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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
初秋,炎热难耐。
平时略显冷清的科大论坛,今日难得的火爆。原来新学期伊始,又来了一批大一新生,科大里既闲又无聊的学生搞起了一年一度的校草评选。
“阿枫,看来今年的校草得主又非你莫属了。”一名一看就是屌丝样的眼镜男不无羡慕地说道。
在他隔壁坐着的是一位面庞俊朗,剑眉星目,又带着淡淡忧郁气质的男生。男生手里拿着一本杂志貌似正无聊的翻看。听到屌丝男的话,俊男似乎有点不耐烦:“这什么校草头衔,我可不在乎。”可是,他的双眼却极快地扫过屌丝男面前的电脑。很好,领先第二名五百多票,今日可是评选的最后一天了,看来校草头衔又是本帅哥的囊中之物了,哇哈哈哈。
屌丝男并没注意到自己身旁这位帅哥的小动作,他往屏幕右下角看了看,不得了,居然已经十二点了。课可以不上,饭不能不吃可是他的人生宗旨。“阿枫,去食堂不,一块?”
萧枫摇摇头,“我还不饿,你自己去吧。”
待屌丝男走后,寝室里只剩下萧枫一人,他迫不及待地坐到屌丝男座位上去,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屏幕。左看又看,还是本帅哥最帅,有我在还需要凭校草吗,可惜本大爷已经大四了,明年科大的校草不知道会落入哪个屌丝手中。
哎,女生们都习惯了本人的俊颜,也不知道毕业后她们该多伤心。萧枫用力往椅背一靠,没想到椅脚一滑,整个人迅速以仰面的姿态摔向地面,他只感觉后脑一疼,瞬间没了意识。
一间古色古香的屋子里,两个二十五六的男女看着床上的女童,露出了担忧的神色。
“青云,风儿怎么还不醒。”女子忍不住问道。
“怜妹莫忧心,风儿年纪幼小,第一次导入灵气引起昏厥也实属平常。我想她很快就会醒了。”
“希望如此。”
又过了半个时辰,床上的那名女童,才悠悠睁开双眼。一点点声响立刻引起了屋内其他两人的注意,他们惊喜地看着女童,“风儿!”
萧枫有些迷茫地看着这对男女,脑子一时有点拐不过弯来,但当他发现自己此时的小胳膊小腿后,平时总吹嘘见识过大场面的他不禁又晕迷过去,我擦,老子穿越了!
萧枫,哦,不不,现在应该称他为任拂风了。虽然凭借强大的内心接受了穿越这一事实,如今的她已经完全融合了三岁小女童的记忆,不过三个月过去了,每每摸到双腿之间空荡荡的,她的心在滴血啊。自己可是正常的男人,为什么别人穿越到异界都是叱咤风云的种马,难道连作为一个男人的基本要求都满足不了。玉雪可爱的女童脸上露出了与年龄不合的纠结郁闷表情。
好在,这是一个修仙的世界。要知道什么古穿今,今穿古,异世剑气,魔法世界啥的,他还是最喜欢修仙的世界了。这里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自己重做男身的理想应该会有实现的一天!想到这里,她抬起小短腿,朝着爹娘的房间跑去。穿越初见到的男女正是这具身体的父母,任青云和李怜儿。
看到宝贝女儿,正在谈事的两人都露出高兴的神色。李怜儿更是上前一把将任拂风抱起。
“风儿怎么这时候过来了。”
“娘,风儿今日的功课已经做完了。”
三个月前任拂风第一次引气入体,如今已有了练气一层的修为,不算很好,但也不错了,李怜儿爱怜地摸摸任拂风的发顶,“娘的风儿真用功。”
任拂风内心毕竟已经是个成年男人,这样的对话,让她一阵别扭,却硬生生压下,“娘,风儿有个问题想问爹和娘。”
任青云看着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烦恼顿消,忍不住逗逗女儿:“我们的风儿上知天文地理,还有什么不懂的要问。”
“爹,不许打趣女儿啊。”撒娇很容易嘛,脸皮厚点就行了 ,某人心里如是说。
“好吧好吧,爹错了。风儿告诉爹想要问什么。”
“女儿想知道,要达到什么样的修为才能重塑身体呢。”
任青云一时被问住了,夫妻两个都思考起来。
“重塑身体啊,传说中的仙人才会的仙法啊。”李怜儿说道。
任拂风脸色一灰,仙人,没搞错吧,而且是传说中,也就是说还不一定!
看着女儿神色不对,任青云虽然不明白女儿为什么会问这样的问题,但还是安慰道:“你娘说的爹也听说过,但是只要达到元婴期,身体也就不那么重要了,元神实体化成就元婴,只要元婴不灭即使身体不存在了,依然可以存活下去。”
任拂风的脸色就像梅雨天,一下雨一下晴,她眼神一亮,若是达到了元婴期自己是不是可以换个身体呢。
赤元大陆广阔无际,修仙门派和家族数不胜数。如任家这样只有一名筑基期修士的家族更是海了去了。不过在红枫城,任家也可算是二流势力了。
任拂风带着点小忧郁游走在红枫城的街道上,他习惯称这条布满了杂货摊子的街道为步行街。今天的他,有些郁闷。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四年了,她自问在修炼上是很努力的,毕竟她还有重为男人的伟大理想要实现,可是现实是残酷而骨感的,迫于资质的原因,她如今不过炼气三层,四年提升了两层,这个成绩是不是有点失败。
可是,在这里生活的越久,她越是明白修仙并没有自己想象得那般简单,炼气期修士占了整个修士总额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红枫城内筑基期之上的修士可以说十个手指数得清。元婴期?那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嘛!
“卖玩偶咯!好看又好玩的玩偶!”
一个小贩的叫卖声打断了任拂风的思绪,她随着人流走到小贩摊位前,发现原来卖的是陶瓷的玩偶。小兔子,小猪,还有人物玩偶都做得十分精致。突然,一个白色哈巴狗样的玩偶吸引了任拂风的注意,小狗憨憨的表情简直传神了。她不由自主地将小狗玩偶拿在手上。
“小姑娘,这个玩偶很可爱,一钱银子就能带回家哦!”小贩见任拂风喜欢,赶紧推销了起来。他极有眼色,见任拂风衣饰不菲,价格自然开得很高。
一钱银子?不过是普通的玩偶,还真贵呢。不过谁让大爷我喜欢。
任拂风很爽快地付钱。小贩高兴得眼睛都笑花了,一边说着好话,一边将银子收好,没想到这个野地里捡来的玩偶能卖上这么个好价钱,今天真是我的好日子。
这条街卖的都是寻常老百姓之物,却也是任拂风最常来的地方之一,收好了玩偶,突然没了继续逛的兴致,当即决定打道回府。
任家位于红枫城西南方,作为一个修仙家族,面积自然不小。没想到刚进大门,任拂风就遇到了任家最不喜欢的人之一,她的大堂姐,任莹莹。
她撇撇嘴,和任莹莹说好的一般,都似没有看到对方,错身而过。
其实任莹莹长得不错,眼睛大,鼻子高,不过十二岁就已能看出未来一定是个美人了。这样的美人可是任拂风从前最爱的,可惜这位堂姐个性太过自负,简直目中无人,同辈之中除了她的亲哥哥任宇其他人通通采取蔑视的态度,生生让任拂风产生了厌恶的感觉。
任莹莹?切,我还令狐冲呢。不就是个二灵根,不就是有个当家主的爹,很了不起吗?我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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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很想写小说,不过耐心不足,今次鼓起勇气,希望大家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