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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归根
多伦多的冬天很冷,哪怕住了快三十年,我依然不适应。窗外在下雪,扯絮撕棉一样,漱漱的,有点像音乐的拍子。听在耳中,不由自主地就打开了抽屉,手颤抖地拿出一封信。那是极漂亮的一笔行书,我在大学里见过最多的字迹,熟悉到记忆不能不翻滚面前。
那天起得晚了,什么都来不及收拾,手忙脚乱的抱着几本书就往教室里奔。转弯时,十分倒霉的撞在一个人身上,书散落一地。真是越急越乱,越乱越错,我不由得抱怨起来,先发制人道:“怎么有人走路不长眼睛!”
蹲下去,还未拾起任何一本书,就听到惊讶的一句,“你叫林琅?”说话的自然是那个叫我倒霉的人。头都懒得抬,不耐烦地回道:“有什么问题吗?”站起来,从他手里夺回我的书。
他摇摇头,倒有几分不好意思,“没问题,没问题。”见我要走,又急忙道:“我叫澹明。”
这次换成我惊讶了,也太巧了吧,不知不觉间的竟成了丁玲笔下的男女主人公。瞬间噗嗤一笑,“放心吧,林琅不是梦珂的假名字,是货真价实的。”
伸手,彼此轻轻的一握,成了朋友。
忘了是谁说的,朋友就是拿来利用的。一点儿不错,我利用他帮我在图书馆占座位,他利用我帮他在课堂上抄笔记。时不时地,还叫我冒充他的女朋友,把那些小妹妹一个个气走。
因此,朋友们总是笑着对我说:“你和澹明,都快比情侣还亲密了。”
我一笑置之,他听见了,却借势搂着我,玩世不恭的笑笑,“你有没有见过,哪对情侣比我们更亲密的?”
我直推着他,“没有,没有。”
嘻哈嘻哈的混着日子,大学生活很快就过去了。毕业面临的抉择,一如学长学姐们曾经的茫然,社会,好陌生,也好有诱惑的一个新名词。找工作,找工作,每日里昏天黑地的忙着,只为能实现自我价值。
他瞧我瘦了,就趁火打劫的建议,“帮人打工不如自己创业,林琅,怎么样,要不要做合伙人?”
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也不知道自己在发什么神经。平常保守的连证券都不敢买,现在却是把全部身家性命都搭进去,同他一起冒险。创业的艰辛不足为外人道,总算T&L广告公司做出点成绩,对得起父老乡亲广大群众。
他却慨叹,“林琅,你太能干,能干的让我有时都会怕。”
我听了竟有些隐隐不安,笑着把那莫名的情绪压下,反驳道:“那还不好?有个这么能干的搭档,你还不偷笑。”
他怅怅的点头,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说:“我不用偷偷摸摸的,用行动来光明正大的笑!”
那以后,他不再说我能干,仿佛这是禁忌。公司越做越红火,胜过八月里的石榴。上了轨道,自然没那么忙。闲下来,他就问我,“事业上都差不多了,是不是该为爱情努力下?”
我怔了怔,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于是开玩笑的试探,“跟谁?你吗?”说着就哧哧笑了,态度故意的不认真。
他脸兀的一沉,严肃非常地说:“当然不是。”可过不多久,便又告诉我,“林琅,我要结婚了。”
好像有晴天霹雳在背后响起,打得我周身上下由内到外阵阵发麻。我怎么都不敢相信,或许是不愿相信。在那一刻我才明白,会不顾一切的跟他闯事业,风里来雨里去这些年,不过是我爱着他!总认为那关系是朋友,从来不肯越雷池一步,小心翼翼的守着,守到蓦然回首时,爱情早已远离。现在,一切都晚了。于是若无其事地说:“恭喜。”潇洒的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他看起来并没有多少喜色,虽然依旧谈笑风生。
其实我想逃开,逃到天涯海角,只要是没有他的地方。说不定多年之后在世界的某处再次相遇,他会遗憾当初,我们可以荡气回肠的演绎一场心酸的浪漫。可是我没有,因为舍不得,即使每日里都要强颜欢笑,也甘之如饴。
新娘子很漂亮,柔柔弱弱的,活像个林黛玉。谁知不到半年,他竟离婚了,毫不在乎地说:“我们性格不合。”
婚姻都能当儿戏,还有什么不能?
一次他问,“林琅,你什么时候结婚?”
我脱口而出,“这世上,好男人都绝种了,嫁谁?”
“嫁我!”
空气骤然间凝结,我做不出任何反应,想到他那儿戏的婚姻,也不想做任何反应。仔仔细细的看着他,情不自禁就抱了怀疑的目光。
他把手晃到了我眼前,笑着说:“不用研究了,我开玩笑的。”
我着实恼火,想爆打他一顿,可那样岂非证明了我的在乎?按住了性子,平静得保持了一贯的风度,“幸亏是开玩笑,不然真嫁了你,还不要半年后办理离婚手续!”
他气结,转身就走。
也不知道是不是赌气,我居然同意了朋友之邀,去参加联谊,收获则是认识了常辉。这人确实光辉四射,足有一百瓦电灯的功力。锲而不舍的追究,让我没有招架的能力。
办公室里每天一大篷花,玫瑰、百合、天堂鸟、勿忘我……不消个把月,我都能开花店做大老板了。这么大的阵仗,闹得是人尽皆知,有个叫常辉的人正在追我。
他的反应,只是长长的叹了口气,对我说:“终于可以嫁出去了。林琅,你年纪也不小了。”
那口吻,让我感觉自己像个包袱一样的粘着他不放。不由气道:“我是不小了,澹明,一个月后就请你喝喜酒。”随后就给常辉打了通电话,简洁明了地说:“我向你求婚,你愿意娶我吗?”
常辉懵了一下,隔了半晌才喜滋滋道:“我愿意。”又补充一句,“林琅,我愿意每天都翻你这本有趣的书,一辈子也不会厌。相信我。”
事后想想,我对婚姻也是儿戏的。可那时,只想三十六计,走为上。婚后,我和常辉就抓紧一切时间的办移民,很快来到加拿大,传说中的枫叶之国。自此,生活的很平静,也很平淡。唯一值得安慰的,就是常辉对我,十年如一日的好。我应该满足,偏偏觉得少了点什么。
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我一直想回中国,回去看看,看看他,却始终没有勇气。
人道落叶归根,可我的根,究竟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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