放一缩,奶声奶气地道:“追个头啦,慢慢来。”
      主角们想要收服逆天小魔宠,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这中间要耗费一些时间,用上一些手段。一八五二收集了这么多主角模版,对这个套路再熟悉不过了,它一点也不着急,它比较在意的是别的事情。

      它胖乎乎的身体在空气中一沉一浮,催促道:“快看,它刚刚扔了什么下来?”
      小怪物刚刚扔了一样东西下来,这也可能是剧情发展的关键,不能错过了。
      夏无异低头看向自己脚边的一小块不明物体,觉得这玩意十分眼熟,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小男孩弯下腰,他身旁漂浮的白色光球也跟着慢慢地沉下来,两人用充满学术的目光打量着这个熟悉的块状物体。
      一八五二迟疑地道,“这是……”
      “肥皂。”它的小伙伴肯定了它内心的猜测。

      他们来桑陌家的老宅里找戒指,最后却找到一个小怪物,而这个小怪物朝他们扔了一块肥皂,这究竟是怎样奇葩的剧情。
      夏无异伸手把那块肥皂捡了起来,拿在手里仔细地看了看。这是一块很普通的肥皂,在底层人民的生活中很常见,不仅可以用来洗涤衣物,还可以用来洁净身体。
      这里怎么会有块这样的肥皂?

      一八五二从靠近地面的高度上漂浮着往上升,就像一个过圆的氢气球一样,免得让地上的浮尘粘到了它的身体——
      虽然这个世界的东西一点也碰不到它。
      “扔了吧。”它对金发小男孩说道,声音里有点败兴,“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呢,肯定是刚刚那只小怪物从什么地方偷来的。”

      夏无异有些赞同他的想法,但想了想,还是把这块肥皂装进了口袋里,
      小男孩身上穿着可爱的背带裤,左右各有一个口袋,身前还有一个让他可以把自己小短手插进去的大布兜兜。他把这块小怪物扔来的肥皂装在了里面,沿着来时的路,带着自己的光球从荒废的老宅里离开了。

      他们回到家里的时候,正好赶上吃饭时间。
      厨娘已经准备好了晚餐,但父亲格里希桑默却没有让厨房把东西端上来,而是带着单片眼镜,端坐在餐桌主位上,面前摊开了牛皮纸,手里握着羽毛笔,在满眼深沉地计算着什么。
      小无异迈着小短腿,扶着门框,谨慎的迈过了那道对于四岁的小男孩来说有点过于高的门槛,走进了点燃着烛台的餐厅里,

      这个家的经济状况实在不怎么好,四个烛台只节省的点亮了两个,让这个有些过于空旷的餐厅一到晚上就只有一半沉浮在光明中,另一半却陷在黑暗里。
      看到金发小主人回来,一直尽职的守在餐厅门前的厨娘脸上不由地泛出了欢喜慈爱的微笑。她晃着有些发福的身体走过来,弯腰摸了摸小主人的头,然后拉住了他的手:“诺特少爷回来了,让罗丝带你去洗手准备吃饭吧?”

      以玫瑰花为名的厨娘看起来跟那出著名电影里的女主角没有半点相似,不过她温暖粗糙的大手跟慈爱的笑脸让小男孩很是喜欢,于是点了点头,并不反抗地让她牵着自己进厨房去洗手。等到洗完手出来,罗丝转身进厨房去端菜,小男孩则自己一个人朝着餐桌走去。

      坐在主位上的男主人仍然没有发现自己的儿子已经回来了,牛皮纸上正在计算的账目让他愁眉紧锁,根本分不出神来关注这餐厅里发生的其他事情。
      无异拖出椅子,尽量不发出声音地爬上去坐好,听一八五二说道:“不用看也知道他在算什么,肯定又是在想着去变卖家里剩下的什么古董,好填补领地上缴税收的缺口。”

