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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一章
初夏时节,早晚的风吹过,带在身上还有些许凉意。尤其这风还是从墓园吹来,经过大大小小无数墓碑,和碑前耸立的苍松翠柏,扑到身上,更是有了一丝沁入骨子里的凉。我停下脚步,想着:去,还是不去?这里是个大拐弯口,如果回来时再去,就要穿过一个路口。
略略犹豫了一下,我在心里低语了一句:一会吧,等我回来,再来看你们,好吗?
蹬着自行车,我直奔今天的目的地。
高低不平的青石板小路,沿着红砖灰瓦的平房一路铺展开去,原先那块白漆刷成的破旧木牌已然不见,如今的路牌是新做的,刻着“后梧桐巷”四个大字,镶嵌在斑驳的墙面上。阳光一照,蓝底白字,闪闪烁烁格外晃眼。如今的中国推行“城市包围农村”的战略,很多昔日的旧景连着美好的回忆一起被推倒,不同的是,回忆尚可保存,而那些旧物,却从此不去不复返。
我掏出相机,选了个角度,好好拍了几张。
小路弯弯,尽头是一处院落,入口的地方,一棵高大的法国梧桐荫荫如盖,几只老母鸡正在兴高采烈地趴着泥土,或侧卧,或匍匐。它们的身后,跟着一群嫩黄色的小鸡雏,一个个如同毛茸茸的小球,有的窝在妈妈的翅膀下,有的有样学样,用稚嫩的脚趾拨拉着泥土,有的则在一旁嬉戏打闹,寂静的午日因为有了稚气的叽叽声,而显得生意盎然。
生命的最初,总是脆弱得无以复加,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惜。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们的情景。
什么都不懂,只知道一个劲地哭,一个劲地嚎,模样可怜得远不如那一群小鸡雏。
因为它们有母亲呵护,而我没有。
“小朋友,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张非常好看的脸庞,其实他们两个都很好看,一个三岁的小孩还不懂得欣赏异性的美,但我没再继续哭就是了。
那一年我三岁,他们一个二十七,一个二十五。
很多事确实都不记得了,你能指望一个三岁的小孩记什么事,所以他们一直坚称这段回忆也是我长大后,他们告诉我的,但我清楚,是我自己记住的。
那是命运的邂逅,即使是三岁的生命,也会记得自己命运的转折点。
他们,一个绚烂如阳,一个皎洁似月,站在一起,便能巅倒众生。
上过学的人都知道,老师总喜欢布置一类作文题,叫“我的……”,后面无非是“我的爸爸”、“我的妈妈”、“ 我的姑姑”、“ 我的伯伯”等等诸如此类。
我总是写他们,“我的叔叔”。
记得第一次写这个命题,我的第一句话是这样写的:
“我家里有两个叔叔,一个很漂亮,另一个也很漂亮。”
我发誓,那时的我绝对不知道有鲁迅这号人物。
理所当然第一句话就被老师批评了。
“只能写一个,再说叔叔是男的,怎么能用漂亮来形容。”
第一句就被划了两条红线,还打了一个大大的叉。这对一向自信满满、自认为写得不错的我是个不小的打击。
这事儿后来让戚叔叔知道了,他笑嘻嘻地把我拉到一旁,问:
“你看小顾叔叔漂不漂亮?”
我点点头:“嗯,漂亮。”
“那我呢?”
“也漂亮呀。”
小孩子的词汇真的很少,则是美好的事物,喜欢的事物,那都是漂亮的,更何况我最喜欢戚叔叔那两个酒窝,无论是我还是小顾叔叔,都喜欢用手指去戳它们。
戚叔叔十分一本正经地告诉我:“我这叫英俊,小顾叔叔那才叫漂亮,记住了哦。”
我看着他认真的表情,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结果点到一半就听见一个阴阴的声音响起:
“戚少商!你乱教什么!”
