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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这一夜他很晚才睡,抚摸着黑兔子的他想了很多以前的事情——
他想起了求学时期掠夺者四人组种种快乐的回忆,比如一起把霍格沃茨闹得天翻地覆,一起练习魁地奇——詹姆是球队的捕球手,而他则是个追求手。莱姆斯也很喜欢魁地奇,但基于自己是个狼人,不能时时在球队里保持最佳状态而放弃了。
一想起莱姆斯,他才发现不知不觉中对方已经离开整整半年了。
小矮星为了当上格兰芬多还特地去参加了选拔赛,但他毕竟不是运动的料——又矮又肥,又笨拙,真坏事。
小天狼星还记得当时他在场上从扫帚上跌下来摔了个四脚朝天,惹得大家捧腹大笑。
其实想想,小矮星以前总是用尽心机讨好他们,而他们总是把他拒于门外。并不是不把他当朋友,只不过有些时候他们总觉得小矮星跟他们搭不上线。又或许只是因为小天狼星从来没有认真的去了解过这个人呢?
就连当他认为掠夺者四人组有叛徒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也只有莱姆斯。是的,小矮星彼得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唉,总之现在的小天狼星觉得年轻时的自己实在是错得一塌糊涂。
求学时期的他得到很多女生的爱慕,但是他一向来喜欢男人,所以也就不为所动了。然后那些女生就会缓慢的把目标转向詹姆与莱姆斯。
他特别喜欢金发碧眼的男人,金发飘逸的男人给他的感觉就是特别舒服。但现在回想起来他突然觉得以前的男友实在是太逊色了。他重新整理了自己的审美观,或许黑发还要好一些,最好就是要有乌黑的眼睛,看起来特别神秘。
咦,我指的不就是斯内普?
仔细想想,他对西弗勒斯实在亏欠太多了。他从来不记得以前鼻涕精给他们主动惹过什么麻烦,然而掠夺者四人组则总是喜欢找他麻烦。就因为他的成绩很好,喜欢黑魔法,而且老是一副怪模样。
但现在小天狼星不再觉得那是个怪模样了。
『西弗丽娜,』他躺在床上摸摸兔子的头与及毛茸茸的耳朵,『你觉得我以前对斯内普那么坏,是不是有点过分?』
而且他认为在尖叫棚屋那件事上面还欠西弗勒斯一个道歉。
坐在小天狼星胸口上的黑兔只是甩甩自己的耳朵。小兔子的鼻子依然微微抖动,或许兔子就喜欢这样的吧。
布莱克觉得自己疯了。跟一只兔子说话,倒不如自言自语还要好。
然后他合上双眼,迷糊中依然感觉到胸前的温暖。
————
化作兔子之后也消除了戒断症的症状,这令西弗勒斯感到很欣慰。比起感到不适,冒冷汗、发烧、晕眩、不安,仅吃一些无味草饱肚又算什么。
或许恢复人形的想法可以再推迟一些。
西弗勒斯一向来就很抗拒跟任何人有肢体接触——应该说很少人会碰他,所以他会感到不自然。但不知道为什么,坐在布莱克身上给他的感觉很安心。没错,化成兔子的他现在就坐在小天狼星的身上。
他看着眼前这个正在沉睡的男人。
西弗勒斯第一次那么靠近地看这小天狼星,他发现对方的眼睫毛原来那么长,眼角还有一些不显眼的鱼尾纹。他的皮肤看起来很好,呈现健康的小麦色。年近四十的他看起来比以前更加帅气,比以前多出了一丝成熟的韵味。
成熟,西弗勒斯从来不认为把这个词放在布莱克身上会合适,因为他总是那么幼稚。幼稚、鲁莽、粗心,总之格兰芬多有的没有的缺点他都有。
西弗勒斯摆摆耳朵,尽量将自己向前俯在对方身上,听着对方的心跳与呼吸。
噗通,噗通,因为对方睡着了的关系,心跳频率相对比较慢。
然后他闭上眼睛,不自觉地放轻松。他感觉着对方身上的温暖,享受这短暂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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