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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外头太阳光刺眼,晃花我的眼。
“喂,你是谁?”
可我躲在黑暗的房中,灰尘扑了来,阳光卷不进来。正午的时候我打开窗帘看太阳,阳光刺得我眼睛疼,然后有片刻恍如失明,眼前全是斑点状的暖色调。
房门被人打开,她问我是谁。我打开灯,渐渐看清楚她的样子,短发,眼影明亮飞扬。我看见她的神色里有敌意,声音骄傲得紧。
“谁给你的钥匙。”我问道。
“宁安,她要把房子给我,今天我来验货。”
“哦。”
我抬头,觉得灯光也刺眼,于是不太看她。
“行李我已经收拾完了,我房里的东西你扔掉就好。”
“诶你……”
她还要再问什么,我只是退开,提一个笨重的箱子打开房门。
下楼就拦到出租,我疲倦地想要回家,然后开电脑,投简历找工作,这样的日子会跟从前不同。我需要钱,因为我在生活,而离开宁安,我便要用自己的习惯与意志生活。我不能再用劣质的化妆品,不能衣着暴露,不能昼伏夜出,不能烟酒不离手。因为我不再是陈宁安的女朋友,我是苏九,即我自己。
在与她交往的期间我小妹订了婚,新郎是她的高中学长,戴眼镜,瘦而白。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父母对他非常满意。小妹给我发了很多关于她婚礼的照片,然后劝我跟爸妈道歉,找个好男人结婚生子,别让他们再难过。可是我一句话都回不了她,我爱的是女人,我没有选择。
很快有公司给了我回复,外企,因为经验太少,从前工作的岗位过于繁杂。第二天一早我去面试,调了很多闹钟,生怕到时起不来。
然而面试的过程很顺利。我似乎不再是宁安认识的那个苏九,我知道这便是我。可我心中仍然空荡,需要一个温暖的依靠,这时候我愈发怀念宁安。
在这家以高效率的办事手段闻名的公司里,我夜以继日为其奔忙,三年后升职,27岁,没有老,可也没有青春。
偶尔小妹会给我发电子邮件,说爸妈的事,说她的事,也说妹夫的事。爸妈老了,这期间我去过几次,可是他们仍然只是张罗着给我安排相亲。我没有吵闹,一一耐下性子敷衍,像演一场又一场戏,自然都没有下文。
2008年我遇见余湘。她做摄影,十指很长。刚结束上一段感情。她认识白傲然,曾经一度关系密切,她说我们是同类,但最后因为爱上同一个女人而疏远。
“你的神态和她很像。”
我笑了笑不说话,然后约她去喝咖啡,我喜欢吃奶酪蛋糕,而她不然。她讨厌甜食,觉得它们温吞软糯,是太过缠绵的食物。
她答应为我拍一套影集作为生日礼物。
回家之后我喝了很多酒,睡梦中看见白傲然。我们争吵不休,仿佛天地变色,醒来的时候发现枕边有未干的泪痕。她是我生命里某种意义上的第一人,教会我爱与恨,让我从地狱到天堂,再从天堂到地狱。
可是我仍然爱她。
我翻开手机,不知道昨夜什么时候发来的短信,正好这时候有电话打过来,对方声音嘶哑生涩。
“苏九,我是宁安。”她说。
我料想她一定喝了很多酒,并且为情所困,可我想不到哪个女子能放倒宁安。
“稀客,好久不见。”
“我们好多人在唱歌,你来不来。”
“好,告诉我地址。”
我说的那样笃定,一如少年时般冲动。可是我即将老去,已经不能穿成她中意的模样,只能稀疏平常。于是我明白谁也斗不过时间,或许白傲然也一样。
宁安在楼底下接我。她小我五岁,还风华正茂,年轻的脸上有锐利和狂傲的光芒,可由始至终我不爱她。我只是去她的世界忘记我,不过她也不爱我。她朝我笑,“你变化很大,这些年过得好吗?”
“只是讨生活。”说得苍凉,有时候我甚至想要全世界的人都同情我,这种想法真是可怜。
“跟我来。”
灯红酒绿,昼夜颠倒,宁安的生活注定与我无关。人与人之间只是属于或不属于,其它的一切都是虚妄。包间里很多人,宁安替我一一作介绍。“这是苏九。”有人看我几眼,像打量一个老实的孩子。我目光投向阴影处,这种黑暗让我熟悉。
她陪我坐在角落,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因为四周很吵,她说的话我有好些听不清楚。不过无所谓,那都是些不重要的话。
然后她去唱歌,旁边的女生同我说话,无非问问我与她的关系,话里有话的要我别妄想和她在一起,讽刺我的寡淡平凡,而我没有反驳。也有人给我递烟,我接过去然后点燃,可总是觉得很生疏。再之后宁安替我挡,她说我现在是乖乖女,然后转过头去对我笑。她以为我一定经历了很多,其实我一直都是这样,只是对她有所隐瞒。但生命过于凝滞,便是一件让人觉得悲伤的事情。这些我都清楚。
“诶,安安来了。”
不知道谁叫了一声。于是有人开始吹口哨,还有人的目光聚向我这边。门倏地被打开,刺眼得无法避开的女子的面孔,仿佛有吸引世界的力量,美得高贵桀骜,冰冷蛊惑。
“傲然,你进来。”
宁安低下头,我目光一颤,却依旧只是向宁安问道。“她是谁?”
“宁安的angel.”
身旁的男子意味深长的看着我,我心里感到慌乱,只对宁安说,“我先走了。”而她没有回答。
哪怕我站起身的时候已经来不及,目光对目光,我看见我们之间隔着血色汹涌的爱恨,它们凛冽交缠,只是缘分已尽,没有结局。我从未想过我还会遇见她,但一切不会有下文,我知道。
天色已晚,我约闺蜜去做美容,聊聊闲话,时间过得很快。我突然非常想家。人生苦短,聚少离多,当放下时且放下。
可是我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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