以下是家庭暴力,嗯,略过不提,总之没在我幼小的心灵上留下阴影就是了。
老师的那两条红线和一个大叉,并没影响我对文字的喜欢,因为家里有一个满腹经纶的人。
我小的时候,小顾叔叔就会教我背诗,但不是非压着你死记硬背的那种,他总会选一些应景之作,来培养我的兴趣,巩固我的记忆。
比如春天的时候,带我到郊外踏青,看到农民伯伯在插秧,就教我“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夏天的时候,带我去公园的荷塘,就教我“秋花冒绿水,密叶罗青烟”。
每当这个时候,戚叔叔就会在一边帮我们拍照,一个很老土很老土的傻瓜相机,并且往往最后还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啊!惨了!惜朝,我又忘记装胶卷了。”
然后小顾叔叔一向清冷的脸就会变得更加冷,一个弄不好又会上演点家庭暴力:
“戚少商!我出门的时候已经提醒过你了!!”
“哎哟哟,痛痛,惜朝,小夕还看着呢。”
被拎住耳朵的戚叔叔一边龇牙咧嘴一边求饶,其实我知道,小顾叔叔才不会那么用力呢,戚叔叔那样,纯粹是搏同情。
“少来!哼!”小顾叔叔把眼一瞪,然后对着我,“做什么事都要计划好,别像这个人一样没头脑。”
这个时候我总是把头点得跟波浪鼓似的,虽然平时当我皮了的时候,拿鞋靶子的都是戚叔叔,但在家里,我最不敢惹的,是小顾叔叔。
没办法,民以食为天。
在尝过一日三餐都是方便面的日子后,我确定的最基本方针就是,得罪谁也不能得罪买菜和做饭的那个。
戚叔叔和小顾叔叔从不刻意隐瞒什么,包括他们的关系,包括我的身世。在我刚刚上小学的时候,他们就告诉我,我是他们领养的。
领养异性有着很严格的规定,更何况是他们这样的家庭。当初把我带回家的时候,小顾叔叔曾经很犹豫,想会不会把我寄养在正常的家庭会更好些。但戚叔叔却说:我们是永远都不会有自己的孩子了,虽然我们在一起很开心,但缺少天伦之乐,始终是一大憾事。惜朝,我想尽力让你享受到世间所能享受的一切,小夕就是上天聆听了我的心声,而赐给我们的宝贝。
我还记得雨过天晴的那天,病床上的小顾叔叔,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把那段话娓娓道来,就像是昨天才刚刚听过的一般。落日的余晖映在他早已不再年轻的脸上,却散发着异常夺目的美丽和异常温暖的光环。
当然法律还是要遵守的,一直以来,我户口本上写着的养父母是铁游夏和傅晚晴,他们是戚叔叔和小顾叔叔为数不多的亲戚。
我虽然生长在同性恋的家庭,但从小到大没受过什么歧视,也没受过什么委屈。这当然和他们周密的保护分不开。
比如开家长会,人家都是爸爸妈妈一起来,但我家从来只去一个,大部分时间是小顾叔叔,如果小顾叔叔没空,就会让傅阿姨去;
再比如,老师来家访的时候,家里只会留一个人,大部分时间是戚叔叔,如果戚叔叔没空,就会通知老师改天来。
我也曾经很好奇,为什么别的家庭是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可我们家却是两个男人,和一个小孩。他们就会告诉我,任何两个人,都能因为相爱而厮守在一起,只是这世界上大部分人,是一男一女相爱了在一起,仅此而已。
我推着自行车,一路走过去,初夏的梧桐枝繁叶茂,如同碧玉妆成一树,让我想起了第一次去见爷爷和奶奶的情景。
就是戚叔叔的爸爸和妈妈。
他们都是职业军人,退休了还住在大院里,那里面也种了几棵法国梧桐,高高大大,上面的知了在一个劲地聒噪。
爷爷奶奶曾对戚叔叔寄于厚望,事实上,除了最后和小顾叔叔在一起,从小到大戚叔叔都没有让他们失望过。可后来他去外地读大学,回来的时候,却差点把两位老人家气死。
其实说起来挺俗的,无非是劝诫,训斥,压迫,拆散,反抗,争取,坚持,最后背着一句“你要敢出这个门就不是我儿子”地摔门而去。
听戚叔叔讲,那些年他们在外地谋生,过得都很艰难。
明明两个都是十分优秀的人物,工作却是找一份就丢一份,找一双就丢一双。
两位老人四处动用关系,想让戚叔叔就犯,逼他自己回来。
“他们真坏!”
