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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临城(4)
不几日,王司令寿辰,一大早天未亮透,两位夫人就在客厅最后核对今天的事宜。为了宴会更热闹些,大夫人特意请了大城市来的歌舞团助兴,现在演员们都在临时搭的后台里换衣打扮。
早起的除了两位夫人,还有王家的两位小姐。
举荷检查了礼物,确认包装完美无缺,才叫来丫头帮自己梳洗打扮。三四名丫头把所有衣服首饰都摆出来,昨晚举荷犹豫很久,直到现在才决定穿大姐从上海带给自己的粉红色洋装。丫头灵巧的双手穿梭在她乌发之中,那些浓密卷曲的头发被编成繁复的花样,最后用珍珠发夹固定住。她戴上十七岁生日那天,父亲送给自己的一整套钻石首饰,水滴形耳坠,相同形状的项链和手链,在光的照耀下,流光溢彩,璀璨夺目。换上白色高跟鞋,她在落地镜前转了一圈,反复查找还有什么地方不完美。如花少女,似天上仙子,粉色洋装更衬得她娇俏可人,脖颈耳垂上闪烁的光芒都不及她的面容那样光彩夺目。
她对着镜子里的人,摆出完美笑容,她相信今天,她仍旧是最受瞩目的女孩。
走廊另一端的房间里,是与举荷房间完全不同的景象。
芙芝刚刚睡起,从从容容到了杯茶,一盏茶之后,才开始梳洗。她打开衣柜,清一色的素色长裙。皓白,墙灰,藏青,黛色,似乎都不是在这样喜庆的日子里可以穿的,她一手慢慢划过这些衣服,终于在最后的角落停住,抽出那件朱红色的,从未穿过的旗袍。
她看着这旗袍,凝视很久。终于有一天还是要穿上它。
换上旗袍,少女的婀娜体态尽显。她抽出柜子底下的首饰盒,打开,看看里面屈指可数的几件首饰,最终挑了根墨玉簪子。将脑后长发绾成髻,插上簪子,又看了眼镜子里的人,眉眼修长,里面尽是终年不化的冰霜。面色还有些苍白,她叹了口气,冷漠表情稍稍松动,还是拿了胭脂,淡淡上点色。
不同于举荷浑身散发的青春与美丽,芙芝是一汪井水,默然沉静,深深埋藏在古井之下,不与世人接触。可井水也有自己的美好,它每日看到的是许多人从未看见过的明月光和银河星海,它听到许多人没听过的夜莺啼叫,它怀抱过落花的柔情,也感受着冬雪的寒冷。只是人们都不知道罢了。
王公馆上上下下忙到九点,客人便陆陆续续地到了。
宽敞的大厅不一会儿就聚满了人。有名望的,富裕的,有权势的,绍城上层社会的所有人士都齐聚这里。当然不只是本地的,当年同王司令一起上战场的军官,九死一生后,也都升官发财,今日不远千里前来道贺,王司令乐得合不拢嘴。
既然是乡绅名流,那贺礼必然也要千挑万选,要多名贵有多名贵。账房先生坐在偏厅,执笔记录各位客人送的贺礼,玉麒麟一对,柳公权真迹一幅,法国银质酒具一套,账房先生从第一位客人来时就没停下笔,写得右手发酸,记录的账薄换了一本又一本。
大厅里,一早就被打扫地纤尘不染,就连上方的水晶灯都被擦了好几遍。处处金碧辉煌,奢华气派。王司令站在一圈人之中,与到来的每一位都客气攀谈,聊着生意或者天下局势方面的东西。
年轻人当然不喜欢这样的场合,他们都聚集在大厅一角,那里有沙发软椅,有年轻人喜欢的洋酒甜点,还有用来自娱自乐或是显摆炫耀技艺的钢琴。
女孩子们个个花枝招展珠光宝气,她们穿洋装,梳时下流行的发型,一群女孩围在一起,谈论时尚和别人家的事,叽叽喳喳好像兴奋的鸟儿。所以说,不管任何时代,女人最不可缺少的便是时尚与八卦。