      这一小片处于边缘的领地是属于桑默家的,但终归也是属于公国的。领民在贫瘠的土地上耕作,向领主交税,领主则要向主管这一片行省的行政官交税。格里希桑默是个仁慈的领主,然而行政官可没有这样好的心肠,收不齐规定的数目,他就要找上门来为难领主,为难领民,从最底层人民身上尽可能地压榨出利益,不管他们的死活。

      如果没有格里希这些年不断地变卖财产,拆东墙补西墙,这片领地上的人民早就活不下去了。对于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父亲,夏无异对他始终怀有一颗敬重的心。毕竟世间少里有领主会像他这样,在自己都捉襟见肘的情况下,为了让领民生活得好一些,还会不停地去变卖家中藏品。

      见领主在算账,小主人乖巧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没有说话,厨娘也默契的没有发出声音,轻手轻脚地将今天的晚餐都端上了桌,袖手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
      等看到领主的眉头渐渐松开,似乎终于解决了下一次税收的难题,这才清了清嗓子提醒道:“老爷,该吃饭了。”
      格里希桑默摘下了单片镜,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这才意识到已经到了用餐时间,而自己的小儿子诺特也乖巧地坐上了餐桌,只等着自己开饭。
      他舒展了面容,目光慈爱温和的看向自己的儿子,开口道,“抱歉诺特,让你等了那么久,饿了吧?”

      金发小男孩回答道:“不饿,我等爸爸一起吃饭。”稚嫩的声音听起来十分懂事。
      这让因为税收短缺而焦头烂额的男人感到心中一阵柔软。
      他伸出手来,摸了摸儿子的小脑袋,温和地道:“那我们开始吃饭吧。”

      桑默家的晚餐十分简单,简单得甚至不像一个贵族家庭的晚餐。
      但厨娘罗丝的手艺很好,洒着迷迭香的小羊排,煎的两面金黄的面包,自制的草莓果酱,还有鲜美浓香的奶油蘑菇汤,都让人食欲大增。

      小孩子的饭量很小,吃完自己盘子里的半块小羊排,又吃了一片面包,喝了两口汤,夏无异就感到自己的肚子鼓了起来,于是克制地放下汤匙,不再吃了。
      一八五二在旁碎碎念,“好好吃……它们看起来好好吃,我也好想吃……”
      可是它没有形体,也没有消化系统,注定享受不到这些美味,这样的认知让它身上的光芒都变得暗淡。
      夏无异用眼角的余光看了它一眼,神情显得有些爱莫能助。

      这时,格里希也吃完了他盘子里的小羊排,正在用餐刀往面包上涂着黄油,配合着享用面前奶油蘑菇汤。自己的小儿子在吃完饭以后,并不像平常的小孩一样急冲冲的就从他的座位上离开,是乖巧地坐在那里,等着和自己说话,这让格里希不免又想到了自己早逝的妻子。
      如果她还在的话,见到他们的孩子如此乖巧懂事,一定会露出欣慰的笑容。
      想到这里,他叹息着停下了涂抹黄油的动作,对小儿子露出了和煦的笑容:“爸爸的小勇者今天又去哪里探险了?”

      这个年纪的小男孩哪怕看起来再懂事,再乖巧,也喜欢到处跑来跑去,进行他们这个年纪的探险游戏。桑默家的小少爷虽然有些不合群,并不大跟自己同龄的孩子混在一起,但他依然喜欢冒险。在管家跟自己反映了几次之后,格里希不免对此上了心,在亲眼看到儿子一个人进了荒废的老宅以后,他终于也松了一口气。

      老宅里面什么都没有,除了那些残破废弃的东西,并没有什么危险,是个玩耍的好去处。就说格里希桑默自己的童年,也有一半时间是在老宅的探险活动之中度过的,里面有什么没什么,领主大人再清楚不过了。在仔细观察了一阵,发现小儿子其实很小心谨慎以后,他也放下心来,随他去了。

      果然,他听到他的小诺特说道:“今天去了老宅。”

      格里希观察着儿子的表情,没有在这张可爱的小脸上看出失望或者欣喜的情绪,所以不能判断小男孩今天在他们祖传的冒险基地里的收获,于是装作很感兴趣地问道:“嗯,找到什么好东西没有?”
      无异刚要摇头说没有,就听一八五二在自己耳畔小声道:“告诉他,你在里面见到了一只魔兽,是只看起来没有什么威胁性的幼崽。”