那时刚上初二的我,义愤填膺。
小顾叔叔只是笑着摇摇头:“告诉你这些,是想让你明白,要得到一样东西,都要付出相对应的代价,做任何决定前,都要考虑自己能否承受它带来的后果。”
我后来才了解到,小顾叔叔自幼丧父亡母,由表叔养大,他表叔的女儿就是我名义上的养母傅晚晴。表叔,哦,我应该叫表叔公,是国民党的军官,战败当了俘虏,□□时吃尽了苦头,家里的积蓄也被一扫光。那时小顾叔叔才十五六岁,当然也讨不了好。先是下乡作了知青,后来好不容易有个读大学的机会,还因为成份问题被排斥,差点没上得了。他咽不下这口气,因此格外发愤图强,大学里以优异的成绩毕业,那时对凤毛麟角的大学生是包分配的,可因为出了和戚叔叔那档子事,虽然没闹大,但还是被从单位除了名。因为这,戚叔叔一直觉得很愧疚,小顾叔叔也坦承地告诉过我,早知道会吃这么多苦,他是不会选择走这条路的。
“但我既然选择了,我就不会回头,我会承受它带来的一切结果,无论是好是坏。”
虽然表面上是个喜欢吟诗作赋的文人雅士,但骨子里还是个理智的男人。
而我,继承了这份理智。
没有任何一份感情可以战胜得了生存的艰难。他们并不因为自己最后得到了家人的原谅,得到了改变命运的机会,就把一切都描述得那么美好。
他们把过程和经历传达给我,而让我独立思考对策、出路和由此带来的结果。
小的时候贪玩,不肯写作业,他们没有谁会催我,到睡觉点了,我想到写作业了,不允许。哭,闹,都不允许,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不做的,自己承担后果。
所以从小到大,无论是学业还是生活上,我几乎不用他们操任何心。
穿过窄窄的胡同,面前豁然开朗——相对而言。能并排走两部车的街道,在当时已经是这个城市数一数二的宽敞道路了,自然热闹得很。杂货铺子、五金店、小百货商店、补鞋摊、国营的副食品店、粮油站……走在这条路上,幼时的记忆一点一点浮现出来。小时候是小顾叔叔负责送我去学校,但出门往往都是三人成行。我坐在自行车的后座,戚叔叔推着车,和小顾叔叔边走边聊。那时的我总奇怪他们为什么有那么多话要讲,晚上讲,白天讲,偶尔他们会回头看看我,说一句“丫头坐稳了,可别睡着了”——确实出过这么一档窘事,有一次我坐着坐着就睡着了,竟然一头从车子上载了下来,把他们吓得不轻。清晨的阳光从他们背后折射过来,照得他们的眼睛闪闪发亮,那时的我什么都不懂,只是直觉地觉得这两个抚养我的男人很好看,比班上大多数同学的父母都好看,比老师也好看。这二十几年来,我就是这样一直看着他们,看着他们无论风雨阳光,无论贫穷富有,无论疾病健康,都这么相随相伴,有说有笑,不离不弃,直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
除了国营商店和粮油站,其他的店铺多数还在,只是都老旧不堪,守着的也多数是老人。传统的小手工业早已被现代工商业所取代,不变的只有那些在在岁月荏苒里老去的回忆,老去,但依旧颜色鲜艳,至少,在这些老人的心目中,是这样。