而那些男孩,或者可以说是男人,身着西装,领口扎着蝴蝶结,黑发梳得一丝不苟贴在头上。男人可不像女人那样时时刻刻不管关系好坏都可以聚在一起一聊大半天,他们几个人在一起,分成好几堆,熟识的关系好的,便喝酒谈天什么话题都可以聊,不熟悉的,仅仅是打个招呼,如果志趣相投,那么在这里也会发展些友谊,如果话不投机,那他们宁可一个人坐在一边喝闷酒。不过今日这里都是富家子弟,金石玉器,国事家事,花楼女子,总有什么是他们能聊的来的。
一众公子哥里,只有一人与众不同。他身着儒衫,手持折扇,自始至终眉目间都是淡淡笑意,温文尔雅。这人就是清屏。一身书卷气很轻易就将他与那些纨绔公子隔绝开,永远自持的笑容又让人莫名的生出好感。
另一边的女孩子们当然老早就注意到这朗朗少年。
“是陆家的小公子啊。”
“长得可真好看,比那边那一群好多了。”
“就是就是,生在书香世家就是跟一般人不一样。清雅风流浑然天成。”
“好看是好看,不过会不会太女气啦。听说他从来没和什么姑娘好过,好友也只有何家少爷一人,嗯,有点冷清。”
“你说什么?!不许你说陆公子坏话,他多完美啊!姐妹们,扁她!”
于是大厅一侧没人注意的角落,姑娘们尖叫着,靠枕被当做武器乱飞。
“清屏,你可是魅力不小啊,都引起女孩儿混战了。”
晚到一会儿的祥瑞揶揄道。
“她们还小,只是孩子心性打打闹闹罢了。”清屏笑容不变。
“你才多大呢,说她们小孩子,真是爱装老成。”
“是呀,比起某人睡觉,口水还湿了我家贵妃椅一大片的成熟些吧。”
祥瑞赫然,红着脸争辩:“不是口水,肯定是你倒茶时洒上去的。”
“不过话说回来,今天凤翔回来吗,我爹可是赌上了大半辈子的荣誉啊,你看门口那些警卫,全局出动吶。”
清屏抿了一口茶,只不过对这味道似乎不甚满意,微微蹙了蹙眉头。“该来的迟早会来,满城富人只有王家没被盗。依凤翔的个性绝不会漏了这一条大鱼。”
王家后院,此刻也是一番忙碌景象。时景坐在柴堆旁,手拿劈柴刀,手起刀落,木屑纷飞。因为缺人手,时景就被临时征来打下手,在王家帮一天忙比四处奔走送货赚得钱可不知多几倍,所以他毫不犹豫就应了下来,他心想王家要是天天举办宴会,那他天天来帮忙,很快就能赚到足够多的钱,这样阿九兴许会跟他回来。
“你不用劈柴了,大厅那儿人手不够,你去搭把手。”管家双手背在身后,万年不变的木然表情,对时景说道。
时景立马站起来,拍打拍打身上的尘土,就要往前厅去。
“回来回来,你这身打扮是要叫人家笑话我们王公馆穷酸吗?”
管家皱眉,把时景领到佣人的房间,扔给他一套衣服。“换上后就赶紧去。”说完便离开了。
西式的衬衫与马甲,红色蝴蝶结,黑色皮鞋,这是今天侍应生的服装,时景第一次穿这种衣服,他站在镜子前看了好一会儿。以前他总不明白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都放弃了长袍短褂,通通穿着洋鬼子的衣服,而这衣服并没有传统的褂子穿起来软和舒适,但是今天,当他穿起这身衣服时,心中竟然会有一丝雀跃。
看来人靠衣装这句话是对的,我时景穿出来不也像个绅士一样吗?
他的脸上洋溢着自信的微笑,昂首挺胸大步流星,去往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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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初来乍到,多多包含。
竟然有人点击了,好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