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O同人]白马的黑暗森林

作者:凡尘云巅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为收藏文章分类

    第二十章


      零是从阿尔戈那里得到去往第三层的传送门即将激活的消息的,而和她有过约定的桐人一条报喜的邮件都没有。零为此郁闷不已。

      一直潜伏在第二层BOSS攻略现场的阿尔戈给零详细讲了第二层BOSS攻略战的详细情况,尤其是突然出现的真正头目“金牛国王亚斯特留斯”对攻略队伍的横扫,力挽狂澜的是突然赶到的涅兹哈,他使用了飞刀技能拉住了BOSS的仇恨让大家稳定输出。

      当然,阿尔戈也扮演了提供打法指导这样一个角色。

      “姐姐我没想到你不参与,又怕被你看见,害得我等到涅兹哈推开门、你转身准备走那一瞬间才潜入进去呢!”即使事情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阿尔戈还是一遍遍地抱怨着。

      “是,是。”零敷衍地应了几声。所以说为什么要躲着她呢?不过如果她看见阿尔戈难免会拦住问几句,就会耽误时间,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此时两位原封测女玩家好友坐在酒馆里远远地看着那道传送门,打发着传送门激活前在第二层的最后时光。

      “哦对了,小零,我还要郑重向你道谢。”阿尔戈笑容微敛,一本正经地说着,连脸颊上的胡须都显得没那么滑稽了。

      零的身躯抖了一下,“那个后缀怎么听着这么奇怪。”

      “如果不是你卖给我那个触发事件的情报的话,我大概也帮不上什么忙。多谢。”阿尔戈并没有理会零的吐槽,这让零有点挫败。

      零的回答不痛不痒:“啊,那个啊——没关系。”

      阿尔戈说的是一个任务链,只要完成任务链就可以得到头目的情报。但那个任务链的触发事件设置在第二层迷宫区附近的密林,一般人找不到。但难不倒爱好探险的零。在等桐人获取“体术”技能的那三天零就一直在迷宫区外围晃荡,还顺便帮桐人搜集了他需要的强化材料,那个事件的NPC就是零无意中遇到的。

      为了打发时间,零接下了这个任务,但做到一半她就感觉很不对劲。这任务的实际奖励并不多,但每解锁一个任务就能获得一个情报碎片,零就当时拼出的碎片辨认出了一个牛的头部;联想到NPC说的“这是有关那个守塔的魔王的秘密情报,拿着它去找曾经封印过它的勇者们,你就能找到再次封印它的方法”,零笃定这肯定和头目有关。但她并不想把这个情报共享给那些所谓的“顶级玩家”,而是选择卖给阿尔戈。当然阿尔戈一开始不相信,两人还交涉了几天。

      确认任交易后阿尔戈说她凉薄也好,说她奸诈也罢,她也只会做她觉得最合适的选择。

      因为任务太长了,中间又发生了涅兹哈那件事,所以零休息了几天,在和桐人亚丝娜练级的时候脱队了半小时准备继续任务,发现已经失效了。又给阿尔戈免费补了一条情报“任务有时限”后零就撒手不管了。

      在听到阿尔戈提到最后得到的是真正头目“金牛国王亚斯特留斯”的情报时,零是真的后悔了十分钟:如果她能勤奋一点做完任务,桐人就不会遇到那样的危险了。

      零想到这里,惭愧地说:“懒惰的我给你们添麻烦了,抱歉。”

      “真是的!下次一定要让你也体验一下四处飞奔的感觉!”阿尔戈佯装生气地说。

      当她完成任务时攻略队已经进了迷宫区,而迷宫区里无法接收消息,而把点数都加在敏捷上的阿尔戈能不能平安抵达头目房间都是问题。幸好她后来碰上了涅兹哈,告诉了他攻略方法——用投掷武器攻击额头上的王冠就能让它行动迟缓。更幸运的是,两人赶上了金牛王大发神威的时刻。

      “所以说涅兹哈没有被同伴抛弃,他的同伴站了出来并且一起认错,一起回到了第一层是吗?”听完结局,零精神一振。

      “希望他们可以重头再来。”阿尔戈衷心祝福着涅兹哈等人。

      零凝视着面前空空如也的杯子,喃喃道:“一直在一起,挺好的。”然后坚定地大声对阿尔戈说:“他们一定会重新开始,并且冲进玩家前列的。一定可以的。”

      阿尔戈看着替别人自信的零,惊奇地开口:“话说回来,你为什么这么关注涅兹哈他们的结局啊?”

      “啊咧?”

      “你看啊,问我武器强化失败的后果时表情那么可怕,后来你又拖着那个传闻中的龙先生去试探涅兹哈,现在又相信他们能够重新振作——”阿尔戈双手托腮,朝零眨了一下眼睛,“小零,你以前遇到过什么事吗?”

