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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话
你觉不觉得,最快让爱情死的方式,就是拿什么去逆触自己的思想和需要?
我住的城市总是有慢慢的节拍,春天挪走,就换夏天面无表情的来。这里从来不缺游客口吻羡慕,但我却太觉得平淡无奇。没有扑面而来的文化感,而最多的那些摩登大楼,里面人来人往也都是慵懒淡漠的样子,女人脚下三厘米的鞋跟都踩得小心翼翼守数精明。
这绝对是一个亚健康的社会氛围。换言之这里咿咿呀呀的喧闹教会我心不在焉的对自己的爱情说你去死,却没有告诉我要记得悬崖勒马,说一声请回来。
这里是台北。坐火车两个小时就可以到花莲,我的自尊当时跟我说,守住自己,不要去找他。事实上,我后悔了。幸而我是一个业余的写手,我写下很多撕心裂肺的悲惨故事,我可以把经历套上不同时代的华衣,撒上金粉光芒然后风花雪月,拿出来展览。偶尔偷偷幻想用于缅怀我的小青春。
这就是最初让我动心着手写这样一个没头没尾的短情的理由。
就好像细腻淡雅如颜墨冉,清冷幽芳如陆莘,活在极端的大都会。活着,然后被抽打着飞快旋转,不小心就遗失左右手的爱情。
别让自己最后只看到繁华不假,手边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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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真的很短,但我一定要写在前面。第一人称也不是我的故事,但是初衷确实是这样。
此文不承认日更,绝对不承认~~可能月更年更,反正就是一句话:有空会更的。
谢谢撒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