我也是,不管以后我去什么地方,从事什么工作,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对他们的回忆,对他们的爱,永远都不会改变。就像我在他们眼中,戚叔叔在小顾叔叔眼中,永远都是需要照顾的那个。
“……冬天的毯子在小房间衣柜的第三层,坐垫在储藏柜的顶上,拿下来的时候记得先拍掉点灰尘……”午后的一天,我从住院良久的小顾叔叔手里接过写满了字的白纸,小顾叔叔喜欢写行楷,一笔一划都工整流利,比电脑打出来的还漂亮。
“这是?”我才说了两个字,眼圈就红了。
小顾叔叔只是望着窗外,细而长的睫毛微微颤抖着,我猜他是不想让我看到他的表情:“医生说我手术后会昏迷一段时间,马上天气要凉了,你又要开学,到时如果我还没醒,记得把这条子给他。”
我点了点头,使劲把眼泪憋了回去,小顾叔叔看着挺文弱的,其实很坚强,我是他的女儿,所以我也要坚强。
其实最不坚强的是一直阳光开朗的戚叔叔了,小顾叔叔住院后,我好几次在家门口看见他,拿着钥匙,却不开门,就维持着那个动作,默默地流眼泪。
男人果然是不能光看外表的啊。
我推着自行车,走到了街道的尽头,那里连着一座桥。
桥的两边都有高出一块,换成现在是人行道,那时是为了卖菜设计的。送我去了学校,绕了远路的戚叔叔就只好跑步去上班了,小顾叔叔是会计,工作时间要比他自由点,回去的路上会去桥上买菜。往往今日菜谱都是从晚上吵到早上,最后在送我进学校的前一刻决定的。小顾叔叔烧得一手好菜,这养坏了我和戚叔叔的嘴,一次公司派驻一个大项目,戚叔叔是负责人,要离家三个月,每次写信回来都免不了把伙食抱怨一番。回来的时候简直让小顾叔叔和我吓了一跳,整个人又黑又瘦,一称体重整整少了三十斤!小顾叔叔皱着眉说:“难道公司不给管饭么?”
戚叔叔讪讪地笑道:“伙食太差啦,养猪呢!”
小顾叔叔没好气地接上(其实我知道他是心疼的):“是啊,把你这头猪养成这样。”
“所以卖不出去,只好退回来啦!”戚叔叔接得刚刚好,然后两人一起笑出声来。
“欢迎回来。”小顾叔叔是难得的温柔,边说边给了戚叔叔一个大大的拥抱。这些亲密的举动,在我上高中后他们就不怎么再回避了。
走过第一座桥,脚下是滚滚的江水,原本这里还有第二座的,前几年被拆掉了,又在远处造了一座更新更大的,我望着空空的桥墩,莫名地觉得心里十分失落,就像小顾叔叔第一天住院,戚叔叔在医院陪他,我一个人回到家时的那种感觉,只是程度要轻许多。
桥的右手边有一条小路,靠着江,从这里过去,正好可以遥望刚刚走过的街道,隔着宽阔的河面,能看到临江一面的房屋,斑驳的墙壁,灰灰绿绿的瓦栎,老式的屋脊上还挂着一只铜制的铃,风一吹,清脆悦耳的声音一直穿过江面,隐隐透进我的耳朵。
小路的尽头就是墓园的另一个入口,平时这个门都关着,如果要从正门进去,就得穿马路,今天我碰上好运气了。
来墓园的,好运气?