      零和阿尔戈沉默地对视着。

      阿尔戈觉得对面少女的眼睛有点红,和她眼睛本来的红不一样,是那种快要流泪的红。不过不仔细看看不出来就是了。阿尔戈腹诽,这双眼睛还真是为爱逞强的人生的。

      然后不出她所料,零率先错开交互的视线,笑着说:“大概是有的。”

      紧接着零用一句话堵住了阿尔戈的嘴:“私人经历是绝密情报,报价至少十万柯尔吧。”

      “奸商!”阿尔戈忍不住骂了一句。

      “还好。”零做了个“OK”的手势,“但确实比你还奸就是了。”

      闹了这一会儿,传送门就快要打开了。两人同时起身,准备跟大部队一起进入传送门。

      阿尔戈突然又想起一件事:“第三层那个阵营任务你封测时做过吗?”

      “做过。想当初我还选的是森林妖精呢。”零轻笑。

      在第三层的迷雾森林里玩家可以在随机位置遇到两个NPC。NPC们正在决斗,分别代表着“森林妖精”和“黑暗精灵”,两个NPC那里都可以接到任务,但玩家就只能选一个。这是SAO里第一个大型阵营任务,会持续到第九层,中途失败也无法更改路线。玩家接了任何一个NPC的任务都必须去帮助那个NPC,当然会被压制,然后玩家帮助的NPC就会用出禁术也就是大招,与对面敌人同归于尽。玩家则被卷入两个种族的战争之中,然后漫长的阵营任务就开始了。

      可能是因为封测时期男性玩家比较多,黑暗精灵阵营任务的触发NPC是名美丽的女性,所以黑暗精灵阵营的人气比森林妖精阵营的高得多。研究了论坛数据后零成为了少数派,中途还因为任务原因和桐人小队交过手。

      “但我这次不想做了,假如以后有心情可能会回到第三层来做任务吧。”零一边摇晃脑袋一边整理发型,“我更关心第三层的那个任务啊——”

      “公会任务?不是吧,你要加公会?”阿尔戈惊叫一声。

      激活的传送门内迸发出璀璨的彩光,零眯着眼别过头,无奈的回答:“拜托别人帮忙总要付出代价啊……”

      话没说完,零又想起了龙的话,“我需要封测玩家进行前期指导,刚好你又来找我帮忙,不如就你了吧”,和“中介”水无月承诺把副会长位置让给她的话。

      可笑,她为什么要加入连会长根底都摸不透的公会?

      但为了调查,她答应了,并且确认自己随时可以按心情退出。

      “那个龙要自己建公会?”阿尔戈摸摸下巴。

      零痛心疾首:她居然不小心泄露了一个情报!然后零说:“对啊,好像很有野心的样子。”

      “有零在的话感觉会直接称霸吧?”阿尔戈揶揄道。

      “抬举我了。”零跟着人流迈开脚步,“我先去了。回见,阿尔戈。”

      第三层的传送门广场被三颗巨大的猴面包树呈三角形状包围着,零到的时候人流还没分散开。零一边跟着大家移动一边观察四周回忆封测的情形。

      北侧的半圆形会场,确认。西侧东侧通往主城不同的街区的街道,确认。南侧无路,确认。

      辨别了方位后,零像条鱼一样灵巧地穿行于人流中,向东南侧方的猴面包树靠近。

      沿着连接树根和树身那作为入口的树洞的楼梯上去,就到了一楼大厅。地板打磨得锃亮甚至还能清晰地看见年轮。现在玩家还没有几个,NPC倒是有说有笑地走来走去。大厅的外围则是排列着销售食品为主的窗口,正中央是一个通往上层的螺旋楼梯。

      这棵树是一座旅店,一共二十层,按照窗户的多少和房间的面积来收费。零在封测快结束时,在这里花光了积攒的柯尔,确定要住这里就得住视野好的。

      于是她慢吞吞地爬到第十七层,找到了旅店的NPC,选择在这里办入住手续。在预览图中选了个外侧房间里有面向北面窗户的房间,设定了住宿人数,愉快地前往1725号房间。

      房间面积虽然只有十叠不到,但是让零觉得安全。北边的窗户是落地窗的样式,能够将北面包括那个会场和传送门广场一角一览无余。

      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她觉得桐人一定会来会场这里。到时候就能迅速找到他了。

      “龙和水无月也没联系我……那我就先休息一下吧。”零倒在柔软的单人床上,用力地吐出她想象的肺部的浊气,然后迅速地进入梦乡——她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么累,或许是因为长时间和人群呆在一起?

      她全程没有关注过组队面板。所以她没注意到来自系统的第四个队员进入队伍的提示和新增加的血槽。

      ——那是属于阵营任务黑暗精灵方的NPC绮兹梅尔的血槽。

      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这个阵营任务,并且他们队伍的NPC没有在那场决斗中阵亡。这真是万分之一的概率都没有的奇异展开。
    插入书签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2章 第二十章

    ←上一章  下一章→  
    作 者 推 文


    该作者现在暂无推文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
    支持手机扫描二维码阅读
    wap阅读点击:https://m.jjwxc.net/book2/1916752/22
    打开晋江App扫码即可阅读
    关闭广告
    ↑返回顶部
    作 者 推 文
    昵称: 评论主题:

    打分: 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评论按回复时间倒序
    作者加精评论



    本文相关话题
      以上显示的是最新的二十条评论,要看本章所有评论,请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