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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他是仇人
“小茗茗~~~人家要吃橙子~~快拉~”一个清脆好听的男声从一栋古宅中传来,声音中有撒娇的嫌疑,但是还是掩饰不住其中的虚弱。
“你这只只知道吃的猪!到底有没有受伤啊?怎么中气那么足?”一个极不耐烦的女声立马回应。
“好茗茗~人家都要饿死了啊~你怎么能这样对人家!呜呜呜~~~人家命真苦啊~~呜呜呜~~天地良心啊……”催没用是吧,那我用赖的!
“你再吵,我就自己吃掉!”嘿嘿~就你!用赖的也不行,给本天才乖乖地呆着,否则就死定了!我又不是什么好人,就不吃你这套!
“……”果真,这招够呛!
要是以前的死党光用赖的就行了,这个人怎么那么无情啊!季云如是想。
“来了~”女声进了夹杂着一串脚步声,“死龚季云,刚才那么吵,只让你吃一半!哈哈!还不快讨好我?”太爽了,看到那小子委屈的表情,心里简直是爽呆了!本天才真是宇宙第一啊!(那时茗被令扬气得露出了本性,本来还准备对这个病号好一点,算了,反正这小子欠扁,正好最近没人欺负,更何况是个美人啊~hoho~~)
“小茗茗~~你最聪明,最最帅了,玉树凌风,风流倜傥,倘若是你,困难皆倒……”季云的长舌功本来是用来整别人的想不到如今竟然用来讨好别人,果真上帝在创造这个恶魔时还创造了一个冥王,一物降一物啊!不对,是一人降一人!
“嘿嘿~算你识相!喏!”女声的主人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带着一张笑得阳光灿烂的笑脸,把盘子伸向面前这个被棒得像个端午节主食亲戚的男子,他年纪很轻,差不多19、20。男子好脾气地笑了笑,一脸谄媚地说:“人家现在都不能动诶,小茗茗就再行行好喂人家吧!想小茗茗你如此英明神武,一步百计,聪明绝顶,应该只是小菜一碟吧!”想要让这个异生物帮你做事,必须这样子,季云不愧是顶着宇宙中最聪明的脑袋。可是,鸡蛋里其实是可以挑骨头的……
“好是好!但是聪明绝顶本少爷不喜欢啊~看你的眼睛黑白分明的,难道看不出来本少爷漂亮的长发?快去拿块抹布擦擦窗户吧!减一块!”刚从鸡蛋里挑出一大块骨头的茗得意的把骨头扬了扬,开心地看着面前这个涵养功夫超好的“软柿子”,不过,这软柿子伤好了就不再是软柿子了,现在不捏还待何时?
算了,就算是积点阴德吧,万一软柿子好了,就死定了。于是,茗跪在床上,把一块橙子肉递了过去。但是,还是想捏~(这人的虐待倾向重了一点吧!)喂,可以啊,但是要茗喂别人是需要两方共同努力的,就像这样:茗出力把橙子肉从盘子里取出来,季云出力把头靠进橙子肉,再出力张开嘴,再再出力咬上去。
“小茗茗啊~要怎样你才肯好好对人家啊~人家再这么下去,就要英年早逝了,你舍得么?”季云哭丧着脸,当然是装的。
“那——在你早逝之前,先告诉我一声。”茗一脸紧张,双眸紧紧的盯着季云。
季云得意地在心里扬扬嘴唇,心想,总算有效,呵呵~脸上却装出一脸陌落的神色,夕阳映在他象牙般细腻、白皙的脸上,渲染出一层光晕,再加上那晶莹的双眸里若隐若现地闪着不明液体,像极了一尊美丽脆弱的水晶塑像,“为什么?你不是老要人家死吗?老折磨人家!”语气中的责怪像是受了极大的委屈,让人不禁想去安慰,要是他趁此时向你要求什么的话,你一定会不论是上刀山还是下火海都帮他完成心愿的。
但是,世界上总有这样冷血的人。而那冷血的家伙从不挂冰山在脸上,反之是高高挂个灿烂如太阳般的笑颜:“是啊,小云云真的很了解人家呢~所以说,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不该为知己做最后一件事吗?”