我不由自主露出一丝微笑,大概这就是小顾叔叔说戚叔叔的傻——脑子里永远缺根筋。
其实我知道,这是他对戚叔叔一种特殊的赞赏——戚叔叔是个乐天派,是那种总会把事情往好处想,也总能把事情往好的一面引的男人。
墓园永远是庄严而肃穆的,虽然是初夏的阳光晴日,一踏进此处,温度仿佛就下降了一档不止,行走在一块块墓碑间,你会不自觉地放慢脚步,放缓呼吸,生怕惊扰了每一个在这里安歇的灵魂。
我想起了三年前,小顾叔叔在手术前夕,忽然提出要到墓园走一趟。
我当然极力反对,这种不吉利的事情,更何况和戚叔叔的乐天性格相反,小顾叔叔是个现实而理智的男人。他会对每件事情作万全的分析,然后得出最可能的结果,幸运的是,好的结果总是和他的预测相差不远,不幸的是,坏的结果也总是和他的预测不谋而合。
“我可不想万一死在手术台上,你们爷俩给我找的地方不满意。”那一天,小顾叔叔难得嬉皮笑脸地说道,苍白的脸色似乎也有了一丝红晕。
同样出人意料,戚叔叔竟然也笑着答他:“这倒是,以后我也得住进去,万一你不满意,天天和我吵怎么办?”
“那就只能托梦给小夕,让她换地方了。”小顾叔叔狡黠地看着我,笑道。
“你们两个老不正经的,谁理你们啊!”我也笑了,我懂他们,他们深爱着对方,不希望对方为自己担心,所以一个坚强而乐观地直面死亡,另一个同样坚强而乐观地直面残余的人生,作为他们的女儿,我当然不会示弱。
眼泪是要留到最后的,之前的,无论遇到什么,都不能把我们一家打倒!
我陪着他们来到墓地,非常识相地留下他们单独相处,那时他们就站在我现在站的地方。我看见他们拉着手,眺望着远方。曾几何时,他们也这样,一起站在泰山顶上观看日出,一起站在玄武湖畔静候日落,一起站在断桥之上欣赏细雨下的西子,他们曾经走过许多地方,许多地方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他们没有许下过豪言壮语,没有诉说过海誓山盟,甚至他们的爱情不为人知晓,不为人包容,不为人理解。但他们就是他们,不是别的什么人,无数个风风雨雨,他们始终坚持着最初的选择,坚持着对对方的心意,他们一起开心地笑,伤心地哭,一起走过无数个平凡的岁月,我曾经以为他们会这样一直相守到老,却没料到,上天,是那么不公平。
那个时候我哭了,那是我在意识到小顾叔叔真的会离开我们后,第一次哭。泪眼婆娑中,依稀看到他们相拥在一起,良久良久,而不再理会,周围偶尔经过的人们,投来的诧异的目光。
那一刻,他们的世界里,只有彼此。
我轻轻蹲下身,从包里取出干净的软布,把墓碑擦试干净,把刚买的鲜花摆上。
红色的大丽菊。
小顾叔叔不喜欢百合这一类素雅的花,这似乎和他的性格不太相符。
死者最希望看到的,是生者充满朝气地活下去,要把这种信念传达给他们,所以一定要用最热烈的颜色!
是啊,所以我记着,一直记着。
我的手指轻轻抚过碑文,停在最后的落款上:
二○○伍年戚夕手立
我没有打上“女儿”二字。
希望你们能原谅我。
“我来,是想告诉你们,我现在很好,还有,我明天要嫁人了。”
“我会一直很好的,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过去的种种,我曾经很介怀,但经历了这么多,我已经放下了,请你们放心。”
“希望你们在天之灵,能保佑我们一家,幸福平安地生活。”
再见了!
我长长地舒了口气,再一次看了看墓碑上的两个名字,掉头离开了这沉寂的慰灵地。
(OK,喜欢HM文的童鞋们可以止步了)
打开门,菜香味就扑鼻而来,一看时间:才五点半,往常这个时候,可刚刚下班啊。
“我回来啦!”我边说边换上拖鞋,往厨房一瞄,哈哈:八宝鸡,黄金虾球,蘑菇冬笋,最开心的是锅子里冒着热气的——闻闻,嗯,“杜鹃醉鱼!”我笑嘻嘻地喊道,系着围裙的小顾叔叔认真地掌着勾,头都没回,道:“就你鼻子尖,快去洗澡。”
“你今天不上班吗?”