      于是格里希刚要将面包送入口中,就听儿子用稚嫩的声音回答道:“嗯,今天在老宅里见到一只很可爱的小魔兽,它一个人住在那里,我想明天带点东西去给它吃。”
      “咦?”一八五二在旁惊讶地道,“你怎么知道我打算让你用吃的去收买它?这些幼崽都喜欢好吃的,谁给它好吃的东西,它就跟着谁。”
      无异没有说话,只是在心里默默地想,拐小孩都用这一招,好吃的东西,或者好玩的玩具。
      一招鲜,吃遍天。

      “嗯?魔兽的幼崽?”
      格里希先是一愣,随后很快就释然了。
      会出现在荒无人烟的老宅里,又一直没有被人发现的,应该就是一些弱小的魔兽生下的幼崽。既然小儿子不喜欢跟同龄人一起玩,那么多一个魔兽的幼崽陪他玩耍,也是好的,
      于是领主大人微笑着点头,“知道了,你要带什么东西去给你的小伙伴吃,尽管告诉罗丝,让她帮你准备。如果你的小朋友愿意的话,你可以把它带回家里来,爸爸会好好招待它的。”
      虽然这样说着,但格里希并不认为自己的儿子能够驯服那只幼崽。

      幼崽再小,也是魔兽,可能没有办法伤人,但骨子里的骄傲却同成年魔兽如出一辙,如果不是真正让它折服的人,它是不会接受的。
      曾几何时,紫荆花战士的血统,也是傲立于整个大陆的强者血脉,只要在魔兽山脉中一出现,就不知有多少强大的魔兽前来追随。而如今,血脉被时间的长河冲淡,拥有的效力也越来越弱,甚至不能让后辈觉醒,连修行斗气的可能性也低于常人。
      那位最初的紫荆花战士恐怕怎么也想不到,在自己死后,这个家族会没落到这种地步。

      想要成为强者不一定只能修行斗气,如果有魔法天赋,成为强大的魔法师也一样可以。但在这片大陆上,圣魔导远远少于斗圣,一百个人中也许有一个人能够修习斗气,却不一定有一个人能够修习魔法。
      比起修习斗气的天赋来,魔法的天赋实在是太稀有,太稀有了。
      这种资质格里希没有,桑默家上十几代力求改变现状的先祖也没有,不知道自己的儿子,这个看起来比一般孩子更内向懂事的小男孩有没有。

      看着儿子稚嫩的小脸,想到这副沉沉地在自己肩上压了几十年的重担,格里希叹了一口气,还是决定把自己考虑了几天的事情告诉今年四岁的小儿子。
      “诺特,过几天你的叔叔要从北方来,经过这里,爸爸想让他带你去帝都检测一下你有没有学习魔法的天赋。”
      虽然小男孩今年只有四岁,但要是检测出有魔法天赋,那么越早修行,将来的成就就会越高。
      要是检测出没有魔法天赋,那么格里希还可以想办法给儿子安排另一条路,尽量让他的人生不用像自己一样碌碌无为。
      他的堂弟凯斯就是他为儿子想好的一条退路。

      在桑默家这一代的男丁中,凯斯是少有的能够修习斗气的体质。他一心侍奉于光明神,得到光明神青睐,不到二十岁就成了六阶战士。
      转眼间几十年年过去,凯斯桑默也从一个小小的见习圣殿骑士变成了圣殿排名第十一的骑士长,地位与光明神殿的大神官平齐,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连帝国的掌权者见了他也要礼让三分。
      若是诺特不能修习斗气,也不能修习魔法,那么让他进入光明神殿,跟在他叔叔身边,也总比窝在这个贫瘠狭小的领地上要好。格里希心中苦笑,想来堂弟看在自己的面子上,也会对这个小侄子多加照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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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按照这个发展速度实在不能叫快穿……叫多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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