“什么事?”难得啊,冷血的人竟然钩得起季云的好奇心,茗,给你发个诺贝尔冷血奖。奖状上就写:冷血于无形,搞定天下第一人!
“人家很爱钱的嘛~所以,趁你还没死前卖给别人。一来可以大赚一笔;二来反正你马上就要死了,那人也占不到便宜;三来,还不用帮你买管材,省钱。总之一个字,赚!”天才啊!竟然这么强。茗忍笑学着季云的语气,更委屈地娓娓道来自己的想法,但是,她毕竟没有季云那等好演技,最后露出了本性,越说越激昂。
季云突然不知怎么的一头栽在床上,紧蹙双眉,仿佛很痛苦。茗一慌,把橙子往旁边一扔,连忙去扶季云,后转念一想,这小子又在装了,可惜了哟,我辛苦剥得橙子。但是见季云半响没起身,才真正慌了,一路小跑绕过床去询问,然后有手忙脚乱得拨打友人医生成伯伯的电话。一阵慌乱过后,茗望着被季云紧握着的手,渐渐出神……
季云很信任自己,是没由来的信任,他的信任是那种让人没理由拒绝的。反正自己从不过问季云的过往,因为没必要,和自己没关系。季云受的伤很重,几个星期了,现在都没好。刚捡到他时,全身几乎没有一处是好的。但他却依旧在雨中站得笔直,在她走过他身边时才发现他的遍体鳞伤,出于人性的怜惜,她向他伸出了手,于是,他便成了这栋古宅中与她唯一的室友。那个雨夜,他坐在沙发上对她虚弱地笑,靠在她肩上微微颤抖,她明白,像他这样的人是不会轻易地向别人显示自己的虚弱的,但是他……却在她面前毫无保留地示弱,让她想起以前养过的一只小猫——平日里超警惕,但是碰到了主人,总是撒娇。从那刻起,她就明白,他——很——信任——自己。大概就是这样一个想法,让自己义无反顾、任劳任怨地照顾了他那么多天,还为他的伤势而担心。茗啊~我怎么不知道你竟然这么善良呢?呵呵,这便是季云的魅力啊!
“哇嘎嘎嘎嘎~~”吓!怎么有如此吓人的声音?别见怪,这是季云送给她的礼物!人声门铃,她大小姐可是亲自录声的呢!
门铃响就意味着医生来了。茗想一个健步冲出房门去开大门,再一把把这个乌龟医生拽进房间治季云,怎知手怎么也抽不出来。茗低下头,担心地问季云:“怎么了?别闹性子了,我去开门,医生来了,很快就没事了,乖!”可是季云却死咬着牙,不肯放手。他歪了歪头,示意茗看窗外。
一辆经过改造的车,虽怪异,但是很拉风,而且举世罕见的好用。从车里走出一个有一头漂亮黑发的蓝眼帅哥,他应该是和医生同行的,医生先来敲茗家的门,他锁车。茗眯了眯眼,注意了帅哥湛蓝的眼珠,意味深长地看了季云一眼,叹了口气:“是——仇人吗?”季云虽相信她,但是本身还是藏着很多迷,还是不要让季云知道自己猜到了什么,茗斟酌了半天,才决定用“仇人”这个字眼。季云怔了怔,随即点了点头。
那辆车叫做“来去自由3号”,来自美国纽约一个叫“异人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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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令扬和茗的友谊。
至于“茗”这个名字,是因为喜欢“茗”这个字。感觉很中国,茶般让人舒服,清新。
所以笔名用了它,主角名用了它,或许今后的某篇或某些文也会用它作为主角名。
我很任性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