“不上班哪来钱养你,我特地提前请假回来的。”
“切,我早就经济独立了好不好——呃,不会是因为明天我要出嫁了吧?”
“是啊,所以才提前回来的。”
没料到小顾叔叔回答得这么直接,无论是他或者戚叔叔,毕竟都是男人,男人,总是耽于用语言来表达自己感情的。我愣了愣,慢慢地眼圈有点红,然后从背后走过去,抱住了他。
“干嘛?”小顾叔叔没回头,甚至掌勺的动作也没因此有所迟滞。
“小顾叔叔……”我把头埋在他背上,比起三年前,他清减了许多,但幸好这三年来,他的病情再没有反复,身体也一直很健康。医生说过,只要一年之内没有复发,以后复发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了。
“哟,小夕回来——喂,你干嘛?”
戚叔叔同样被我的熊抱吓了一跳:“你都多大了,还撒娇?”
“她发花痴呢,别理她。”小顾叔叔边说边把鱼盛起来,“还有一个汤,一个蔬菜,你们两个,快点给我去洗澡。”
“我今天,去墓园了。”
他们都愣了一下:“小夕?”
我深吸了口气,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我原本,没打算去的。我去走了一遍以前住的地方,突然觉得……嘿嘿,我这一辈子,过得也不算差。也许这就是缘分,他们生了我,又抛弃了我,我才遇到你们。嗯嗯,我觉得自己过得挺幸福的,所以,我去告诉了他们这些,让他们也好放心。”我吸了吸鼻子,“是不是很为你们教出这么深明大义的女儿而自豪啊?”
“丫头片子,跟谁学来的自吹自擂。”小顾叔叔话是这么说,眼睛却往戚叔叔脸上瞟去。
手机在这个时候哇啦哇啦地叫起来,我一摸口袋:咦?我的手机呢?
“别翻了,英杰都打十七八个电话来了。”戚叔叔指指沙发,“让你没头脑,一天到晚忘这忘那的。”
我吐了吐舌头,一个恶虎扑食飞向沙发:“我的山寨机,我来了!”
屏幕上,英杰的头像正闪个不停,刚滑过屏幕,他的大嗓门就冲了出来:
“哇靠!老婆你去哪里啦!害得我爸以为他儿媳妇临阵脱逃了!这会儿正蹲在厕所里郁闷着呢。”
我表情严肃:“是便秘吗?”
“目测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话说你到底去哪了,一下午电话都打不通,我快急死了。”一向好脾气的英杰此时声音真有些阴沉。
新婚前一天,新郎倌打不通新娘的电话,是有够……担心的。我一边陪笑应着,一边听厨房间里传来的声音:
“话说,就这么把小夕嫁给小妖他儿子,真是便宜他家了。”
“呃,惜朝你还想怎样?他家的礼金不少了。”
“啊呸!你当我是卖女儿啊!”
“现在你倒是很正经,收礼的时候怎么不见你客气一下?”
“少来,你戚大当家不也是两眼放光么?”
“嘿嘿,反正小妖家那点家底,这也不算什么嘛。”
“哦,果然是看在息红泪的面子上,少收了不少。”
“惜朝,多少年前的事了,你还提?”
“我怎么闻到心虚的味道了?”
“呃,我是说,按小妖的家底,确实便宜他了!!哼哼!!好歹我们也陪过去一辆Q5啊!”
“这才像话嘛,话说……”
留下早已接完电话的我,在客厅听得一头黑线:两位老爸哎,你们还敢说,这不是卖女儿?
毁三观啊毁三观!
——————全剧终——————
话说,Q5是姐最喜欢的车车,可惜木有钱,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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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叙述人,我本来想以晚晴或红泪的身份来的,但又感觉如果变成那样的关系实在是很奇怪,所以换成原创角色了,也许敏感的童鞋会感觉像玛丽苏文吧,不过请大家耐心看下去,绝对不是,我本人也是很讨厌玛丽苏白莲圣母之类的文的,绝对不会去踩这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