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旅人(复之章)

作者:野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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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那个陌生人开始


      从鲍尔斯开始吧,对,就是那个陌生人

      19岁那年,保罗·鲍尔斯扔硬币决定是自杀、还是去欧洲。结果,他去了欧洲,颠沛流离地生活,每天晚上洗唯一的衬衣,挂在旅店房间的门上,第二天离开时穿走。

      后来,他到了北非海岸,他觉得,心中某个不知名的机械轻轻一颤,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频率,在这个越喧嚣则越寂寞的世界上。

      再也没有回到属于他的那些城市,他留在这个他不属于的地方,像一滴水消失在浩瀚的沙漠。只是消失,永远没有融合。

      我们存在,肩膀擦过肩膀,背远离背,最终,消失。

      19岁那年,我在B城,寄居于生命中的第六座城市。我去街角买大麻和蟑螂药,回来放着The Velvet Underground的歌读鲍尔斯的小说,M一直在睡,席子太短,他的脚探在外面,光光的,像两个孤零零的小东西,像它们的尸体。

      我站在窗前刮稀疏的胡子,外面下着漆黑的大雨,我的脸一下子就湿了。

      我想,我想,我想,想要变懒,想要安定,想要变成一棵树,甚至,一棵菜,有一抔土,慢慢地围上来,变成围着脚的一双袜子。

      M要去南美,一年后。

      我不知道我想去哪里,能去哪里,我想留下来,随便什么地方,从九岁起我就被不停地拔起来,一颗单薄的菜,无论怎样努力地扎根都还是轻浮,无论怎样地挥舞爪子,都只能拂动起浅浅的浮土。

      我不想变干,长出黑斑,缩成巴掌大的一团,缩在房间里堆满毯子的床上,沉甸甸的窗帘堵死窗户,沉默堵死嘴和鼻孔,像鲍尔斯,在坦吉尔,摩洛哥的坦吉尔,一个陌生人的死。

      我想要那种温暖,垂死的,却害怕,冰水一样灌进身子的害怕,没有形状地处处潜伏,我怕被咬,我怕任何有呼吸的东西接近。

      我什么都不能做。

      M醒了,我把烟递给他,在把烟递给他的那个瞬间,我看着他的脸,却认不出一直以来我渴望着的模样。

      镜子就是这么碎的。那面曾经把我残缺不全的身体拼凑成M的模样的镜子碎了。在我19岁那年,相爱和遗忘的那年。

      我们小心翼翼地面对面,像隔着镜子,也许,我们只想辨认自己,像蹒跚学步的小孩扑向镜子,扑向一次意蕴深刻的欺骗。气球扑向一张嘴,籍此膨胀起来,不,不是膨胀,是成长――所谓的meconnaissance的意义,拉康为之得意的洞见。

      我们曾经那么艰难地认识彼此。腹贴着背。M问我:你叫什么?我在他的胳膊上画这个字母:M。他说:“我是M.F.。叫我――Michel。”我说:“叫我慕容……复。” 复F(emme)妄想着慕M(asochism? meconnaissance?),想着,想着,想着,开成了一株芙蓉。

      夜晚的酒吧,我穿起雪白的裙子,漫长的,从瓶口缓缓泻出的光,那么奢侈地淌开,到处都是掌声,另一种意义的meconnaissance,或者,我渴望的connaissance,drag queen。

      “你是美丽的男人,芙蓉一样地,飞。”

      是谁在我耳边说话?29岁那年,我在林肯中心门前的喷泉那里等人,听见一些人经过时大衣和围巾摩擦的声音,像闭上眼时黑暗中闪现的微小斑点。鲍尔斯的音乐会刚结束。我不知道我想去哪里,能去哪里,这是第几座城市,我可以在哪里停下来?

      我是一棵菜,雪白雪白的白菜,需要一个地方,可以烂掉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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